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一、检查目的促进各乡(镇)建立、完善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为确保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二、检查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正定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
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
一、检查目的
促进各乡(镇)建立、完善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为确保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二、检查原则
检查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督促引导、推动落实”的原则,以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确保公正客观。以落实责任制,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为目标,加强督促、引导,做好协调服务,推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组织实施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工作,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
四、检查内容
(一)责任制建立情况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乡(镇)人民政府印发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文件情况;
2.乡(镇)人民政府与村签订的分解落实责任的责任状等;
3.乡(镇)人民政府成立责任制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等情况;
(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情况
主要检查乡(镇)目标责任期内造林任务、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林地管理、林木采伐、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疫源疫病监测、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三)被检查时段
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间。
五、被检查单位的确定
被检查乡(镇)由正定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选择确定,在被检查乡(镇)抽取2至3个村开展核查。
六、检查方法
(一)听取报告。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汇报,了解责任制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总体情况。
(二)查看资料。调取有关专项检查结果,查看、收集关于责任制的文件等资料。
(三)现地检查。必要时,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考核执行情况抽取适当比例进行现地检查。现地检查按有关核查办法、技术规程等开展。
(四)社会调查。对责任制涉及责任各方在责任书签署、保障措施落实、考核执行、奖惩措施落实等方面在必要时抽取适当比例进行社会调查,作为以上检查的补充。
七、检查程序
(一)告知。在检查工作开展2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乡(镇)。
(二)自查。被检查乡(镇)对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于下年1月1日前将本年度责任制落实情况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县林业局。
(三)检查。县林业局按照本方案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和评分。涉及有关事项已进行专项检查的,可引用并适当辅助抽查。
(四)反馈。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并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
(五)报告。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
八、检查评分
(一)责任制检查采取百分制的综合评分方法。
(二)认定建立了责任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乡(镇)人民政府正式下发文件实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度;向下分解责任,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具体目标和责任。
(三)责任制中的指标完成情况按照《正定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指标评分标准》(附件3)评定分数。
(四)未建立或未执行责任制,检查得分为零。检查报告可具体反映乡(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情况,对其开展的具体工作及成效进行评价。
九、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和评分情况,汇总整理出各被检查单位检查结果,深入分析典型经验与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不断优化责任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时间安排
根据乡(镇)自查情况于下年1月初确定被检查乡(镇);1月底以前完成内业、外业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全县通报检查结果。
十一、有关要求
(一)检查组原则上由3人以上组成;每个被检查单位的检查时间不超过3日。
(二)检查组长要做好政策法规、检查方法和技术标准的指导,开展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规定。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检查方法,认真核定有关情况和材料,做好书面记录,确保情况清楚、材料完整、评判准确。检查人员对各项检查结果负责,检查组长负总责。
(四)责任制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是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报告及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