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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非公党通〔2019〕2 号 关于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 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经济开发区、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卫计工委: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面了解《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8 年工作要点》(七星关区非公党工发〔2018〕1 号)贯彻落实情况,不断提升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31 日。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卫计工委,以及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三、督查方式 (一)各单位自查。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对贯彻落实非公和社会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二)实地抽查。采取查看党组织阵地建设、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基层党委(党工委)贯彻落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了解核实。
四、督查内容 (一)“ 两个覆盖” 落实情况。
。有 3 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是否全部实现单独建立党组织;有 1-2 名党员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是否通过联合组建建立党组织;乡镇所属各村是否全部建立合作社,合作社是否全部建立了党组织;是否存在空壳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企业是否存在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是否根据企业注册、生产经营和党员流动情况,及时在象限管理台账内做好企业和党组织的增减、销号和更新工作(全区象限管理台账见附件 1, 标红部分请注意核实并及时替换)。
(二)党建指导员作用发挥情况。
。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是否全部选派了党建指导员;是否明确工作职责和联系企业,党建指导员是否到联系企业开展工作,到岗到位是否良好,在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上上是否发挥了
作用;选派单位是否定期听取党建指导员的工作情况汇报。
(三)党员发展情况。
。是否做到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培养 2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50 人以上企业党组织至少发展 1 名党员或确定 1 名发展对象;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培养 1 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每个单独组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至少发展 1 名党员或确定 1 名发展对象。
。
(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否按照“十个一”标准(建好一个支部阵地、选好一个支部书记、配好一个党建指导员、定好一个党建工作主题、开展好一系列活动、有一个支部办公室、有一个党员活动室、有一批办公设备、有一系列规范制度、有一个党务宣传专栏)开展党的各项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是否落实;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是否规范,党组织关系是否及时转接。
五、结果运用 区非公党工委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报告,结合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内容进行督查,自查整改效果不好的,将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
六、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摸清辖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生产经营和党员分布情况,建立党组织的,还要掌握党员队伍基本情况和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2.各基层党委(党工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围绕督查内容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找准工作短板,强化问题导向,认真分析
问题存在的原因,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于 请于 3 月 月 8 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本单位优化调整的象限管理台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通过邮箱报组织一科(邮箱:qxgqwdjb@163.com ,电话:0857—8345718 ,13638150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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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毕节市七星关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象限管理工作台帐
中共七星关区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
2019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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