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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案】扶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2023-05-28 20:25: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交通运输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扶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扶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教训,全面整治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我局决定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773号),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采取有力整治措施,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针对道路水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集中有效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顽症痼疾;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安全发展内生动力;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对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要实施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切实消除重大隐患,大幅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数“三个下降”,促进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道路客运。

继续推进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迅速全面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整改。加强跟踪督办和抽查督查,特别是要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道路客运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处罚。

2.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的通知》要求,突出营运驾驶员应急处置知识、处置方法和处置能力的要求,严格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扎实开展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确保每位客运驾驶员应当接受不少于1次的应急驾驶和应急处置培训,提升驾驶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严肃查处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的驾驶员,对导致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再教育,对已经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以及通过其他部门发现的驾驶员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要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严格道路客运许可管理。暂停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不再审批新的卧铺客车;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必须符合《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的通行条件;组织客运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夜间通行山区公路的客运线路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调整班线运营时间,避免夜间运行。

4.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客车不得排班发车,“六不出站”要求不满足的客车不得放行出站;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开展客运班车出站无乘客的客运班线评估,适时调整发班时间和密度,谨防站外揽客行为。

5.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及周边、旅游景区等客流集中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道路包车客运,尤其是长期在异地违规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客运包车,要加大监管力度。

6.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组织开展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切实履行《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督促相关经营者和售票单位、客运站,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要求,明确售票、查验等相关环节操作流程。

7.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监管平台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做好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办理“两客一危”车辆营运手续时,要通过联网联控系统监管平台查看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是否处于在线状态,截图并打印签字存档后再办理道路运输证核发或审验手续。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抽查一定数量“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抽查结果要及时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督促企业调查整改处理,监管部门要依法处罚,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对拆除或屏蔽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和驾驶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8.推进客车应急锤更换工作。督促指导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时与客车生产企业沟通协调,共同配合,有序更换应急锤,确保2017730日前,9米及以上单门全封闭式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2017年底前,所有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1.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强化企业经理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及其他人员工作职责,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对企业所属人员、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

2.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管理制度,杜绝考试和发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地安全管理。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的监督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环境防护和消防防护设备,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1.加强对货运企业的安全监管。道路运输管理所要加大对货运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对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货运企业进行全覆盖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对于安全管理薄弱、安全隐患多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发现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经营范围;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要依法依规办理注销手续。

2.严格货运车辆安全管理。一是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要求,严格审查车辆参数及配置,对不符合车型参数及配置的不得办理道路运输证,对检测不合格的、擅自改装的车辆不予通过年度审验。二是在办理道路运输车辆的营运手续时,要对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是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三是要对逾期未审验的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将逾期未审验运输车辆信息通报所属运输经营者,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为所属车辆办理审验手续;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办理注销手续。四是要督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企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制定车辆维护、检测计划并严格执行,以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加强货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严格货运驾驶员诚信考核,组织落实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督促货运企业按照全市营运货车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方案要求,切实抓好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货运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

4.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所要对经政府批准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加强监管,对路政大队抄告查处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及其驾驶人要依法依规进行相关后续处理。

(四)城市公共交通

1.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素质教育、安全应急训练和考核,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防御性驾驶能力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

2.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督促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开展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应急设备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齐全、状态良好。坚决杜绝将存在安全隐患、应急设备配置不达规定要求的车辆投入运营。要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落实在公共汽电车主要站点醒目位置、车辆等公布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目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相关要求,公交驾驶员要经常留意乘客携带物品一旦发现可疑物品要开包检查,确保乘客安全。

(五)水路客运。

1.严把客运船舶市场准入。严格客运船舶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严格执行客船强制报废标准,淘汰更新老旧客船。严格客运船舶检验质量,对船舶稳性、乘客定额、重要设备、水密、风雨密和重大改建情况进行核查。继续推进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

2.加强客(滚)运输安全监管。严禁客船超载、超员、超速航行,严格遵守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强化客滚船车辆系固绑扎,坚决打击船舶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行为。

3.加强渡口渡船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取缔未经审批、非法渡运的渡口,深入推进渡船标准化,加快渡船更新,做到渡船100%配齐应急、消防、救生设施设备。

(六)公路安保和治超。

继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扎实开展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车治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桥隧安全管理。开展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重点路段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加强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障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加强危桥和隐患隧道整治。

2.深入开展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所要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对本辖区车辆运输挂车信息及退出计划逐一进行核查,强化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执法检查。

3.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原则,以县人民政府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货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货条件的地点或场所为依托,开展日常联合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按照职责分工、规定流程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处罚、记分,集中查处三轴及以上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七)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结合“平安工地”建设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查隧道、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严禁没有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进行施工,严禁未采取支护措施的隧道开挖。严禁深基坑防护措施不足、不满足安全施工条件的桥梁围堰施工建设。

2.全面开展施工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坚决杜绝在陡坡、临崖、危岩以及易发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灾害影响地点选址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3.继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各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深入推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深基坑、大围堰、高支模,长隧道或不良地质隧道、大型起重机吊装作业以及爆破作业等施工环节应实施动态排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习惯性、反复性违章行为,避免“三违”行为发生,确保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                                  

4.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施工场所临时用电,临时住所及办公场所、预制场、搅合场及加工场,公路水运工程收费、监控、机械设备等电气产品和电缆布设集中场所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三、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发文之日起至201712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6月)。

各所、队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整治阶段(20177月—11月)。

各所、队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712月)。

各所、队对本次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发现不足,找出亮点,研究提出相关建议。1215日前,各所、队将工作总结报局办。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岑智能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能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新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建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员:罗云秀   局办公室负责人

    公路管理所所长

桂福光   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杨武生   航务管理所所长

何志锋   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所、队也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所、队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并将本次专项整治与今年正在开展的其他整治行动有机结合,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所、队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七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注重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全面督促检查。

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所、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间贯穿整治行动始终。各所、队也要采取明查暗访、“双随机”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公开曝光力度,利用信用管理加强企业自我约束。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不力的要开展约谈、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追责问责,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列入黑名单。

(四)强化应急响应。

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保证应急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赴现场,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避免险情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严禁漏报、谎报、瞒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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