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方案一、任务完成情况根据省上安排,我州退耕还林(草)工程2000年开始在格尔木农场进行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实施。本着生态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州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方案
一、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省上安排,我州退耕还林(草)工程2000年开始在格尔木农场进行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实施。本着生态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1.2000—200x年任务完成及保存情况
2000—200x年省上安排我州退耕还林(草)47.62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草)19.3万亩,荒山造林种草28.32万亩。工程涉及德令哈、格尔木、乌兰、都兰、天峻5个县(市),大柴旦、茫崖2个行委,29个乡(镇),9个农牧场。经核查,4年全州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面积70.92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还草面积20.2万亩,周边荒山造林种草面积50.72万亩,分别为计划任务的100%和101%。4年累计发放群众生活补助566万元,拨付种苗费2381万元,发放补助粮2830万公斤。
为了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确保退耕还林(草)工程健康发展,各县(市、行委)林业部门认真对照国家政策,对2000-2003年退耕地还林还草和周边荒山造林种草的保存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保存合格面积70.92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00%。
2.200x年完成情况
省下达我州退耕还林(草)任务2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种草0.9万亩,周边荒山造林种草22.1万亩。工程建设区包括德令哈、乌兰、都兰、天峻4个县(市)。经各地自查,州级复查,省林业局核查,完成退耕还林(草)面积23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00%。其中:退耕地造林面积0.8697万亩、种草0.0303万亩;周边荒山造林面积19.89万亩、种草2.21万亩。发放群众生活补助356.68万元,拨付种苗费1150万元,发放粮食补助资金2853.43万元。
为确保历年造林种草保存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各地根据自查结果,组织工程实施单位对2003年以前退耕还林不合格面积进行了全面补植补造,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0.44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种草5.26万亩,周边荒滩造林种草5.18万亩。确保了历年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符合国家要求。
二、工程区基本情况
1.自然概况
1.1地理位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位于青藏高原北部,青海省西部,总土地面积30.79平方公里,位于东经90°05""--99°45"",北纬35°""02-29°20""之间。
全州现辖3县2市3行委,41个乡(镇),其中2005年退耕还林(草)工程在3县2市2行委的12个乡(镇)、2个国有林场(农牧场)实施。
1.2地貌
工程区以柴达木盆地为主体,昆仑山、祁连山和阿尔金山巍峨耸立在本州的南北两侧,青海南山位于境内东部,构成柴达木盆地和青海湖盆地的天然分界,工程区内天峻县处于青海湖盆地的西北一隅,祁漫塔格山形成本州(柴达木盆地)西部封闭。地貌特征为一是地势高峻,且四周高中间低;二是地形呈北西西—南东东走向,高山与谷地或盆地相间分布;三是地貌复杂多样,垂直分异明显。
1.3气候
1.3.1降水稀少,气候干旱
工程区东部年降水量在190mm左右;年蒸发量达2000mm;年湿润系数在0.15—0.21之间;年均相对湿度为40%左右。为干旱半荒漠地区。
工程区西部年降水量在100mm以下,多数地区在50mm以下;年蒸发量3000mm左右;年湿润系数多在0.05以下;年均相对湿度不到35%。为干旱荒漠地区。
1.3.2日照时数长,太阳辐射强
工程区云雨稀少,天气晴朗;海拔较高,空气稀薄;水汽含量少,大气透明度好,加之地势平坦,无山峦遮挡。所以日照时数长,太阳辐射强。盆地各地年平均日照时数一般都在3000小时以上;日照百分率大于70%,均为国内高值区。
1.3.3温度虽较高,霜期却过长
工程区海拔一般在2700—3200米之间,年平均气温在1℃以上。除海东地区以外,工程区是我省第二个高温区。由于工程区地表多为干燥裸露沙滩,虽白天增温迅速,而夜晚辐射降温急剧;加之工程区地形利于冷空气的堆积。所以夜间气温极易降至0℃以下,致使无霜期极度短,全年各地霜期长达234—278天,无霜期只有87—131天。
1.3.4风大、沙暴多
工程区的茫崖、茶卡位于峡谷风口,大风日数分别为85-89天,沙暴日数诺木洪13—18天,为最多地区。
1.4土壤
在地貌、气候和植被作用下,土壤类型比较复杂,无论是水平或垂直分布均有较大的差异。既有地带性土壤,也有非地带性土壤,工程区土壤大体上可分为高山和荒漠土壤2个大的系列并多自成区。高山土壤主要分布于柴达木盆地周围山地,系在高寒气候条件下发生的土壤,主要有高山石质寒漠土、高山草甸土、高山草原土、高山灌丛草甸土等;荒漠土壤分布于柴达木盆地和茶卡—共和盆地的边缘山地,类型以灰棕漠土为主,有机质含量在0.2%以下,为农垦区主要土壤,还有盐土、碱土、风沙土、盐渍沼泽土等,盆地东部有较大面积的棕钙土和小面积的栗钙土。
1.5植被
由于受地貌和气候的影响,工程区植被类型在水平分布和垂直分布上变化较大,地带性植被明显地为温带荒漠类型,温带荒漠地区以柴达木盆地为主体。植物区系以亚洲荒漠植物亚区的喀什亚地区区系为主,盆地西部可可西里地区为帕米尔、昆仑、西藏地区的塘亚地区区系。温带荒漠区是超旱生植被的集中分布地带,主要以中亚成分的旱生植物属种组成,如梭梭、盐爪爪、驼绒黎、猪毛菜、白刺、柽柳等。盆地东部山地有祁连柏和少量青海云杉呈不连续分布,由于气候干燥、多风,林分稀,树干低矮。盆地周围山地有零星或块状分布的山生柳、杜娟等灌木林,其余地方大部分为高山草甸或高山草原植被。高寒草甸作为垂直带上的优势类型也有分布。
2.社会经济
根据海西州200x年统计指标,全州总人口36.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59万人;粮食播种面积 20.39万亩,粮食总产量64297吨;农村富余劳动力多,地方乡镇企业不发达,就业门路窄,大部分剩余劳动力春耕大忙后,主要从事采金、挖中草药等季节性较强的副业生产。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120.25元,比上年增长7.5%。2004年地区生产总值(现价)100.3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4.07亿元,占总产值的4.06 %;第二产业67.15亿元,占66.93%;第三产业29.1亿元,占29.01 %。在农业总产值5.8亿元(现价)中,农业产值1.8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2.08%;牧业产值3.5亿元,占60.21%;
林业产值0.19亿元,占3.17%,其他2.66亿元,占4.53 %。
3.土地利用现状
200x年工程实施区包括3县2市2行委,土地总面积42543.04万亩,其中耕54.01万亩,占全州总面积的0.13%;牧业用地15177.27万亩,占35.67%;林业用地2550.2万亩,占5.99 %;其他用地24762.5万亩,占58.2 %。
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48.6万亩,占1.9%;疏林地55.66万亩,占2.18%;灌木林地986.88万亩,占38.7%;未成林地58.01万亩,占2.27%;苗圃0.57万亩,占0.02%;无林地1400.3万亩,占54.93%,森林覆盖率2.06%。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
1.编制的依据
1.1 文件
1、《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
2、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西部开发办公室、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林业局、青海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05年退耕还林计划的通知》(青发改农经〔2005〕262号)。
1.2资料
1、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编制的《青海省“以粮代赈”退耕还林(草)实施规划(2000—2009年)》1999年10月。
2、青海省海西州农牧业自然资源及综合区划。
3、青海省海西州统计局《海西州主要统计指标(2004)》。
4、省林业局编制的《退耕还林(草)宣传手册》(一、二、三册)。
5、工程区调查资料。
2.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青海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大力保护、培育、恢复与发展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为目的,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重点,集中治理,稳步推进。在具体工作中认真遵循自然规律,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退耕还林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相结合,与发展地方经济相结合,与农牧民增收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最终达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四、建设布局及建设任务
1.工程县、乡(镇)的确定
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治理的原则,2005年海西州退耕还林工程县确定为3县2市2行委,工程乡(镇、场)确定为14个。
2.建设任务及建设内容
2.1建设任务
海西州2005年退耕还林(草)工程总任务量63.5万亩,其中荒滩造林种草任务33万亩,封滩育林(草)30.5万亩。
2.2建设内容
2.2.1德令哈市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7万亩,其中:周边荒滩造林9万亩,封滩育林8万亩。周边荒滩造林任务中:怀头他拉镇1万亩,戈壁乡2万亩,宗务隆乡6万亩;封滩育林任务8万亩在蓄集乡实施。
2.2.2格尔木市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万亩,其中:周边荒滩种草0.5万亩在乌图美仁乡实施,封滩育林0.5万亩在市林场实施。
2.2.3都兰县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8万亩,其中:周边荒滩造林9万亩,封滩育林9万亩。周边荒滩造林任务9万亩在夏日哈镇实施;封滩育林任务8万亩在诺木洪乡实施,1万亩在英德尔羊场实施。
2.2.4 乌兰县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9.5万亩,其中:周边荒滩造林9.5万亩,封滩育林10万亩。周边荒滩造林任务中:赛什克乡7万亩,茶卡镇2.5万亩;封滩育林任务10万亩在茶卡镇实施。
2.2.5天峻县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5.5万亩,其中:周边荒滩种草3.5万亩,封滩育草2万亩,全部在苏里乡实施。
2.2.6大柴旦行委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5万亩,其中:周边荒滩种草1万亩,封滩育草0.5万亩,全部在鱼卡乡实施。
2.2.7茫崖行委
退耕还林(草)任务量1万亩,其中:周边荒滩种草0.5万亩,封滩育草0.5万亩,全部在尕斯乡实施。
五、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1.投资概算
1.1 投资概算依据
1.1.1《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精神。
1.1.2《青海省“以粮代赈”退耕还林草实施规划》确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3粮食补助标准:每亩退耕地补助粮食(原粮)100.0公斤/年,每公斤粮食按1.4元计算。
1.1.4生活补助标准:每亩退耕地补助20.0元/年。
1.1.5种苗补助标准:每亩种苗补助50.0元。
1.1.6封山育林(草)补助标准:每亩补助50.0元。
1.2投资概算
全州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投资5867万元,其中历年完成任务投资2692万元,本年计划任务投资3175万元。
2.资金来源
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共需投资5867万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粮食补助价款、生活补助费、种苗补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依据这项政策规定,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申请国家投资58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