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唐家秘书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发言稿 申请书 述职报告 自查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策划方案 > 正文

【卫生方案】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整体移交方案

时间:2023-05-26 08:35:05 来源:网友投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整体移交方案为做好新农合工作整体由卫生计生部门向人社部门移交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整体划转原则。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整体移交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整体移交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整体移交方案


为做好新农合工作整体由卫生计生部门向人社部门移交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划转原则。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工作移交人社部门管理,现承担新农合管理与经办的工作职能、机构、编制和人员一并整体划转。

(二)坚持稳妥有序原则。积极稳妥做好新农合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保证移交期间工作稳定,坚持原有统筹层次、经办方式、基金管理制度不变,做好2017年度参合缴费等各项工作。

(三)确保待遇不变原则。各级统筹地区要按照原有政策规定、管理方式、待遇标准和报销程序,为参合人员支付补偿。

(四)确保基金安全原则。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保证移交期间基金安全。

二、移交内容

(一)职能移交。将新农合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职能由卫生计生部门划转至人社部门。

(二)机构和人员移交。市、区县(市)新农合行政管理人员及相应编制一并划转;经办机构整体移交,人员编制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一并划转。

(三)基金移交。新农合基金由卫生计生部门移交人社部门管理,将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归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做好基金的安全移交和平稳过渡工作,过渡期内,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统一管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

(四)信息系统移交。新农合信息化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网络和完整的系统数据等,均由卫生计生部门移交同级人社部门。过渡期内,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维护按照《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五)档案和资产移交。新农合历年的政策文件文书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已存档的历年文件和相关资料提交归档文件清单)等;历年基金的收支财务会计凭证、账册和印鉴、统计报表、清算材料等;交通、通讯、办公设备设施和物品等固定资产;国家和省投资新农合的项目等,均移交至人社部门管理。

三、工作流程

(一)加强部门配合。新农合整体移交工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人社、卫生计生、机构编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做好移交相关工作,确保移交工作有序推进。

(二)做好移交准备。市、区县(市)同步开展移交工作。卫生计生部门作为移交单位,要做好新农合的行政职能、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资产资金、档案数据等整合移交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规范交接程序。交接双方要明确责任和交接程序,规范交接。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监交人要签订交接协议,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时间安排

(一)确认和交接工作(201612月底前)。新农合经办机构充分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档案、资产、信息数据的确认和交接等准备工作,按要求进行移交。

(二)划转职能和人事关系(20175月底前)。将新农合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业务经办职能划转到人社部门,将新农合经办机构在编人员及干部人事档案等验收移交到位。

(三)移交信息和管理系统(20176月底前)。将各级统筹地区参合人员基本信息数据、新农合管理系统平台等软硬件设备验收移交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人社、卫生计生、机构编制、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移交工作,确保移交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负其责,确保平稳过渡。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群众利益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稳妥地做好新农合管理职能的移交。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移交工作期间经办、管理等各项工作不受影响,确保平稳过渡。

(三)杜绝违纪,严明组织纪律。移交前和移交期间,新农合经办机构除人员工资等日常必需支出外,不得安排大额工作经费支出,坚决防止基金和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纪律、有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顺利启动,系统整合过渡期间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以保证信息系统平稳运行为前提,规范和完善基础信息,确保新农合各项工作有序过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顺利实施。

(二)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由省人社厅统一开发,系统正式启用前,在信息系统整合过渡期内,新农合信息系统和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并行运行。

(三)人社部门要为统一的省级大集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做好数据整合、社保卡制发和网络搭建等准备工作,实现行政管理、业务经办、基金监督、公众服务、宏观决策一体化综合管理与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按照“金保工程”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省级信息平台基础上整合新农合系统资源,统一经办规程,采用省级集中模式建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整合分散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和新农合系统。

(二)并行运行,平稳过渡。各级卫生计生和人社部门不再新建、扩建和升级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应保证维持原系统平稳运行,参保群众正常办理业务。

(三)遵循标准,数据共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建设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集与代码》(LD/T92-2013)行业标准,并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协同,同时与卫生计生、公安、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信息资源。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信息系统移交。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人社部门要共同制定详细的新农合系统移交方案,规范程序、明确责任、确定时限、列出清单,确保移交资料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安全,业务不间断。移交前,原有系统数据和相关资料要做好完整备份,连同备份日志由移交双方进行多处存储。协调系统开发商做好数据转换和备份工作,做到系统维护人员稳定、运维资金得到保障,确保系统过渡期内平稳运行。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参保人员管理和经办业务的工作需要,利用多种网络连接手段,实现业务网络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连接,确保参保人在所有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均可持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

(三)拓展公共服务能力。结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系统建设,建设一体化对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移动终端、自助一体机等渠道,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准确的医疗保险服务。

(四)统筹推进相关业务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医疗服务智能监控、联网监测、基金监管、宏观决策等相关系统建设,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监管和决策能力。

(五)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加快面向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卡发行进度,确保实现一人一卡、持卡就医。加强农村地区用卡环境建设,结合社会保障卡发行,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就医结算、个人权益查询等业务中的应用,使社会保障卡成为城乡居民享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信息系统建设与移交方案(201612月底前)。根据省系统移交方案,制定我市新农合信息系统移交方案,并及时出台管理意见。

(二)交换基本信息数据(201612月底前)。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向同级人社部门交换新农合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同时向市人社局报送数据。市人社局在收到数据后,统筹部署各地区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数据采集和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

(三)信息系统建设与试运行(201712月底前)。进行信息系统移交、试运行工作。

(四)新系统运行(20181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正式启动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对制度整合的基础支撑作用和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化筹备等具体事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针对机构整合后不同的应用系统及岗位分工,按照新的业务规范和经办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推荐访问:哈尔滨市 方案 移交 【卫生方案】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整体移交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