镇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强化依法治安,切实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6篇,供大家参考。
镇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强化依法治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强化监管执法责任的落实和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xx)23号)及其配套法规,有计划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xx)23号)中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的原则,编制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灾害程度、生产规模及危险系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将本单位监管的非煤矿山(28家)、工贸企业(48家)、危化企业(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和零售经营点(148家),共266家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三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主体、方式、程序、重点检查、检查频次等内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为息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1.强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局的实际,基础科、危化科负责对监管企业按照分类监管检查的原则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具体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表见附表1、附表2)。综合科、执法大队负责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参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主抽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深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领域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尾矿库(磷石膏堆场)汛期防溃坝漫坝、地下矿山汛期防治水、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企业、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工业气体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工贸行业开展金属冶炼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爆粉尘企业、重点大型商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狠抓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重点整治火灾、爆炸、透水、顶板冒落、井下坍塌的和通风不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改造、生产、掘进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紧盯重要部位、重要设备、事故多发的燃爆泄露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狠抓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等行为;狠抓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4.强化应急管理保障能力执法。督促企业制订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落实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250天。截至目前,我局共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3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6人、工勤编制1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有28人,从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人员17人。全年共365天,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7=4250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1915天。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一其他执法工作日一非执法工作日=4250天一1239天一1096天=1915天。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400天。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一级监管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季度全覆盖检查一次,每次最低2人参加。一般检查工作日1300天。对直接监管的非重点企业每年检查至少2次。参加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联合检查215天。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39天。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综合督查、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目标考核等:150天。2.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专项检查:250天3.大型活动进行安全检查:60天。4.实施行政许可:90天。5.参与及事故抢险救援:50天。6.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80天。7.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70天。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240天。9.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60天。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0天。11.中介机构检查:50天12.临时性其他执法任务:89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096天。1.应急值班:306天。2.学习、培训:408天。3.参加党群活动:204天。4.年休假、病假、事假:178天。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1)非煤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重要铁路和公路;(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5)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5.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企业数量、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按照重点检查单位范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118家企业(其中,非煤矿山/尾矿库28家、工贸企业48家、危化企业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列入我局重点检查名单,对这些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物的安全状态,人的安全行为,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三)执法检查行使以下职权。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5.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计划检查企业148家次,检查(复查)企业222家次(含参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74家次)。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综合监管配合、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督查,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七、年度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一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三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企业对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四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五是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档案,做到规范、完备。
(二)调整程序。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报县政府批准后报市应急局备案。
八、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严格执行执法计划。一是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资中的导向作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对计划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按时上报执法周报表、月统计表;三是每季度对执法计划落实情况及执法质量进行评议考核,查找解决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规范执法权限,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三)创新执法方式。一是实行精准监管执法。执法检查前编制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检查;二是建立“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实现执法工作管理、过程监控、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实时化;三是涉及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检查,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四是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四)强化服务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镇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篇2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编制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特制定县应急管理局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防范事故为目标,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三同时”管理、现场管理、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执法能力、执法规范、执法效果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落实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执法范围及频次
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及八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一)烟花爆竹行业
量化执法:烟花爆竹经销部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遇销售旺季每周检查一次。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
量化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
(三)工贸行业
量化执法: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工贸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不低于40%,实现闭环管理。
(四)规模以上企业,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近三年被行政处罚企业
量化执法: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以及闭环管理。
(五)联合执法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燃气企业、棉花收储企业、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六)其他专项检查
根据地区和县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部署,针对县安全生产阶段性特点,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确定检查范围、检查事项。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1.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情况;
3.安全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5.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取得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生产经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企业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10.企业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7.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
五、执法检查的要求
(一)突出执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结合“互联网+执法”平台,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并结合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基本和本质上改善全县的安全状况。
(二)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工作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各执法人员要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认真准备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现问题的处置办法及相关对策和预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取证合法有效,证据充分可靠,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准确无误,处罚标准一视同仁,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台帐和档案,落实督促整改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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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篇3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编制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特制定县应急管理局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防范事故为目标,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三同时”管理、现场管理、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执法能力、执法规范、执法效果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落实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执法范围及频次
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及八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一)烟花爆竹行业
量化执法:烟花爆竹经销部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遇销售旺季每周检查一次。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
量化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
(三)工贸行业
量化执法: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工贸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不低于40%,实现闭环管理。
(四)规模以上企业,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近三年被行政处罚企业
量化执法: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以及闭环管理。
(五)联合执法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燃气企业、棉花收储企业、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六)其他专项检查
根据地区和县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部署,针对县安全生产阶段性特点,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确定检查范围、检查事项。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1.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情况;
3.安全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5.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取得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生产经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企业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10.企业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7.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
五、执法检查的要求
(一)突出执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结合“互联网+执法”平台,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并结合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基本和本质上改善全县的安全状况。
(二)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工作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各执法人员要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认真准备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现问题的处置办法及相关对策和预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取证合法有效,证据充分可靠,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准确无误,处罚标准一视同仁,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台帐和档案,落实督促整改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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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xx)39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xx)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xx)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县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县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一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二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xx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xx)39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xx)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2.防雷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和组织定期维护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且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XX县气象局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三、执法检查方式、对象及频次
(一)执法检查方式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年初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双随机”计划不再公示。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县气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企业开展防雷安全计划执法检查,今年纳入计划执法检查的行业监管企业共36家(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表),执法检查率约60%。同时配合上级部门防雷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两个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对纳入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工作。
四、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效率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资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出示执法工作证件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和检查场所,认真按检查表格逐项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和事故安全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七)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八)规范完善检查记录和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镇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篇5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编制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特制定县应急管理局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防范事故为目标,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三同时”管理、现场管理、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执法能力、执法规范、执法效果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落实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执法范围及频次
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及八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一)烟花爆竹行业
量化执法:烟花爆竹经销部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遇销售旺季每周检查一次。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
量化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
(三)工贸行业
量化执法: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工贸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不低于40%,实现闭环管理。
(四)规模以上企业,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近三年被行政处罚企业
量化执法: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以及闭环管理。
(五)联合执法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燃气企业、棉花收储企业、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六)其他专项检查
根据地区和县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部署,针对县安全生产阶段性特点,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确定检查范围、检查事项。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1.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情况;
3.安全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5.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取得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生产经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企业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10.企业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7.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
五、执法检查的要求
(一)突出执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结合“互联网+执法”平台,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并结合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基本和本质上改善全县的安全状况。
(二)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工作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各执法人员要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认真准备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现问题的处置办法及相关对策和预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取证合法有效,证据充分可靠,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准确无误,处罚标准一视同仁,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台帐和档案,落实督促整改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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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强化依法治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强化监管执法责任的落实和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xx〕23号)及其配套法规,有计划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xx〕23号)中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的原则,编制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灾害程度、生产规模及危险系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将本单位监管的非煤矿山(28家)、工贸企业(48家)、危化企业(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和零售经营点(148家),共266家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三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主体、方式、程序、重点检查、检查频次等内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为息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局的实际,基础科、危化科负责对监管企业按照分类监管检查的原则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综合科、执法大队负责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参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主抽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深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领域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尾矿库(磷石膏堆场)汛期防溃坝漫坝、地下矿山汛期防治水、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企业、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工业气体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工贸行业开展金属冶炼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爆粉尘企业、重点大型商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狠抓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重点整治火灾、爆炸、透水、顶板冒落、井下坍塌的和通风不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改造、生产、掘进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紧盯重要部位、重要设备、事故多发的燃爆泄露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狠抓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等行为;狠抓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4.强化应急管理保障能力执法。督促企业制订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落实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250天。
截至目前,我局共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3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6人、工勤编制1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有28人,从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人员17人。全年共365天,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
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7=4250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1915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250天-1239天-1096天=1915天。
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400天。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一级监管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季度全覆盖检查一次,每次最低2人参加。一般检查工作日1300天。对直接监管的非重点企业每年检查至少2次。参加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联合检查215天。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39天。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综合督查、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目标考核等:150天。
2.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专项检查:250天
3.大型活动进行安全检查:60天。
4.实施行政许可:90天。
5.参与及事故抢险救援:50天。
6.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80天。
7.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70天。
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240天。
9.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60天。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0天。
11.中介机构检查:50天
12.临时性其他执法任务:89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096天。
1.应急值班:306天。
2.学习、培训:408天。
3.参加党群活动:204天。
4.年休假、病假、事假:178天。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非煤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重要铁路和公路;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企业数量、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重点检查单位范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118家企业(其中,非煤矿山/尾矿库28家、工贸企业48家、危化企业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列入我局重点检查名单,对这些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物的安全状态,人的安全行为,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名单和时间安排见附表1、附表2。
(三)执法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5.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计划检查企业148家次,检查(复查)企业222家次(含参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74家次)。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综合监管
配合、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督查,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七、年度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一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三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企业对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四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五是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档案,做到规范、完备。
(二)调整程序。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报县政府批准后报市应急局备案。
八、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严格执行执法计划。一是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对计划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按时上报执法周报表、月统计表;三是每季度对执法计划落实情况及执法质量进行评议考核,查找解决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规范执法权限,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三)创新执法方式。一是实行精准监管执法。执法检查前编制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检查;二是建立“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实现执法工作管理、过程监控、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实时化;三是涉及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检查,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四是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四)强化服务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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