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整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125号)精神,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合的监督执法机制,严厉打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黑河市整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黑河市整治非法营运车
辆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125号)精神,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合的监督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行为,借鉴其他市(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堵疏结合”原则,与社会综合治理、打击刑事犯罪等紧密结合,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努力改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保障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一)通过微信群、叫车平台发布揽客信息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二)在城区人流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和城、乡道路上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
(三)外地出租车超范围在我市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
(四)从事非法营运的组织牵头者。
三、组织机构
为开展好本次联合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运管处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长期受理群众举报,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进行受理、督办和回复,对提供非法营运车辆及行为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6年12月26—31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讲清法规政策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重要性,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打非”、自觉抵制非法营运的良好氛围。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非法营运案件的群众,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同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经营案件,使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了解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集中整治成效,特别是让客运经营主体信任和理解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月4日—4月20日)。在打非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合作,提高协同作战能力,针对车站周边、市区重点地带、城乡结合部、省际卡口和重点路段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及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4月21—26日)。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及时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管理制度。对集中整治期间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恪尽职守,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监察、宣传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整治行动中,各执法单位要主动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标准和处罚结果,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二)扎实推进,强化落实。打非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推进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及时汇总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予以推广。要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各地要同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分别于2017年2月28日、4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郭桂英,电话:6103594、15945643883,邮箱:15007716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