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1年党风廉政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2008年至2011年是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理顺部门职能,服务“三区”目标,助推全区大项目建设的关键几年,香坊区编委办从提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总结】香坊区编委办2008-2011年党风廉政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2008-2011年党风廉政及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008年至2011年是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理顺部门职能,服务“三区”目标,助推全区大项目建设的关键几年,香坊区编委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纪委相关文件精神,遵循“立足实际、科学规划、系统推进、注重实效”的思路,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规划实施《香坊区编委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力构建具有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有力有序高效向前推进。
一、充分认识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根据中共香坊区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香坊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哈香发[2008]5号)文件精神,编委办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个科室和各责任单位,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编委办主任担任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坚持阳光政务,杜绝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发生,圆满的完成了区纪委下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营造良好的廉洁从政氛围
我办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从业道德、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带头抓好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周五例会制度,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切实改变和纠正在公务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努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建设与机构编制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单位、进科室、进岗位”活动,编委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廉洁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和谐机关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措施、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推动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三、扎实推进惩治预防腐败规划,工作目标逐项落实
香坊区编委办把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权力的实施主体、重要领域、运行环节等重点,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结合《香坊区编委办2008-2011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目标规划》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目标任务完成有机结合起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人,逐项落实。
(一)强化对行政审批权行使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运作。行政审批是腐败现象的高发区,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审批过程和审批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容易产生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因此,我们从强化对行政审批权行使的监督入手规范行政审批运作。按照“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设定的监督。做到了对审批权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明确审批的权限、职责和义务,使审批的各个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于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运作代替行政审批的要坚决取消或不准予以设立;对于已设定的行政审批权,同时还规定其相应的责任,实行谁审批谁负责,从而从源头避免了审批机关因为只审批不监督或监督不力所造成严重后果。二是加强对行政审批重点领域行政审批的监督。加大专门机关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规范操作,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强化人大、纪检检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职责,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和行政审批违纪的监控,尤其强化对容易产生以权谋私、钱权交易部门运作环节的监督,防止行政权力越轨和滥用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对行政审批的批评监督渠道,使整个行政审批暴露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遏止行政审批腐败的发生。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审批设定权和适用行政审批的条件不明确,设定行政审批的事项不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不够公开,重许可、轻监督,行政审批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了滥用行政审批权力,或以行政审批代替行政管理,使得行政审批成为滋生腐败温床。因此,政府必须转变通过行政审批改革实现经济与社会管理的行政观念,我们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将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严格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积极创建优质审批环境,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年来,多次对全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先后取消和调整了两批行政审批项目。2002年机构改革前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比例为51.6%。2004年经过制定方案,与相关部门对接认证后,市编委办对各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统一、规范,我区重新梳理后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比例为46%。区划调整后,区编委办再次对各相关部门上报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的整理,特别是在“三定”、“九定”方案对接与批复过程中,针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权利和服务小项目等行政职能进行了认真审核和全面的清理,对程序复杂的项目经与各单位核实,重新确定审批准确依据,经审定后下发“三定”、“九定”方案。本次政府机构改革,通过梳理规范,更进一步理顺了部门间的职责不清、越位缺位、多头管理等弊端,强化了部门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规范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审批行为,建立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了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明显提高,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得到严格执行,真正实现了行政审批制度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同时,我们从强化部门监督机制入手,加强对改革过程的监督。特别是对审批制度本身强化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部门和减少审批环节,清除了行政审批中存在的腐败土壤,从而对不规范的行政审批行为起到震慑和约束作用。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抓好对源头治腐成果的巩固和创新。针对区划调整带来的内设机构多、科级领导职数多和超编人员多等不利因素,我们未雨绸缪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1、抢前抓早,认真谋划,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准备工作。按照市编委办“内紧外松、多谋快推”的要求,抢前抓早,认真谋划,突出抓好“三个环节、实现三个到位”。一是突出抓好把握政策环节,力求落实改革精神到位。通过学习贯彻市机构改革会议和有关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领会实质、把握政策,为顺利推进我区政府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二是突出抓好调研环节,落实改革任务到位。在区直机关10余个部门开展问卷调查,下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交叉调查表》,通过调查,全面梳理了我区政府各部门职能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同时,召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座谈会,认真听取各部门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做了扎实工作。三是突出抓好汇报环节,力求得到各级领导支持到位。工作中,我们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编委办领导汇报,注意与其他区沟通,及时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做到吃透上情、摸清下情、了解他情,为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2、不等不靠,知难而进,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到位。由于我区刚刚经历区划调整,承载历史问题过重,当时为了稳步过渡,各部门制定“三定”时,采取了“应设、应核、超设、超核”的办法设置内设机构及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市编委办给我区下达的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与实际相比,缺口非常大,困难非常的多。面对繁重的改革任务,我们不等不靠,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要求,着力突出“四个入手”。一是从转变职能入手,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突出把握政府功能定位,重点是弱化取消微观直接管理职能,强化宏观控制等四大职能。对市政府下放职能主动承接,部门与部门之间职能划转相互对接。进一步理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杜绝政府职能“体外循环”;二是从优化组织结构入手,加强职能融合。从大部制、宽职能角度出发,将原人事局和劳动局、经济贸易局等部门进行归并,撤销了黑机构。特别是合并分工过细、职能弱化和业务相近的内设机构,从根本上杜绝了两个以上内设科室与市一个处室相对应,达到了科学设置,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从稳定入手,坚持以人为本。对限额外的科级干部,通过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保留其职级待遇逐步消化,在本部门科级干部未消化完之前,不提拔新的科级干部,为了体现公平,对不涉及改革的区委、区人大、区政协等19个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的超内设机构和超领导职数,继续采取“空一收一、走一减一”的原则逐步消化,达到科学设置;四是从宣传入手,促进改革顺利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参阅》和政府门户网站加大宣传力度,报道改革工作动态,收到了良好的推进效果。
3、整合资源,强化责任,圆满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此次机构改革,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编委办汇报,先后召开两次区委常委会议、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和两次编委会议,反复研究《香坊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方案》。与此同时,突出开好操作层面的“四个会”。一是“香坊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区党政群机关主要领导和人事干部近300人参加了动员会,做到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努力把全区干部思想统一到改革精神上来;二是举办“香坊区政府三定工作培训会”。围绕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严控机构编制等任务和如何拟订“三定”规定进行了专题辅导,下发了机构改革相关材料,为科学制订“三定”规定,彻底解决权责脱节、有权无责、权责不对称等问题做了积极的工作;三是“三定规定草案对接会”。按照文教、城建、经济等几大领域进行“三定”对接,通过对接,明确了各部门职能,从根本上杜绝了职能交叉、权责不明和相互攀比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等问题,体现了阳光对接,阳光操作,实现了“三个不突破”。即:不突破市编委核定的部门机构数;不突破内设机构限额数;不突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四是开好香坊区编委会议。认真研究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同时,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相关配套意见,并以编委会议纪要方式发至各部门,强化落实。目前,“三定”规定已全部批复,各部门按照“三定”规定,到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政府各种资源形成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提高了政府的廉政效能。
(四)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强化乡镇纪检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哈尔滨市关于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哈纪发[2008]16号)文件精神,经香坊区2008年第一次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派驻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迅速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发挥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新了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也是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地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增强权威性,强化监督检查职能,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上来,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明确了部门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促进了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利于形成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合力,促进驻乡镇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
四、坚持“五步走”的构建战略,突出连续性
立足香坊惩防体系建设现有基础,对照香坊区编委办《工作规划》总体目标和阶段部署,分步实施,逐年推进,以期积小胜为大赢。
(一)将2008年确定为“宣传年”。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广泛讨论编委办《工作规划》、纪委《实施办法》和各项目标要求,统一思想,形成了“抓惩防体系建设就是抓发展环境”的共识。主动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及时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将2009年确定为“推进年”。结合香坊实际,整体布局谋划,确定“反腐倡廉教育更富实效,监督检查更加到位,改革纠风惩处更为有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配套措施更加完善,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目标,全面推进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将2010年确定为“攻坚年”。着力建设以“十大机制”为主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即:科学发展纪律保障机制、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作风建设机制、查处惩戒机制、纠风工作机制、群众有序参与惩防体系建设机制、责任落实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以此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
(四)将2011年确定为“深化年”。针对重点难点项目进行集中攻坚突破,围绕“十大机制”狠抓健全完善和执行落实,促进具有香坊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显成效。
(五)将2012年确定为“成果巩固年”。对照总体目标,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深化提高,努力形成以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目标、提出新要求、取得新成效。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区纪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些细节部分需进一步完善。今后,我办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廉洁从政要求,不断加强学习,从体制上、机制上、源头上、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坚持阳光作业,为营造我区和谐投资软环境、打造优质的对外服务窗口而继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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