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017年9月12日至15日,第十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在南宁市举行,为确保“两会”期间本部门安全生产,我局决定在全市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7年9月12日至15日,第十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在南宁市举行,为确保“两会”期间本部门安全生产,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饲料粉尘涉爆、渔业船舶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部署安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精神,按照“从严从难从细从实”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全市饲料粉尘涉爆、渔船安全生产,为“两会”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工作内容
(一)饲料粉尘涉爆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粉尘防爆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涉及粉尘生产岗位员工防爆知识培训情况;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产生粉尘车间是否安装脉冲除尘设备、电器是否安装防爆开关、车间粉尘清理情况。
(二)渔业船舶
1.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2.渔船各类安全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船员持证上岗执行情况;
4.渔船适航性能状况,重点检查渔船是否经过检验合格;
5.渔船、船员遵守各项航行作业安全规则、规程的情况;
6.查处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8月22日至9月18日。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县(市、区)局要立即围绕确保“两会”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的范围主要是渔业船舶和饲料粉尘涉爆。大检查的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两会”广西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两会”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情况。大检查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两会”结束。大检查采取企业(渔船)自查、部门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渔船)自查为主。
对辖区内的每一艘渔船和饲料粉尘涉爆企业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加强对渔船非法载客载货重点检查,切实将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位。坚决防范渔船和饲料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切实抓好隐患治理整改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要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顿,“两会”结束后恢复整改。
(三)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登记建档
安全检查登记建档包括:出勤记录表、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的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每艘接受安全检查渔船的现场检查记录表、每项安全隐患整改登记建档(下达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登记表)、图片建档。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两会”期间,各县(市、区)局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局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两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局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和渔船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深入一线,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总结和信息报送。行动结束后,总结本次大检查行动情况。于9月18日前将本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局畜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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