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导论——现代历史学的目标、方法和新方向》(The Pursuit of History)原著是英国萨里—罗翰普顿大学历史学教授约翰·托什(John Tosh)的一部史学概论性质的著作,初版于1984年。最新的第四版(2006)相对前版增加了一些由谢希安·朗所编的,对正文中涉及到的西方史学史里面常见的人物、事件和术语的补充性材料,便于我们对西方史学的把握。而就第三版(1999)序言所提到的,作者除了更加充分考察后现代主义的影响外,新增的“有关意义的各种理论”一章,也反映了西方史学研究文化转向的趋势。我读的是吴英根据第四版所翻译的中译本[1]。
大体而言,这部书涉及了史学理论的广泛议题,从历史和历史学的概念界定、历史学的功能、史料的类型和运用、历史研究的命题、历史解释的必要性、历史知识的局限性、社会理论在历史研究中的作用、计量史学、历史意义的探究到口述史学等,应该说是比较详实地反映了西方史学界在历史学的基本理论上的认识。这部书对于我们增进对西方史学的了解大有裨益,最重要的是,能帮助我们略窥史学研究之门径。
《史学导论》虽然是一部史学概论性质的书,但字里行间也反映了作者的观点。正如作者在第三版序言中所说的:
“历史学专业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在历史研究目标及其局限性上存在激烈的争论。本书肯定要反映我自己的观点,一开始就对此做出声明是恰当的,重要的论点包括:历史学是具有社会实践性的学科;其功能的适当性发挥取决于对其他学科,尤其是社会科学的包容和鉴别的态度;不管它的灵感 来源是什么,所有历史研究都必须根据严格的批判方法来进行,这种方法是现代学术历史研究的标志。”[2]
接下来我就以这几个观点为线索,对书中涉及到的内容稍作考察。
历史学与社会理论
对于是否应该使用理论来进行历史研究,在历史学家中也是存在着争议。这里所指的理论,更多的是指一种解释性的框架。有的历史学家从马克思主义或女权主义出发,认为应用历史理论有助于解释过去,否则的话很难分析,而另外的一些学者认为使用理论有使歪曲事实适应理论的危险。托什本人的社会史研究背景或许也使其对历史学研究要借鉴其他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有更强烈的意识。从“历史学与社会理论”一章用最大量篇幅来专门讨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也可以看出托什的倾向。
托什提到社会理论一般而言是为了应对三个方面的历史解释问题。首先是把握特定时间上人类经验各个方面之间相互关系的困难,第二个是历史变迁问题,第三个是赋予历史某种意义以解释人类的命运。反对者一方面认为,历史中也许存在模式和规则,但无法通过研究加以揭示,而使用理论就不可避免地带有理论“统辖”事实的可能性。他们认为理论建构带有决定论的成分,于是转而限制在对历史中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的考察。托什一方面主张要对他们的反对意见予以重视,另一方面却坚持归納的必要性,他说到:
“学者能够用‘封建土地占有制度’这一词语指一种在领主和佃户之间的特殊关系或用‘革命’一词指重大政治剧变的原因,就在于他们与读者就这些词的所指分享着一种共同认识;这种共同认识承认,如果我们未将某种个案归类在一般范畴之中的话,那么世界将是不可知的。”[3]
托什认为历史学家在关注人和事件的独特性时,更要注意到社会认同对作为社会存在的个体的意义,历史地看个体与他人具有的共性会产生比关注个体特征更大的影响。理论寻求地是解释限制人们自由和使他们意图受挫的制约因素以揭示历史中的模式,而仅关注个体思想和行为的历史学家看到的仅是偶然和失策的混乱堆砌。
作为专业研究的历史学
自从19世纪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被建立以来,在各种思潮如实证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等的影响下,历史学家对于自身作为一个历史学家、对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也渐渐有了更深的自觉和鉴定。托什对历史学性质的思考应该是受了E·H·卡尔《历史是什么?》(What is History)一书的影响,他在第三版修改版序言中提到,关于史学概论类著作历史学性质的思考始自卡尔的《历史是什么?》[4]一书。
要进行专业的历史研究,就要尽可能地掌握各种原始资料,有的资料的使用还要借助专门的鉴别技术。如考古学家对考古遗址和出土器物的解释和艺术史家对视觉艺术的研究等。根据严格的批判方法对历史资料进行考证以防伪造,并且必须考虑到作者的偏见,是历史专业研究的重要标志,托什在“原始资料”一章中对各种资料的来源、保存和价值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以托什对理论的支持和主张历史学的社会实践性来看,托什应该是偏重一种理论导向或者一种问题意识。因为如果从当今现实出发,去从历史追溯,就未必有直接的材料。事实上也是如此。于是托什在资料的运用时说到:
“不过,有时最具启示性的方法在于,历史学家体会字了得言外之意以探析隐含的假设和信念,而这些往往是资料作者无意识中透露的。”[5]
在用考证的方法对原始资料进行分析之后,一般会证实过去的大量史实。而只有将彼此相关的各项史实记录形成一个连贯的叙述时,这种资料的意义才能被充分把握。托什认为,将研究编撰出来,才能适应历史学社会功能的要求。历史学家也需要通过历史编撰对其研究经验进行总结,并将所获得的认识纳入到过去的重构中去。托什随后对历史编撰的形式——叙事史学和分析史学进行了比较的讨论。然后就是对历史进行解释工作。托什对动机(主要是伟大人物的动机)和动机之外的解释——潜在的原因和长期结果进行了区分。还提醒我们注意多层面的分析:至少要在背景原因和直接原因间进行区分。
后现代主义者质疑客观叙述的可能性,他们指出具有高度主观性的价值判断和假设不仅存在于历史资料中,也存在于历史学家用于表达他们思想的语言中。历史学家的语言是受意识形态侵蚀的,所以历史编撰不可能价值中立,历史没有固定的形态,历史学家不可能从外部来重构和描述它。如19世纪的历史主义遭受到的相对主义的攻击。另一方面是托什指出历史学事实上也在进行一些反思,在把握资料的历史性的同时,注意到后现代主义者提出的语言强加给使用者的结构性的限制。但也不能过分夸大这种限制,日常生活的经历告诉我们意义能被明晰地传达和正确的理解。而且也要承认资料的作者的努力想与读者交流的愿望。
《史学导论》一书经过两周的阅读,同时也参考了一些相关的书籍,但还是感觉其内容之丰富,不是轻易就能搞定的,对书中内容的把握也是不到十之一二。历史是什么?怎么进行资料考证?怎么将问题放到时空背景下进行考察?怎么注意个人行为与结构之间的联系?等等等等,都需要花大量的时间,依靠长期的积累才能真正有所体悟。我目前对很多问题理解都相当肤浅,对书中很多内容也只是一笔带过,甚至未有提及,深感惭愧。勉之!
注释:
[1]此版本即【英】约翰托什著,吴英译:《史学导论——现代历史学的目标、方法和新方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2]《史学导论——现代历史学的目标、方法和新方向》“第三版序言”第2页。
[3]《史学导论——现代历史学的目标、方法和新方向》第187页。
[4]此书有中译本,【英】E·H·卡尔著,陈恒译:《历史是什么?》,商务印书馆,2007年。
[5]《史学导论——现代历史学的目标、方法和新方向》第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