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心得体会范本,供大家参考。
我与你们身在中华大地的不同地方,未曾谋面也不曾相识,但却从事着同一份工作,坚守着同一个梦想。为了大家学习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心得体会范文内容,以供参考,一起来看看!
第一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周春梅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向周春梅同志学习,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县人,1976年1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2021年1月12日,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
决定指出,周春梅同志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最高追求,矢志不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勤勉工作、克己奉公,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党员干部为民尽责的优秀代表。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要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的忠诚体现在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来,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学习她敢于担当、坚守底线的职业操守,以对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主动担责,全力尽责。要学习她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学习她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周春梅同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她的先进事迹与弘扬英模精神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扬鞭奋蹄、担当作为,扎实工作、攻坚克难,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努力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征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据悉,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已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第二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1月12日,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x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x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试想,如果民众不信仰法治,不尊重司法,司法职业不被人理解,法官被无端伤害和杀害不被人关注,甚至出现群体的沉默,那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实践中,并非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才有风险,本案中,周春梅法官并非案件的直接承办人,她只不过严格执行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但是,本案的行凶者迁怒于不帮其“打招呼”的周春梅进而行凶。私泄愤触碰的是道德底线,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非法伤害并剥夺公民生命触碰的是法律底线。其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以“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阐述了法律与道德的内在联系。法外有德,德中有法,缺少道德滋养的法律必将晦涩生硬、机械僵化。回到本案,暂不谈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姑且不论案件实体和程序,从最起码的道德、良知而言,行凶者处心积虑,手持利刃,潜入小区,不顾情感,残杀同乡,其行为连最起码的做人底线和社会道德都会唾弃,何况约束规范人们言行的法律评价呢?
身处纠纷化解一线的周春梅法官走了,她也曾是父母膝下的乖女儿,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孩子心中的好妈妈,我相信:她眼中也有万家灯火,心中也有江河奔腾,办公桌上还有卷宗等她阅,家中尚有幼女望母归。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千里之外的西南,艳阳高照,春暖花开,满怀沉沉悲痛和深深遗憾,无以言说,只有默默写下以上痛楚的文字。周春梅法官的逝去,或将成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征途中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代名词。因为我相信: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不会改变;
法官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不会动摇;
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不会变色。
傲骨寒梅绽放日,法治之春已来临!
第三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全国妇联做出决定,追授担当正义、克己奉公、为审判事业献出生命的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周春梅,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她是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及行政案件,多次被评为湖南高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2021年1月12日,她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决定指出,周春梅同志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是新时代中国女性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无私奉献的优秀榜样。
决定号召广大妇女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克己奉公、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学习她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岗位建新功,奋斗新征程,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巾帼力量。
第四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周春梅法官刚正不阿、秉法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们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悍卫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学习周春梅法官的先进事迹,让作为一名法官的我更加坚定了要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我会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自己,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第五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人,1976年1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周春梅同志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2021年2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2月24日,中共湖南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通知指出,周春梅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干警,是司法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代表,是政法队伍在本职岗位上履行使命、践行使命的先锋模范。她的事迹生动诠释了政法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其崇高精神境界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学习周春梅同志坚守初心、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的真挚情怀体现在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政法事业的奉献上来,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学习周春梅同志坚持原则、守望正义的价值追求,严守政法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用实际行动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学习周春梅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用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用真情感受群众疾苦,用真诚回应群众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周春梅同志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时代品质,以对政法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人民、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学习周春梅同志乐于助人、大爱无疆的高尚情操,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立足本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风貌。
第六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我懂你!春梅。我们跟你一样,既然选择了正义,就不怕邪恶。既然选择了初心,就不会后悔。”这是x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未综庭庭长王小丽的心声。
春梅凋零香如故,白玉晶晶放光芒。x省x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贲小青表示。“她们是法治建设道路上的盏盏烛火,让还在前行的我们更加坚定。”
“信仰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x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贺玲玲表示,“在这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深深缅怀她们。捍卫公平正义的道路注定布满荆棘、注定崎岖坎坷,但,我们无怨无悔!”
“我与你们身在中华大地的不同地方,未曾谋面也不曾相识,但却从事着同一份工作,坚守着同一个梦想。身穿法袍,扛起的是职责担当;
庄严宣誓,许下的是不朽的誓言!”x省x市城郊人民法院旅游庭副庭长陈晓深情写道。
x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陈慧为周春梅和魏晶晶写了一首小诗,诗中这样抒怀:
如雪中春梅傲然挺立
如皎月晶晶温润我心
低下头,审判路上默默耕耘
挺起胸,力作秉公办案的典型
公正廉明永远铭记在心
敬业担当彰显法官豪情
斯人已逝,精神长存。
这个冬天,梅迎逆寒自香远,水凝冰霜更晶洁。x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沈竹莺表示,对两位女法官“侠骨柔情”的最好纪念是传承。“她们的敬业、勤奋、廉洁将化成一盏明灯,照亮我今后的职业道路。”
“两名法官在最美的年华牺牲在了自己热爱的审判岗位,以她们的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忠诚干净担当,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x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齐建彩深感悲痛的同时,也被她们的事迹深深震撼。
x省x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越表示,周春梅、魏晶晶用生命践行了法官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她们的身影虽已走远,但留给我们对自身职业价值的叩问会常在心间。”
“女法官已经牢牢撑起了审判队伍的半边天,更能在维护法律尊严和提升司法温度方面保持平衡,凭借女性的细心和温柔妥善化解矛盾纠纷。”x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李爱民说。
像一朵腊梅,至真至善,铮铮铁骨;
像一支迎春,至纯至朴,明媚阳光。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李霞如是评价周春梅和魏晶晶。“征途漫漫,英雄长眠,司法燃灯,吾辈当强。”
“公正为民,是我们需要践行一生的誓言,她们离去的背影令人痛心,她们留下的精神却令我们备受鼓舞,我们将从中汲取不竭的力量,乘风破浪、逐梦前行!”x省三门县人民法院浦坝港法庭教导员章青青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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