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和《辽宁省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海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及2016年度气候预测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降水趋势分析
预计2016年度(3~11月)全市降水总趋势为565~620毫米,较常年偏少1成左右;预计2016年夏季(6~8月)全市降水量为350~380毫米,较常年偏少1~2成;预计2016年秋季(9~11月)全市降水量为100~110毫米,较常年偏少1成左右,为119~129毫米。
二 、全市地质灾害分布状况
海城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东部山区,地质灾害主要以泥石流、滑坡、崩塌、塌陷等形式存在。
(一)泥石流
泥石流是指山区沟谷或山地坡面上,由暴雨等水流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介于夹沙水流和滑坡之间石、土、水、气混合流。大多是伴随山区洪水而发生的。历史上我市东南部山区曾经发生过此类灾害。泥石流灾害隐患主要分布于孤山、接文、析木、马风、牌楼、八里、英落、王石等山区。
(二)滑坡和崩塌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崩塌是指陡峭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离开母体,发生崩落、滚动的现象。地质和地形条件、采矿、筑路、建设工程等活动开挖边坡、降水是滑坡和崩塌的控制因素。我市发生此类灾害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孤山、接文、析木、马风、牌楼、八里、英落、王石、毛祁等镇(区)。
(三)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体或土体受自然作用或人为活动影响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而造成灾害的现象或过程。引起塌陷的动力因素主要有地震、降水以及地下开挖采空、大量抽水等。我市地面塌陷主要分为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孤山镇。采空塌陷主要分布于有地下采矿的孤山、析木、马风、牌楼、八里、英落、王石等镇(区)。
三、地质灾害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成因复杂,其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大等特点,且已呈现全天候和全年度的特点,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全天候、全年性进行。
强降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可能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因此汛期(6月-9月)也是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期,为重点防范期。
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汛期中的重点防范时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有效地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海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由代市长闻然任总指挥,副市级干部王磊、王德刚和市国土局局长吴红专任副总指挥。市国土局、发改局、公安局、水务局、气象局、安监局、卫计局、教育局、交通局、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农经局、经信局、文广局、市管局工商办、市食药监办、服务业局、旅游局、消防大队、供电分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海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电话:3338097,办公室主任王伯庸(兼)。(各单位具体名单、联系电话及成员单位值班电话表和海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值班表附后)
各镇(区)应参照本方案,建立防治指挥部,并制定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救灾应急预案。负责当地有关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指挥,负责向上一级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各镇(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书面材料和软盘)于6月15日前报到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形成全市防治指挥网络系统。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政策水平。利用“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契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三)全面排查,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
4、5月份,东部地区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在重点防范期来临前,各镇(区)要组织对城镇、村庄等群众聚集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如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组织应急专家组现场调查确认,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镇(区)要根据当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镇长(主任)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在6月15日前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负责人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四)加强巡查监测,建立群防网络
六月初,各镇(区)要组织指挥部成员,分片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责任人、疏散路线、避灾地点和避灾方法,规定报警信号。同时,各镇(区)要编制好值班表,确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上报到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重点防范期内要有专门人员昼夜值班,确保责任到人,值班到位,通讯畅通。
各镇(区)要立即建立本级监测网络,健全和完善重点防范区的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责任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镇(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辖区内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预警,进行日常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协助上级机构做好本地区内重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领导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宣传和自救工作。
村、组级监测网络由村长或组长负责。主要职责是:本村或组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预警,进行日常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自救工作。
(五)做好地灾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海城地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由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鞍山市气象局、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联合制定,通过电话、短信、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第一时间将预报结果发送到防灾责任人和防灾监测人,同时在鞍山市国土资源网上发布。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年度防治方案要求部署防灾工作;各镇(区)应适时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上报,镇(区)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24小时专人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加强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市、镇(区)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市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镇(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
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地带的群众。
(六)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镇(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镇(区)应立即向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各成员单位在发生灾情、险情后要立即派出工作组,在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领导下会同当地行政领导一起进行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市民政、卫计、食药监办、服务业、公安等部门应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居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市通信、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讯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送。
(七)做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工作
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是防治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各镇(区)要积极筹措资金,有计划的开展地灾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根椐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海城市接文镇三家堡子村搬迁避让工作要在今年8月末前完成。
(八)注重总结防灾救灾经验
汛期过后各镇(区)要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对灾害发生原因、灾害的危害程度、对灾害预报和防灾避灾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报到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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