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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2 11:35:08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6—2023年)》的方案区教育局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促进我区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方案(范文推荐)



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

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6

2020年)》的方案


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促进我区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62020年)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57号)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20162020年)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天津市和我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学校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持续性和发展性,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把教育信息化作为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进一步推动我区义务教育创新发展;在实施过程中,更加突出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学校教育品位,确保优质教育资源有效供给。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区前两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坚持创新发展和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城乡教育一体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学校办学思想理念,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学校教育品位和教育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义务教育更高水平的均衡发展。

三、工作任务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教育品位;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工作任务具体对应《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62020年)》(以下简称《标准》)中的学生素质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文化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和学校信息化等六个方面。

四、实施办法

(一)实施对象

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20162020年)的实施对象为全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含特殊教育学校)。

(二)确定建设项目

依据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发挥学校自主性的基础上,各镇街要组织所属学校根据《标准》选择发展方向。具体为:

1.每所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及办学优势,于五年内自主申报完成“2+12”个项目建设并接受评估验收。其中,“2”指的是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完成“优化资源配置”和“学校信息化”2个必选项目,2个项目分别独立建设,捆绑评估;“12”指的是各学校可以在其余4个项目中,自主选定12项内容(最少选择1项),作为学校实现特色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分别独立建设,独立评估。

2.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制定符合本校发展特点的2016年到2020年的现代化标准建设规划,于五年内完成2个必选项目和12个自选项目的建设任务。

3.各镇街要按辖区内各学校的特色确定自选项目,对于所辖义务教育学校较多的镇街要实现区域内所有项目全覆盖。

(三)评估程序

每年的评估验收工作按照学校申报、区级评估认定、市级验收推动的程序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学校申报。学校根据所属镇街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的评估规划,并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选定评估项目,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评估申请。

2.区级督导评估。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区级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督导评估。

3.市级验收推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市级专家组,对当年接受区级督导评估学校,按总数的20%进行抽查验收。同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开展跟踪调研,现场推动活动。

(四)评估方式

1.按照《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评估验收实施细则(20162020年)》和评估流程要求,采取分项评估赋分,按等第给予评估结论的方式实施。

2.此次评估结果采用自然分加等第转换的方式呈现。即6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0分,分为四个等第,90分及以上为优;8980分为良;79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六项分别独立计分,不加权计算。

3.本轮建设结束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择优推荐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校参加市级的评选表彰活动。

(五)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督导评估从2016年秋季开始正式实施。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区级督导评估。

2.2016年是第三轮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的启动年,各镇街原则上要完成1所学校的创建任务并将制定的五年现代化标准建设规划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3.2017年起,每年3月底前,各镇街提交项目评估学校名单;45月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开展区级督导评估;911月接受市级验收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推进学校现代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好贯彻落实。要成立标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标准》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挥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

各单位要建立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工作层层分解,逐一落实,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进度有效落实到位。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单位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的责任,不断加大对学校现代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同时,也要精打细算,统筹规划资金的使用,狠抓薄弱环节,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及时上报取得的成果、典型经验、典型事迹等。要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使《标准》建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工作顺利实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