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12篇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推动信访工作更加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赤峰市要坚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应有贡献。
坚持高点站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立足赤峰地处京畿要地、区位特殊的市情实际,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看待信访工作,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是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下真功夫、苦功夫、实功夫,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件投诉,推动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在赤峰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绩实效诠释政治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源头治理,牢牢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主动权。实践证明,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核心关键,这也是《条例》明确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源头防范、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赤峰一域之稳定为全区全国大局之稳定尽责任、作贡献。一方面,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以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活动为抓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严密防范信访工作领域的各种“灰犀牛”“黑天鹅”风险隐患,力争把各类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坚持即接即办、规范办理,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以《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明晰部门单位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职责,压实属地、领导、部门和个人的首接首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确保各类群众初信初访件在规定期限内问题得以查清、合理诉求得以解决,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努力让“最多访一次”成为常态、“重信重访”成为例外。
坚持常态长效,全面构建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信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握主攻方向,抓住关键环节,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宣传贯彻机制。把学习《条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宣传《条例》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担责尽责、联动运行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体系,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上下联动、沟通顺畅、协调有力的信访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督考一体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对信访工作推进和《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问效,既考核信访案件化解成效,也考核各级工作责任落实,在全市树立起信访工作不能不抓、不敢不抓、不抓不行的鲜明导向,以此倒逼各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努力交出新时代赤峰信访工作的满意答卷。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2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明确提出了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创新完善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赤峰市是全区人口大市,同时也是信访量较多的市。在长期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伴随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变化,全市不同层面、多个领域产生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成因既有社会原因、个人因素,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其诉求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合情但是无法律政策依据的;其表现既有单一性,也有综合性;其涉及面既有个体的,也有群体的。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发现,这些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农业农村、征地拆迁、城市建设、房地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有大量还是涉法涉诉、重复上访问题。这些信访突出问题的分布格局决定了赤峰市信访工作的基本面。充分认识并把握这一市情民情,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鲜明的人民性,处理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全面落实《条例》精神,把信访工作原则、机制、规定体现到信访工作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求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为群众着想,替群众着急,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看困难、看信访事项,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要从根源上化解问题,立足于事要解决,深入检查,多方沟通,搞清群众诉求,查清问题根源,捋清演变脉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尽最大努力避免反弹反复。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深刻认识信访是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是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合理诉求必须依法依规尽快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不支持的,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冀望于一次性解决。要多一些关心暖心之举,对信访问题已解决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仍要给予持续关注,对解决不了或一时无法化解的,要不厌其烦做工作,多倾听心声诉求,多帮助解决困难,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不能把群众推到对立面。要动员各方力量解决矛盾问题,充分利用评议会、听证会等化解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新官要理旧账,干部交接先交稳定、先交信访,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对待信访事项不推不拖,能马上解决的要当场解决。要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信访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对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阶段表现突出的问题,合并同类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集中化解。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群众信访行为,对于信访活动中的过激情况,要讲清道理、晓以利害,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理,不能一味姑息迁就。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信访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这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特别是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长期性,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地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坚决打好持久战、攻坚战;针对反复性,要高度重视,找准症结,讲明道理,解开心结,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针对复杂性,要条分缕析,抽丝剥茧,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严防炒作放大、被人利用,更不能因方法不当、生硬粗暴,使单一信访问题复杂化。
赤峰市信访问题集中的领域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短板弱项较多的领域。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条例》的施行,为我们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工作指导和有力抓手。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好《条例》、宣传好《条例》、运用好《条例》,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更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借助《条例》的力量进一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筑牢赤峰市社会稳定的根基。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3
20xx年月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月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
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信访人的信访方式。
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文共6章50条9000多字,系统的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系统回答新时代信访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只有根本稳固,国家才能安宁。“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深刻地指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只有紧密地同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如果脱离了群众基础,任何行动都会举步维艰。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信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的“耳朵”,决不能闭眼塞聪。“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作为信访干部,要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牢记在心。要善于急群众之所急,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
“居之无倦,行之以忠”,民生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信访工作连着民心民意,做好信访工作,不仅仅需要信访干部的恻隐之心,更重要的是责任心。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就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明确指出“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不但要求信访干部要“有信必复,有访必答”,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沉下去,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大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及时解决群众的信访诉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用心倾听人民的呼声,用情了解人民的诉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用一个个生动的事例诠释信访工作的“温度”。
“以道为常,以法为本”,信访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与政治文明建设密切相关。《条例》从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角度,对各机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作出全面规范。一方面,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保证信访人的活动依法有序进行,使人民群众更充分行使自己的信访权利;另一方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行动指南,进一步提高信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提高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不断提高信访部门公信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至关重要。全州广大信访干部应立足海西信访工作部分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仍然突出、“倒金字塔”型信访态势仍未改观、重复信访居高不下的实际,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将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放在首位,一以贯之的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为群众化解纠纷,排除矛盾,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海西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5
《条例》对新时代信访工作作了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在推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信访矛盾攻坚化解、规范信访业务、优化信访生态方面都有积极影响,《条例》最大的创新和突破就是对党领导下的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作出新界定,即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我们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关于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的新规定新要求,把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学习,了解到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作为一名党员,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于心,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6
新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刻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坚持和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公司将组织纪检、法律、工会等相关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使命,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信访,推动《条例》走到群众身边,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把信访工作作为践行法治为民的具体举措,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抓好监督落实,推动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理顺公司信访工作机制,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助力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7
《信访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住建行业信访干部,学好用好《信访工作条例》既是职责所在,更是发展所需,定当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视岗位为战位,视责任为使命,做好信访这个“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学新规。学深悟透《信访工作条例》,把握坚持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总要求,进一步增强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组成部分的制度自信;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法治思维、辩证思维,引导群众依规维权,维护信访秩序,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住建力量。
二是立足本职创新貌。住建系统点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住建行业信访部门是单位对外展示的“窗口”,信访干部是党和政府的一面“旗帜”,应以百姓心为心,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规范高效办理信访事项,让群众在一个个信访件办理中,感受到服务的温度、推进的力度和解决的速度,以崭新风貌不断擦亮住建系统对外窗口形象。
三是用心用情立新功。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将法、情、理有机结合,融协调调度、约谈督办、联动惩戒于一体,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回避、不畏难,聚焦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打赢风险楼盘化解攻坚战,推动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以自身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满意指数,以新的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8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9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 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 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 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0
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指导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各项要求,切实把这件“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第一,始终坚持信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化群众工作意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系统解决问题为衡量标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方法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全力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要多跟群众沟通。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充分尊重民意、多和群众商量,经常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深入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求什么、反对什么,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做好工作;特别是注重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与群众当面推心置腹沟通,讲透政策措施,讲明工作出处,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同。要多与群众见面。变“上访”为“下访”,经常深入老百姓家中,拉家常、问实情、交真心,以“面对面”换取“心连心”;同时严格落实值班接访制度,盟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次、旗县市领导干部每月至少2次到信访大厅接待信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说得上话、泄得了气、息得了怨,有效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多为群众解难题。全面梳理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急难愁盼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第三,立足源头治理解决信访问题。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关键也在基层。我们要聚焦夯实基层基础,以创建信访工作示范县和示范乡镇为引领,着力提高源头治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排查与化解相结合,全面落实四级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各类风险隐患应对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做到心中有数、手上有招。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城乡“网格化”管理作用,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着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严格执行镇村两级初信初访首问负责制,做到事事明责、人人有责、易于问责,推动信访问题首先在基层解决。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加快推动“一网管全盟”平台建设运行,抓好网络信访“三个一”建设(健全一个全覆盖的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创建一个网上群众之家、设立一个人民满意的网上信访代理窗口),推动更多信访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让群众少跑路,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处理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第四,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压实信访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把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要把贯彻落实《条例》、开展信访工作情况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责内容,做到信访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狠抓能力和作风建设,落实关爱激励保障措施,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1
《信访工作条例》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重点要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要在“为民服务”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必须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个信访案件办理中,听民意、解民怨、纾民困、暖民心,始终带着责任和感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要在“事要解决”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处理信访问题,贵在及时,难在就地。及时,问题就不会积累;就地,矛盾就不会上行。要立足“事要解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联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稳妥有序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牢固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善于运用系统观念,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确把握信访矛盾风险转化联动规律,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要在“落实责任”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于基层来讲,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综合效能。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和“三必须”要求,主动进村入户,深入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多措并举推动案结事了。要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用心用情用力书写新时代信访工作满意答卷,积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2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平台,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站在了解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和总结执政得失的高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
必须始终把强化政治担当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必须始终把保障发展稳定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环境的稳定与否,又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都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信访与非诉讼纠纷调解方式的联动,探索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必须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是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之访”。我们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首先要善于面对面,信访问题拖不起、绕不开、回避不了,早解决早主动、早解决效果好,越拖情况越复杂。我们要严格落实下访、约访等制度,积极主动接待信访群众,经常性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弄清矛盾的来龙去脉,搞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其次要善于心贴心,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很多是疑案积案难案,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而且有时群众情绪比较激动,甚至难免有些过激言行,这时候需要我们做的就是以耐心解烦心、用真心帮忧心,理顺信访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信任。再次要善于实打实,向群众说实话、掏心窝子,解开思想疙瘩。要办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倾心尽力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耐心说服,讲清政策,绝不能为了求稳而突破政策规定。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我们作为群众难题的解题人,必须要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最高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