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主干道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做好创城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提升城镇管理水平,我区将开展对本辖区内主干道违章设置立柱式(包括杆式、悬挑式、小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铁山港区辖区内主干道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辖区内主干道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创城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提升城镇管理水平,我区将开展对本辖区内主干道违章设置立柱式(包括杆式、悬挑式、小广告)非交通户外广告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北海市铁山港建成区主干道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覃海逢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叶海源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家瑶 区城管局局长
李子忠 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叶晓文 区工商局局长
罗元培 铁山港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 纯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宁旭辉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祝小明 区城管局副局长
罗现欢 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家宁 区城管执法大队南康中队长
陈海生 区城管执法大队兴港中队长
杨 杏 南康镇政府
杨晓峰 营盘镇政府
余军远 兴港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家瑶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此次整治工作。各单位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消。
二、目标任务
根据“减量治乱、调整置换、出新提档、规范有序”的原则,集中时间、人力、物力,重点对铁山港(临海)工业区道路以及南康镇、营盘镇街道等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力争达到符合规划要求、符合设置准则、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目标,切实改善城镇容貌,全面提升城镇形象。
三、整治路段
铁山港区辖区范围内的北铁一级公路、营浦二级公路、四号路、七号路、兴港路、银丰大道、朝阳大道、滨江回建区纬十二路、滨江回建区中学路、兴港回建区十四号路、营盘镇南珠路、明珠路等主干道。
四、整治内容
铁山港区辖区内主干道两侧除区公安、交警部门设置的城市道路指路牌、交通标志牌和经批准设置的悬挑式便民指路牌、旅游交通标识外,其余均列入整治范围。对极少数经批准的公益性非交通指示牌,到期后依法拆除;其他公益性的非交通指示牌,在此次活动统一拆除后,由设置单位提出申请,区城管局根据《北海市城市标识标牌系统专项规划》(2015-2025),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一)对未经审批设置的立式单双悬挑式指路(示)牌、商业广告牌等依法进行拆除。
(二)对已经审批且未到期但空置、陈旧、破损的单双悬挑式指路(示)牌、商业广告牌责令整改,期限不整改的,依法拆除。
(三)对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城市容貌规定的各类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小广告)广告牌,依法拆除。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审核阶段(2015年12月下旬)
由区城管执法大队对主要道路上设置的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小广告)户外广告牌进行调查摸底、取证登记。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确定整治清理清单。
(二)限期整改阶段(2016年1月4日-1月15日)
对排查出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的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小广告)户外广告牌发布公告,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
(三)整治拆除阶段(2016年1月18日-1月31日)
对在整改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的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小广告)户外广告牌,组织力量依法拆除清理。
(四)整治成果验收、保持阶段(2016年2月)
为加强户外广告牌设置的源头管理,此次整治活动结束后,区城管局要根据《北海市城市标识标牌系统专项规划》(2015-2025)要求,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对户外广告牌规范设置审批,避免出现乱设户外广告牌的情况。同时,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对新出现的违规户外广告发现一次、严惩一次,切实保障此次整治工作成果。
六、任务分工
(一)区城管局和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全区主干道违规设置立式户外广告整治各项工作。
(二)区城管执法大队南康中队负责整治银丰大道、朝阳大道、长安路等南康镇区域内主干道路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小广告)户外广告,同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报至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区城管执法大队安排适当执法人员,负责滨江回建区纬十二路、滨江回建区中学路、南珠路、明珠路等营盘镇区域内主干道路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小广告)户外广告整治,同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区城管执法大队兴港中队负责南乐回建区主干道。工业区四号路、七号路、兴港路、工业区石化配套路等兴港镇区域内主干道路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小广告)户外广告整治,同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报至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区交警大队配合区城管执法大队,做好整治拆除现场道路交通管控。
(六)区公安分局配合区城管执法大队,维护整治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坚决制止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七)区工商分局负责做好户外广告内容检查,全力配合做好整治执法工作。
(八)区规划分局负责对非交通标志牌提供整改意见,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出具相应执法文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安排。此项整治活动是落实市政府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市容环境薄弱问题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执法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障整治任务完成。
(二)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有关部门负责领导要深入整治执法一线,亲自组织带队执法。实施拆除时,城管部门、公安、交警、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协调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公安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安全。
(三)收集资料,及时上报情况。各单位要注意做好整治清理拆除前、拆除过程和整治清理后的资料、图片收集取证工作,在拆除阶段,每天下午17时前要将当日拆除情况汇总报至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林丽冰,联系电话:8610669,电子邮箱:tsgcgj2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