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唐家秘书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发言稿 申请书 述职报告 自查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总结 > 正文

【税务总结】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2 20:45:08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2016年,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总结】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税务总结】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范文推荐)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

年工作安排


2016年,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队”工作,全面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治税为灵魂,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以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全力以赴推进各项税收工作,使全年工作呈现出“变而有策、忙而有序、难而有进”的新特点,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圆满完成税费收入任务

2016年,全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94.5亿元。其中,全口径税收完成47.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5亿元;社会保险费完成44.8亿元;代收工会经费1.5亿元;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5亿元;代征河道费0.5亿元。

(一)税费大排查工作成效显著

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税费大排查工作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对省局税费排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将税费排查与“剖析”式执法督察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排查工作中市局领导定期深入基层局督导各个阶段工作,按月对市局负责处室和基层局工作进展、经验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开展“一案双查”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排查612户,排查出应补税费合计16695万元,组织入库6790万元。

(二)欠税专项治理工作效果明显

将清理欠税作为2016年征管工作突破口,下发了《关于开展欠税专项治理 进一步加强欠税精细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征收局进一步加大欠税管理力度。工作中对全部欠税人建立分户欠税档案,制定了限期改正、发布欠税公告,停售发票、强制执行、阻止出境、以退抵欠、营业税欠税清理等七项具体清欠措施,累计清缴欠税5827万元。

(三)税源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应用省局风险管理平台做好“营改增”专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全市推送的企业171 户,其中房地产企业81户、建安企业90户。识别风险数量2599个,有问题企业19户,补税6892万元,入库3686万元。完成省局部署的数据管理任务。二是以风险平台为依托做好税费重点排查工作。全年共排查企业 336 户,有问题 39户查补税费7688 万元。入库3755万元。三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税源监控工作。对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确定我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跟踪管理项目106项,新开工项目36个项及投资额大、建设期长的省、市重点工程。按项目建立电子台账,记载项目纳税情况,按季度编报重点建设项目监控表,及时掌握重点建设项目税源变化情况,为组织收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稽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根据省局2016年稽查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制定了2016年稽查工作重点,逐一分解落实稽查工作任务,确定了以稽查体制改革为核心,营改增行业检查和重点税源检查为主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为补充,稽查大数据支撑为手段,不断优化稽查资源配置,强化稽查内部管理,切实发挥稽查组织收入和打击震慑的双职能作用,更加有序地推动稽查现代化建设。2016年全市稽查系统共检查581户,其中大排查430户,专项检查81户,企业自查70户;查补税款总额13442万元,其中大排查8556万元,专项检查2091万元,自查2795万元;入库税款总额13350万元,其中大排查8556万元,专项检查2004万元,自查2790万元。

(五)加强土地使用税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以地控税”工作

制定了《“以地控税”、“以税节地”、“以房管税”的实施方案》,在我局的积极推动下,201674日,由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五单位联合下发了《抚顺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抚顺市构建“以地控税、以税节地、以房管税”新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地税发[2016]64号),将以地控税新模式作为应用土地管理信息,提高土地税收征管质量与强化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手段,推进地籍信息成果应用建设,运用税收手段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六)不断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管工作

一是开展“重点费源企业底线监控”工作。针对部分企业养老统筹费款申报不实的情况,我局开创性地推行了“底线监控” 办法,大大提高了我市的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地税局与社保局 “联合审核缴费基数”工作机制。为了解决地税局和社保局核定养老保险统筹缴费基数不一致的问题,市地税局与社保局在全省率先开展“联合审核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工作,采取对所有参保企业缴费前审核其申报真实性、准确性的方法,从源头上控制、规范了参保企业申报缴费行为。三是建设社会保险费数据交换管理系统,该系统使全市的社会保险费基础数据信息质量明显提高。数据实现了实时传送,智能比对、业务预警(底线监控)、户籍比对。

二、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一)大力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成立了贯彻落实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辽宁省地税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清单中62项具体改革内容。抚顺市地税局围绕62项改革内容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责任部门,基层精准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了工作的落实。

1.切实加强国地税合作

2016224日,抚顺市地税局代表辽宁省地税局就国地税合作落实情况接受了国家税务总局督导,工作得到了总局督导组的肯定。与抚顺市国税局对接成立联合工作领导机构,联合下发国地税合作实施方案,设立合作工作办公室,严标准细化工作部署及责任分工,确保双方工作无缝对接。明确并突出联合办税、信息共享、宣传辅导、税收分析调查等5大方面推进国地税深度融合的重点工作,对接《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进一步理顺双方内部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一是合作征收税款。委托抚顺市国税局协助地税局征收代开发票应该缴纳的地方税费,国税局委托地税部门代征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的增值税,截止11月末全市房产一体化窗口征收22018万元。二是联合税务登记。全市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抚顺市地税局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通过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的登记、变更等数据实现了信息共享。全市(市局登记窗口)共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企业3621户。三是共建办税服务厅。确定先期以推行国地税互设办税服务窗口方式为主,采取“递进式”联合建设方式,在国税局办税大厅设立地税窗口11个,新宾县局南杂木分局、清原县局红透山分局与国税局开展联合办公,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四是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定。与国税局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8289户企业进行了2015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144户企业被评为抚顺市2015年度信用等级A级企业。五是联合开展银税互动工作。联合抚顺市国税局、中国银监会抚顺市监管分局及抚顺市25家金融机构,将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与企业融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纳税服务与金融服务的对接。目前已与交通银行、锦州银行税签订合作协议。

2.切实开展便民春风行动

一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深入推进联合办税。先后对全市91名办税服务厅人员进行文明服务规范的培训,同时深入到各办税服务厅,针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工作纪律、着装规范、业务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会代训,全面提升办税服务厅人员的服务水平。深度整合资源,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目前,全市15个办税服务厅,国地税互设窗口的有11个,共建办税服务厅4个,基本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全面实行了“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 二是认真落实办税服务相关制度。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办税公开、值班长制度、“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导税服务、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相关制度。自行设计了《抚顺市地方税务局首问责任受理单》《首问责任制登记台账》《首问责任制受理回执单》《预约申请表》等,规范了首问责任制工作流程,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栏、办税服务厅、微信等方式予以公示,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放置首问责任制业务指南5000份。目前,全市办税服务厅、派驻窗口共设立20个首问责任制岗,首问责任人34人,实行专人专岗,向社会公开10部首问责任电话。截止12月份,办税服务厅受理咨询问题2640个;针对28个限时办结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截止目前,全市办税服务厅共为纳税人提供预约申请服务1099户,仅“营改增”期间就为850户企业办理了预约申请服务。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税企QQ群、地税网站等渠道,对全国110个通用事项和省局200个地方事项、“码上知道营改增”进行宣传,建立“二维码”热点问题收集发布机制,对纳税人关注度高、咨询量大,易成为舆论热点的二手房交易涉税等问题,制成6个“二维码”在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公开,供纳税人获取;全市办税服务厅坚持延时服务制度,确保每个纳税人的各项办税需求不过午、不过晚,做到“无缝”服务。三是上下联动积极响应,做好同城通办、免填单服务。重点就同城通办的实施步骤以及操作权限、通办范围,防范风险及免填单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对46个免填单事项逐项上机操作,避免因盲目贪大求全而造成工作的被动性,确保了12月份两项便民举措顺利实施。四是进一步做好微网站维护工作。利用网站、短信及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对微网站进行广泛宣传。截至12月,微网站已累计发布图文信息700余条,抚顺地税网站访问比去年同期增长310%,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渠道更加方便快捷并得到了全市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3.全面完成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工作

为了确保“营改增”税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抚顺市地税局成立了8个营改增工作组,全力营改增攻坚,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营改增各项工作。营改增行业户籍数据实现顺利移交,共计移交18446户,其中正常户17287户,非正常户1159户,税制转换的前期工作顺利完成。抚顺市地税局代征增值税工作正式顺利启动,抚顺市国地税就代征增值税有关业务召开了对接会,协调国税局派驻专人到各代征窗口协助地税开展工作,以确保纳税人办税顺畅,全市“营改增”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4.切实做好煤炭资源税改革工作

按照省局要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数据测算,准确确认出我市全部矿产品的建议税率和折算率(折算比)。共测算企业106户次,采集数据318条,实地走访企业11户,召开企业座谈会3次,让企业了解资源税改革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做好前期的测算工作。

5.切实做好金税三期优化版单轨运行工作

为保证金税三期优化版顺利单轨运行,按照辽宁省地税局统一部署,组织人员全面检验了岗责工作流配置及代码表、数据迁移等工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共核对数据10万余条。开展金税三期人海压力测试。市局班子成员全程督导此项工作,测试中实际参与人员1267人次,所有业务类操作人员办理业务总条数4371条,所有查询类人员完成查询总条数42548条,所有其他人员完成完整登录的总条数15880条。强化培训力度,累计培训业务人员800多人次,为金税三期优化版单轨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不断加强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地方税合计65000万元,同比增加12000余万元,按照相关政策切实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企业所得税,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用税收减免红利助力企业发展。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通过各类媒体对外公示除县区级税务行政许可3项、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4项,抚顺市地税局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5项保留外,无其他审批事项。三是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优势,提高法治水平。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市地税系统涉及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列席市地税局有关会议,提供法律建议;参与有关法律文书的草拟、审查、修改;参与处理涉及全市地税系统的经济、民事、行政纠纷;为全市地税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知识辅导,全面提高全系统法治水平。

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职务职级并行和消化非领导职数工作,将全市地税干部的利益放在首位,争取干部利益最大化。严格按照省局规定时间节点,入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共3批次294人,惠及面达到了42%。二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市局党组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市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并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和学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团讲师为全局干部作“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主题报告会。组织开展了全市地税系统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同时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比赛活动。在全市学党章知识竞赛中,我局获得了抚顺市党章党规知识竞赛优胜奖、市直机关第三名的好成绩。三是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各类先进典型的挖掘、考核、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学习毛丰美、实干促振兴”活动。2016年,全市地税系统涌现出多名先进典型,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评为抚顺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被评为抚顺市优秀党员,1人被抚顺市委宣传部授予“抚顺好人”荣誉称号。积极参与省局网络税务文化平台建设,举办了抚顺市地税系统“青春献地税 激情展风采”演讲比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局比赛。四是抓好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作用,组织开展“捐物增暖 奉献爱心”活动,全系统共有252人参加了活动,总计捐献衣物1000余件,开展“无偿献血 奉献爱心”活动。认真落实驻村扶贫工作,按照市扶贫办“精准扶贫”的要求,精心筹划,在年初制定出台了《抚顺市地税局2016年扶贫计划》,并针对对口帮扶村清原县康家堡村23户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了《抚顺市地税局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每户贫困户都由专人负责,结成常年一对一帮扶对子,一帮到底。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落实表》,涉及八个方面共二十五个项目,切实增强系统领导干部的主体意识、落实意识和执行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组织市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区)局班子成员到抚顺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多个基层局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领导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切实加强内部行政管理

一是认真做好基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基建项目,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管理。二是组织开展了全系统的财务内审工作。制定下发了《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组织开展了包括市局机关在内的12个单位财务自查工作,自查面达到100%。三是做好“公车”改革工作。对全市地税系统进行车辆清理工作,理顺车辆权属关系,规范车辆资产、编制使用管理,全面启动全市地税系统公车改革工作。四是强化绩效考核。建立了“绩效工作流程图”,形成“编制指标-征求意见-日常监控-月度考评-绩效分析-改进反馈”的绩效管理的闭环。建立上级、本级、下级、科室的四维一体的绩效工作台账体系,及时监控各项考核指标进度完成情况。出台了《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办法》,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方面,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2017年工作安排

针对“营改增”后地税税源结构变化,2017年,抚顺市地税局提前主动谋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构建新的地方税收征管模式。

(一)坚持实施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的财产税税源管理和欠税精细化管理,继续深挖税源;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做好税源培植,确保收入快速、持续、稳定、良性增长。

(二)进一步加大欠税费管理力度,健全欠税费档案。厘清欠税费底数,强化限期改正、欠税公告、强制执行、阻止出境等具体措施,并在下达月份税费计划的同时,下达月份清欠计划,销号制推进。

(三)全力推动建立“以地控税、以税节地、以房管税”新的地方税收征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财产类税收的征收管理,应用地理信息处理技术,健全完善财产税源信息库,实现财产税税源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的管理,提高财产类税收的征管质量,严密征管、拓宽税基。

(四)按照总局《国地税合作规范》的要求,协同国税局,对未申报和未缴纳税款户联合开展催报催缴工作;联合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登记制度,共享各自取得的相关信息,协同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共同建立欠税管理联动机制,按照相关流程,联合发布欠税公告,共同催缴税款,共同入户检查,共同采取强制措施。

(五)积极推进建立以“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共享”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强化第三方信息的分析、使用,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在税收征管保障、协税护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联合管控机制,针对地方税源特点和重点行业情况,构建事前监控、事中和事后监管的联合控税新格局。

(六)认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深入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充分发挥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作用,继续拓宽纳税人权益保护渠道,完善保护中心职能。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提升办税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功能。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继续推进银税互动工作。

(七)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争先创优氛围。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两学一做”作为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班子的凝聚力,讲大局、讲团结、讲担当。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把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依法行政、遵守组织收入原则、干部违法违纪处理等情况纳入班子年度考核。不断强化党建工作,创新党建载体,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把党建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税收一线。不断激发干部活力,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从严培养选拔干部,建立规范有序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丰富地税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的文化氛围,凝聚干部人心,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荣誉感和集体归属感。

(八)不断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加大舆情管理和应对力度,深刻认识税收新常态特征,最大限度地防止涉税负面舆情的发生。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管力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机关政务和事务管理,认真做好文电机要、保密、信访、建议提案、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提高内部行政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抓好安全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推荐访问:抚顺市 工作总结 地方税务局 【税务总结】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