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14篇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1
书籍,一瞬间感觉自己对知识的渴望无限膨胀,于是便“不理智”地买下许多书,回到家便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着,只是感情仿佛经历了沧海桑田,变化太大。
我上初一的时候,相同的镜态,买了好几本书,有鲁迅的《呐喊》,冰心的《繁星》和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只记得这几本。这是一次很神奇的读书经历。《呐喊》整个初中我读了三遍不止,而《呼啸山庄》每每翻至第五页便由衷地感觉读下去的自我强迫,以至于不得不放弃。中考结束后的某个暑假,雨夜,在我近视不是很深的时候(突然羡慕起眼睛不近视的时候,老师布置作业,寻找仙后座,观察月亮移动的轨迹),我看到天空酱紫色的深邃,没有星星,感受着小雨的清凉,窗台上的串串红和月季很怡人,就去翻我的书柜,找到了这本“遗弃”的《呼啸山庄》,终于跨越了“五页”这个瓶颈,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我的夜晚,忘记了雨,忘记了串串红和月季。
抛开书的内容,翻译质量可圈可点,我看的是由上海美术出版社出版,翻译简约和真实,给人以干净和顺畅的好感。从内容上看,小说选取管家角度讲述整个事件,给人以床头故事的感觉,自然又顺畅。小说就是这样,再好的故事也经不住罗哩罗嗦,故意堆砌文字的打击。专业的评论人这样说它“全篇充满强烈的反压迫、争幸福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的超现实气氛,惊悚恐怖之中感人至深,带有部分哥特文学的奇幻恐怖色彩。”对我来说,这些评价当然字字珠玉,但却又难以理解。喜欢它,不过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我个人的理由而已。
第一我感动的是希刺克里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无法理解爱和地位之间的矛盾,也无法体味他们之间的爱情。凯瑟琳说:“我这么爱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是因为他比我更像我自己。”我在后来的经历中慢慢体会到爱情的感觉就是这样,对方的样子就是你期待你自己的未来是那个样子,所谓的“更”则是更加接近期待的状态。凯瑟琳甘愿赴不幸的婚姻,接受命运的安排。从一开始,仿佛悲剧已然发生。凯瑟琳的那句“无论人类的灵魂是什么样的,他的和我的一模一样”(英文为whatever our souls are made of ,his and mine are the same。这句话,在一次投票中荣膺人们最喜欢的情话)我们无法想像希刺克里夫忍受了多大的折磨才将自己锻造为“文明人”,在我看来,这种锻造甚至是艰辛的。无论是19世纪的英国,亦或是宣扬“美国梦”,在梦想面前人人平等,更是今天的中国。无形的“阶级”依然存在,突破这种阶级的天然存在着实不易。更加让人倍感惊悚的便是凯瑟琳很早便已过世,希刺克里夫却一直坚持着他的复仇,凯瑟琳的灵魂独自在荒野飘荡和哭泣了20年,无法安息,无法永眠。
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由于凯瑟琳和希刺克里夫对社会的反抗和对自由的向往,他们挣扎于世俗之外。
相遇于爱情,却各自流浪。
#756477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2
大学的第一个暑假,面对着漫长的假期来临,放假前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其中就有《傲慢与偏见》。比起刚刚读过的、令人悲伤的《红字》,这部《傲慢与偏见》却让我不时地捧腹大笑,这部作品里并不是每件事都十全十美的,但读起来十分有意思,不过仔细想想,我的那么多次笑中,必定有九成以上是在“嘲笑”。
这是奥斯汀的经典之作,是一本充满了生活色彩的书,描写了班纳特家庭中五姐妹找自己丈夫的事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偏见与世人的傲慢,当时的人不追求真正美满的婚姻,而是财富与地位,这是现在万万不可以取的。婚姻其实不是金钱、财富、地位和外表,而是夫妻之间真正美满的感情,那个婚姻的真谛是夫妻之间的和睦相处,感情融洽。
我们在世界的两端,彼此吸引又无端猜疑,傲慢与偏见——双生的姐妹花,开得如此绚烂,以致于迷失了视线到达心灵的距离。
当达西迎着第一缕朝阳向伊莉莎白走来的时候,露珠还在草叶间沉睡,广袤的原野上雾蔼尚未散尽,与流水一起缓缓流淌的音乐里,只有风不经意地来去,暖阳越过云层低低地洒向青春耀眼的年华。
爱情的魔力惯会使沉静的人陷入疯狂,当达西忧郁傲慢的双眼因着内心情感的煎熬而显得慌乱时,当他无助甚或难以控制细微的情绪波动向伊莉莎白表白:“你已掳获了我的灵魂和肉体,我爱,我爱,我爱你……”时,爱情的纯真美好再一次深深,深深打动了我。
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简、宾利等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肯、柯林斯和本内特太太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她虽然没简那么美丽,性格也没她那么温柔,但是她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达西是一个“傲慢的家伙”,一开始就不讨人喜欢,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但是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通过这部作品,我们看到了理想的婚姻——虽为数不多但是可能的。我明白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什么,而且不只是婚姻,在交友乃至更深的社交中,虽然在未彻底了解别人之前一定要保持警觉,但一定要真诚,充满理智但又绝对不可以欺骗自己的感情。
如果你还相信爱情,相信爱情抛却了世俗欲望的本真,如果你是个完美主义者,对纯洁的爱还有坚定不移追求的信念,那么请看看《傲慢与偏见》吧,感受简·奥斯汀终生未嫁的遗憾,感受一个早逝的女人对爱情的唯美诠释!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3
曹文轩爷爷的《草房子》,就像童年一首浪漫、温暖、纯真无邪的诗。在那溢满阳光的草房子里,一切美得宁静、温馨、悠远,并且永恒。
我爱《草房子》里的每一个人。我爱桑校长,他工作那样认真,爱他的工作,爱他的学校,爱他的师生们;我爱纸月,她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我爱陆鹰,他长着光光脑袋,被大家叫”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但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我爱细马,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到油麻地小学,因为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孤独、压抑,可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令我敬佩;我爱白雀,她有一副好嗓子,银铃般清脆,她不仅仅外表美,并且心灵美;我最爱是主人公桑桑,一个淘气的,正直的,聪明的,勇敢的小男孩。桑桑为了自我喜欢的水月而变得干净,他帮细马放羊,陪孤单的秦大奶奶聊天,卖掉心爱的鸽子,把钱借给杜小康当做生意的本钱,忍着病痛的折磨坚持上学,最终战胜了病魔,考上了中学。他心中有爱:爱同学,爱教师,爱父母,爱秦大奶奶,爱水月,爱妹妹……虽然那个年代的桑桑与此刻的我们有许多不一样之处,但都有一个闪闪发光的,心有灵犀的共同之处,那就是:我们都有一颗童心,都向欢乐出发!
人生无处不真情!成长的欢乐是用我们真诚、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成长的欢乐是用我们拼搏、不懈的努力应对未来的考验;成长的欢乐用我们不畏艰难的意志,掌握在我们自我的手上。
《草房子》用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生活充满了酸甜苦辣。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期望,微笑着去应对。让我们和桑桑一样,怀着最真的心,朝着自我的梦想勇敢奋进,欢乐向前吧!
#718202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4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375131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5
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每个人都背负着不小的压力,就连朝气蓬勃的中学生也被考学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甚至抱怨着。
我也曾经抱怨生活,抱怨自己玩耍的时间不如别人多,抱怨别人有的东西我没有,抱怨学习压力大。但我读完《活着》之后,我发现生活并没有那么糟。我仅仅是因为一些小事抱怨,而故事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种.种磨难却仍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坚强的活着。
福贵曾是一位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终因为赌博输掉了祖上几代人的心血,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后又因去城里请郎中遇到了国民党军的连长被抓去充兵,在炮火与硝烟中死里逃生,诱因解放军的开明政策得以重返家乡。但回乡后他发现自己的娘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女儿又因感冒永远失去了声音和听觉。尽管这样,福贵仍选择与家人继续生活。几年后,福贵的儿子因给自己的校长献血而死掉,老婆又一病不起生活陷入了困境,好在不久后自己的女儿凤霞嫁了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一定安慰。然而好景不长,凤霞有因难产死在了医院,富贵的老婆终于忍不住悲痛永远的离开了富贵。不久后自己的女婿又因水泥板倒塌死于非命。就只剩下逐渐老去的福贵与小孙子相依为命,谁知不久后小孙子因吃了太多的豆子也离开了他。坚强的福贵尽管命运再三捉弄他他仍然选择了坚强的活下去!
正如《西雅图时报》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无数次的感叹福贵命运的悲惨,而他自己却勇敢坚强的面对了这一切,令我既佩服又感动。
想想看,我的生活其实十分美好我有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庭,我的家人和我都十分健康。并且我有一个和平安定的生活,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吃穿。比起福贵,我没有任何理由来抱怨生活。
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是不应该总想着抱怨,而应多想想解决办法克服困难,并永远保留一个信念:坚强的活着!
#182498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6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十八世纪中期的一部古典小说。它高度的艺术,在我国及世界发展中占有显著的地位。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一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的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偏偏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
#375133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7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528513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8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_------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
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182495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9
这样爱和恨的小说已经让自己盲目了,我不理解希思克利夫为什么会有复仇的心理?人就是这样一个怪物吧?明明知道自己爱了,却还是那样的顽固。
艾米莉“勃朗特这位伟大的作家仅仅活了三十年,可她的《呼啸山庄》却留给了后人,我们不得不惊叹这样一个没有婚姻的人却把爱情淋漓尽至的表达出来,这样的才女恐怕惟独她一人吧?!从而,奠定了她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并且她与《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她们的妹妹——《爱格尼斯“格雷》的作者安”勃朗特号称勃朗特三姊妹,在英国十九世纪文坛上焕发异彩。
小说从一位与故事几乎不相干的客人洛克乌德先生拜访画眉田庄与呼啸山庄开始,通过女管家丁恩太太之口重现凯瑟琳“恩萧与希思克利夫的爱情,让我们难以相信这样的爱,却还要这样的报复。难道真的是爱到了极限就是恨了吗?或许这样的事实是真的吧。我听过这样的话”如果两个人爱得轰轰烈烈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那就是没有相爱过“,但是我一个旁观者想笑,难道真的让曾经相爱的彼此成为永远的最了解彼此的陌生人吗?当然我没有爱过,这样的观点也不好下什么定义?我能做的就是多读几本书,多写点读后感,让自己的精神生活更加的丰富而已。
从书中我们可以看见男主人公是如何由爱变成恨的,但是我们看到他最后还依然的爱着自己的心上人。在心上人死了之后,不吃饭,最终饿死自己的结局;难道我们真的还怨恨他吗?如果不是那个金钱与地位的社会,他们还会经历这么多吗?或许很多人还认为男主人公是残忍的,他的复仇真的那么让人难以理解吗?
其实我看完这本书,觉得矛盾很多。就象自己真的是个婴儿一样,什么也不知道。譬如,男主人公为什么要向女主人公的女儿复仇呢?为什么要娶自己不喜欢的人呢?为什么要把自己变得那样的丑恶呢?难道说他已经妒忌一切吗?黑夜里在旷野上,山岩底下散步……我们看到了什么?是他们的坟墓还是他们的灵魂?或许更多吧?
突然想知道什么是爱?如果爱的代价是这样的残酷,我们还该选择吗?书,只是一个时代的背景,只是一个故事的开始与结尾,只是一个人生的一个小片段……而更多的我们应该去沉思……
#756540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10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_------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
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182495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11
我一直都很喜欢钱老先生的作品,尤其是《围城》。闲来无事,总爱细细品味。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家阿诚在谈到《围城》时曾说“他笔下的世俗情态,轻轻一点,即着骨肉。”
《围城》从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归来,到一场双恋的悲剧,到主人公离开上海找工作遇到的挫折,再到返回上海,结婚,再然后就是主人公生活的无聊,婚姻的死亡。一本《围城》就这样娓娓道来。钱老先生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的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读来感触良多。
小说里说主人公方鸿渐的婚姻就像一座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拼命的想进去。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讨论的话题。但我想,钱老先生以《围城》命名,并不仅仅是告诉我们婚姻像围城,其更多的用意是在告诉我们人生更像是一座围城。而我们总在兜着圈子,重复着做同一件事,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而后发现对面的风景比这里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重复着,乐此不疲。其实,人就是这个样子,糊里糊涂的为自己筑起一座围城,然后自己把自己困起来,然后自怨自艾,终老至死。“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人生亦如婚姻。其实,何必呢?何不打开心中的城墙,你会发现,这边风景独好。 《围城》真的是一本好书,每读一次都会让我有新的感悟。让我
在忙碌的生活,学习之余有一片闲暇时光;让我于书中读得市井百态,从而笑看世间百态;让我飞过重重高墙,不做围城里的人;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
#528512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12
《简·爱》之后,今天又看完了《傲慢与偏见》,感觉蛮有味道的。与朋友聊天说看完这两本书,不知道为啥,却着实被鄙视了一般,也许吧,正经的公务员书籍会计书籍不去看,去看这么些杂书,着实太不正经。只是现在的记忆力越来越不行了,又让我想到了“快餐”这个词,既然如此,趁还记得,就记录下点点思绪吧。
女儿买回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沟起我对少年中学时代的回忆。
那年,正是我初二放假的时期,那天,我正聚精会神的“偷看”“第二次握手”。当我正如痴如醉的感动在握手的精彩故事情节时,大哥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书丢在桌面上,在丢下书的同时也丢下一句话:“好好看看,别成天自以为是,看完给我写读后感,我要检查的”,说完就走了。我愣了半响,半天没反映。拿起那本书一看,就是中文版的《傲慢与偏见》。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看书之前,我并不明白大哥的用意,看完之后,才知道大哥的用心良苦。
因为出身在军人家庭,再因为优越的家庭环境,更因为是家中之掌上明珠,我总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目中无人一般,从来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除了长辈,除了大院里的孩子,除了需要关照的贫民百姓,对那些地方干部或一般阶层出身的孩子,我从不屑一顾,待人接物上从没给过好脸色、好语调。尤其是二个哥哥的同学到访,更是雪上加霜冷言冷语,这让二个哥哥很是头痛,虽不止一次的对我加以指责,只因我的反唇相击,令他们无奈则罢。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它是一本既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更是对人的个性和处世待人的一种行为和态度的认知。这本书,是我人生成长中第一个最为重要的认知转折点。
还是说说这本书吧,主人公是小贵族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和一个富家子弟达西,两个人的性格特色鲜明,一个直率坦诚但又略显固执,一个举止优雅事业有成而又有些目中无人的傲慢,这是刚开始阅读时的印象。
达西先生生于贵族家庭,年收入不下一万英镑,父母亲从小开始便教他保持高格调,并常常出入上流贵族社会中,慢慢养成了傲慢而目中无人的性格特点。处于贵族身份并且有着高收入的他,有着那份傲慢是应该的,只是,可贵之处在于达西的性格在于与伊丽莎白之间产生的爱情而彻底变化,由一个举止优雅但无比傲慢的贵族子弟变成乐善好施而又体恤他人、风度翩翩而举止依然不失风雅的上流人士。
伊丽莎白性格直爽坦诚,初入世事的她跟有着少女共同的特征,天真烂漫而对事物充满着好奇心,对爱情充满渴望而又谨小慎微。除姐姐吉英和父亲外,伊丽莎白与妹妹们的交流较少,我认为这也是作者在突出伊丽莎白成熟的特征。伊丽莎白的偏见是显而易见的,只是与其说是偏见,不如说是一种不服输的心理,而我觉得这倒是极为可爱的性格。
美好的事物总需要一波三折的过程来铺垫和润色。从开始第一次见面跳舞后伊丽莎白的偏见开始,伊丽莎白的眼中就只剩缺陷了,着实是一个傲慢的纨绔子弟,而他人对达西的所有负面评价都是对的,并且升值超过与他人的描述。直等到达西求婚不成,傲慢而客观的一封信,才导致伊丽莎白感情的转折,当然这次的打击也是达西性格的转变点。从此以后,伊丽莎白对事实的求证使得对达西的感情愈加升温,达西则变得越来越体恤他人。最后,达西准备再次向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也在与内心斗争,达西的舅母对伊丽莎白的恐吓和威胁反而成为了这桩婚姻的催化剂,坚定了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心理。
我感觉这本书除了传达傲慢与偏见对人之间交流的阻碍外,同样在说明,如果爱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和自己是相似的,而且幕后做的事情总比眼前多的多。达西为了伊丽莎白,默默的帮韦翰还清了债务,并给了一定的财务支持,并最终促进了丽迪亚的婚姻而不致闹成笑话。而这一切,若非舅母柯林斯的回信,也许伊丽莎白永远也不知道达西所做的所有。而伊丽莎白,作为女性的内敛美也是表现的惟妙惟肖。母亲对达西的冷落和嘲讽,伊丽莎白的内心是如此忐忑不安与痛苦,默默承受心中的愧疚。眼神表达的情感是无法掩饰的,伊丽莎白直率而不愿高攀他人,但在几次与达西见面而不敢直视,脸胀通红,伊丽莎白所拥有的女性美展现的如此可爱……
说实话,对书中的爱情故事,因年少,我看的似懂非懂,也并不再意。而对书中女主人公伊丽沙白那补实真诚,以及在跟傲慢无礼的男主人公达西对话时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特别的欣赏和敬佩。
书中的对话机智幽默,妙趣横生。记得其中一句“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也就是说,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当一个人把自己看的比其他人都略高一等的时候,总会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姿态。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间,我们不知不觉的也会成为傲慢与偏见的主角,而我就是无法认知自己的毛病成为了书中的主角,这是很可悲的。在读完这部著作后,我才体味到了它的价值所在。
很感激我的大哥,这本书对我日后的成长,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起码,我的行为和态度有所改善,待人接物不在那么傲慢无礼,最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什么叫尊重,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常常告诫自己:“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有内涵,用智慧和能力获得成就,那才是真正的有尊严;高傲也不是天生的,无知的高傲自己而贬低他人,这只会令他人看不起自己。真正有尊严、有才学的人绝不会如此妄自菲薄”。
《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刻画细腻,令人赏心悦目。这是一部优美而平和的作品,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道理,值得一读。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吾曰:“阅毕一书,得一道足矣。”
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13
假期里,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一书。书里的人物有秃鹤、纸月、白雀、桑桑、杜小康、秦大奶奶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大奶奶。
这本书一开始描述秦大奶奶是一个十分可恶的老太婆,她明明看见学校的菜园边上就是一条路,却仗着自我老眼昏花,愣说没有路,拄着拐棍,横穿菜园,一路把菜苗踩倒了许多。秋天,一不留神,她就会把学校种的瓜和豆荚摘了去,自我吃也行啊,她又不自我吃,而是将它们扔到大河里去。
秦大奶奶住在学校里,给教学带来了很大麻烦。为了治理学校,学校在校外给秦大奶奶盖了一间新房子,可秦大奶奶偏偏不住新房子,而硬是躺在老房子前的艾地里。到了冬天,瘦弱的秦大奶奶在学校里面用一根细竹竿支撑一张破席子,做成一座简易房子住。
之后,秦大奶奶为救一个学生而落水,在教师们的照料下,秦大奶奶得以恢复健康。此后,秦大奶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喜爱学校和学生。秦大奶奶采了凤仙花,放在陶罐里,加上明矾,把它们拌在一齐,并仔细地捣烂,敷在同学们的指甲上,再包上麻叶,用绳扎上。过四五天,去了麻叶,同学们就有了透明鲜亮的红指甲了。有了红指甲的女孩把手伸给没有染红指甲的女孩说:“这时秦大奶奶给我染的。”秦大奶奶越来越喜欢这些小孩子了。
有一次,学校的南瓜落到水中,为了保护南瓜,秦大奶奶伸手去抓,不料两脚顺坡滑了下去,滑到水中。因为太老了,几经挣扎,不幸被水淹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爱能够化解矛盾,能够让世界变得更完美。是教师用爱感化了秦大奶奶,秦大奶奶用爱回报了学校,回报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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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1500字读后感篇14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
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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