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为切实提升我县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341号)精神,依托我县群防群治力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宾阳县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县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341号)精神,依托我县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全面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等,能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确保全县火灾防控形势整体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消防设施的建设,引导和规范基层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基层火灾扑救和重点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二、组织领导
全县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负总责。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谢文为组长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承担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调度、统筹、联络各成员单位,推动镇、村(居)委会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督促和指导各单位工作的开展,收集反馈工作信息。
三、责任分工
(一)各镇负责本辖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领导工作。
(二)各镇具体负责本辖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县公安消防大队督促指导列管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三)各镇、村(居)委会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等,能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
四、工作安排
微型消防站建设时限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在2017年3月31日前,陈平镇、洋桥镇要完成为民办实事工程微型消防站建设,全县50%的社区、5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成微型消防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出台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镇、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特别是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的配备,由县财政负责建设经费。此外,各单位也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按标准建设完成。
(三)强化人员培训。2016年12月底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采取分期分批的培训方式,对辖区微型消防站全部人员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四)实行联勤联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工作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五)广泛开展宣传。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镇、村(居)委会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使群众、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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