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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方案】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

时间:2023-05-28 14:05:05 来源:网友投稿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全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地震方案】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64号)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及2016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气候、地质特点

我区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山区,水系发育,属湿润气候区,年降雨多集中在6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辖区内地质构造复杂,地表岩石破碎,风化程度较高,残坡积和冲洪积物丰富,由于其地质气候现象分布较广,在降水的作用下,极易发生地质灾害。

(二)2015年全区地质灾害灾情

2015年,我区未发生成规模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2016年地质灾害灾情预测

根据省厅气象局报告,目前全球正在经历1951年有气象观测记录以来最强的厄尔尼诺事件,其强度已经超过历史上两次超强厄尔尼诺事件(19821983年,19971998年),预计此次强厄尔尼诺事件将于今年5月结束,但厄尔尼诺事件后对气候的影响仍将持续,预计今年我省夏季(68月)气温略高,降水略多,降水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78月我省中西部和南部地区将有区域性暴雨、局部洪涝和城市内涝。为此西部和南部要注意洪涝及城市内涝的发生,南部区域还应提防因暴雨洪涝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全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如下:

(一)重点预防的泥石流沟谷

石棚村北沟泥石流防治区,胜利村三、四、五道沟泥石流防治区,清真寺周边山体泥石流防治区,南山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泥石流防治区。

(二)重点预防的崩塌区

玉皇山公路崩塌区、烟囱砬子公路崩塌区、303国道金厂岭崩塌区、师范学院周边公路崩塌区。

(三)重点预防的村屯

金厂镇龙头村、夹皮村,环通乡明兴村、石棚村,江东乡横道村、佐安村、银厂村。

(四)重点预防的街道

东昌街道清真社区,民主街道江南社区,团结街道东岭社区,老站街道新园社区,龙泉街道龙水社区、玉皇社区。

(五)重点预防的公路沿线的重点区段

东昌区至通化县201国道沿线、303国道金厂岭段、滨江西路玉皇山段、金厂镇夹皮村与龙头村交界处和龙头村十组大砬子头段、江东乡佐安村桦树岭段和横道村至横道西岭段。

各乡(镇)、街道为本辖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工作的责任主体,统一领导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切实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区国土分局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确定监测、预防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监测、预防任务,在汛期定期进行巡查指导。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以国土、住建、水利、公安、卫计、民政、科技等部门共同协作的应急机构,健全抢险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地区的乡(镇)街道、重要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和各风景旅游区管理部门都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的物质准备。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做好调查和防治工作并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区国土分局要一如既往地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三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四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增强预警预报时效性和准确性;五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和应急避让预案,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切实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和不可预测性,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防范能力。因地制宜地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区国土分局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要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确保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提高他们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加大监管力度,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区国土分局应严格依法管理,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64号)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好。要开展农村居民房屋选址安全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

(六)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区国土分局要与水利、公安、住建、民政等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公路、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受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预防并进行治理,区国土分局要予以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对有强降雨的地区,区国土分局要开展险情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一)汛期检查。区国土分局在汛期前要认真做好汛前检查工作,与各乡(镇)、街道共同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和监测人,并指导群测群防责任人和监测人开展工作。汛期,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区政府将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确保紧急时期各类信息上传下达。汛期结束后,要做好汛后复查,对危害严重的灾害点要做好治理方案的编制和治理项目的立项上报工作。

(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区国土分局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开展调查和应急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汛期,区国土分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365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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