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暨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正定现场会和我市永年县域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结合《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成安县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
建设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暨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正定现场会和我市永年县域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结合《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冀政办函〔2014〕44号)《河北省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冀政办函〔2014〕15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依法治安,以建立健全县、乡、村及各部门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为核心,以责任体系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和制度运行规范为主要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机构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增强保障能力,不断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实现各层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坚实保障。
二、规范化内容
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分五个层面、三项规范内容,即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层面,县直部门层面,乡镇层面,村居层面,企业层面;每个层面规范化均按照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制度执行三个方面进行规范,实现安全责任体系化,安全管理制度化,制度运行规范化、流程化、痕迹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有提示、有过程、有结果、有责任、有考核。
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内容一览表》。
三、工作原则及实施步骤
按照 “分类实施、分步推进、逐项落实、全面规范”的工作思路,到2016年底前,在县政府和全县乡镇、行政村全面完成“三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各县域安全监管实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健全,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安全监管制度运行顺畅,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明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进一步增强。
全省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5年7月至12月):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体系建立阶段。
1、召开大会、统一部署、制定方案、典型引路。县政府召开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动员会,传达全省正定会议精神,对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订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在创建过程中,注重典型引路,全面推进。
2、2015年底前,县政府和全县重点乡(镇)、工业区、村(居)三级都要建立起“五覆盖”责任体系。
3、2015年底前,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立起“五落实五到位”的责任体系。
4、2015年底前,县政府和全县重点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村(居)都要在五覆盖责任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县域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体系并做到规范化运行。
(二)第二阶段(2016年1月至6月):县域安全管理规范化推行阶段。
1、全县各重点乡镇、规模以上企业以外的所有乡(镇)、工业区、村(居)、企业都要推行县域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实现规范化运行。
2、对村(居)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搞一刀切,对于经济基础较差的村可以先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员。
3、规模以上企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所需的相应制度,并按制度规定运行,做到边制定、边运行、边检验、边改进。
(三)第三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县域安全管理规范化提高阶段。
1、为提高县域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各乡(镇)、工业区和县直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建立并认真执行督导检查制度、调研评估制度、工作考核制度。
2、县安委办成立县域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监督指导小组,专门负责全省县域安全管理规范化督导工作,督导组对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部门和企业的推进情况每季度进行不少于一次专项督导抽查,督导前专门下发督导提纲,明确督导重点,采取随机抽查的督导方式,随机抽样,对发现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3、县域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监督指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指导,每两个月要对本辖区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巡查,并对督导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实行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双月(每年2、4、6、8、10、12月份为双月)报告制度,于双月月底前向上级安委办报送相关情况。
4、县安委办将专门制定考核计分办法,将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对工作部署不积极、组织不得力、规定动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不按要求执行双月报告制度的乡(镇)、工业区,县安委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日常工作一并计入考核。
5、县安委办要加强对本地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做好整体部署、确定试点、指导推进、调研分析、总结交流等各方面工作,要每季度召开评估分析会或调研论证会,及时掌握和发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是实现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是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的进一步完善、补充和提升,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开展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是省安委会在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基础上审时度势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确保我省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工业区和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精心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创建责任,明确时间表,扎实开展好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严明责任。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内涵丰富,推行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的核心和关键是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政府(村、居委会)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涉及县域各层级、各部门,情况复杂,推进难度大,因此必须紧紧依靠县委、政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谋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县政府成立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领导小组,实行安委办领导包片负责制,确定推进工作联络人员。
(三)广泛宣传,凝聚合力。一方面,县域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工作量大,范围广,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利用安全生产微信群、印发专题简报等多种方式,及时交流各乡镇、工业区、各部门、各企业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做法,多层次、多角度发掘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引导各地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 系 人:刘宗辉0310—728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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