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意见一、2002年工作总结二○○二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总结】莱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莱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意见
一、2002年工作总结
二○○二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政府法制工作再跨新台阶、再上新水平。12月初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华福来我市调研政府法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称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各项工作都有创新”;在2003年1月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省仅有的两个县级市之一作了大会典型发言;法制办被评为2002年度青岛市政府法制系统先进单位,受到上级机关的通报表彰。
(一)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作为受省政府表彰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省政府法制办确定的调研联系点,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年初我们发动大家认真研究确定了2002年各项工作都要在全省争一流、整体工作再上新水平的年度工作思路,围绕实现行政复议收案数量、办案质量有新突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有新提高的目标任务,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强化责任措施,有效调动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年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压缩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市42个具有市级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单位的106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取消337项、降格309项、不列入8项,总计取消压缩61.29%。认真履行起行政审批监管职责,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并根据统一要求,将每项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等通过《莱西日报》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先后两次组织进行专项督查,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效果。同时,建立了行政审批长效监管机制,健全了行政审批事项登记制度、备案制度、公示制度、行政审批办理工作制度、回避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将行政审批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
(三)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和部门、镇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内部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对提报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坚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共论证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32件,其中出台27件,不予提报4件,不予发布1件,确保了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适用;共审查镇办、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18件,对其中2件作出了限期修改的决定,避免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与WTO规则和国家法律相抵触。此外,按照青岛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青岛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进行讨论,提出了修改建议意见。认真组织开展了城市历史风貌、历史文化和优秀历史建筑有关材料的搜集工作,得到了青岛市政府法制办的好评。
(四)严格依法办案,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值纪念行政复议法颁布三周年之际,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在全市集中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推行了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在总工会、残联、个体劳协、老龄办等10个群团、社团组织设立行政复议联络员17名,扩大了工作视野,密切了政群联系,有效地引导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程序依法解决,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力度,积极创新办案思路和方法,依法妥善解决行政争议。200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0起,审结129起。审结案件中,维持的79起;终止审理的42起;撤销的6起;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2起,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行政管理秩序,收案数量、结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均实现大的突破,创历史最高水平,居全省前茅。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认真审核市政府各部门“三定”方案,严格界定了行政机关执法权限,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管理机制。机构改革后,经认真审查确认,重新公布了128个市级行政处罚主体,指导有关行政机关与受其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签订了行政处罚委托书,批复公布了24个事业单位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规范了行政处罚主体,保证了行政机关执法的合法性、有效性。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审验《山东省行政执法证》553个,更换《山东省行政执法证》483个,注销《山东省行政执法证》92个,补办《山东省行政执法证》26个;组织653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山东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为其中625名考试成绩合格者办理核发了行政执法证件。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指导,指导行政执法机关解决执法业务问题60多个,协调解决行政职能争议2项,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
(六)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修订完善了《2002年度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和《2002年度镇(办)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强化日常督查指导,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贯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力度。在坚持搞好其他传统法制监督工作的同时,根据我市行政执法现状,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将那些工作在社会面上、与群众接触频率高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列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对象,将政务办理窗口、市区繁华街道、城乡集贸市场、道路交通干线等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实施经常化的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在工作方式上,改变过去监督检查“提前下通知,现场听汇报”的方式,采取明察暗访、访查结合、现场巡查、边查边纠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有效增强了监督检查效果。在6月份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中,组织执法监督人员打破传统的上班时间,早晨5点钟出发,下午7点钟收兵,以执法活动与群众接触频繁的执法机关为重点,在暗访的同时,集中对市区繁华街道、集贸市场、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现场查处、纠正不当和违法行政行为12起,向9个单位下达了责令纠正违法行政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2002年,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问题42个,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我市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经验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推广。
(七)积极协助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园区建设、城建管理、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购并改制、治安管理、社会保障、整顿经济秩序等方面,参与市政府重要决策40余项,牵头实施16项;查处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案件2起,承办审核政府部门提报市政府批准的行政强制案件5起。代理市政府应诉行政、经济纠纷案件3起,已结案2起并胜诉。在青岛市各区市中率先筹组成立了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共审核办理土地批文手续440余件,保证了土地审批工作的合法规范。切实加强打击走私责任单位的协调工作,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保证了打私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加强政府法制的宣传调研工作。共总结探索政府法制监督新形式、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考核体系、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思路和方法等政府法制工作成果4个,编写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分析8篇,组织撰写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调研文章12篇,在青岛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3篇;发表新闻稿件20篇,上报政府法制工作信息26篇。此外,我们采取有力措施,超额完成了省、青岛市法律法规汇编和《法制行政》杂志及新法律法规汇编的发行任务。
(九)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办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指示在法制办的贯彻实施。机关党支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教育活动,组织全办人员加强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政府法制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管理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土地批文等工作程序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新增了办公用房,新购置微机3台,有效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我办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在政府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法制意识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观念、意识还有待于强化和提高;二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深度和力度不够,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尽快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03年工作意见
2003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搞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审查把关。强化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与法律法规和WTO 规则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用。
二是认真实施行政复议制度,严格依法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联络员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纳入法律解决的渠道上来。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断案,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年度案件处结率达到90%以上。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执行等行政程序和制度,从制度化上杜绝滥用权力、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等问题的发生,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和执法证件审验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减少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
四是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的监督指导,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规范行政行为。年内组织2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好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确定、考核和日常督查工作。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和消除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行政执法中的腐败行为。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五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成立青岛市行政法、经济法研究会莱西分会,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理论和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围绕城市管理、农民负担、土地征用、经济秩序整顿等政府重点工作,发挥政府法制部门职能作用,指导协调行政执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认真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做好市政府行政和经济案件的应诉工作,做好以市政府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和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处理决定的审核及具体处理,搞好土地批文的审核把关和打私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