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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结】红花岗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

时间:2023-05-12 17:20:06 来源:网友投稿

红花岗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2012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厅、市局关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红花岗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红花岗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



红花岗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

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


2012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厅、市局关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狠抓重点、创新亮点,各项工作呈现出快速发展良好态势,为促进红花岗区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增比、进位、突破和跨越赶超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2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区民政工作总体上讲,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呈现诸多新特点新亮点,成效显著。一是民政普惠民生成效显著,人民群众福祉明显增强;二是灾害救助体系不断完善,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三是优抚安置工作协调发展,民政温暖军心作用彰显;四是基层自治服务特色鲜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健全机制、强化联动、殡葬、流浪救助等工作取得实效;六是“四民社区”创建工作得到巩固和提升;七是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信访工作获得“全国民政信访先进集体”。具体做法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民政民生工程稳步推进

一是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1]45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201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45号)要求,积极开展了低保提标工作,增幅为13.56%,从20121月开始执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我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并开展低收入认定工作。二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为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政策保障。结合城乡低保标准,制定下发了《红花岗区2012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和《红花岗区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城乡低保一户一档和电子台账;完善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出台了《红花岗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意见》,确保临时救助工作严格规范;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先后出台了《红花岗区建立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红花岗区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并及时修订完善,建立起完备、科学、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城乡低保监督检查制度,完善了《红花岗区城乡低保监督检查及问责制度》。

二是城乡低保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升水平”的总体要求,我区城市低保标准从325元每人每月提高到365元每人每月,增幅为12.3%,农村低保标准从1416元每人每年提高到1608元每人每年,增幅为13.56%。截至201210月,我区城市低保在册739614674人,月发放保障金365.42万元;农村低保在册30356381人,月发放保障金44.49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6901315人发放粮食73260斤;完成收入核查公示及审核审批各项工作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落到实处110月,我区城市医疗救助共计救助1247人,发放救助金192.68万元;救助精神病人108人,救助金额30.58万元;资助参保14625人,资助参保金14.63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共计救助1055人,发放救助金172.42万元;救助精神病人 82人,发放救助金18.35万元;资助参合6428人,资助参合金32.14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人,发放救助金3.6万元。

四是农村五保工作稳步推进。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在册254人,其中集中供养47人,分散供养207人,集中供养按5772//年,分散供养按2868//年,全年共支出五保供养金 25.65万元;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组织开展了慰问活动。

(二)灾害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修订完善了《红花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并建立了进、销、存台帐,全年没有出现迟报、漏报灾情现象;认真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59日至515日,红花岗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大力加强了减灾示范社区和避灾场所建设,正在申报创建国家减灾示范社区(老城办北门社区)和避难场所。

二是冬春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按照“不少一户、不漏一人”的原则开展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2011-2012年冬春困难群众救济工作争取上级资金共20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75万元、市级资金13万元、市价调基金15万),采购救济粮402.12208.9万元;采购棉衣被1982床件24.2万元,发放402.12吨救灾粮、1666床(件)救灾棉衣被发放到各镇及舟水桥街道的受灾群众手中,发放农村贫困群众用煤补助资金37.692万元,救助6942,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我局根据受灾情况制定了2012-2013年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案并下发各镇,据统计,2012年我区农村受灾人口累计达2.3万人。20122013年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救助人数为8241人,占总受灾人口的34%。其中需口粮救济6959人、需衣被救济833人、需取暖救助2217人、需伤病救助23人,我局已备好相关救助物资。

三是救灾工作及时到位2012年,我区遭受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共有1.24余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351万元,为做好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我局组织专人进行了核查,建立了台账,确定了重建对象和分类补助标准,发放灾后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资金45万元,圆满了完成了今年的24户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走访慰问困难户209户,发放慰问金10.5万元。

(三)多措并举,协调发展,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积极帮助重点优抚对象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且在城乡大病救助方面,向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倾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提高救助效果。

二是切实按照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我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470人,全年发放经费977.8万元。

三是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和培训工作力度2012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70人,已推荐15人到省培训,同时已组织2012年度退役士兵开展驾驶培训;目前我区已安置12年以上士官8人,省级单位已开出安置介绍信22人,其余人员安置情况按照2011年新颁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抓落实,自谋职业经费全部发放到位。根据《关于对红花岗区籍服役官兵和参加我区抢险救灾,维稳的驻区官兵有关人员实行奖励的规定》,今年我区共发放12.39万元,对172人次立功受奖人员进行奖励。

(四)加强指导,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健全完善

一是拟定下发了《红花岗区2012年镇(街)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安排意见》(区民字【201221号),全面推进和继续巩固全区镇(街)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对全区七镇八办的政务公开及25个村、居的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二是指导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居)务管理。全区共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15名并对其进行培训,目前,红花岗区村(居)监督委员会工作在全区15个镇(街)的105个村(居)中顺利开展;认真指导,全面规范村(居)务点题公开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在群众提问程序上如何把握对群众所提问题的解答,作为重点给村(居)干部认真解释指导,切实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三是继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进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2012年在常规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含点题公开)工作的同时,把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作为重点,要求各镇、街2012年示范创建点不能少于2个,并加强对以创建的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点的指导监督,巩固取得的创建成果;完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区府办发(【2011235号)文件精神,在城乡结合区域所涉及的镇(街)、村(居)双方都无异议的基础上,增设十六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目前十六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已启动相关工作。

(五)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创建内涵得到提升

一是以创建“安、便、乐、康”社区为载体,以“工作不拒、问题不掩、责任不推、成绩不争”的工作理念。做到“民思我想、民呼我应、民意我顺、民困我帮”,实现了“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是多举措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升级和完善我区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的系统功能,增加了新增人口数据传导、文件传输、社区志愿者网上注册等实用功能,提高了社区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府后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舟水办镇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较场坝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康复保健、文化娱乐、教育培训、法律维权、心理疏导等服务达10000余人次,服务效果明显。结合实施全市社区服务阵地建设“553112”工程,今年打造社区重点项目建设共有16个,包含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居家养老、邻里互助、儿童托管、文体广场等便民利民服务设施,总投资480多万元,现已7个项目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受到社区群众的普遍欢迎,社会效益明显,其余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

三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各社区在社会管理上以“为老百姓办实事”为宗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许多服务项目,如“便民一条巷”平价果蔬直销点、社区之声广播站、民意接待亭、邮政代办站、工具屋、警民联调室、邻里互助中心、爱心托管站、流动儿童成了图书室、安全护送岗等,都为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是启动我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已经建成南关镇护城村、忠庄镇勤乐村2个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和长征镇河北井社区、深溪镇深溪社区2个综合服务中心, 针对广大居民群众的利益,以努力解决好问题作为开展“四民社区”创建活动的切入点,高标准打造社区办公和服务平台,并配套建立了一站式办公、农家书屋、网络学习室、文体活动广场、多功能活动室、慈善超市等服务设施,使村里的男女老少也能享受到城里居民的社区服务,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方便,使社区的面貌焕然一新,社区居民十分赞赏,市区领导和社会各界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是建立社区干部工作待遇保障机制。为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12年元月起,区财政的补助标准再提高300元,使主任(书记)、副主任、委员和专职社工的补贴标准分别达到了1000元、950元和900元,加上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不少于200元的补发部份,全区街道社区干部平均达到1200元以上,并从2013年起,每年增长30元,建立了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机制。

(六)健全机制、强化联动、社会事务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婚姻登记窗口网络设备运行进行了安装,并配置了身份证识别器,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全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5726对,(其中补发结婚2531对),离婚登记2312对(其中离补143对);出具无婚姻婚姻证明8612份。

二是继续开展好社会福利工作。全区散居孤儿141人,机构抚养孤儿84人,为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按时足额发放了基本生活保障补助84.72万元,并在“六一”等重要节日组织对他们进行慰问。

三是殡葬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全区相关单位设有119名殡葬信息联络员,与各镇、街签订了《红花岗区2012年殡葬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表彰了2011年殡葬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同时加大了殡葬稽查力度。全年火化遗体5403具、入馆治丧614具,入馆率比去年提高了2%。积极开展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工作,减免五保人员丧葬费用25.8万元,减免农业人员丧葬费用12.6万元,全年配合相关部门免费冷藏、火化无名尸、事故遗体68具,减免费用达238.2万元,对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加大了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工作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共发放《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职业乞丐需辨别勿将爱心错施》宣传单近2万份,在红花岗区文化长廊设立宣传栏对行骗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宣传,不论白天和黑夜,由局领导带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巡查,劝阻、说服、教育和帮助流浪乞讨人员280多人次,动员返乡110人次,送2名儿童到儿童福利院进行了临时性的救助,5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接送精神病人4人,接送外地返回人员16人到各乡镇及社区,向乞讨人员发放救助衣服棉被23件(床),救助卡300多张。

五是积极帮助残疾人就业。今年46名培训学员取得了合格证,解决了他们的生存问题,为社会和谐尽了一份力量。

六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积极完善道路和地名的更名,督促落实路牌制作安放到位;健全和落实平安边界共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开展区县界联检,制定我区城乡结合部管理区域划分方案,对原管理划分不明区域进行了确定。四是民间组织工作规范发展。全面清理和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深化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七)出实招抓进度,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012年,我局共有5个重点项目,每一个项目都有领导具体抓落实,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长征镇中心敬老院项目现已累计完成投资318万元,深溪镇中心敬老院项目现已累计完成投资156万元。两个项目正在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手续。新殡仪馆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3967.19(111),建筑总面积17751㎡,累计完成投资4956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地质灾害边坡治理正在施工;河道治理和封闭围墙基本完工;景观绿化设计正在实施。府后山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占地面积820平方米,总投资116万元,该项目于20122月投入使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较场坝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规模750平方米,总投资116万元,该项目电梯安装、室内装修已结束,拟于年底投入使用。

(八)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自身建设工作整体提升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能力水平。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民政业务知识,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今年,我局挤出资金近10万元,选派干部25人(次)到省市参加培训,有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民政业务水平。

二是信息工作。我局认真做好信息的报送、收集、整理工作,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共编辑《红花岗区民政工作信息》70期,完成调研文章1篇,在《中国社会报》、《贵州民政》、《遵义日报》、《遵义晚报》、遵义电视台及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各级新闻媒体上完成红花岗区民政工作对外宣传10余篇次。

三是信访工作。在信访工作中,我局一是调整了局领导分工,明确了信访工作专(兼)职人员;二是坚持实行干部接访制度、局长接访制度、领导带案下访制度、重要信访件领导包案制度;三是按时、保质、保量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15件,做到了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我局共办理上级转办件17件,办理率100%,基本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收到来信26封,回复26封;接待来访群众265()2012年我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今年,我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可喜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标准还尚有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创新意识中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作风建设中还有待进一步扎实,在工作责任心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正视这些差距,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解决好这些问题。

二、2013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医疗和临时救助工作有关制度

明年将在201212月的城乡低保标准基础上,统一按不低于10%的增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提高医疗补助标准,探索医前救助、医中救助、医后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大力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力争救助面达到100%

(二)继续完善《红花岗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认真开展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机制;全面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并开展一次以上社会捐赠活动;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和避灾场所建设,努力创建一批国家标准的减灾示范社区。

(三)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扎实开展双拥工作

一是优抚工作。检查督促落实优抚对象优待优惠政策和自然增长机制标准,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活动,解决重点优抚“三难”问题。抓好义务兵优待金兑现落实。二是安置工作。继续把安置改革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做好政策宣传,就业推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自谋职业率达80%以上。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自谋职业人员补偿金发放工作。完成重点安置对象任务。三是双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双拥工作成果,完善材料整理归档,深化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协调发展,切实提高双拥工作水平。四是完成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

(四)继续深入推进“四民社区”创建和村居自治工作

一是按照遵党发(20118号文件要求,全面实施社区服务阵地建设“553112”工程,打造一批亮点社区,解决部分基础条件还比较薄弱社区的建设需求,不断完善我区社区办公和服务平台建设,使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首先达到市级示范社区标准;继续推进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区、街、居三级互连互通的社区信息网络,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的社会管理;大力发展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区公益服务;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活动,打造35个示范点。

二是深入开展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加强村()组织民主建设,深化村(居)务公开、点题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和完善村(居)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构建城乡和谐社会互动平台,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依法做好社会行政事务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强化对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婚姻登记程序,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有效开展流浪儿童救助,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依法规范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履行好收养登记机关职责,依法办证,确保质量。

二是强化对民间组织管理。加强民间组织培养发展和登记工作,按照社团登记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章程,督促指导他们依法履行章程;积极宣传引导兴办经济性、专业性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继续做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

三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按市政府要求对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完成勘界,制作完善我区行政区划图;抓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对城乡结合部社会事务管理区域配合相关部门划分清晰。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善我区地名规划,对在建和规划道路系统化、序列化、标准化命名。

四是努力攻坚殡改工作,着力巩固火化率。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工作政策,利用宣传车对殡改薄弱村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有关乡镇要加大宣传攻势,及时通报村(居)每月火化率情况,使殡改工作更深入人心;进一步开展治理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坚持堵疏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骨灰二重葬;加大殡改监察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巩固100%的火化率,促进我区殡改工作的稳步推进。

(六)继续抓好民政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完成新殡仪馆项目建设;二是完成4个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2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提升社区服务环境;三是完成红花岗区深溪镇、长征镇中心敬老院建设;三是社区信息平台升级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大力抓好14个信息运用示范型社区建设,力争在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信息化运用上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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