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善粒超标小麦处置方案今年新麦收获前期,我县连续遭遇强降雨,小麦出现萌动、发芽等情况,不完善粒严重超标,农民手中余粮难以出售,为做好我县不完善粒超标小麦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按照8月3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邱县不完善粒超标小麦处置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不完善粒超标小麦处置方案
今年新麦收获前期,我县连续遭遇强降雨,小麦出现萌动、发芽等情况,不完善粒严重超标,农民手中余粮难以出售,为做好我县不完善粒超标小麦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按照8月30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和9月7日市局调度会意见,借鉴安徽湖北放宽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政策和周边县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及种粮积极性,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帮助农民处置、消化不完善粒超标小麦,解决卖粮难问题,最大限度减轻农民损失,确保粮食安全。
二、方法措施
1、收储范围。邱县县域农户、种粮大户等生产者的粮食。
2、收储标准、价格。对2016年本地生产的不完善粒率在10%(不含)-25%(含)之间、容重在750克/升以上的小麦实施县级临时收储。临时收储小麦收购价格为1.14至1.16元/斤(不完善粒在10%-15%价格为1.16元,不完善粒在15%-20%价格为1.15元,不完善粒在20%-25%价格为1.14元)。同时,在水分和杂质以及不完善粒增扣量标准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收储时限。县级小麦临时收储政策执行期限,从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结束,视农民售粮需求可适当延长收购时间。
4、收购主体。由邱县宏发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下设新马头、邱城、香城固、梁二庄、贺卜、旦寨、宏鑫七个库)承担2016年县级临时收储小麦收购任务。该企业是我县最大的一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仓容条件较好,具有粮食收购资格。
5、收储计划。全县安排县级临时小麦收储计划为30000吨,首批启动10000吨。
6、收购资金和费用补贴。收购计划按10000吨计算(储存期一年,下同)
(1)收购资金
10000×2300元/吨=23000000元。(由邱县宏发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2)贷款利息
按现行贷款月利率1分钱计算,23000000×1%×12=2760000元
(3)储存费用
储存费用86元/吨,10000吨×86元/吨=860000元。
(4)销售风险金
超标小麦拍卖销售时,价格难以预计,暂按每斤0.06元亏损估算,价差亏损为10000吨×120元=1200000元。
(5)收购费用
按40元/吨计算,10000吨×40元/吨=400000元。
(6)出库费用
按30元/吨计算 ,10000吨×30元/吨=300000元。
(7)差价补贴
每市斤补0.055元,10000吨×110元/吨=1100000元。
(8)粮食参保金32000元
以上10000吨小麦临时收储资金,贷款利息、储存费用、销售风险金、收购费用、出库费用、差价补贴、参保金共计665.2万元,由省、市两级补贴资金负担,在收购工作启动前,一次性拨付邱县粮食局,由邱县粮食局按工作进度及实际发生结算,分期分批拔给邱县宏发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各库。
7、收购要求。邱县宏发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县级小麦临时收储的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以及不完善粒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明白粮”;按照本方案做好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的收购工作,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本次收购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粮食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要依据农民交粮的实际情况,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并妥善保存备查。
8、库存监管。县级小麦临时收储政策执行期间和收购结束后,县粮食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并负责小麦库存的日常监管工作。
9、销售管理。县政府授权粮食局根据小麦市场销售情况灵活经营,原则上在一年内销售完毕。
10、责任落实。县政府是县级小麦临时收储政策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组织收购、储存、销售、监管,对收购小麦数量真实、质价符合要求、资金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空仓核验、收购贷款落实、驻库监管、组织验收、销售、费用拨补等各环节的工作。收储库点要在第一时间开秤收购,严格按照执行方案规定的标准收购农民手中小麦;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不得拒收、限收符合质量标准的小麦,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要严格执行县级小麦临储收购的各项规定,确保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达标、储存安全。如10000吨收储任务结束后,仍不能将不完善粒小麦解决完毕,可增加收储任务,因客观条件仓容不足时,可租赁社会企业库参与收储,直至全部完成此项工作。因资金等诸多因素,储存时间按相应的比例缩减,例如收储10000吨储存一年,收储20000吨储存半年,以次类推,收储费用(不含收购资金)不足时,可适当缩减储存时间,也可以从风险金中暂支.
为从根本上缓解我县农民卖粮难,进一步改善我县国有粮食仓容量不足状况,待这次县级临储小麦出售完毕以后,剩余资金(主要是销售风险金等)全部用于邱县宏发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
三、相关要求
县政府成立不完善粒超标小麦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监察、法制、县粮食、财政、发改、审计、农发行等部门一把手及各乡镇长为成员,负责对不完善粒超标小麦处置工作组织实施。
粮食部门要积极组织国有粮食企业加大购销力度,发挥主渠道作用,努力寻求销路,切实组织好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的购销工作,确保我县辖区范围内的不合格小麦能购得进、售得出,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损失。要严格执行政策,禁止“打白条”现象,禁止压级压价克扣补贴,禁止收购县外粮食。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在资金使用上要严格把关,严格程序,畅通资金拨转渠道。各企业购销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数量经县粮食局确认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正常运营。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县政府处置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的政策与措施,要宣传到每户存粮群众、每个种粮大户和每个粮食经纪人。促进不完善粒超标小麦处置工作速见成效,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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