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县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本政办发[2015]48号)精神,做好全县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方案
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本政办发[2015]48号)精神,做好全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公开行政审批信息。编办要进一步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调整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各部门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和县行政审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变化时,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行政服务中心应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即时公开。
2.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各部门要在9月底前在县政府信息网上依法集中公开本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各部门要将经财政局批准或批复后的预决算信息,20日内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预决算信息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在公开各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
2.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管办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及时完整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中标或成交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城建局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及时公开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按年度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要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公开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和施工企业信息。
2.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城建局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补偿结果要落实到户。
3.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国土局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及本部门网站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社会事业、服务业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由发改局牵头,有关部门在县政府信息网或新闻媒体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及时发布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征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保险信息。社保局每季度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在县政府信息网、医疗机构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9月底前完成。
2.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卫生局、人计局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各类医疗机构信息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3.公开社会救助信息。民政局要每半年通过县政府信息网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集中公开,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财政局要出台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财政局组织国有企业每年通过县政府信息网公开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公开招聘等信息。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公开各类环保信息。环保局要每日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本地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每月公开水环境质量、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每年公布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发布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
2.公开环境执法信息。环保局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开通在线举报渠道,及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整改情况。
3.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环保局要通过县政府信息网和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质疑。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市场监管局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重要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重点是抽检结果,相关企业、产品信息,及各类专项行动信息。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组织信息。民政局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本地区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结果等信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机构的服务、收费等信息以及慈善组织信息。
2.公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机构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
(十)切实落实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继续做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改局、安监局、人社局、审计局、科技局、物价局要在县政府信息网上分别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2.做好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发布和内容保障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要在县政府信息网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我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除有特定时限要求外,应在7月底前完成专栏建设,发布相关信息。县政府信息网要向各相关牵头部门开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后台,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栏目的保障和发布,保证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本部门的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时依法依规通过县政府信息网、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开。要积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作用,扩大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制定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统一答复格式,推行答复标准化文本。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四、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和内容保障制度,强化问责。要主动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加强人员配备,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落实不力的部门视情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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