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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结】龙泉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全文)

时间:2023-05-23 09:30:07 来源:网友投稿

龙泉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2015年,龙泉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丽水市局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习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龙泉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全文),供大家参考。

【司法总结】龙泉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全文)



龙泉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6年工作思路


2015年,龙泉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丽水市局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习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平安龙泉”建设以及我市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全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被命名为省级四星级规范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西街司法所、安仁司法所成功创建省级4星级规范化司法所。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认识,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完善调解网络建设。在继续抓好交通事故、山林纠纷、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浙江省龙泉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纠纷、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法院调解室等专业调解组织基础上,新建物业调委会、五金汽配协会调委会2个专业调委会, 按全省“警调衔接“机制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重点抓好我市城区龙渊、西街、剑池三个街道辖区内“警调衔接“建设,目前已新建三个城区街道调委会派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建立了重点领域攻坚破难的联动调解体系。共建立调解组织570个(调委会564个,派驻调解室4个),其中村级调解组织444个,社区调解组织12个,规模以上企业调解组织81个,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9个,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12个。建立了新的调解人才库,调解员总数2601人。

全力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等重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和大调处工作。今年来全市各级民调组织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由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871件,调处成功5820件。调解成功率99%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4397人,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66895人,防止群体性械械斗22144人。

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司法所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做到了“建设一个、完善一个、规范一个”。截止目前,全市已建直属法所9个,共创建3星级司法所1个,4星级司法所3个。每个司法所建筑面积均在120平方米以上。全市司法所统一外观,统一标志,司法所形象得到显著改观,所内接待室、办公室、档案室、调解室等一应俱全。对上垟、小梅、八都、锦溪司法所进行了修理。

(二)务实推进,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贴近群众优势和行业优势,整合职能资源,务实创新,多元化、多维度创新社会管理。

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全市 “六五”普法验收之年,市依普办早谋划、早作为,结合全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实际,制订全市《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通知》,召开全市性工作部署会议,扎实推进“六五”普法验收工作。扎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市陆续开展了“三八”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日、4月税收宣传月、6.14世界博物馆日、 “519”助残日、“12.4”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日”、“环境保护日”、“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等专项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税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科技、文化、知识产权、法律、交通、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在全市倡导遵纪守法、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筑牢宣传阵地。继续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窗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等法律咨询和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五支队伍”即联络员队伍、志愿者队伍、讲师团队伍、老年普法宣传队伍和专业法律宣传队伍的正能量,为广大市民释疑解惑、依法维权提供帮助。在《今日龙泉》主办了“热点法律问题信箱”栏目,报道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及宣传法律法规条文和相关法律知识。一年来《今日龙泉》的“热点法律信箱”刊登 30期,手机客户端发送普法短信10万条,腾讯微博发布法治宣传内容288条,电子显示频播放法治宣传标语120条。建立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9个、丽水市级51个,市级“诚信守法企业”7个,市级“普法农家院”19个。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截止20151125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673名、解除社区矫正1386名,2015年社区服刑人员总数461名,刑满释放人员1213名;接受委托调查评估186件;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6件;警告处罚20件;治安处罚1件;收监执行10件。2015年全市没有发生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重大刑事案件,社区矫正人员无脱漏管,再犯罪率为0.43%,控制在0.8%以内的要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1.48%,控制在2%以内的要求。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了中心的功能定位、场所面积、建设标准、运行机制等内容,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相关调研论证等工作。目前,龙泉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已进入调试阶段,验收投入运行后将构建集动态监管、视频指挥、巡查督察、应急处置、在线教育、执法管理“六位一体”的监管指挥中心运行模式,扎实推进我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各乡镇(街道)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司法、公安、综治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目前龙泉市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已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将该项工作列入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内容,并纳入村(社区)干部综合考核。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特赦工作。特赦工作部署开展以来,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精神,成立本级特赦工作评审委员会,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精确把握特赦的适用条件,切实做好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梳理工作,对全市311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逐一排查、逐一见面、逐一谈话,逐一核对。对全市8名拟上报特赦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进行核对,补充侦查,补充证据。经过连续一个半月的工作,我市上报拟特赦的8名社区服刑人员,有7名获得特赦,1名矫正期满正常解矫。专项活动扎实有效。我局贯彻以活动开展推进工作落实的方针,结合龙泉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通过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岗位技能与刑罚执行意识。结合丽水市局部署为期两年的“六查”活动,我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开展查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越级上访、参与群众性事件、严重犯罪”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公、检、法、司形成合力,畅通各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确保行动时间、人员、步骤、内容、效果“五落实”。此外,积极配合人大进行司法监督检查,由局统一制订实施方案,矫正科抓好落实,对201411日起的所有执法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核查,做到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教育改造范围进一步拓展。各乡镇(街道)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监管,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类别和个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重点从思想上、行动上实施有效监管教育,达到矫正改造的目的。坚持“两个八小时”制度,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等工作,以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同程度开展了矫正人员教育改造工作,如西街、八都、兰巨、查田、安仁等乡镇,相续开展了集中教育改造活动,组织辖区矫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参加美丽乡村、“五水共治”等公益劳动。积极加强监地共建。127日,我局组织矫正科、基层科和法制培训中心等相关科室到省第三监狱和十里丰监狱开展龙泉籍犯人帮教活动,介绍近年来家乡在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变化方面情况,教育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早日回到亲人身边。

抓实依法行政,理清职能职责。开展了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继续推进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环节监督,充分发挥法制监督的自我监督、自我纠错作用,降低执法风险,共审核社区矫正警告案件9件,审前调查评估案件134起,提请治安处罚案件1件,提请撤销缓刑案件3件,提请撤销假释案件1件,提请收监案件2件,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案件3件,提出审核整改意见23次,充分发挥法制监督的自我监督、自我纠错作用,有效降低执法风险;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执法监督工作。准确把握特赦的适用条件,及时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逐一排查,上报拟特赦人员信息,确保“不错放一人,不漏赦一人”。通过摸排整理,对8名拟特赦的社区服刑人员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审批同意后将材料上报丽水。切实做到了秉公执法、依法履职。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报请特赦工作依法、规范、顺利完成。

(三)立足职能,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以来,我局根据省厅、丽水市局的相关部署,以构建法律援助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法律服务体系等为抓手,以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为支点,共建设法律服务站21个,实现了以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基层支点为依托的体系框架,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法律援助真情为民。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7件,其中刑事案件118件,民事案件419余件,接待咨询341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130余万元。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构建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实行便民服务。10月份法律援助中心与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了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截止目前,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有31个,以此进一步方便弱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维护好贫弱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专项活动。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扩大范围、减低门槛,优先受理、快速承办,切实保障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效率。一年来,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337件,接待电话、来访咨询1274人次。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活动。对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放宽申请条件,优先办理,创新服务。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老弱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指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女律师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实施援助宣传。中心结合“六五”普法,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公证业务稳步发展。公证处以服务“政府”、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三农”为工作立足点,深入开展各项业务,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071件,其中国内公证712件,涉外公证341件,涉港澳台公证18件,业务收费50万元。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投入全市“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工作当中。共参与12次拆违现场,共40多个拆违点,拆违面积达5.8万多平方米,对强制拆违现场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了每次拆违行动的顺利进行。我处还参加了涉及“五水共治”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现场监督公证18件,保障了工程建设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此外我处还主动介入保障房分配抽签现场监督1次,涉及家庭户365户,积极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做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优先给予公证法律服务,并减免相关公证费用。主动参与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为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使企业走上国际市场。今年来共为企业办理各类公证100余件。我市为全国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市,又是全省林业重点市,为林权、林农服务成为我处的工作之重。今年来我处共为林农办理林权继承、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240余件。结合女法律工作者送法下乡(赴住龙镇)、省政协送法下乡(赴锦溪镇)活动两次,耐心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公证宣传资料300多份。抓好自身建设。把公证质量作为今年公证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公证人员深入学习《浙江省公证质量标准(试行)》,按质量标准办理各类公证案件。对2014年度、2015年第一季度办理的公证卷宗全部进行自查,建立自查登记薄,查出问题所在记录在册,查漏补缺,不断提高我处的公证质量。经常性地开展业务学习讨论会,学习资料针对全市公证业务中的热点。积极开展公证质量的警示教育,牢固树立“质量立业、质量兴业”的理念,从根源上查找原因。

基层法律服务作用彰显。今年以来,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继续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坚持规范与拓展并举,民生与民权并重的原则,不断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稳步提升。4月份,基层科对全市符合注册条件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组织法律服务所主任和业务骨干参加省厅组织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法律服务所管理水平;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无收案登记、无收费票据、无案件卷宗等“三无”现象的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所务管理、提高业务素质。部署开展了针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案件的倒查工作,案件倒查小组累计查阅我市201411日至20141230日期间已办结的律师代理民商事、刑事一审案件336件,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法律服务所办案质量。

联系村工作有举措,深入联系乡镇联系村、第一书记村和治水指导员所在村走亲连心,落实33户结对户一户一干部结对,全年共组织走访80多人次,实现了结对户平均走访两次以上,安排联系村帮扶款4万元,发放宣传资料1000册。

(四)凝心聚力,全力抓好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局以“三严三实”主体教育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强班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绿色发展的理念、全局的意识来指导工作,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做好表率,努力争创学习型班子和知识型班子。二是强思想。狠抓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月干部夜学、中层干部汇报会和每月党组会议。三是强作风。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强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推进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政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认真做好“吃空饷”清理,权力清单梳理,省委巡视组信访件办理,推进廉政教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局上下逐步形成了“学先进、比创新、争一流”、各项工作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展现了司法行政良好精神风貌。

二、2016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建设基础上,继续加强全市的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加大对各基层司法所、乡镇人民调委会的检查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强指导全市444个行政村、13个社区以及行业调委会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稳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实施。

(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留守青少年儿童、农民工特别是返乡农民工、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回归人员、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三)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夯实法律援助工作。拓展便民接待场所和行业法律援助站建设;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便民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四)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认真完成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相关要求,规范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不断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做好公证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加为企业和“三农”服务的理念,抓好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证质量。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按照执业规范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龙泉市司法局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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