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林业局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2010年上半年,市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政府《2010年度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林业系统实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总结】市2010年林业局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10年林业局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市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政府《2010年度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林业系统实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从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入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行政执法机制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服务理念转变,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有了质的飞跃。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
1、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市林业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林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为有效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确保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作为全局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上半年借植树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美国白蛾防治等会议进行了集中宣传,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林农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好森林资源,并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林业的氛围。上半年集中学法时间在40学时以上。
2、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参加省林业厅举办的十二五林地定额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征占用林地情况专题培训班和市局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教育培训班,对执法人员进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上半年共举办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人员500人次。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57号)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梳理清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各科室自觉接受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提交局长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发布,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开展文件起草工作并及时报送文件草案,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经分管局长审核、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及时反馈,按期反馈率达到100%。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质量
根据市经济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提速措施,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以便民服务为宗旨,将能进入审批中心办理的项目整建制迁入,方便客户,服务地方经济。在办理审批手续时,林业行政审批窗口坚持“有事即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的原则,努力做到服务内容力求“全”、办事程序突出“简”、工作节奏强调“快”、服务质量体现“优”。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法用法,熟悉规范审批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无差错率达到100%,超额完成了增长30%的任务目标,未发生一起群众举报、投诉现象,受到广泛好评。市林业局窗口被评为“红旗窗口”,崔兴全两次被评为“优秀服务标兵”。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市级林业执法主体部门,一直把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全市林业法制工作的重点。在日常的林业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林业执法程序。使林业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进一步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对全市林业系统的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也将全市的林业执法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工作程序当中,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管理。切实完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上级交办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严格追究,切实加强监督。从今年自查的情况看,无举报和投诉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执行的比较好。
三是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全市林业系统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政府要求,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有力的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成立了以行政执法科室主要领导参加的行政复议小组,确定专职行政复议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渠道。在行政复议工作中,严格落实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重证据、重程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按时做出复议决定,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按规定上报统计分析报表和有关材料。案卷材料及时整理、装卷、归档,符合要求。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上半年以来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为掌握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暗访等形式,对林木采伐、木材检查、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公正执法。2010年上半年全局未发生一起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下半年,市林业局将继续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持久地抓紧抓实,推动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