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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四篇

时间:2022-05-13 18:15:03 来源:网友投稿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拥政爱民、区划地名、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民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4篇

第1篇: 民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民政局双拥工作总结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是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国家安危,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世界还不太平,国际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有新的发展,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十分猖獗,台湾问题没有解决,祖国没有完全统一的情况下,做好双拥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二00三年我县双拥工作在县委、政府得领导下,始终坚持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立足基层,服务大局,注重建设,全县出现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社会氛围,为国家和部队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增强国防意识,开展国防宣传教育
一年来,县委、政府和驻**部队,以做好新形式下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和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基本目标,以促进生产力发展那和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为根本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注重抓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政爱民教育。在元旦、春节、“八一”等节假日和国防教育月开展双拥活动和国防教育。县委、政府每年都组织召开拥军优属座谈会,县委政府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各乡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拥军服务组织,就近就地走访慰问烈军属。“八一”建军期间,驻**部队邀请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双拥座谈会,军地领导分别祝贺,畅谈军民鱼水情和新形式下的双拥工作,县武装部近组织了射击活动,体现了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各界都关心,,重视双拥工作。平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橱窗等舆论阵地进行双拥宣传。通过这些活动,既发展广大军民的爱国热情,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增强了广大军民做好杀工作的自觉性,出现了党政军领导主动抓双拥工作,军地优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了军政军民关系良好的发展。
二、做好拥军优传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优抚工作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民政部门的一项经常相的职能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传统性、政治性,做好优抚工作,有利于依法维护和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国防建设和部队建设,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县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发扬拥军优传的光荣传统,把支援部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己任,不择不扣地认真落实政策,最大限度地使优抚对象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1、抓实义务兵优待金的筹集兑现工作。根据《**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今年我县的义务兵优待仍采取分统筹,村提留的办法进行兑现。全县共兑现义务兵优待金440户,兑现资金14.1万元,户均优待标准325元,兑现率为100%。其中城镇义务**58户,1.7万。
2、做好义务兵立功的奖金发放工作。2003年共接收到部队寄回的立功喜报88份,其中荣立三等功的21份,受部队嘉奖的67份。为鼓励**籍义务兵在部队再立新功,帮助部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军人抚优恤待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荣立三等功的义务兵兑现奖金200元。共兑现奖金4200元。
3、做好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和抚恤工作。我县历年对优抚对象的定期补助和抚恤定额发放。全县享受定补抚恤金的优抚对象890人,其中在乡伤残军人57人,领取在职伤残保健金4人,老复员军人66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1人,三属50人,共发放抚恤定计款83万元。
4、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今年去县接收退役士兵108人,其中转业士官3人,城镇义务**22人,农村义务兵86人,今年退役符合安置工作的22人,加上年安置退回重安的1人共23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用工制度的改革,退役士兵的安置难度越来越大。今年我县被列为全省59个扩大安置试点县之一。自谋职业,经济计偿安置梁道暂难开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XX)173号文件精神,县委政府在企业少且不紧气,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压缩编制等重重困难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将23名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光。其中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6人,自收有支事业单位5人,企业3人,定额拨款事业单位1人。
5、切实开展好“爱心献功臣“工作,努力委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今年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9户,建行面积750平方米,补助资金5.3万元,解决治病困难的20户,1万元,生活困难的200户,2万元。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困难。


第2篇: 民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民政局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部署,决定从7月初起至9月底,在全县开展一次“人情保”、“错保”专项治理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城乡低保对象15241人,复核率100%。经过整治,退出对象1111人,其中“人情保”70人,新增对象972人。二、主要做法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我局对各乡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复核率100%,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重点核查。在开展低保对象复核工作中,一并对各乡困难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及时增加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我局成立若干核查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低保经办人和村委会近亲属的低保对象,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对象,做到全部入户调查。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1.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乡政务大厅、办事大厅、服务中心等,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统筹各类资源,拓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在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村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络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4.协同解决群众突出困难。依托已经建立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建立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召开联席会议或办公室会议,及时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层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三、主要体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查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兼督查组组长,具体负责各乡的抽查工作,同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做到行动有依据,分工明确不推诿,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我局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我县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及时调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不足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基层服务窗口普遍达标,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社会满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积极争取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配强人员力量,解决收入和财产状况核对难问题。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认真学习《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领会社会救助精髓,做到洁身自爱,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维护政府和干部形象。

第3篇: 民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民政局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一、总体情况
  市城市低保对象3517户、5711人,占非农业人口比例5 %,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410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90元,市财政列支城市低保配套补助资金53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5256户、8335人,占农业人口比例%,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272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69元,市财政列支农村低保配套补助资金350万元。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共计4353人,发放救助金913万元,市财政列支配套资金85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共计710人,其中集中供养455人,分散供养255人,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234万元,市财政配套农村五保供养资金43万元。临时救助705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万元(含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49万元),市财政配套临时救助资金3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方面的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
  1、社会救助体系。20XX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科学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对象认定条件、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低保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最低生活保障。今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确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今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明确核对内容、核对方式、结果运用、部门职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4、医疗救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德府办发〔20XX〕24号),明确了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专项救助的救助比例、救助标准,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80%,救助标准从1万元提高至3万元,门诊救助报销比例提高到60%,救助病种从11个扩大到24个,进一步拓宽了医疗救助覆盖面,大大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压力;
  5、临时救助。20XX年我市被列为全省的“救急难”试点单位,市政府出台了《市“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急难救助的对象范围、工作流程、部门分工和监督管理等事项,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反应机制和首问负责制,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和帮扶。今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细化了救助对象范围,明确了救助类型,规范了救助程序,提高了救助标准,灵活了救助方式,增强了救助时效,着力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二)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市委、市政府把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建立了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18个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再就业政策的协调发展与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信息共享问题。
  2、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解决当前一些群众救助申请困难甚至救助无门的问题,我市依托已设立的各乡镇(街道)服务大厅的民政救助平台,建立14个社会救助统一受理窗口,安排了专人值守,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做到救助政策、工作职责、监督投诉电话“三上墙”。加强各部门配合,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切实做到“求助有门”。
  3、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20XX年8月,我市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民政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20XX年9月,我市出台了《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核对中心的建立和《核对办法》的出台为我市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0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居家庭经济核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核对工作,已享受和新申请的低保对象均要对其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对。解决了低保办理过程中家庭收入核算难,救助对象认定难等问题,有效遏制在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核对仍在进行中,共核对城乡低保对象17785人次,已有615人被取消低保待遇,核对检出率为%。
  4、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为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我市市委、市政府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一次社会救助专项检查。为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20XX年我市继续开展全市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和先进村(居)评比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乡镇(街道)和先进村(居)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予以补助。市财政从本级配套资金中安排31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考核评选5个先进乡镇(街道)和21个村(居)进行奖励。通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市形成争先进、创特色、出亮点的竞争氛围,使我市社会救助工作逐步达到“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资金到位,发放及时,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管理目标。
  (三)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规范化
  1、按照要求足额落实本级配套资金。20XX年度本级配套情况为城市低保531万元,农村低保350万元,五保供养4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85万元,临时救助30万元。
  2、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遵循“足额发放、管理规范、运行安全、监管到位、专款专用”的原则,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并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社会救助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1、提高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目前,我市有县级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5名,乡镇(街道、办)社会救助经办机构14个,乡镇(街道、办)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4名,村(居)委会专(兼)社会救助专(兼)工作人员122名。
  2、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我省乡镇(街办)民政机构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赣财社〔20XX〕35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沟通,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中,确保乡镇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20XX年,市财政安排本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0万元。
  3、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20XX年12月经市编委批复同意核定每所敬老院两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定编定岗不定人,专编专用,并明确敬老院的管理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20XX年11月经市政府多次调研,制定了《市公开招聘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人作方案》,采取从能力强的乡镇机关干部中调剂、从干得好的村党支部书记中选调、从社会优秀人才中公开招聘等形式,为每个敬老院选配了一名责任心强、品质优良、富有工作经验的院长。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其中护理4人、财务6人、计算机2人)。我市现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14个,全部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从20XX年起,我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敬老院改(扩)建。对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建设进行资助,特别是20XX年以来,我市采取每年重点打造2所敬老院,将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批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生活舒适的光荣院和敬老院相继建成,提升了五保老人居住生活水平。
  4、强化信息化建设。自20XX年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救助实行信息化管理,资金发放及动态管理都通过“社会救助系统”进行操作。20XX年,我市依托“数字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更新完善社会救助信息。截至10月,我市已基本完成了全市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电子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在XX市位居前列。
  6、社会救助程序规范。我市建立了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公示公开、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诚信承诺、基层干部亲属备案、责任追究、三级联审等制度,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救助水平与困难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平台不畅,核对仍局限于人工比对;三是民政工作经费不足,民政基础建设进展缓慢;四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五是“救急难”工作离广大急难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六是民政能力建设滞后、工作执行力不够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努力加以解决。
  四、工作建议
  1、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社会救助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每年调整一次。大幅度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尤其是集中供养标准,以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2、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网络。针对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任务繁重与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的突出矛盾,要大力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保证社会救助工作有人做事。针对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短缺和信息化建设落后的难题,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办公条件,实现资源整合,形成上下纵向贯通、部门横向互联的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专业化水平。同时,要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和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到位。
  3、引导正确的参保思想观念。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要严格控制待遇标准,防止有限的低保经费用于养懒汉;对个别农村居民采用“人户分离”,单独由父母申请农村低保,把子女应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的行为,要予以舆论谴责,并在制度和道德上加以约束。
  4、加大各项社会救助的工作力度。完善“救急难”配套救助政策,认真做好“救急难”工作。同时借鉴学习各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总结推广“救急难”试点单位的相关做法。

第4篇: 民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民政局社会福利工作总结

        以下是本人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民政局社会福利工作总结》,供您查阅。      20xx年,××市作为一个有128万多人口的县级市,现有老年人13.66万人、残疾人55310人、五保对象5837人,社会福利事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市民政局把“三院”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工程来抓,不断完善城乡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城乡互动,立足“三院”建设统筹一盘棋   加快城乡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举措。20xx年,我市制定了社会福利事业三年发展规划,把“三院”建设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程,作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重头戏,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切入点,作为新农村建设“六大工程”之一的“阳光工程”,作为当前和“十一五”时期建设“和谐××”的重大战略来重点实施,计划在近两年内共投资1.3亿元,统筹建设城乡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以市福利中心为龙头,以农村敬老院为支架,以公办福利机构为主体,以民办福利服务网点为补充,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其中,投资5000万元,按照国家一级福利机构的建设标准,建设城区福利中心;投资8000万元,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的新建、扩建工程。到20xx年底,全市31个乡镇各建成一所省级示范敬老院,新增供养人员5000人。市里专门成立了“三院”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挂帅,主管民政的副市长文秘杂烩网具体负责,搞好协调;市四套班子领导每人蹲点一个乡镇,负责一个项目。目前,市福利中心和第一批16个农村敬老院全面通过质量验收,有2个上报为省级优良工程,10个上报为宜春市优良工程。新落成的市福利中心,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可入住老人和婴儿300人。   二、精心设计布局,抓好“三院”建设规划一张图   规划是工程建设的龙头。在“三院”建设进程中,我市始终突了规划的先导作用,把好每一张规划设计图的评审关,力求在规划布局上凸显特色。在发展理念上坚持适度超前,提出“一看齐,二超前”目标。我们对21个参与设计单位进行认真筛选,从中选择了4家有经验、有实力的单位负责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赴上海、武汉、九江等地参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选址生态化、布局人性化、格调民俗化”的设计理念。在建设标准上坚持高起点定位,在落实省民政厅“八个一”农村敬老院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增建一个沼气池、一所医疗所,达到“十个一”的标准。市政府先后召开了三次设计方案评审会,除聘请民政、建筑、设计、土管、规划等部门的专家参加外,市委书记、市长直接把关,几易其稿,最终才确定首批16个敬老院和市福利中心的设计方案,为我市社会福利事业的高起点建设画好了一张高起点的蓝图。   三、强化投入保障,做活“三院”建设资金一本帐   资金投入是工程建设的基本保证。我市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的同时,多渠道、全方位筹措建设资金。一方面,政府出台资金配套扶助办法。对按期完工的乡镇敬老院,由市财政按标准进行配套补助,新建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20元。20xx年,全市共配套资金近1000万元。另一方面,动员社会各界资助。通过市、乡两级领导带头捐款、向在外创业的本籍人士倡议等方式,发动社会各界资助“三院”建设。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内,全市共募集资金700余万元,确保了“三院”建设的有效投入。   四、落实工作举措,鼓起“三院”建设工作一股劲   思路确定后,关键是抓落实,一鼓作气地抓出成效来。市政府把“三院”建设列入全市年度目标考评体系,在工程设计、功能布局、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等方面进行量化;与各乡镇一把手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每个项目工程,均由市里指派技术人员进行监理;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由市领导带队巡回督查,每月集中召开一次“三院”建设调度会或流动现场会,在全市营造你追我赶、你好我优的生动局面。同时,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把“三院”建设作为重点工程来推进,作为精品工程来打造,作为样板工程来管理。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将一批年纪较轻、有文化、懂管理、会经营的能人选聘到敬老院工作,通过业务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市财政将敬老院院长的工资列入预算,对连续聘满六年的院长为其办理社保。通过创新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了各方面的工作干劲,形成“三院”建设和管理的动力机制。按照两年内高标准完成全市敬老院的新建目标,20xx年,我市在巩固完善首批16个乡镇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启动第二批14个乡镇敬老院建设,年底全面竣工,确保每个乡镇都建成一所集养老、托老、康复为一体的省级示范敬老院,使全市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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