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组建方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意见》(京政办发〔2004〕31号)、《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园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方案】东城区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组建方案,供大家参考。
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
员队伍组建方案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意见》(京政办发〔2004〕31号)、《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检查装备配备标准的通知》(京安监发〔2014〕44号)、《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安监发〔2014〕45号)要求,为组建我区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以下简称“安全员”)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大力加强街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量为目标,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属地责任,构建东城区安全监管体系,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东城区安全稳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海翔 副区长
成 员:薛国强 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崔燕生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彦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王品军 和平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俊彩 安定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关 波 交道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建国 景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宏松 东华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志辉 东直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新星 北新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荀连忠 东四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志坚 朝阳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卫华 建国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饶景东 前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振星 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永军 东花市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青云 龙潭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捷 体育馆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崇耀 天坛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卫兵 永定门外街道办事处主任
葛俊凯 前门管委会主任
刘宗琦 北京站地区管理处常务副主任
李 军 王府井建管办常务副主任
王 刚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薛国强(兼)。
(二)责任分工
1.区安全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配套建设方案和参与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向各街道办事处和地区管委会统一调配安全员;安全员的工资审核、年度考核审核和退出、解聘、续聘审核工作。
2.区财政局:将安全员工资、装备设施、公用经费等保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工资调整机制。
3.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
4.各街道办事处、各地区管委会:落实办公场所;安全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建立专职安全员日常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培训制度、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和廉政纪律制度;安全员队伍的党、工、团、妇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5.区政府督查室:督查各单位安全员队伍建设的落实情况。
三、建设安全员队伍的方式和要求
(一)组建方式
安全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统一招聘、择优聘用,经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招录工作由区安全监管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组织实施。
安全员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不占用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或事业编制,不增加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或事业编制总额。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为安全工程、法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预防医学、工业工程、管理类、计算机类、化学类、建筑类、机械类、材料类、土木类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
6.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8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经常加班的需求;
9.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配备数量
根据街道地域面积、生产经营单位数量、隐患风险情况、重点监管业务领域及工作任务等方面实际情况及各街道(地区)意见,确定安全员配备数量。同时,综合考虑我区3个地区管委会的管辖范围与街道不重叠的因素,从总体人数中调配适当数量的安全员到管委会工作,以保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街道(地区)安全员队伍领导职数参照事业单位设置办法:6人以下设队长1名;7-14人以下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15人以上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各街道安全员队伍建议设置内勤岗位和外勤岗位。
2014年拟招聘150人,2015年底前按全市统一安排完成全区全部安全员的招聘配备工作。
(四)经费保障
安全员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
1.工资待遇:工资收入水平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5%确定,并随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进行动态调整。
2.福利待遇:安全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独生子女费和住房公积金。依法享受休息休假及法律规定的其它福利待遇。
3.其它经费:包括保险费用、劳务派遣管理费、办公经费、培训费和防暑降温费。其中各项保险费用依据每年社保中心有关规定核定和调整,派遣管理费依据社会派遣公司平均费用标准核定和调整,培训费根据安全监管局新录用人员培训标准核定。
4.装备设施的保障:各街道办事处、地区管委会要明确安全员队伍的领导管理机构和负责人,为安全员设立必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不断改善安全员的工作条件。办公场所及日常办公所需经费由各街道财力解决。区安全监管局负责为安全员配备必要执法服装、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等个体防护装备以及执法检查专用装备。装备设施配备所需的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五)薪酬发放
安全员的工资由各街道办事处报区安全监管局审核后,由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划拨至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
各项保险费用、公积金费用、劳务派遣管理费用、防暑降温费和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的额外一个月工资,由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划拨至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按相关规定进行缴付。
(六)基本职责
安全员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负责检查本辖区内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及职业卫生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或地区管委会。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负责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完成情况。参与街道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地区管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协助街道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地区管委会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帐,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5.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6.完成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劳动用工管理
1.劳动合同制度。安全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劳动用工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转正上岗,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街道报区安全监管局审核后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续聘手续。
2.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对新聘用的安全员,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进行统一培训,统一组织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颁发安全生产检查员证件;对于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未通过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定期培训制度。安全员每年接受在岗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通过市、区安全监管局专业培训、安全专家现场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重点培训危险化学品、机械、用电、燃气、建筑、职业卫生、特种设备等专业知识,提高现场检查能力和水平,使安全员逐步向一专多能的专业化方向发展。
4.考核评议制度。各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安全员管理办法》和《安全员年度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及奖励要求,由各街道负责安全员的年度工作情况考核;由所在辖区内服务对象对安全员进行满意度评议。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对象满意率将作为安全员续聘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评议结果报区安全监管局审核备案。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5.日常管理制度。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辖区内安全员的统一调配使用;各街道负责安全员队伍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安全员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发放、保险代扣代缴、用工培训、劳动用工咨询以及处理工伤事件、劳动争议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7月10日至7月30日前
制订《建立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实施方案》,完成《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审批备案工作和有关考务准备工作。
2.制度建设阶段:7月-11月底前
制发《安全员行为规范》、《安全员教育培训办法》和《安全员年度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
3.公开招聘阶段:9月5日至12月5日前
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通过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选拔合格人员进入安全员队伍。
4.培训上岗阶段:12月18日至12月30日前
组织安全员岗前教育培训工作,确定劳务派遣公司并与取得检查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分配方案完成人员派遣工作。
5.总结汇报阶段:12月底前,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组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5年1月10日前,区政府负责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建成一支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基层执法检查队伍,加强属地安全生产检查力量,促进安全生产“四化”建设。
(二)严格标准,狠抓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装备到位。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地区)要解决好安全员的就餐问题。区安全监管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要严格招聘标准和聘用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区财政局要将建设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安全员队伍关系和谐稳定。
(三)明确责任,加强考核
区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安全员队伍建设情况也将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区安委会开展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