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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新邱区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5 18:10:10 来源:网友投稿

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近一年来,我区积极推进农村基础建设和农村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新邱区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新邱区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近一年来,我区积极推进农村基础建设和农村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2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425号)精神,新邱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特色、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结合新邱实际,大力开展宜居乡村建设,达到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目标

继续治理农村(含国有农场)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改造房、水、路等设施,提升绿化、亮化、生态化等水平。从2014年开始,结合《阜新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0)》要求,按照省政府实施的“百千万宜居乡村创建工程”目标,到2017年,全区创建 2个“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7个“宜居达标村”。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学合理编制规划

按照“规划科学、布局美观”的要求,我区要在201571日前全面完成全区9个行政村美丽乡村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要把房屋、设施、景观等整治和建设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建立项目库。规划编制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体现地域特点、文化传承,实现村村有规划、村村有特色。

1.依据区位特点,分类编制规划。结合区域总体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实施总体规划,根据不同的区位特点、经济状况和群众需求,科学地编制和完善区域村镇体系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实现9个行政村,村村有规划。对新型城镇化规划确定的中心镇、中心村、以及规划中确定的未来设置新型农村社区的村屯,必须启动编制宜居乡村建设规划。一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按照城镇化的目标,结合棚户区改造,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二是中心镇及周边辐射的村屯,要按照小城镇的发展目标去编制建设规划。三是中心村、未来新型农村社区的村屯要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编制规划。

2.依据地域特色,编制特色规划。依据山川风貌、特色产业、历史文化,编制特色宜居乡村建设规划。重点推动以沟域旅游、宗教文化、宜居养老、特色产业为特点的乡村建设。通过充分发挥各类特色载体作用,带动宜居乡村建设。

(二)继续抓好农村环境整治

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观”的要求,继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实现所有行政村“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不占道,实现主要街路硬化、亮化;卫生厕所进院,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分离;推行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推进完善村庄亮化工程。同时,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工程。2013年,已经实现达标任务的3个行政村,在取得的环境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要实施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建设水平,构建优美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

(三)改造乡村基础设施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建设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环保设施项目。编制区域垃圾、污水场()布局规划。推进农村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运距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方式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可通过适当方式就近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区扶贫开发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加强对村域的规划管理,保持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结合水土保持等工程,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开展农村院落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保护和修复水塘、沟渠等乡村设施。按照“历史文化传承美”的要求,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监管机制。按照“创业增收美”的原则,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旅游业和节能、低排产业;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加强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积极引导村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活和行为方式,构建和谐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人员和经费保障

按照市要求,我区要按照每400人左右配置1名保洁员的原则,建立村镇保洁队伍。同时,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运行管理模式,或按区域布局进行集中处理。年度经费原则上按农村居民每人30元标准,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30%。区政府要将此项经费纳入财经预算。逐步建立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二)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宜居乡村建设,成立新邱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毕诗英任组长,副区长陈彦儒任常务副组长,区住建局局长许庆东、长营子镇镇长敖士纯任副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做到专职专员。

(三)制度保障

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是一项范围广、内容多、周期长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要创新机制,形成合力。

1.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要以项目为龙头整合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2.创建联动体系。以长营子镇政府为宜居乡村建设实施主体,构筑区镇村“三级联动、上下齐心”的工作格局,建立乡村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沈阜200万亩农业示范带建设,将原来涉农包保体系纳入宜居乡村建设横向部门联动体系。

3.创新管理。各级政府将宜居乡村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逐级签订责任状,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督察考核通报制度,制定工作考评办法,加强日常统计和调度督查,并将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建立验收评定制度,评定结果作为年度奖惩依据。预留年度省、市补助资金额度的10%作为奖惩资金,待省抽检后再进行奖惩拨付。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加强宣传,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开设专栏,同时,采取印发宣传册、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使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由被动变主动,真正成为宜居乡村建设的主力军。

五、相关要求

我区申报的宜居乡村建设年度目标,要紧密结合《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425号)中工作内容,由区宜居乡村建设办公室审核后,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