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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8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7-28 15: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三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我在读了“中国公务员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公务员法答记者问”后,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

十多年来,公务员法的推行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

公务员法修订工作是从2017年3月启动的,到今年12月正式颁布,历时1年10个月。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体现中国特色。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改革成果。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制度举措。四是坚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质量。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有序有力有效地推动公务员法的落实。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九章将“惩戒”改为“监督与惩戒”,强调公务员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关口的前移,让我们眼前一亮,细细体会,真是意味深长。

毛主席讲,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全国人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实现伟大梦想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公务员队伍正是贯彻落实党的政治路线的中坚力量和组织保证,将从严管理落细落常势在必行。

监督立法让机关自身建设常态化。机关自身建设容易笼统地纳入大干部管理的范畴,也容易有“等、靠”“集体行动”的思想。上级机关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他也搞起来;上级机关要求集中开展作风整顿,他也整起来;上级机关要求开展干部述职评议,他也述起来,而上级没有专门要求他也就没动静了。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要求机关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将机关队伍自身建设融入日常。

监督立法让“一岗双责”多责化。“一岗双责”就是一个机关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机关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要求,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这就要求机关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同时对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监督管理,让领导对机关干部的管理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

监督立法让公务员自我管理法制化。有人讲,文明是管出来的,是因为在权利与义务这两端,人们往往愿意享受文明的成果,却不愿承担文明的成本。同样,“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从个人层面出发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贯彻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举措,是维护国家团结统一的基石。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约束,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从机关和公务员两个层面增加有关监督内容,坚持从严从细,坚持防微杜渐,真正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3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在公务员法中予以体现。

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领导的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党管干部原则等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公务员法具体规定中。

三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需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制度设计切实可行,已经具备在全国范围推开的条件。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务员分类管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等深入推进,这些改革成果也需要通过修订公务员法进一步加以巩固。

四是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公务员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需要针对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体现中国特色。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要求体现到公务员法修订过程和具体规定中。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改革成果。立足于既有制度框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已经成熟的政策规定和重大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不适应现实情况、改革要求的规定及时修改;对已经形成共识、必须改的作出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不成熟、有争议的不改,确保法律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制度举措。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公务员方面细化实化制度举措,同时,围绕激励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规定。

四是坚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质量。广泛听取、认真吸纳各级机关、广大公务员、社会公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使公务员法的修改更能反映时代声音,体现实践要求,同时,进一步理顺公务员法与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的关系。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公务员法为主体,先后制定涵盖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励、惩戒、回避、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申诉、聘任等30多个配套政策法规,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公务员的进入退出机制、教育培训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二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公务员考录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从源头上确保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经历、专业、学历结构得到极大优化。与2006年相比,2017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公务员总数的比例由43%提高到71。9%;35岁以下的比例由25。6%提高到27。8%;女性的比例由22。8%提高到26。5%。

三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持续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突出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和专业能力培训,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重要法规制度。大力开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科技人文知识等方面培训。持续推进公务员交流工作,积极选派公务员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加大对口援派干部工作力度,公务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高。

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建设,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公务员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4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在公务员法中予以体现。

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领导的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党管干部原则等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公务员法具体规定中。

三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需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制度设计切实可行,已经具备在全国范围推开的条件。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务员分类管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等深入推进,这些改革成果也需要通过修订公务员法进一步加以巩固。

四是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公务员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需要针对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体现中国特色。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要求体现到公务员法修订过程和具体规定中。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改革成果。立足于既有制度框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已经成熟的政策规定和重大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不适应现实情况、改革要求的规定及时修改;对已经形成共识、必须改的作出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不成熟、有争议的不改,确保法律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制度举措。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公务员方面细化实化制度举措,同时,围绕激励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规定。

四是坚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质量。广泛听取、认真吸纳各级机关、广大公务员、社会公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使公务员法的修改更能反映时代声音,体现实践要求,同时,进一步理顺公务员法与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的关系。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公务员法为主体,先后制定涵盖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励、惩戒、回避、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申诉、聘任等30多个配套政策法规,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公务员的进入退出机制、教育培训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二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公务员考录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从源头上确保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经历、专业、学历结构得到极大优化。与2006年相比,2017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公务员总数的比例由43%提高到71。9%;35岁以下的比例由25。6%提高到27。8%;女性的比例由22。8%提高到26。5%。

三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持续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突出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和专业能力培训,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重要法规制度。大力开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科技人文知识等方面培训。持续推进公务员交流工作,积极选派公务员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加大对口援派干部工作力度,公务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高。

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建设,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公务员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5

通过参加第一期“组工干部大讲堂”,重温党章,深入学习王宇燕部长讲话精神,对如何当好一名组工干部,认识更加深刻、理解更加深入。

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对党忠诚的“初心”。党章采用“总纲+条文”体例结构,将思想路线、政治路线放在前面,充分说明党对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年轻的组工干部,必须扣好第一粒扣子,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树立大局全局观念,将自身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部里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组织交付的任务,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经手的各项工作到边到棱。

坚守岗位职责,永葆甘于奉献的“恒心”。党章将党员义务放在权利前面,告诉我们,身为一名党员要主动作为,甘于奉献。作为组工干部,要学会适应“天天短平快、年年马拉松”的工作节奏,自觉践行和发扬“安专迷”精神,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把握工作本质内涵,紧密结合实际,做好融会贯通,用简短朴实的语言对外耐心做好政策解读、问题解答、业务指导。要紧盯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要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切实将问题解决到位,绝不“认认真真走过场”。

坚持守正创新,永葆与时俱进的“匠心”。百年来,党章不断与时俱进、修订完善,但党的领导作用、远大理想、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组织原则始终没有变。在“常”与“变”、“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中,确保百年大党依然风华正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组工干部要学会从党史和前辈们的工作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处理好具体工作中“守”与“变”的关系,求真务实、创新突破,恪守工作标准,提升工作境界,不断提高工作精细化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九章将“惩戒”改为“监督与惩戒”,强调公务员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关口的前移,让我们眼前一亮,细细体会,真是意味深长。

毛主席讲,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全国人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实现伟大梦想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公务员队伍正是贯彻落实党的政治路线的中坚力量和组织保证,将从严管理落细落常势在必行。

监督立法让机关自身建设常态化。机关自身建设容易笼统地纳入大干部管理的范畴,也容易有“等、靠”“集体行动”的思想。上级机关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他也搞起来;上级机关要求集中开展作风整顿,他也整起来;上级机关要求开展干部述职评议,他也述起来,而上级没有专门要求他也就没动静了。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要求机关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将机关队伍自身建设融入日常。

监督立法让“一岗双责”多责化。“一岗双责”就是一个机关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机关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要求,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这就要求机关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同时对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监督管理,让领导对机关干部的管理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

监督立法让公务员自我管理法制化。有人讲,文明是管出来的,是因为在权利与义务这两端,人们往往愿意享受文明的成果,却不愿承担文明的成本。同样,“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从个人层面出发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贯彻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举措,是维护国家团结统一的基石。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约束,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从机关和公务员两个层面增加有关监督内容,坚持从严从细,坚持防微杜渐,真正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三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我在读了“中国公务员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公务员法答记者问”后,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

十多年来,公务员法的推行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

公务员法修订工作是从2017年3月启动的,到今年12月正式颁布,历时1年10个月。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体现中国特色。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改革成果。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制度举措。四是坚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质量。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有序有力有效地推动公务员法的落实。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篇8

通过参加第一期“组工干部大讲堂”,重温党章,深入学习王宇燕部长讲话精神,对如何当好一名组工干部,认识更加深刻、理解更加深入。

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对党忠诚的“初心”。党章采用“总纲+条文”体例结构,将思想路线、政治路线放在前面,充分说明党对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年轻的组工干部,必须扣好第一粒扣子,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树立大局全局观念,将自身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部里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组织交付的任务,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经手的各项工作到边到棱。

坚守岗位职责,永葆甘于奉献的“恒心”。党章将党员义务放在权利前面,告诉我们,身为一名党员要主动作为,甘于奉献。作为组工干部,要学会适应“天天短平快、年年马拉松”的工作节奏,自觉践行和发扬“安专迷”精神,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把握工作本质内涵,紧密结合实际,做好融会贯通,用简短朴实的语言对外耐心做好政策解读、问题解答、业务指导。要紧盯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要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切实将问题解决到位,绝不“认认真真走过场”。

坚持守正创新,永葆与时俱进的“匠心”。百年来,党章不断与时俱进、修订完善,但党的领导作用、远大理想、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组织原则始终没有变。在“常”与“变”、“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中,确保百年大党依然风华正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组工干部要学会从党史和前辈们的工作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处理好具体工作中“守”与“变”的关系,求真务实、创新突破,恪守工作标准,提升工作境界,不断提高工作精细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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