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0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一、基本思路及目标开展以畜禽生产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生鲜乳、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疫等工作开展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县2010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县2010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一、基本思路及目标
开展以畜禽生产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生鲜乳、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疫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打击销售违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100%,生鲜乳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兴奋剂类案件查处率100%,饲料产品养殖环节瘦肉精等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99%以上,产地和屠宰检疫到位率100%,染疫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从源头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严厉打击偷逃检疫行为,促进检疫再上新台阶。
二、整治任务及重点
(一)生鲜乳整治任务及重点。一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组织实施2010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为重点的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在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检查“两证一单”。按照《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监测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生鲜乳收购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收购监管工作力度,规范收购秩序,完善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查制度,严格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收购站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检测手段、操作规范等认真审核,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三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配合市局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乳品安全标准》培训,同时结合奶牛良种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等项目,积极引导标准化养殖,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检测技术推广。
(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整治任务及重点。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大《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卫生标准》、《饲料标签》等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效能。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工作机制,造就一支会执法、能执法、敢执法的执法队伍,加强行业执法体系建设。二是强化监测,严打违禁饲料添加行为。在全县实行生产、经营和使用全方位质量安全检测,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开展对生产、经营企业例行检查,督促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按照《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规范生产和销售行为。三是健全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建立健全饲料安全监管、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体系。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检验检测,做好摸底排查和技术储备。
(三)兽药及兽药残留整治任务及重点。一是强化兽药GMP监管,逐步实施兽药经营GSP认证制度。二是开展兽药经营市场整治,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清缴禁用药、清查假劣兽药,整顿标签说明书,加大兽药重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大兽药抽、送检力度,按照计划,完善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加大假劣产品处罚力度,提高经营合格率。四是加强兽药残留监控,重点监测禁用药物,喹诺酮和磺胺类等药物残留,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
(四)动物检疫工作任务及重点。一是进一步规范全县65个产地检疫报检点、3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建立完善的检疫记录制度,做到有据可查,便于产品质量追溯。二是迅速摸清畜禽及产品外调情况,建立档案、做好记录,尤其对运销大户产品源头监管,提高安全系数。三是加强A型口蹄疫防控,从2月10日至4月10日停止奶牛、种牛调运审批,暂停奶牛、种牛调运。四是严把动物及动物产品准入关,防止疫情运输传播。五是做好新《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学习,加强证章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要取消证件或不予办证,对不履行报检义务的养殖场、户一律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或实施资格。
三、分步实施及要点
1月-3月,动员部署,制定并印发整治方案,全面安排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局下达的2010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及抽检计划、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及抽检计划、兽药监督抽检计划,抓好落实。
4月-6月,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投入品市场和产地检疫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案件严肃查处。计划抽检生鲜乳中转站1个、抽检2批,抽检饲料经营单位样品数2个,生产单位样品数2个,养殖场、户样品数3个,饲料原料样品数1个,按市局要求完成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样检验工作。
7月-8月,结合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年活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报检点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分析总结上半年整治活动存在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配合市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完善用药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合格兽药。
9月-11月,继续开展整治活动,计划抽检生鲜乳中转站1个、抽检2批,饲料经营单位样品数2个,饲料生产单位样品数2个,养殖场、户样品数4个,饲料原料样品数2个。
12月份,全面总结全年生鲜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全年,谋划来年。
四、组织保障及措施
(一)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兽药、饲料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落实兽药、饲料打假监管工作责任制,实行站长负总责,全面履行兽药、饲料打假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改正,对在查办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产品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予以严肃查处。
(二)健全生鲜乳、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质量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健全案件报告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加强监管工作信息报送。
(三)加强生鲜乳、兽药、饲料监管能力建设。要在现有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基础上,继续充实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四)加强合作,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县畜牧兽医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信息沟通,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栏、公告、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按照“突出重点,把握时机,营造声势,教育群众”的要求,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时扑捉和上报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过程中信息,掌握详实第一手资料,以便县局迅速组织力量,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规范、净化畜产品生产经营市场,着力创建诚信、安全、和谐的畜产品生产、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