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于2015年6月,由原区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局合并成立的,“三局合一”之后,区局要承担起全区主体准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管、维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监总结】2015年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5年皇姑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工作总结
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于2015年6月,由原区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局合并成立的,“三局合一”之后,区局要承担起全区主体准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多项工作。在2015年的工作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局党组提出的“企业至上、安全第一、执法严明、保障有力”工作思路,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己任,充分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为促进皇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1.现有企业15414户(其中:内资企业2119户,私营企业13060户,外资企业235户),个体工商户23480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6家;食品流通企业3624家;食品餐饮服务企业1215家;药品经营企业共604家;医疗器械企业335家;保健品经营企业126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86家;辖区内还有现场制售食品加工小作坊企业244家。
2.现有各类市场24个。其中农贸市场13个,建材及装饰材料市场10个,服装百货市场1个。
3.在用特种设备情况:电梯3546部,其中扶梯、人行道333部,维保单位70家,使用单位290家,使用地点345处;起重机械580台;厂(场)内机动车辆459部;锅炉440台;压力容器957台;压力管道3280米;无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2015年主要工作
(一)全面开展“双创”工作,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1. 加快推进登记制度改革。今年3月1日起正式开展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在区政府和公安分局的大力支持下创新服务方式,区局在全市率先将企业印章刻制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中,达到了企业印章与营业执照同步,使得审批提速3-5天。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开始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工作。我们积极做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各项实施准备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现与各部门对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有序做好存续市场主体新旧执照转换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自3月1日起实施“三证合一”以来,我区已办理各项登记业务7182户(次),其中:受理设立登记2111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效果初显。
2.出台政策措施扶植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励和支持创业若干服务措施》,共推出了十项服务举措: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准入便利化;二是支持特色优势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加大银企对接力度,积极提供融资服务;四是支持中小微企业招工用工;五是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有为小微企业;六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七是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和柔性执法;八是制定中小微企业扶持跟踪办法;九是培育树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典型;十是发挥桥梁作用,主动为小微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今年共举办了二次企业进社区专场招聘会,共有42家企业参会,为求职者提供了100余个就业岗位,参会的240余名求职者中目前已经有39名与11个用工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
3.切实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跟踪服务。为了更好的服务小微企业,今年以来,区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小微企业的跟踪服务,全年共跟踪服务小微企业102户,个体工商户110户,服务过程中收集问题48个,通过各种办法全部帮助解决,得到了小微企业和创业人员的高度评价。如在走访大学生创业基地过程中,区局了解到的写字间因房间调整涉及变更登记、企业无偿使用房产定性、简易注销程序的应用等问题都给予了妥善解决。
4.大力扶持创业基地的创建和发展。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大众创业的能力,区局将重点放在培植创业基地,发展壮大企业“孵化”平台。出台了《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扶植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若干措施》,推行的联络员制度、企业登记便利化、企业经营规范化、企业发展扶植化等措施在服务创业、支持创新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皇姑区共有四个创业基地:1.中海电子产业园;2.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孵化基地;3.北部青年创业中心;4.软件孵化基地。区局与大学生就业基地及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针对大众创业积极性不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创新创业还存在不少体制性障碍等问题的现象,为小微企业打开多条绿色通道。区局提前介入创业基地的筹建工作,先后指导入驻基地的北部创客、智慧基业等企业的筹建工作,同时延伸服务,在企业获得准入资格后,扶植其做大做强。
5.发挥桥梁作用帮助企业融资。加强银企对接,帮助小微企业贷款。全年共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2次,共有70余户企业参加,帮助16户企业顺利办理贷款1640万元。运用抵押登记职能,帮助企业融资。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举措,建章立制,建立起简便、快捷及高效的抵押登记机制。今年,共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20份,被担保主债权金额26551万元。
6.积极开展“个转企”工作。区局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确定了“个转企”预期完成目标,形成了领导主抓、全局参与、基层所负责,确保“个转企”工作取得成效的氛围。进一步明确了“个转企”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引导规模较大的餐饮、生产加工、商业批发、仓储运输类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目前已新办企业2409户,转制升级219户。制定《个体工商户准入标准》。区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准入标准》,放宽了企业审批条件,简化了“个转企”流程,使创业企业从“资格”到“形象”上扩大影响,提升竞争力,促进了“个转企”工作的顺利开展。
7.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为小微企业运用简易注销程序办理市场主体退出手续,无需再提交其他部门的审批,通过简化手续,进一步方便了小微企业退出市场。依据市局相关规定对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休眠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并制作吊销企业案卷模板,对立案审批、案件来源、处罚建议、调查终结报告等内容加以规范,拟吊销企业652户。
8.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实现资源共享。为有效推动建立相关部门互相连通,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区局于日前开始着手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布置查处无照经营、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异常状态企业抽查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更好为皇姑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抓好市场监管工作,市场秩序不断好转。
1.整合监管网络实现全覆盖。机构改革前,皇姑区食品药品实行的是网格化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实行的是责任区监管。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将网格化监管与责任区监管深度融合,将皇姑区划分成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一级网格为区市场监管局专业执法队,主要负责规模以上企业监管;二级网格为各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规模以下企业监管;三级网格为各功能区安监中队,主要负责对各功能区企业检查;四级网格为各社区的124名监管员队伍,主要是穿街走巷,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巡视。通过对监管网络的整合和对监管体系的重新划分,最终实现了监管网络的全覆盖。同时,还根据监管实际,努力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实现“智慧监管”的途径。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个单位三条办公网络,这就给市场监管带来了难度。“三局合一”后,将原来工商、食药监、质监的“三网”的融合,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食药监、质监内网办照、监管、办公自动化,既方便了管理,又节省了经费,提高了办公效率。
2.组织开展电梯整治攻坚战工作。集中力量对区内自动扶梯,人行道展开专项检查.我区现有自动扶梯使用单位27家,设备333部,目前,已全部检查完毕,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使用单位能够立即开展自查,同时能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部分使用单位存在无应急救援预案、无救援演练记录的问题,检查没有发现较大安全问题。建立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数据库,录入《沈阳市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沈阳市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电梯自查记录表》等相关信息。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近期电梯举报投诉56件,回复43件,举报人均满意,正在办理13件。从2015年7月至今,已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12家,电梯1100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消除隐患11处。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食品安全工作时刻不放松。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抓小作坊规范化监管,全部建立信用档案,制作了《食品安全小作坊监管公示板》。6月18日,市食药监局举行小作坊经验交流会,皇姑区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在食品餐饮环节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皇姑区93所托幼机构全部实现明厨亮灶,67所大中小学中有47所学校达到明厨亮灶,完成率达到70%。435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中已有135家完成了明厨亮灶工作,完成率达到31%。特别是“东北簋街”被沈阳市食药监局授予“食品安全示范街”称号,全面实现了厨房可视化。市和省食药监局相继在皇姑区召开 “明厨亮灶”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在全省进行了经验推广。在食品流通环节组织实行食品送货车登记备案制度,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专项调查摸底及登记备案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摸清了辖区内的送货车数,设计制作了《食品送货车信息备案登记表》,通过大型商场超市及连锁店倒查的方式,全面掌握辖区食品送货车情况。同时,还利用一年时间打造了18条规范街路,确实做到了规范街路上的企业经营有证照、从业有资格、管理有制度、进货有记录、墙上有公示、服务有承诺,在全区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市食药监局在皇姑区召开了规范街路经验交流现场会。
4.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区局推出三项举措,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器械使用单位化学危险品使用安全检查,通过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同时,还切实加强了节假日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区局积极部署、认真组织、突出“四个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管、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全面开展节前药品安全大检查,确保监管环节无死角、安全监管无缝隙。逐步实现了药械监管电子化,在药械采购、存储、销售等环节采取网络监管,既可查询药械购进、库存及销售情况,又能迅速对药械追根溯源,实时监控企业经营情况,并动态做出分析预警,形成了日常监管、稽查执法、应急管理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实现了综合监管、主动监管、常态监管。
5.切实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工作。年初,针对我区商标监管领域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5年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有效地打击了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专项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784人次,检查经营主体913户,检查批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8 个,整治重点区域 16处,立案5 件,结案5件,罚没款1.5万元。按照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要求,并对处罚的案件进行了公开。
6.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区局下发了《皇姑区清理无照经营工作方案》,建立了组织领导并进行了细化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共清理无照经营124户,其中,疏导办照88户。同时,对无照废旧物站点进行了集中突击整治,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时间和力量,按街路将辖区划分为分成若干“网格”,有针对性地对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并逐户登记,确保每条街路“无死角”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废旧物回收站点的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经过动员、教育和劝导,共清理整顿废旧物回收站点69户,其中,有照经营38户,无照经营31户;规范经营38户,取缔无照经营19户,责令停业限期整改12户。
7.开展了各类专项市场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加强了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集中开展了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重点开展了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市场清理工作,共检查经营主体157户,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配合蓝天行动开展了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的汽车销售企业和汽车维修企业逐户进行了排查摸底,组织开展了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共计对12家加油站的汽油、柴油等24批次进行抽样检查,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8.加强各项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加强了商标、广告、合同和网络监管工作,规范了拍卖市场交易秩序,落实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培育及公示工作。今年我区共发展市级“守重”企业共71户,其中老户66户,新发展5户;省级“守重”企业18户。共办理拍卖企业备案登记37次,拍卖委托书98份,委托拍卖金额41122万元,签订成交确认书13份,拍卖成交金额962万元。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20份,被担保主债权金额26551万元,办理率达到100%。
(三)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消费环境得到改善
1.开展纪念“3·15”活动。3月15日在辽河功能区铁路东社区开展了201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28件,接待消费者咨询1500余次,免费发放各类维权宣传资料5000余份。
2.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工作。区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和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培育标准,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培育一个”,确保认定质量,目前,我区已经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店”共有6个。
3.组织开展专项抽样检测工作。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局认真组织了对重点商品的抽检工作,截止目前,共抽检成品油12批次;汽车用轮胎抽样10个批次;汽车用机油、防冻液15个批次;服装及鞋30批次;燃气炉具20批次。通过开展抽检活动,能够及时发现、清除流通领域不合格商品,保护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按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四品一械”监督抽样367批次(药品62批次、医疗器械18批次、食品257批次、保健品23批次、化妆品7批次),食品不合格12个批次,药品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4.4%;通过加强培训、制定流程、强化监管、提高素质、加强合作等多项措施,为抽检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5.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根据省、市工商局的要求,我局开展了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并于9月24日举办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相关知识的培训,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目前,我区共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29个,前期的录入工作已经完成。
6.切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汇总分析各时间段 12315数据,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了消费维权案件受理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待消费咨询780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56起,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万余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始终坚持依法行政。
1.加大法制培训力度。重点组织了新修订的《公司法》、《消法》和《商标法》的培训及办案文书用纸和执法办案证据规范等内容的培训。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将适用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予以公示,我们在年初举行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培训,为今后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奠定了基础。
2.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完善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行政执法办案规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三局合一”之后,我局还制定和完善了了《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集体操作规则》、《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核审制度》及《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办法》。
3.严把案件核审关。进一步加强了案件审核把关力度,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合法的案件,驳回办案机构,重新补证,今年还组织并主持了一场商标侵权案件公开听证会,后又协助该办案部门为案件复议做准备,并积极应对原告对我局的行政诉讼。
4.加大违法处罚力度。通过日常巡查、“非常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日常监管的同时,还进行“非常检查”,对在监管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开,同时对违法违规企业建立“黑名单”,实现企业信用规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处案件182件,罚没款167万多元。
5.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法制监督组织体系,完善和落实案件“三审三核”制度,重大行政行为需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裁决。同时,真诚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从社会各界聘请50余名特邀监督员,全面监督区局的执法办案工作。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实行重大行政行为差错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违法行政问题。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作风明显改观。
1.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制定了《皇姑区工商局2015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通过专家授课、网络学习和自学、网上考试及笔试等形式,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全年共组织各项培训20余次,培训人员1500余人次;组织参加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培训9期,参加人员100余人,在结业考试中,皇姑区局均获得市局系统前三名的成绩;组织80余人参加市工商局举办的“适应新常态 提升新能力” 视频专题讲座二期;组织5名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与应用技能竞赛”取得全市总成绩第二名,并有3名同志进入个人成绩全市前10名。
2.开展“三整顿”专题教育活动。“三局合一”之后,在全局开展了“整合队伍促工作、整顿秩序立规矩、整肃纪律树形象”专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大讨论活动,并且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查摆部门及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迅速落实。通过此次专项教育活动,在全局营造出上下协调、令行禁止、行为规范、奖惩严明、服务周到、文明高效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结合“三局合一”之后的实际情况,参考原来三个局的各项规章和制度,重新制定和完善了《车辆管理办法》、《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等近五十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局干部的考核和管理以及对各项工作和行政行为的考核和监督。
4.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工作规范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全面纠正庸懒散假浮奢等行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形成了各负其责、互相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
5.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利用“民心网”、“96123市民诉求热线”、政民互动平台和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对办件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极大地推进了办件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共办理群众诉求368件,办结率100%,参与评星334件,其中五星166件,四星167件,三星一件,群众满意率得到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