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上下正如火如荼地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抓住党纪学习教育这个思想大武装、党性大锤炼的良好契机,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在勤学、深省、笃行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矢志不渝学党纪。曾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是前提、是根本,唯有学深悟透党的纪律规矩,才能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理论学习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需下足“铁杵磨成针”的硬功夫。党员干部要摆正求学姿态,秉持“学不可以已”的精神,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主动学习最新修订的《条例》以及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全面系统学,在学深悟透中准确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搞清楚“可为”与“不可为”,弄明白“该做”与“不该做”,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化为习惯。学习《条例》切忌浅尝辄止、“走马观花”,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学习《条例》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扣党的“六项纪律”开展研讨,持续在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内到外的思考、分析、研究、转化上下功夫,真正使学纪的过程成为强化纪律意识、增强党性修养的过程,不断筑牢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自省不息守党纪。“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熟记《条例》,哪怕倒背如流,不往心里走、不在心中留,也是枉然。纵观现实生活,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作案,归根结底是缺乏敬畏心和警惕性,漠视党纪党规,放松思想防线,最终从小事小节上“失守”、沦为欲望的俘虏。敬畏之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源自时时警醒。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党员干部要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用实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警示录、警示教育片,用好“身边人”“身边事”这本“活教材”,在时刻“揽镜自照、照镜正容”中反省言行举止、审视思想意识,及时匡正作风误区、矫正行动方向,将问题防于未发、禁于未萌。要避免“当局者迷”,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立足岗位实际,深入对照《条例》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挖症结根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毅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不断把好权力“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服务不止用党纪。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一直是共产党人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条例》着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衔接问责条例规定,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因此,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如何,关键看学习成效是否转化为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解民忧的生动实践。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党纪砥砺初心使命,树牢“为民造福”的人生观、政绩观、事业观,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以“念兹在兹、枝叶关情”的奉献姿态,将群众的“安危冷暖”“急难愁盼”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做困难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权益上的维护人、排忧解难上的办事人。要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在想问题、作决策之时,坚定不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始终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姿态,在实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改革发展一线中勇挑重担,在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急难险阻中冲锋在前,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