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发〔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凭祥市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发〔201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51号)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崇政发[2016]15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确保2016年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凭祥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远明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组 员:唐 荣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廖红英 市发改局副局长
农芬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春玲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凡营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邱国鹏 市住建局副局长
石建章 市国土局副局长
甘军昌 市工信局副局长
梁瑞颖 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华雄 市卫计局副局长
方正杰 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覃 岗 市林业局党委成员、市森林公安局政委
赵承仟 市统计局副局长
何志森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恩平 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局,由公安局党委委员唐荣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公安局户政管理大队民警组成。
二、工作分工
(一)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局
完成时间及工作职责:2016年11月底前制定本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二)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卫计局
完成时间及工作职责:2016年11月底前出台《关于完善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
(三)拓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参加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及工作职责:2016年11月底前出台相关进城落户人员住房保障的政策。
(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 教育。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及工作职责:2016年11月底前出台《关于创新和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
(五)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及工作职责:2016年11月底做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医疗、计生政策的衔接与指导并制定相关文件。
(六)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参加单位:市国土局
完成时间及工作职责:2016年11月底前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七)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管理服务改革创新。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加单位:市人社会局
完成时间及工作职责:2016年11月前深入推进社区管理服务改革创新工作。
(八)进一步持续推进税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地税局
参加单位:市国税局
完成时间及工作职责:2016年12月前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凭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 坚持工作责任与职能相适应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抓紧细化实施方案;各参加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需要增加参加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部门确定,请各有关部门于11月30日前完成交办任务,并把各完成情况报于市公安局。
(二)市公安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跟踪评估、督查督导机制,及时对分工方案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情况通报,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