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十大建设”目标,以维护大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县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
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十大建设”目标,以维护大局为首任,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司法所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构建和谐、平安、文明的光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努力创建文明单位,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强化思想教育,努力造就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司法行政队伍。全局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人员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此基础上,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把司法行政工作紧密地融入光泽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稳定上来,把每位司法行政干警的思想行动与关切民生问题紧密相联,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全面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与县委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努力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和参与“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活动,认真落实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做到高效务实、依法行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单位和平安家庭,落实综治责任状。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政风行风评议。机关工作环境办公设备得到改善,计生工作也取得成效。我局和干警积极为挂点村、社区捐款捐物,为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改善村(居)民生活以及做好社会治安稳定,受到群众的赞誉,年底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基本实现。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班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各自岗位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联系个人实际,认真检查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刻剖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局党支部坚持党员的“三会一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进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牢固树立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开展争创党建先进支部,“五好”支部的活动,全体党员的学习、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得到进一步突显。在抗冰灾工作中,我局积极组织司法所人员深入抗灾第一线,为电力抢修线路队伍提供后期保障工作。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为汶川等灾区捐款共5750元。
二、抓基层、强基础,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1、扎实推进司法所和人民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大司法所建设。向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推荐二名副科级司法所长,新招考2名公务员年底到岗上任。为司法所新配置3台电脑,8台数码相机,使司法所的装备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调委会和调解员全部挂牌持证上岗。全县各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全部挂上调解标识、每位调解主任及专职调解员都佩戴调解员徽章上岗。
三是切实做好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县局与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一次为期二天,由各乡(镇)、村(居)和企业调解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局领导在培训班上给调解人员授课。各乡(镇)司法所对村(居)调解员共进行业务培训32场360余人次。
四是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全县建立3个人民调解示范乡(镇)、16个人民调解示范村居、60名示范人民调解员。
五是组织司法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体司法助理员集中培训,县局领导亲自辅导,司法助理员在培训的基础上,均完成一份法制教案,上一堂法制课,撰写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书和一篇工作论文,司法助理员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在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基层工作中起到了排头兵和主力军的作用。
2、认真组织、指导人们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面履行县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定期召开县、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每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会议,及时掌握全县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并做好上传下达和统计工作,为上级领导的工作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
二是开展了二次全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在全国全省“两会”和节假日及奥运期间,充分发挥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居)调委会的积极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进行全面矛盾纠纷排查。县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领基层股人员深入8个乡镇和部份基层单位,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0*年,全县共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纠纷373件,调处成功369件。
三是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抓手,全面推进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如李坊乡司法所配合乡有关部门,全力化解了一起李坊乡百上和百下村民小组长达近十年的林权纠纷。
3、切实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严格履行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在3%以下。
一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帮教组织网络。全县建立了由片区民警、村居干部、释解人员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561个。
二是完成了2003年至2007年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和2005年至2007年解除劳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工作。做到底子清、去向明,帮教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开展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工作,为今后的帮教安置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帮教、安置等措施。县局在光泽县茂盛木制品厂努力创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成为我县探索建立规范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的初步尝试。
四是把安置帮教工作向前延伸。今年10月16日,县司法局组织有关人员带着事先拍制好的DVD帮教片以及服刑人员亲属的嘱托,监狱开展对110名光泽籍服刑人员探监帮教活动,取得很好的帮教效果。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做好法律服务“三进”工作。乡(镇)法律服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了各自的法律服务点,针对土地征用、维护自身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上门入户以案析法,宣传法律,让群众得到法律服务实惠,增强法律意识。今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4家,代理诉讼案件187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42件,文秘法律文书329份,解答法律咨询3670人183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37件,业务收费17.45万元。
三、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依法治理工作
1、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制定下发了《20*年光泽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县局代表县政府主动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为“五五”普法专项工作的汇报,争取社会各界对普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迎接省市“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县局及时下发了检查通知,细化了检查标准,对照检查标准全县开展了自查和检查,做好拾遗补漏工作,把普法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以法制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力度。一是借助电视媒体拓宽宣传,县局、公证处联合在光泽电视台《光泽新闻》节目以滚动版面广告的形式纪念《公证法》颁布实施二周年;二是在综治宣传月中,开展了“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余份,接受咨询200多人次。三是在6月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颁布之日,我局组织了各律师事务所、各乡镇司法所、各社区召开《律师法》座谈会,并印发了《律师法》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大型跨街宣传标语。四是在11月初,我局举办了第二期“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县各乡(镇)、各单位36名宣传骨干人员参加了培训,县局领导讲授了宪法、民主法治理论、劳动合同法等课程。五是在全县范内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县局重点联合县总工会等3个单位,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于12月4日在城区街道中心,举办了法律咨询、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活动,取得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3、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加大对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指导、检查、督促的力度,组织指导各乡(镇)、各单位进行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县检查和总结,为下一个五年依治县做好铺垫。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创建率为100%。各乡(镇)把“户代表会议制度”建设寓于“民主法治村”建设之中,把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宣传国家政策、农村基层中心工作等,通过“户代表会议制度”这种平台以民主方式加以解决,实现农村安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建康发展。目前,我县已有8个行政村被市司法局、民政局授予“民主法治村”,全县被省、市、县分别授予的“民主法治村”54个,占60%。
四、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为光泽县“十大建设”服务
1、认真开展执法执业检查工作。今年我局在各个服务窗口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坚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实行亮牌上岗,公开承诺。定期对全县二个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执法执业进行了督导检查。下半年,县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建章立制、检查总结等阶段的工作,促进我县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化、法制化,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
2、拓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进一步巩固和发挥乡(镇)法律援助站便民、利民的作用,把法律援助网络向农村延伸,在全县90个乡镇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今年仅乡镇法律援助站受理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就达20余件。县法律援中心及时、快捷办理“县委书记大接访”转交的法律援助案件。如当事人甫元碧因交通事故受伤无钱继续医治,于7月16日“县委书记大接访”期间上访,我局得知后及时该案交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经取证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次日就指派律师为甫元碧提供法律援助。20*年共受理法援助案件56件,其中民事44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10件,工伤赔偿5件,劳动报酬6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2件,医患纠纷3件,婚姻纠纷1件,其它17件),刑事12件,共办结51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07.62万元。“148”法律服务接待来访362人次,接受各类电话法律咨询247次。
3、扎实开展“法律服务三进”等活动。组织县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履行与村、社区、学校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和所对所共建协议,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定期深入村、社区及学校开展义务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上法制课。县局进一步加强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服务“三进”工作日常管理和考评监督,促进法律服务“三进”的实效性。
4、履行法律工作者职责,承担社会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健全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质量,下半年律师等参与“县委书记大接防”活动达20余人次,协助有关部门解决信访问题。20*年,全县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9家,办理各类案件167件,解答法律咨询734人次,业务收费4*100元,同比增长11.99%。县公证处依法办理遗产继承、出国留学、民间借贷、个人消费借贷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公证,通过对这些民事活动的介入,对民商行为的规范,使大量的社会矛盾和可能发生的纠纷得到化解,保持人际关系的和谐,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424件,解答法律咨询667人次,业务收费94900元,同比增长3.83%,没有出现错证,也没有被投诉。
20*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重点和成效不够突出;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还要进一步加强提高;县局债务繁重,经费短缺。这些问题和困难有待于我们逐步加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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