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求学条件、家长与社区的观念、教学内容及教育质量等等,依然成为妨碍农村儿童特别是女童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的障碍。例如,传统性别角色定型和社会性别规范在教育内容与教材中仍不鲜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流动与留守女童平等受教育的问题也十分突出。
从总体上看,农村妇女在文化程度同农村男性和城市妇女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2006年在六岁以上的农村妇女中,未上过学和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约占59%(城市妇女为33%),而高中及以上的仅占6%(城市妇女为30%),同年农村男性中未上过学和小学文化程度的约占46%,高中及以上的占10%。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也显示,妇女文化程度为初中以上的比例占42.3%,比男性低20.8个百分点;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占58.8%,比男性高21.9个百分点(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组,2001)。
文盲率的省际反差就更为悬殊了。全国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率最低的5个省份北京、辽宁、天津、上海及广东的成人文盲率只有3-4%。中国文盲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所以,最低的大都市北京同最高的西藏比相差33.4个百分点。男性文盲率最低的上海同最高的西藏比约差26.9个百分点,女性文盲率最低的北京同最高的西藏比差距更大,达到了39.64个百分点。经济发达省份的文盲率显然低于低收入地区。文盲率的高下无疑是最近数十年区域与城乡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鸿沟的一个反映。在北京,女性文盲率比男性才高3.6个百分点;而在西藏,两者之间约相差16.5个百分点。
如此之大的差距不能不对妇女的发展机会和空间产生重大的影响。识字方面的性别差异毋庸置疑也是导致私人和公共生活各个方面社会性别落差的关键性因素。教育上的不平等会引起就业上的不平等。UNDP支持发改委等开展的“中国入世对农业部门妇女的挑战”研究(UNDP China,2003)揭示,由于文化水平低下,妇女掌握农业技术的程度大受影响;教育上的劣势限制了她们参与收入更高、报酬更高的技术性农活或向非农工作转移。缺乏对知识、信息和技术的了解和掌握,农村妇女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后者还会引发收入不平等和生活上的不平等。当前,有知识有文化掌握了现代农业技术的新型女农民较少。随着年轻女性不断外出打工,这种情形恐怕会变得更为严峻。在很多时候,人们把妇女不识字当作贬低其观点和能力的理由。所幸的是,中国近年来花了很大力气促进教育公平。
2.健康與保健困扰。改革开放以来,健康状况和获取保健服务上的不公平性越来越突出。政府卫生投入的绝对数额虽然在不断增大,但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却在下降。而且卫生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追求经济利益导向在医疗卫生领域蔓延开来,致使医疗服务逐渐市场化、商业化和私有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大为淡化。遍布城乡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不足、人才短缺、服务能力不强十分突出。这严重制约了贫困人口获得基本的预防和治疗服务。农村老少边穷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恶性循环现象随处可见。
当前农村妇女仍面临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双重困扰。从城乡妇女疾病谱来看,2007年城市妇女排在前五位的疾病死因是: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病及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分别占25.04%、20.17%、19.53%、11.37%和4.94%。农村妇女前五位病种的百分比排序分别是脑血管病(21.92%)、恶性肿瘤(20.26%)、呼吸系统病(19.22%)、心脏病(16.92%)及损伤和中毒(7.05%)。可见,在农村妇女的常见病与多发病中,呼吸系统病和损伤及中毒等同生活环境、生活条件及卫生条件有密切关系的疾患仍占靠前的位次。与此同时,一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脑血管病和恶性肿瘤的患病率也明显上升。上述事实说明,大多数农村妇女已基本摆脱了传染病侵扰的“第一次健康革命”,现在又不得不面临征服非传染病和慢性病的“第二次健康革命”。
伴随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尤其是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及生态环境变化等带来的新挑战,妇女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更加多元化了。然而,农村妇女在获得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上仍面临许多障碍。边远落后地区的贫困妇女在获得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住院分娩以及妇科检查与治疗等基本孕产妇保健仍远远落后于城市妇女。妇女生殖健康负担是很重的。
从直观的数字来看,农村妇女的整体健康状况和求医状况要比男性差,而且也不如城市妇女。1993、1998和2003年国家三次卫生服务调查揭示,无论是两周患病率、慢性病患病率等反映疾病频率的主观自评指标,还是从两周就诊率和住院率这样的客观指标来衡量,城乡妇女的健康状况都比男性要差。而且,妇女健康与保健的城乡差异十分显著。
平均预期寿命是反映死亡率和疾病负担的重要指标。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详细汇总资料计算,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比2000年的71.40岁提高3.43岁。分性别看,男性为72.38岁,比2000年提高2.75岁;女性为77.37岁,比2000年提高4.04岁。男女平均预期寿命之差与十年前相比,由3.70岁扩大到4.99岁。表明,在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女性提高速度快于男性,并且两者之差也进一步扩大。这与世界其他国家平均预期寿命的变化规律是一致的。
缺乏基本保健和社会保护的农村老人尤其是老年女性的比例高于城市,而且其比例还在迅速上升。老年妇女的健康风险和脆弱性也更为显著。许多老年妇女尽管年老体弱,但仍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农作活动。一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常遭病痛折磨,却无力求医问药。一个年近7旬的老年妇女曾这样谈到:“我们年轻的时候经常从早干到晚,没得休息。到老来背疼和腿疼都很普遍,可能是年轻的时候干得太过头了。现在得了病也没法子,靠小的也靠不起。要不是病得很重,谁舍得把钱扔到医院里去?得了大病的话哪里有钱治,还不是就在家里等死。”
农村妇女的心理负担之重也超乎了一般人的想象。社会地位低下、双重劳动负担、户内冲突、人际关系紧张、家庭暴力、厌倦农村生活以及无力应对生产和生活中的风险和困难等等,致使农村妇女尤其是年轻女性抑郁、焦虑、绝望、悲观厌世乃至自寻短见(胡玉坤,2008)。虽然自杀是处于急剧变迁中的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一个大众健康问题,但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中国是世界上妇女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唯一女性自杀人数超过男性的国度。中国女性自杀率之高主要在于农村妇女的自杀率比较高。
针对妇女的暴力是中国面临的一个严重健康问题和社会问题。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各个阶段都有可能面临暴力侵害,包括家庭暴力、性騷扰、性暴力、强奸和拐卖等等。2000年第二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揭示,24.2%的妇女遭受过配偶的身体暴力,比男性高8.6个百分点。挨过配偶打的农村妇女占25.7%,比男性高9.2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2004:97)。各种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对成千上万农村妇女的生活、身心健康及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UNIFEM,2003)。这是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性别歧视和男女不平等的结果。对妇女暴力的持续存在同和谐社会的构建无疑是格格不入的(见表1、表2)。
3.弱势人群的基本社会保障。伴随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国家逐渐撤出了对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及环境管理的支持。人民公社解体后,乡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风险完全由农户和个人承担。迄今针对中国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才刚刚起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只限于提供社会救济和救助,不仅覆盖面狭小,而且处于支离破碎状况。农民家庭于是成了乡村社会资本的核心。
由于乡村社会缺乏有效的社会安全阀,一些弱势人群尤其是老年妇女无力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风险,其中农村养老问题最具有挑战性。1999年中国就步入了老龄化社会的行列。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超过1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了7%。到2008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已有1.59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2%(国家统计局,2009)。由于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农村的老龄化程度比城市地区发展更快,形势也更为严峻。缺乏基本医疗保健和社会保护的农村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女性的比例不仅高于城市,而且还在迅速上升。
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之后,农村由集体养老转向家庭供养。但在市场驱动的发展导向之下,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在农村一些地方,老年人不得不单独居住的现象愈来愈多。更加依赖家庭和子女提供经济保障的老年妇女很容易陷入贫困之中。
在各地的田野调查中,笔者曾听到过各种不同版本有关老人居住和供养的真实故事。虽然不愁吃穿,许多老年人的生活依然一贫如洗,孤苦无助。儿媳妇过门后,婆媳反目为仇的也不少见。一个老年妇女深有感触地说,“闹不清楚世道怎么变成这样了?现在的儿媳妇不骂你就算是好的了,哪有几个为老年人着想的?青年人没吃过苦头,只顾自己享福。人老啦,不中用了,没有人看得起。大家住在一起不快活,还不如分开来过。”这样的情况绝不是一个孤例。
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并正在逐步建立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制度。这些举措给一些农村弱势群体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对贫弱妇女同样具有深刻的影响。一个年逾7旬拿到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妇女为此感慨万端:“我共有三个儿子,每个儿子每年给我60元零花钱。我现在一年能拿到320元低保费,相当于又多了5个儿子。这搁以前是不敢想的。我老了也活不了多少年。现在不愁吃和不愁穿,真的是享福了!政府这么关心我们,我很知足咯。”然而像新型合作医疗制一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没能做到应保尽保。
上述事实与数据告诉我们,乡村男女平等的理想距离现实何其之远!人是一个国家真正的财富也是发展的最终目标,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近20年来一直努力倡导的新发展观。中国近年来也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作为优先关注目标。这莫不昭示人的权利和福祉已成为发展的最主要原则。教育和卫生等是人力资本形成的基础。对广大妇女人力资本的投资绝不仅仅对妇女自身及其家庭的发展有利,而且也能对农村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高扬人权的时代潮流中,假如庞大的农村妇女的基本需求和权利得不到尊重和保障的话,那么,我们摆脱“三农”困境的目标势必无从谈起。
政策选择
事实上,“三农”中的社会性别问题同市场化、商业化、城市化、人口流动、老龄化等诸多问题都密不可分。从长计議,对农村妇女的投资是一本万利之举,被喻为“聪明的经济学”。
尽管有关“三农”和社会性别的立法和政策环境已大为改观,但“三农”领域的社会性别不平等和不公正比比皆是。虽跻身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全球化过程的加速,城乡、地区、贫富人以及性别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拉大。两性之间的权力失衡同区域、城乡、贫富等其他各种等级关系纵横交错。农村妇女的边缘化地位是深嵌在地区和城乡二元结构之中的,她们面临着基于性别,地区、城乡及民族不平等的多重劣势。市场影响的变幻莫测,干旱和洪涝等气候极端事件日渐频繁,生态系统的普遍退化等,都平添了乡村妇女的生活风险和不稳定性。确保妇女平等而公平地参与农业生产实践至关重要,但鉴于现存的社会经济不平等和权力关系,仅靠提升妇女的经济参与本身仍难以取得公平的和可持续的发展。解决“三农”中的社会性别不平等和不公正问题还需要在“三农”之外寻求答案,以针对市场和政策与制度中的多重限制。在中国这样一个庞大且多样化的国度,一揽子的干预还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基于上述的事实与数据,本文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政府应负起在“三农”领域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公平的主要责任。(2)制订、完善并有效执行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的“三农”政策。(3)采用“双头战略”(two-pronged ways)既在主流的“三农”政策和项目中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又同时在各项改革与发展中专门设立针对妇女的项目并给予妇女尤其是留守妇女倾斜性的政策扶持。(4)中国的村落社区不是整齐划一的,没有同质性的农业,更没有铁板一块的农民,乡村社会性别关系也不是凝固不变的。(5)大力加强农村女性劳动力的人力资本,以便进一步挖掘农业增收的潜力并使农村留守妇女充分发挥其潜能。(6)通过有组织的力量和干预确保农村妇女各项权利的实现。(7)深嵌在“三农”之中的社会性别不平等和不公平既有深厚的制度基础,也有古老的文化根基。因此制度与文化变革最好双管齐下以便收到更好的成效。(8)倾听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声音。
无论“三农”抑或社会性别问题的解决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漫长而艰巨的任务。今后20年还将有3亿农村人口陆续转化为城镇人口。在现行制度框架之下,以家庭为基础的农业经营方式在未来几十年恐怕还不会退出历史舞台。凝固化和制度化了的社会性别差异与不平等不仅会掣肘经济发展和生产率提高,也会有损其他各个方面的发展成效。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是改善和提高所有人福祉和生活质量。投资于妇女则是其中一个关键。至少有利于子女、家庭及社区的福祉,因而被世界银行喻为“聪明的经济学”。从长计议,该是将社会性别不平等和不公正问题提上政策议程的时候了!
(作者为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