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了,这一天很多商场和相关部门都会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并举办相应的活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欢迎阅读!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1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福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安福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安福等)。(1)在安福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四、工作步骤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监督检查;
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商标广告股、执法大队负责)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
(5)开展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工作(标准计量股负责)。
9、县电视台“泸潇视点”节目录制工作。(该项工作由特种设备股、执法大队负责)。
10、结合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消保局牵头,消协办协助,平都分局、浒坑分局具体承办)、“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由消保局负责,各分局、消协办协助)。此活动于20--年6月30日前结束。
五、3月15日人员安排
1、宣传咨询受理服务组:组长罗海林,人员由黄报春、车仙、刘丽兰、韩柳青组成,负责宣传资料的散发、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并将投诉分流至投诉处理组处理。宣传资料收集工作由邓淑兰负责,各股室局于3月7日前提供宣传资料到消协办。
2、市场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李炎才,人员由--组成,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合同纠纷、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3、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人员由--组成。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4、特种设备、计量宣传咨询组:组长邹林洁,人员由--组成。负责特种设备、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5、“法律六进”宣传组:组长--,人员由--组成,负责利用宣传车、广播开展活动。
6、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组长杨--,人员由--组成。
7、投诉处理组:一组组长:王--,人员由--组成;
二组组长:黄顺华,人员由周--组成;
三组组长:吴--,人员由彭水平、文小平组成;
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8、宣传报道:由刘--、刘--负责摄像、照像、宣传报道工作。
9、内勤人员:邓负责全县投诉举报安排工作,邓光伟负责接听县局消费者投诉电 话,将消费者的投诉转投诉处理组,并做好记录。
10、协调人员:雷--负责各展示单位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并做好展示摊位安排。
11、后勤保障组:由韩强、杨娟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六、做好经验总结
各单位要及时交流反馈信息,挖掘总结在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提升全县“3.15”活动工作水平作出新的贡献。总结材料于3月17日以前电子版报县消保局办公室,电子邮 箱:--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2
实施方案
为纪念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20--年消费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努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广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扩大社会认知度,在全区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服务我区社会经济更好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活动
(一)主会场活动
--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时间:20--年3月9日上午9:00—12:00
内容: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活动。
地点:--市--湾广场
主办单位:--市消委会、--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区工商局、钦南区工商局、中国移动--分公司
协办工作内容:
1.配合市工商局做好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和宣传资料发放。
2.配合市工商局做好现场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工作。
3.组织--区消费维权志愿者和仟仟万家超市人员参加活动。
(二)分会场活动
1.--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宣传活动
时间:20--年3月9日下午2:30—5:00
地点:--市第一中学(高中部)
参加单位:--区工商局消保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区法院、--颂俭口腔医院、广西--弘华商贸有限公司
活动内容:
(1)现场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及现场识假辨假演示;
(2)《消法》年主题宣传板报;
(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的发放和宣传。
2.“3·15”消费者权益日暨“党员扶贫万里行”宣传活动
时间及地点:
(1)20--年3月12日上午10:00—12:00--区大寺镇
(2)20--年3月13日上午10:00-12:00--区平吉镇、大直镇
(3)20--年3月14日上午10:00-12:00--区小董镇
参加单位:--区工商局消保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市合股,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各分会场辖区工商所。
活动内容:
(1)现场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及现场识假辨假演示;
(2)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板报;
(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的发放和宣传;
(4)举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
(5)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开展义卖助贫活动。
三、具体要求和分工
(一)具体要求
各单位分别按时达到活动主会场和分会场,组织布置各项活动。参加活动的各单位有关人员于活动前到达活动现场,并布置好宣传展台和摆放好各种宣传资料及有关宣传图片、板报,并安排人员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具体分工
1.制作年主题板报及假冒伪类商品现场识假辨假演示、有奖竞猜问答题及《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的宣传资料由消保股负责。
2.宣传资料发放及现场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工作由消保股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市合股及各分会场工商所配合。
3.各分会场活动舞台布置工作、咨询服务台椅,由各分会场工商所、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负责。
4.邀请镇政府领导参加活动及活动倡议书工作由各分会场工商所负责。
5.各分会场有奖知识竞答题奖品由移动公司--公司负责。
6.邀请有关新闻单位由消保股负责,现场活动宣传拍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本次活动由--区工商局局长谢基伟负责总协调,--区工商局副局长吴俊琨负责具体协调,联系人:颜-,联系电 话:--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东兴区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年3月14日-15日
四、活动地点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五、活动组织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六、活动内容
(一)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八、活动要求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组织各方面力量,在“3·15”活动当天,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市场,贴近消费者,采取设置咨询点,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印发有关法律法规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3·15”活动情况,大力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