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打击传销活动排查整顿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我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创建无传销县城成果,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怀来县打击传销活动排查整顿方案,供大家参考。
怀来县打击传销活动排查整顿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我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创建无传销县城成果,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打击传销活动排查整顿方案>的通知》(张政办传〔2018〕6号)精神,现决定自2018年1月20日至3月31日,在全县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排查整顿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尽职尽责、打击有效”的打击传销工作原则,发挥打击传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作用,部门之间协同联动机制更加巩固,基层防控体系运行更加有效,打击传销工作更加高效。通过排查传销隐患、重点区域摸排,预先防范,做到涉及传销举报线索100%核查到位、已发现的传销窝点100%清理到位,本地流出涉传人员100%走访到位(人员名单附后),确保不出现集中性、区域性传销,不发生因传销引发的社会群体事件及恶性刑事案件。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为
以介绍工作、招聘兼职、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为名,诱骗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以编造“新型营销”、“全新致富利润”、“合法直销”、“消费联盟”等组织传销活动;以所谓“成功”人士组织的招商会、推荐会等活动,非法聚集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生活、居住、聚集、培训、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
重点防控地段为与北京接壤区域、城乡结合部、旧城改造区等可能滋生传销活动、曾经发生过传销活动和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
(三)打击网络传销
重点查处和防范以“虚拟经济”、“微电商”、“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多层分销”、“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
(四)重点人员
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及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摸底排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于涉及传销的举报投诉,要追踪线索,核实情况,确保投诉举报件件落实;重点区域要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实行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严防传销组织和人员流入;对网络平台、电信平台中招聘、投资理财等信息进行筛查,发现和确定涉嫌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和信息,研判掌握互联网传销活动态势;对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培训员、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是否存在违规直销行为进行排查,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对全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系统已录入的我县在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情况进行摸底。通过摸底排查,全面准确地掌握行政区域内传销活动、参与传销人员的流入和流出情况,为全面严厉打击和防范控制打牢基础。
(二)严厉打击传销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区域内集中打击排查行动的调度指挥,主管领导要亲自参与、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组织开展好排查整顿行动,形成强大声势。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及快速查处机制,要加强打击传销队伍建设,发现传销窝点,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彻底消除传销隐患。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管理,对网络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服务行为、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络平台、网站进行整顿,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遏制网络传销违法行为蔓延。
(三)完善防控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以无传销创建活动为基础,切实发挥好打传办的组织协调、公检法的刑事打击、乡镇(街道)的基础防控作用,不断完善打击传销长效防控机制,抓源头、抓制度建设,形成注重预防、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格局。对在异地参与传销的本地人员、家庭开展走访和教育引导,防范本地群众流出到京津地区和外省市参与传销。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打击和预防传销宣传力度,督促引导传媒机构和网络媒体配合排查整顿工作。利用“3.15”这一时段,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监督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便于群众理解、掌握和防范传销的宣传、教育、咨询、提示、警示、展览、反传销公益广告等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特别要对有求职(兼职)需求的在校学生和新毕业学生等重点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使其充分认识到传销的欺骗本质,增强防范识别能力,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
(五)增强应急处置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上报制度,遇有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因工作不力,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认清打击传销的紧迫形势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对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切实把打击传销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全局中进行研判和把握。要站在创建文明城市和办好冬奥会的大背景下,增强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各级各部门在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和加强企业自律中的责任,树立不发生区域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思维,妥善处理因传销引发的各种问题,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密切协作配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线索摸排规范处置和预先防范等工作,形成“政府领导,市场监管,公安牵头,其他单位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按照“打、防、控、管”工作,建立和完善部门间传销信息互通会商机制,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快速反应的传销处置机制,传销属地严控严打机制,实现打早、打小,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反馈,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传销活动形势,协调解决端窝点、查处大案要案、处置突发事件、遣返传销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信息反馈,排查整顿期间每月1日前,各有关部门向县打传办报送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情况统计报表和工作进度情况, 2018年3月25日前形成打击传销活动排查整顿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县打传办。
联系人:倪建忠
联系电话:6219258
电子邮箱: hlxdcb@163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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