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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街角社会》读后感3篇(2023年)

时间:2023-03-03 17:05:04 来源:网友投稿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1  威廉·富特·怀特是美国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在哈佛大学青年研究员基金的资助下,1936至1940年间怀特通过对“科纳维尔”(波士顿市的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进行实地研究,撰写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街角社会》读后感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街角社会》读后感3篇(2023年)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1

  威廉·富特·怀特是美国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在哈佛大学青年研究员基金的资助下,1936 至1940 年间怀特通过对“科纳维尔”(波士顿市的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进行实地研究,撰写了《街角社会》一书。该书是对这一观察过程、所获资料及结论的翔实而生动的记述。《街角社会》是怀特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也是他的成名作。

  一、关于研究方法的体会

  《街角社会》是从科纳维尔的街角帮写起的。怀特以街角帮一员的身份,置身于观察对象的环境和生活中,首次将参与观察法引入城市社区的研究。怀特对街角青年的生活状况、非正式组织的内部结构及活动方式,以及他们与周围社会——主要是非法团伙成员和政治组织——的关系加以观察,并及时作出记录和分析,最后从中引出关于该社区社会结构及相互作用方式的重要结论。

  1、新方法的尝试

  怀特在附录中提到,通过颇有兴趣的阅读林德夫妇的《中城》和卡罗琳·韦尔的《格林威治村》,怀特很有收益。但是随着他研究的深入,却意识到他所从事的社区研究并不是按照上述书中的研究路子。“当时能读到的其他许多社会学文献往往是从社会问题方面来看待社区,所以根本不存在作为一个有组织的社会系统的社区》。”之后,怀特通过阅读社会人类学方面的文献——马林诺夫斯基关于原始部落的研究——发现虽然研究内容和领域不同,但是其中的研究方法是值得借鉴并可以实施的。

  通过参与观察的方法,怀特得以真正的“进入”社区,并将这种方法从人类学领域扩大到了社会学领域。这对社会研究方法的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如果说以往的研究是一张社区整体状况的照片,那怀特的街角就是一部社区动态历程的电影。正所谓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怀特重视对科纳维尔特定人和特定群体的研究,通过特定人和特定群体的生活状况、互动模式以及规则等内容分析整个社区社会结构,而不是整体的描述街区概况。 怀特这种研究方法的尝试对我也很有启发。社会研究的方法仅限于书本上介绍的内容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同样可以引用到社会学的研究中。在面对具体研究对象时,要灵活的选取方法。

  2、研究设计小处着眼

  愿望总是美好的,而现实却往往残酷。怀特在最开始想要自己的研究同时涉及到科纳维尔的历史、经济、政治(生活水*、住房、交易、分配和就业情况)、政治(政治组织的结构及其与非法团伙活动和*的关系)、教育和娱乐模式、教会、公共卫生保健,以及——尤其是——社会态度。然而,这显然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工作。 当怀特拿着这份计划书去寻求建议的时候,有人泼了一盆很好的冷水。“我这部巨作刚开始就被亨德森泼了冷水。他对我说,我在这个领域中几乎还什么也没做过,所以不应该只大牛股如此庞大的计划。更合理的做法是:先进入这个领域,然后随着工作的进展,再慢慢建立一只工作队伍。”幸运的是,怀特对他的研究设计进行了修改。这种修改也是伴随着他的研究不断进行的。修改的研究计划更合乎社会学的研究,把重点主要放在对人们的友谊模式进行某种社会测量研究。然而,怀特最终的行动就更为简单而有效,他渐渐发现可以直接通过观察人们的行动来研究社会结构。

  这对我的启发是研究设计时要从小处着眼,量力而为。我们在写论文、做研究的时候往往被宏观的各种理论蒙住了眼睛,以至于在研究设计上出现偏差,让研究变得空洞无物。我们想研究社会变迁、社会结构、社会流动,但是以目前大学阶段我们的时间、精力以及能力来看,要完成一项大规模的调查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何不从简单处出发?怀特可以从观察人们的行动入手来研究社会结构,我们为什么不能简化我们的设计,从最直观而基层的角度分析社会呢?

  3、找到深入的突破口

  找到介入的突破口对于资料的收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者要进入研究环境,要了解环境,要和研究对象打交道,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环境中重要人物的支持就非常重要。怀特能够成功的“打入”科纳维尔内部,与多克的介绍密不可分。

  怀特在开始研究时对如何进入科纳维尔也“心中无数”。科纳维尔就在眼前,而怀特觉得自己仍然是一个“完全不了解的这个世界的局外人”。于是怀特试图通过与街坊文教馆联系而进入这个街区。但是,直到经介绍认识多克以后,怀特的研究才算是真正的开始。

  多克是科纳维尔街角青年,也是诺顿帮的核心人物。多克广泛的人脉资源为怀特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多克了解科纳维尔的规则,并以此对怀特提出一些忠告, 并把他介绍给诺顿帮的其他成员。怀特通过多克认识了萨姆, 从诺顿帮认识了萨姆所在的米勒帮,后来又认识了科纳维尔著名的非法团伙成员托尼·卡塔尔多。在这一过程中,多克与怀特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从开始时的担保人、重要信息提供者的角色变成了怀特研究的合作者。他们经常在一起讨论应该怎样进行调查,找哪些人,怎样获得材料。

  可以说多克的支持对怀特顺利进入街角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研究中,我们往往要找到一个重要人物,通过重要人物,我们才能真正的进入研究环境。以社区研究为例,与社区能人联系以及建立良好的关系可以很有效的帮助我们获取有利的资料信息。社区能人不仅能成为我们与社区内其他人联系的担保,同时,由于社区能人本身能力很强,他们对社区的认识和观察比社区中其他人要清晰,社区能人的观点对于我们的研究也是一种启发和指导。

  4、研究者和研究环境的相互作用

  我们总是说研究过程应当抱持着一种客观的态度,要中立,要价值无涉。然而研究中的状况可能复杂的多。以怀特进入街角为例。怀特为了收集资料就需要让诺顿帮和其他群体接受他,要尽量使自己能讨人喜欢,以便人们愿意和他在一起。同时,他又尽力避免影响研究群体,希望获得没有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影响到群体的情况。这要求研究者在研究者中全神投入的寻找一个*衡点。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我们看到街角青年在与怀特交流时会注意尽量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总是试图美化自己的形象。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要进行的调查中也有可能发生。研究对象展示给你的.状态,可能是一种加工过的,他所建构出来的希望的状态。我们在分析资料时,就要注意还原这种建构,尽力探寻事物的本来面貌。

  二、对于科纳维尔小社会潜规则的体会

  怀特提到中产阶级将科纳维尔视为一团糟,认为它没有组织,充满犯罪,呈现一种社会混乱状态。然而,了解科纳维尔真实情况的人却能发现“一个高度有组织的、完整的社会制度”。

  吴思先生所著的《潜规则——*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中提出,潜规则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实际上支配者社会运行的不成文的规矩。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特定环境影响、利益博弈等方面因素的影响,社会运行并不总是由正式规则支配。维持社会运行的实际上是各种势力*衡下的潜规则体系。

  中产阶级认为科纳维尔秩序混乱,是由于支配科纳维尔运行的并不是中产阶级认可的正是规范。支配科纳维尔运行的是另一套规则,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潜规则。

  (1)社会流动方面

  中产阶级认为社会流动的正途就是劳动者从最下层起步,靠着智慧和勤奋爬上成功的阶梯。对于科纳维尔人来说,要爬上这个梯子甚至只爬到最下面的一级也是十分困难的。对于科纳维尔人和意大利人的刻板印象,让人们认为那是一个秩序混乱、无法无天的社会。意大利人很难靠社会流动得到发展,因此意大利人不得不建立他们自己行业的等级制度。当这种制度经过时间的发展逐渐完善时,人们就更难突破这种制度找到提升了。

  (2)治安方面

  怀特在书中提到对科纳维尔的形式所作的观察表明,警察部门的重要功能不是执法,而是对非法活动加以管理。这也是中产阶级观点所不能容忍的。中产阶级认为必须对非法组织加以打击治理违法必须施以惩罚,而在科纳维尔,人们和景观本人则认为,警察应该信任他这个地区的人民,从而能以一种个人的方式解决许多难题,而不必逮捕人。科纳维尔的这种灰色规则是其环境、警察个人利益与科纳维尔人获益率相互作用的产物。是支配科纳维尔治安管理的真正规则。

  怀特通过参与观察的方法为我们展示了一幅不同的`街角社会——它并非人们惯常认为的混乱无序,非常有组织、有结构的一个社会。可以说,质性研究方法的选取在怀特成功的研究中起了提纲挈领的作用,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方法上的指导。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1)

——《品德与社会》读后感3篇

《品德与社会》读后感1

  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即使你有一些本领,也不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所以我们要想成为社会有用的人。就应该遵守24个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我们都有珍惜自己的生命。

  生命是初生的无知,少年的纯真,青年的朝气,成年的稳健,老少年的不息。生命是母亲的慈爱,父亲的保护,朋友的关怀,爱人的怜惜及一切感情的交织。生命是落山的太阳,峭壁上的青松,行将熄灭的蜡烛,一闪即逝的星星。生命是用关爱和拼搏铺就的一段精彩旅程。这天上的云,扑面的风,路边的花,翩飞的蝴蝶,熟识与陌生的人们会心的笑,我们身边何处不能感受生命的"奇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每个生命都来之不易,生命是宝贵的,因为每一个生命都在顽强地表现自己,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对大多数个体来说,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就无法复生。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爱护老人就等于爱护自己的生命。

  我们不能沾毒品更不能吸毒,毒品是一种能让生命受到伤害的物品,是会害了你的幸福家庭,会害了你一生的傀子手,也违犯了国家规定。所以,吸毒会让你违犯国家规定,也会让你毁了你的幸福家庭,遵守国家规定,有一个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意义。我们要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有关国家,社会和生命有关的词。得随时记住这24个字哦!要珍惜生命,爱护老人,遵守国家及社会规定。珍惜祖国的一草一木,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品德与社会》读后感2

  《品德社会书》这本书,向我们描述了当今校园中的一些怪现象,有的学生竟然认为不追求时尚就是落伍,不摆阔气就是在同学面前显寒酸。认为父母赚的钱还不是为了我一个,花钱多少无所谓,认为要玩就得痛痛快快玩,要吃就得痛痛快快吃,什么都要“过把瘾”,都要“潇洒走一回”。看了文中的描述,我困惑了: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潮流”?究竟是我落伍了,还是时代变味了。

  不知从何时起,有些*人竟开始羡慕起西方人那一头黄发了,惹得很多学生纷纷模仿,他们穿着怪异的服装,染着一头黄发,梳着时髦的发型,背个斜挎包!我疑惑了:我们本来就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为何要染黑呢?是流行,还是时尚?追星的现象也蔓延到校园来。有多少学生不喜欢活泼向上的课本音乐,可一说到流行歌曲,却津津乐道。多少学生因痴迷流行歌曲而影响学习,因追星不惜花钱买唱片和碟片,难道不是变味的追星潮流?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网络给我们工作、学习、生活带来许多方便,但有些学生实际上让他们学电脑不是真正为了学习,而是为了玩网络游戏,一旦上瘾就难以自拔,一日不上网便饭也不吃觉也不睡。甚至有些住校学生半夜三更偷翻围墙去网吧寻求“刺激”。他们骗光父母的血汗钱,有的甚至去偷去抢,有多少青少年为此荒废了学业,多少悲剧因此发生……

  这种变味的“潮流”是一种有害的时髦,既然是有害的时髦,那我们还追求它干嘛呀?让我们“出淤泥而不染”吧!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2)

——和谐社会读后感3篇

和谐社会读后感1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家园,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活灵魂。每一个时代最精致最深刻的思想,都集中在哲学的殿堂里。哲学能够为世界,为时代,为我们每一个提供理性和辩证的思维方式,提供人类共同繁荣,和睦有好的思维图景的智慧。英国哲学家说过:“要了解一个时代或一个名族,我们必须了解它的哲学。”哲学要探索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原本道理,并把它们贯彻于人类的精神之中,要启迪民众,反映人们群众的要求和愿望,要传承文明,为最终实现人类社会和谐与永久和*而努力,这一点,在《哲学维度下的和谐社会》中得到体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使命,要完成这一使命,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班子和谐是和谐社会组成部分,更是必要条件。

  构建和谐社会是领导班子的责任所在,更是立身之本,书中论人的物性与人的人性,老子,庄子“通”的生存哲学和谐社会的构建,《易传》生态哲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就从这一方面体现出“立党为民,执政为民”的价值基础,所以说党领导的班子的思想觉悟和升华改造和构建尤其重要。

  在读此书时对于教师的我感触最为深刻的是书中提到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两翼,我以为哲学人文社会科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重要饿意义,先进的文化在和谐社会中有着不可估量的战略意义,弘扬传统文化仁爱思想,促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建设也是当前之急。

  读完此书后我感慨颇深,做为一名当代的人民教师我应继承发扬孔子教育思想精华,学习传统优秀人文哲学思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和谐社会读后感2

  现如今的社会最需要什么?和谐。和谐是什么?和,左边一个禾,右边一个口,顾名思义,人人都有饭吃,人人都能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谐,左边一个言,右边一个皆,人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人人拥有*等尊严、独立和自由。现如今的社会必须是和谐的社会。

  做为小学生,我们应该要提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其实,和谐很简单,只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看见垃圾主动捡起来,为学校的活动、班级的发展出谋划策,直言不讳地指出老师、同学的不足,就可以了。同时,和谐的社会还需要公*、正义。公*,永远是相对的,他只对每个人付出的努力负责。虚幻的想象并不能为自己的人生增加分量。只有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增加自己的实力才能拥有真正精彩的人生。和谐的社会需要诚信友爱,只有这样 ,和谐的社会才会更加美满。人和人之间交往也只心存关爱。互相体谅才能拥有和谐的美丽。“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蓝天,比蓝天更广阔的是人的美好心灵”。人的心灵是一个丰富的收纳袋,遭遇困难,经历失败都不该让我们的心失去爱的温暖,心地善良就能宽容,凭诚信得以合作,互协作心存感恩,有仁爱才能坚强……在2007年11月30日,金华市的一位年轻*军官孟祥斌为救一名素不相识的女子,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选择了死,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留给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子,真是大爱无疆!他的心到处充满了温暖。《孟子》里有一句: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祥斌的事迹,正是和谐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并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人与自然也要和谐相处。为了我们幸福地活着,就让我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吧!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付出一点点一丝丝,给身边的人多送去一些温暖,让我们的心处处充满温暖,把爱洒满和谐的大家庭—地球村。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吧!让居住在地球上的人们走向和谐的春天,在和谐与爱中温暖的成长。

和谐社会读后感3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地球是我们赖于生存的地方,而且地球上有丰富的资源和人类生存所需要的水、事物、空气,所以我们要保护地球,爱护地球。

  地球上有许多资源,如天然气、石油……地球把这些宝贵的资源给了我们人类,让我们去应用它来发展经济,去造福人类。但是人类也破坏了我们生存的地方,如:有人大肆砍伐树木和森林,使二氧化碳增多,森林缩小和泥土流失。有人为了赚钱,而捕杀各种野生动物,导致野生动物濒临灭绝。还有人在城市中建立工厂,排出许多破坏大气层的气体,也排出一些废水流进河流江湖,污染大片水域。这些都是造*类对地球生态*衡的破坏。

  当人类对地球伤害的遍体鳞伤时,地球也发怒了,给了人类应有的灾害,如:沙尘暴、酸雨、海啸等等。就像2004年12月26日,在这一天,印度尼西亚的苏门达拉岛以北海域发生8.9级的地震。地震来得凶猛,相当于3000颗以上原子弹的威力,并由此引发了强烈海啸,高达30米的水墙横扫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印度。泰国。马来西亚。孟加拉国。马尔代夫等国家沿海地区,带走了至少15万人的生命,使几百万人无家可归,造成了140亿美元的经失济损。这次海啸由于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加大了灾难的"产生和影响,所以才会发生。其实,只要我们一起不再伤害地球,去保护它,爱护它,地球就不会惩罚我们。

  我们应该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在学校中,多开展保护环境的活动,可以在操场周围种上自己的一种树,在社区里,我们应该多宣传保护地球的广告,让全国人民一起来保护地球。我们也可以举行活动,大家一起组织去街上捡垃圾,将垃圾回到垃圾箱中,使城市更加整洁美观,同样是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是因为人与自然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3)

——街角社会读书笔记 (菁选3篇)

街角社会读书笔记1

  初读美国威廉·富特·怀特的《街角社会》,给人的印象是关于一群贫民区的小混混们在街头巷尾的生活,困惑于作者花大力去研究这些事情有什么用处,但是越往后越会发现作者的让人惊讶的发现:原来这些看似无序的小群体中是有着严密的社会结构在起作用的。

  我们眼中的小群体的头头,在最初的印象中看似最不守我们的社会秩序,实则我们从多克身上看到了它强大的领导力,多克的很多对于群体成员的看法和他对于领导能力的经验让我们佩服这个诺顿帮的头头对于他们群体的掌控力。例如他对民主的看法,再打保龄球的时候,别的帮派来想和他们的一级队进行比赛,而多克实际上也想让最强大的队伍和他们进行比赛,但是他会说二级队实际上也是我们的一级队,和他们比赛吧,要是对方非要和他们的一级队进行比赛,这就说明了多克是遵循团体内的民主的,而不是专断。他说,我们这样做是遵循民主的原则,是别人不想让我们搞民主。另外,作者在成熟过程中谈到了多克对于他研究的支持,作者认为自己想了解的情况,只要告诉多克,多克就会很明确地意会并带他去看真实的事实。一个诺顿帮的头头有这样的能力,与中产阶级眼中的街角的混乱不堪实在大不相同。

  作者怀特试图去画出街角帮的社会结构图之后,我们发现事实上和作者描述的是那么的像,最后的附录《怀特对一个弱者的影响》作者认为怀特从一个外人的角度竟然能够这么清楚地掌握他们群体的内部结构,而这种结构有些在这之中活了一辈子的人都无法理解。最重要的是作者通过图式的方式,运用群体相互作用理论来解释群体中成员的相互地位和作用方式,让我们清晰的认清一个人在群体中的地位如何体现与保持,并且对一个人的心理状态如何产生影响。这里最重要的例子就是朗·约翰的噩梦和多克后来在诺顿帮解散和失业后的头晕状况。作者在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将自己的困惑澄清:在群体中的地位、表现和精神健康之间又相关关系。作者并在此基础上试图提出一种进行心理疗法试验的机会,即:重建一种与朗·约翰原来的相互作用模式相同的模式,神经症状即可消失。

  作者在文中主要揭示了两个不同群体的帮派之间的区别,主要是诺顿帮和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主要成员分别是街角青年和男大学生群体,在这里作者从核心的形成标准、决策形成、目标等方面揭示了两个帮派之间的不同结构。诺顿帮的核心是群体中的行为能力,大学生们是学校里的学习成绩;诺顿帮的决策形成是非正式联合,大学生群体是议会制度(对此议会制度多克解释说当通过表决来决定问题是最容易看出谁支持你,谁反对你,想法在举行表决通过前就争得大家的意见,获得结论将表决只当做一种形式,这样做是一种民主的表现);诺顿帮的目标是改善科纳维尔的状况,大学生们则较为关注个人的发展状况。

  作者对两个帮派成员之间经济往来以及成员之间的交往关系都进行了对比。诺顿帮里总是多克掏钱成员们一起去一个地方聚集,社会交往较多,群体们每天都会在街角碰头;大学生俱乐部成员们交会费来维持各种活动,通常都是一些正式组织的交往,成员之间的个人交往并不多,我们总是能够看到在群体会议中对奇克(大学生社区俱乐部领袖)主张的一些反对,成员们对奇克的抱怨,奇克也总是想控制群体的意见。诺顿帮之间更加注重领导与随从者之间的相互的兄弟情谊,他们会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等的,并不认为存在一定的社会阶级。相反,在大学生俱乐部里成员对奇克的领导都各有意见,并不像诺顿帮都统一从内心意愿上趋向领导,所以这里不得不佩服多克的领导力。在大学生俱乐部奇克和其他成员之间会借助别人往上爬,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有时候也会牺牲别人的利益,而在诺顿帮所有的成员都将团体之间的关系看做最重要的东西。

  另外,作者在书中提到了警察与非法团体之间的互为利益和相互包庇的关系,让我们透视出在这样的外表看似混乱无序的底层社会群体实则是各个成员之间都在其位上维护各自现有的利益,最突出表现在警察来搜查非法组织时候,各个警区的警长之间、警察与老板、二老板等非法组织成员之间“斗智斗勇”的阐述。其次,我们还看到了这个意大利裔聚集地的选举的黑暗与内部操作,作者像我们揭示了选取拉票、政治家和各个帮派及非法团伙之间的相互利益、重复选举等选举的黑幕,其实都是有大人物、中间人、小人物之间严密组织与控制的。所有的组织像一张大网将该地区的各个组织以及成员紧密地联系起来。

  书中作者提出了运用的最重要的群体“相互作用”理论,所有的群体成员都是通过各自的相互作用联系起来,从而占据一定的群体地位,并上升、保持、下降其地位的过程。以该理论为承载我们通过图式的表征明确地看出这个社会结构网。通过这张抽象的网我们明确地把握该地区的内部心理结构。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就是“中间人”理论,当大人物和小人物之间发生联系时,并不是处于两个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直接发生。关系,而是会找一个中间人,中间人和双方都有利益关系和话语权。所以,在诺顿帮和大学生俱乐部之间会有中间人,在政治家和街角青年之间会有中间人,在非法团体、诺顿帮、大学生俱乐部之间相互联系都通过中间人进行。各个不同团体阶层成员之间沟通的基础是一系列的相互义务。

  作者在书中的附录中讲到了自己的成书过程,其中最重要的是参与观察的方法,我们看到了作为中产阶级的学者如何在最初打进一个街角帮派的过程,作者诚实的态度让我们看到了做一个研究的困难。作者提到了自己的住处,与马丁尼一家的交往,想出了一个星期,他们就将作者看做是一个家庭成员,我们可以看到下层社会人民的淳朴,正式作者居处带来的安全感使作者能够尽快地学会说意大利语并迅速融入这个群体。另外,意外地认识多克,多克的巨大的帮助和善意的提醒使得作者很快地变成了当地的一份子,多克说不要指望用金钱来当贿赂你的研究对象,不要为了是自己和他们一样而失去自己的立场,你可以表现的和研究对象们不同,不要问很多问题,答案自在交往之中。不要做出不必要的违反原则的事情,例如被驱使去重复选票,这样的事情在研究中是很危险的,还会损害研究者的个人利益。

  伦理问题在研究中是不可避免的,作者在发表四十年之后才说出了书中的真实地方以及人名,不可否认,作者的研究给研究对像的生活带来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大多数人没有读过该书,多克在该书的传播过程中起到一定的有效的抑制作用,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当然,该书的主要参与者多克在该书的写作过程中有利有弊,他付出很大的功夫帮助作者研究,有些话就是多克的观点,多克自己说在帮助作者写作该书的过程中带给了自己一定的麻烦,有时候做一件事情就需要想是否都比尔的研究是有帮助的,多年后他也得到的一定了利益,但还是引起了许多学者的质疑。作者一直认为对不起的奇克,在成书后或许从中得到过一定的利益,他在看过该书之后或许对自己的某些不当性格加以改变,最终跻身中产阶级,对作者在书中的描述给予宽容对待。当然我们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坦诚与学术严谨态度,做学术就应该这样。

  该书的研究对于一个个体成长历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安吉洛,出身于作者的研究所在地的街角,作为一名街角青年游荡在街角只为了找点事情做。当看到怀特的研究时,起先是帮助怀特做事情,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怀特的帮助看到了怀特用社会学的视角对他所生活的社区的社会阶层的划分,深受影响。以至于后来他在参加战争后在军队中将这一方法用于分析其所在的军队阶层,并用该理论在组织内实施有效的管理,可以看作是管理心理学的延伸。不仅对于自身职业地位有很大的提升,同时将怀特的理论有效地用于实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由此我们看到,理论上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一旦用于实践中解决群体社会交互作用中能够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

  怀特花了三年半的时间去做街角社会的研究,却用很长的学术生活去思考完善该研究,可见这份实证参与研究的厚重。万事开头难,从一份学术研究的酝酿到最终实施,是如此的艰辛,这给我们重大的启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深入实地,得到最真的第一手资料;边收集资料边思考;在适当的时间理出框架,写作,完善;遵循研究者的伦理;反思、反思。

街角社会读书笔记2

  自从接触到社会工作这个专业后,我就对社会学所涉及的研究方法十分感兴趣,特别是实地研究。我好奇于要如何开展实地研究的计划,好奇于如何让当地人接纳自己并让自己融入当地并成为其中一份子,更好奇于如何能够做到真正的客观态度记录身边发生的一切事情。我渴望能够更切身地接触到实地研究这种社会研究方式,然而却一直没有找到一本真正让我能够深入了解实地研究法实际情况的书,直到第一次接触到美国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威廉·富特·怀特撰写的《街角社会》,才让我对实地研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街角社会》主要是对闲荡于街头巷尾的意大利青年的生活状况、非正式组织的内部结构及活动方式,以及他们与周围社会(主要是非法团伙成员和政治组织)的关系加以观察,并对这一观察过程、所获资料及结论的翔实而生动的记述。而这本书最独特之处是作者怀特是以被研究群体一一“街角帮”一员的身分,置身于观察对象的环境和活动中来进行他的研究的,即实地研究,而且怀特采取的是典型的参与观察法,就是通过亲身与被研究者接触,从而拿到最真实第一手数据。这也正是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

  读完整本书,我真的是受益匪浅,从中最大的收获的更深刻地了解了实地研究,特别是实地研究的过程。关于这方面,我在接触到这本书之前就已经在课本上学习了理论知识:

  (1)选择研究背景;

  (2)获准进入;

  (3)取得信任和建立友善关系;

  (4)实地研究中的记录。

  当我带着这些理论上的知识去读《街角社会》时,所有的理论知识都转化成为引导我读这本书的线索,而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又更深刻地理解了这些理论知识,从而转化为更加有力的专业知识。从怀特选中科纳维尔,到他找到社会工作者的帮忙认识了多克而得以进入社区;从他跟随多克穿梭于街头巷尾以认识社区里的人用尽自己的努力以获取大家的信任并建立了友善的关系,再到最后他整理自己的记录作出的结论,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也是一个充满艰难和阻碍的过程,而这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也正是关于实地研究方式的最好实践教材。而在这个过程中,还涉及了另外一个我所关注的问题,那就是客观进行参与观察的方法。正如怀特在书中所说:“当研究者走出大学,每次仅仅到实地去考察数个小时的时候,他可以把他个人的社会生活与实地生活分开。

  他的角色问题也不十分复杂。另一方面,假如研究者在他所研究的社区中生活一段很长的时期,他的个人生活就会与他的研究纠缠在一起。”而在书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怀特也曾经犯过一个严重的错误,即那次政治危机中关于托尼与卡洛的事件。怀特得出了一个结论:“参与观察者单纯为了加强自己在一参与领域中的地位,而努力想操纵被观察者,并不惜做出不利于他们的事,这对于被观察者来说是不公*的。”

  我十分赞成怀特的说法。在实地研究中,随着与当地居民的熟络,研究者会越来越容易倾向于当地居民的许多行为或是逻辑思维,然而也会随着时间的拖长而更迫切地确立自身的社会地位,增加自身的影响力,从而为研究带来更有力的研究资料。我想正如怀特所说得一样,研究者固然可以利用他对自己参与的人群的充分了解而有意识地从事有影响力的活动,但是如果他装作不想对任何人施加任何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自己的社会地位,而在发生冲突时却突然将他的砝码加到某一方,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也违背了参与观察的基本原则。

  另外,看完《街角社会》这本书时,除了感叹怀特本身的实践精神之外,更多的是为他的正确的选择而感到钦佩。 多年来,科纳维尔被视为一个犯罪频繁、人口拥挤、贫困滋生、政客腐朽的危险地带。在中产阶级看来,这里一团乱麻、混沌不堪,街头巷尾的年轻人终日无所事事,不是赌博就是斗殴,但是,看完此书便能够了解其实它有着完整的社会制度,而在我看来,它本身就是一个小型社会,成员之间有着很高的密切关系,形成了很高的社会相互作用率,所以也就组成了一个个帮派。出身于一个地位牢固的中上层阶级家庭的怀特,如果不是亲身进入科纳维尔生活,是很难跨出自己惯常的活动领域,也就根本不可能那么深入了解这样一个小社会。而不仅仅是怀特,我想任何一个人要想真正认识真实的科纳维尔,都必须对它的社会结构和行动模式有所把握,而欲了解这些,如果采用传统的调查方法的话,则很可能只是得到一系列数字信息而很难获得细微而深入的信息;如果采用非参与的观察,则很难获取社区中人们的信任,毕竟很少有人会对一个局外人敞开心扉。所以参与观察法将是怀特最好的选择,而事实上他真的尝试了。正如他自己在书中所说的:“一个人的态度是无法被观察的,而必须从他的行为来推断。由于行动可以直接被观察,并可以像其他科学数据一样被记录下来,所以通过研究一个人的行动来了解这个人,似乎是明智之举。这种方法不仅提供了有关非正式群体关系的情况,而且为理解个人如何适应其所在的社会提供了一个框架。”

  在科纳维尔居住的3年多时间中,怀特借助多克的帮助认识了通向其中各类群体的关键人物,与他们交谈,并坚持每天进行详细的观察记录。我想这种生活一定是充满了刺新鲜趣味饿,同时也是充满压力的。书中有一句话我的印象十分深刻:“虽然你喜欢你的工作,但只要你在从事观察和访谈,你就要扮演一种角色,你就无法完全放松。”这就是怀特的心情吧,既充满了期待又紧张。

  不过正是怀特这一明智的选择,他获得了许多第一手资料,也一步步走向他的研究目的与成果。怀特紧紧地跟紧了多克,穿梭于参差木结构楼房、逼仄街巷和声色交杂的娱乐厅里;他尽可能地道地待人接物,即使一开始他的意大利语是如此生涩;他让自己的双手在政治选举时冒险重复投票;他用自己的大脑去设计下一步的方向,收集和分析每一次取得的资料,然后进行推理,最后得出了关于研究科纳维尔的结论。我们可以通过怀特的叙写看到整个科纳维尔的实际生活情况,更可以通过他对身边人物的描写感受到科纳维尔那里的居民的思想和心理轨迹。

  我十分庆幸自己能够在这样的机缘下接触到《街角社会》这本书,我想就算我不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也会被这本书的写实和研究内容所吸引与感染的。而现在我作为以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在看完这本书时真的是备受鼓舞,也激发了我更浓厚的学习兴趣。也许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与认识仍然还不够深刻,我想假如再过几年,当我真的成为一名真正的社工时,再次回看这本书,我将会收获更多!

街角社会读书笔记3

  记得刚刚开始读《街角社会》这本书时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外国人名很复杂,文章的语言很通俗易懂,觉得他就是在简单叙述一些小事,但直到我把整本书及书后面的附录都看完了后,我才发现这本书并没有一开始想的那么简单,这是一本对我们的青少年社工工作是有深刻的意义的书。

  书中怀特写的是有关社会结构和社会人际活动的内容,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他的研究方法——参与观察的方法。这种方法要求研究者有敏锐的眼光和清醒的头脑——保证他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及时发现状况的微妙变化,这样才能真正的了解所要研究的街角的各类人的内心的真实想法。

  我觉得这种方法很适合应用到我们青少年社工驻小商品市场的服务项目中,市场里大部分都是来沪青年,“小商品就是大社会”,如果不真心融入,怎么会有更深入的了解呢?所以,在市场中的细心观察往往比生硬的走访更容易让这些青年们接受,从中把握小商品市场青年们需求的脉搏,帮助他们健康发展,顺利融入城市生活。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说:“一个人的态度是无法被观察的,而必须从他的行为来推断。由于行动可以直接被观察,并可以像其他科学数据一样被记录下来,所以通过研究一个人的行动来了解这个人,是再好不过的办法了。”阅读这本书让我获得了许多方面的收获,无论是在学习上、生活上,还是在我所从事的青少年社会工作上,总之受益匪浅。

  从初次接触此书的不理解到最后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我很庆幸自己能坚持读下来,正是因为这样的坚持让我有了非常多的收获。这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在社会工作中我们可以借鉴其中的方式方法,为更好的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4)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10篇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1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社会秩序来源于共同的原始、朴素的约定。当自然状态中,生存障碍超过个人所能够承受的地步,人类就被迫改变生活方式。人类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集合并形成力量的总和来克服生存的阻力。解决办法就是形成一个约定,使每个人都把自身的能力置于“*者”的指导下。*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等的。

  第二卷阐述*及其权利。*是公意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籍着法律而行动。法律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意的行为。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本身并没有权力只是指导者。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才有权设立法律。

  第三卷阐述*及其运作形式。*是*者的执行人,而非*者本身。*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力。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结构单一的*是最好的;实际上*都是混合形式的,都或多或少地借鉴了其他形式。没有一种*适用于一切国家,但是一个国家的*必须与其人民的特点相适应。

  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公意是不可摧毁的,通过投票来表达。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选举模式,例如:人民大会、保民官、独裁、监察官等。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只要他们的教条一点都不违反公民的义务。

  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之间的契约关系。卢梭认为*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等的契约自由。他阐明*必须分成三个部分:*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由*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他相信,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让*更有效率。人民应该在*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如果*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总而言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社会的发展起过重大的推动的作用,但这并不能掩盖他理论上本身的缺陷。他之谓“我要探讨的是权利的道理,而不是事实”,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得到理解,但是这种唯心的论证方法,显然还是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此外卢梭还有一个地方存在严重的思维混乱—“*者”。有时它指全体人民的集合,有时指国王或君主,有时则指立法机构。其实,这三者是不同的主体。人民的整体,构成*者。立法机构,是由人民中间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全体人民执行立法职能。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以及*,都是人民的代理人。正因为存在这个混乱,卢梭在统治与代理的问题上也存在混乱。所以他有这样的说法:统治者的统治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认可。其实,依据他的基础观点,也是我所同意的观点,必然得出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仅仅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

  在*不*等的现象也是十分普遍的,性别不*等,职业不*等,贫富不*等,权利的`不*等……这无数的不*等似乎在向我们说明这个社会存在非常深刻的矛盾,尤其是现在的“富二代”“官二代”现象,更是深深刺痛国人的眼球。“人生而*等”成为了一句充满讽刺意味的空话,而“人生而不*等”才是这个社会的至理名言!人生而*等,人事实上又是不可能完全*等的。完全的出身决定命运,就是种姓制度或者“血统论”;而完全铲除出身的作用,实际上也只能衍生出新的不*等。但转型*的二代现象,自有其特殊内涵。转型*的二代现象一方面是反映社会垂直流动的程度,或者说公职和职位向所有人*等开放的程度,正所谓“举贤不避亲”;另一方面是二代之间的沟通问题。在二代标签的背后,是这个社会早已弥漫的仇富、仇官心理的进一步放大。这种放大已经发生质的变化:人们日益担心,社会的优质资源将日益被少数人垄断,大部分人会失去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而这正是任何一种极端思潮诞生的社会土壤:以极端的方式重新洗牌。

  自从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各种划分版本就层出不穷。和严谨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划分不同,类似“富二代、穷二代和官二代”的划分实际上是网络舆论对于直观社会现象的反应。尤其是在就业和谋取更好职位的时候,当更追求职业前景激励的年轻人在关系、家庭资源、甚至是行贿竞争等的较量中败下阵来,一种“出身决定命运”的悲观情绪势必会蔓延。而当看到其他的人在享受到父辈积累的财富和人脉资源的荫庇,却又自认为理所当然,摆出一副傲慢姿态的时候,不*、不满和愤恨的情绪就会滋长。

  究其根源,我认为自从实行“让一部人先富起来”之后,代际之间的公*问题就迟早会出现。这个政策的出发点很好,但是却没有达到它真正的目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没有错,但是接下来应该“让先富带动后富”这点却没有做到!先富起来的人抢占了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再加上社会保障体制严重缺失,让贫困的人们无法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不*等现象。资本和劳动的分配严重失衡,这直接影响大多数普通人的收入水*;土地和资源带来的暴富,以及土地和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由于*公共物品服务方面对于民众起点公*的保障严重不足,个人和家庭为此付出了过于沉重的代价(比如为了孩子读书条件好一点,或者承受高房价,或者承受高昂的择校费)。等到要“还债”的时候,相关的人们也不得不加入到对于稀缺性资源的寻租大战中去。没有“公*正义的光辉”,最终的可能结局只能是“丛林的战争”。

  之所以如此关心二代现象,我想恐怕还是因为资源分配不公日益固化,在社会代际之间遗传,社会断裂得不到有效弥合。本来年轻意味着新锐和突破。但现实也昭示体制的力量更大。*最严重也最需解决的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这才是一切不*等的根源,只有挖去陈腐已久的计划经济残存的“毒瘤”,*的社会发展才能走上健康向上的道路,一切的一切才有可能完全解决。但是现在缝缝补补的小动作是无法撼动旧有的体质的,只有一场翻天覆地的改革才能打破一切。但是上层的既得利益集团会让这种有损于自身利益的改革实现吗?从目前的改革动向来看希望不大,个人在其中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是太渺小了!难道真要等到一切矛盾激化到无以复加之时,*才能下定决心吗?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2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重要的政治性著作,本书或又称为《政治权利的原理》。正如卢梭开篇所讲的“我要根据人类的实际情况和法律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探讨,看是否能在社会秩序中找到某种合法的和妥当的*行为的规则。“合法和妥当的*行为”是本书所论述的重点。

  为什么公民要关心政治?这就要从*和社会的起源探寻。

  社会秩序是一切其他的权利的基础,没有稳固的社会秩序,其他权利都是空中楼阁。但他并不来自自然,而是建立在许多约定的基础上。正如在《论人类不*等的起源和基础中》所论述的在卢梭看来在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生来自由的和*等的,但人会在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让渡一部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而且个人的力量有限,无法克服生存中的巨大障碍。因此,人只有与其他共同协作和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共同体,才能更好的生存,结合的基础是大家共同遵守的契约:每一个个体都应毫无保留而且*等地转让一部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服从于共同体的意志。对于这个共同契约如果有人有所保留,或者占有特权,那他成为契约的破坏者,而成为共同体的敌人,将被驱逐出共同体。缔结共同体的每个个体都是*者,但也是臣民,个人意志需要服从共同体的公共意志。公共意志永远都是公正的,但并不是他说他永远都是正确的。人民永远不会被败坏,但是人民往往受欺骗。因而公意也会出现错误。

  公共意志的集中表达便是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律,法律具有普遍性和抽象性,约束一切个人。按照法律治理的国家,无论*形式如何,都能称为“共和国”。制定法律的立法者应该是最有智慧的和理性的人,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法律最重要的是保证社会状态下的公正性。立法权与行*要独立,正是为了保证法律的公正性。

  但*的行使却有着各种形式,不同的行使形式形成了不同的*形态。*是*者和国家之间的中间人,代表*者行使权力。人类社会有三种最基本的*形式,卢梭认为,没有任何一个*形式永远是最好的。而且也不存在单一的*形式,往往都是三种基本形式的混合。不同的*形式适合于不同的国家大小和不同的气候,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形式。

  在卢梭看来,不存在彻底的民主制,因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是违反自然秩序的,如果存在完美的民主制*的话,那一定都是神的子民,完美的民主制*不适合人类。因此,选举产生的贵族制*,是相对而言较好的*,因为它能保证最贤明的人来管理*。他认为,在一个*的治理下,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条件下,人口的增长,是*是否为好*的重要标准。

  *会发生蜕化。人类社会的*形态经历从民主制,过度到贵族制,再到君主制自然演变和收缩,在君主制形态下,再次收缩而发展到专制*,君主不再按照法律治理,从而公意被个人意志所取代,*和国家会走向灭亡。罗马*形态的发展便是这样的过程。

  *只是作为*者即公民的公意执行者。卢梭的这个观点,在当时还是“君授神权”的时代,无疑是*地一声雷。虽然不能说卢梭的思想直接导致了法国大革命,但是正是卢梭的*论,祛除了“朕即国家”的谎言,让民主和自由*等的思想席卷欧洲大地,从而开启了整个现代人类社会。破坏者,而成为共同体的敌人,将被驱逐出共同体。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3

  虽然卢梭一直谦虚地认为《社会契约论》只是自己在以前不自量力从事,而后来又放弃了的一部长篇著作的摘要,是一篇简短的论文。但是我认为《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近代史上的一本伟大的思想著作,因为卢梭的这本书最早提出了现代政治的核心问题——即政治权威与法制、民主。

  《社会契约论》是一本饱受摧残的书籍。在1762年,卢梭这本著作一出版就遭到禁毁,并且在日内瓦和巴黎被当众焚烧,官方和教会人士也对这本书大加指责,甚至连同一时期的大哲学家、文豪伏尔泰也对这本书持有偏见。但是随着欧洲近代史上的反对君主独裁的民主政治革命的暴发,人们开始承认了这本书的地位和正确性。卢梭可以说是当时唯一一个敢说不让国王掌握*的政论家,有人去这样评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的问世,在政治理论上实现了一个大的突破,它推翻了国王的宝座,驱散了君主的幽灵,*在民的新学说振聋发聩,令人耳目一新,使备受压迫的人民开始觉醒,知道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对于一本受到这样高评价的著作,我在一个暑假里只能说自己是粗浅的阅读了几遍,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的精髓,我只能说说自己浅薄的见解。

  卢梭的这本书可以说是从两方面写起的,一是民主,二是法制。而通过这两方面的深入论证也提出了这本书的核心问题,即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谈到这里,我要说一下自己对于卢梭书中政治权威的理解,卢梭书中的政治权威并不能单纯从字面上理解为政治的权威,而是要引申理解为政治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正当性。因而在自然状态下是不可能存在政治权威的,根据卢梭书中的理论解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一个理想的,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存在的。卢梭在这个问题上参考了另一位思想家、法学家格劳修斯的理论,在书中对于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如何产生的,作了如下一种阐述:政治权威是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的过程中形成的。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才能让人民得到*等的契约自由,而让*得到了一份合法的政治权威。

  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围绕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对于民主和法制两方面都有很多精彩的思想存在。首先,在民主的问题上,卢梭在书中主要是对直接民主进行分析说明,这里我们暂且先不谈卢梭观点里对于间接民主认识的局限性,我们仅仅从卢梭对于直接民主的描写和卢梭对民主的推崇就可以看出卢梭对于民主有着先进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所谓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过直接参加政治活动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民主方式,这是民主产生的最初形态,也是一种最易于被人所认知的民主。

  卢梭在书中对于民主制有这样的描述: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那是违反自然的秩序的。我们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卢梭对于民主的认识是很现实的。卢梭认为一个完全的民主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的,卢梭的民主观点与雅典民主实践中体现的民主基本是一致的,其先进性在于对人的民*、法治、权力制约、公民意识等等思想的分析。局限性在于小国精英式的民主,缺少对于大国*民的民主认识。

  那些基本原则或理念一步步发展成为了今天民主建设不可或缺的思想基础,尤其是人民*原则对近现代民主作出的贡献是根本性的。现实中的代议民主制,虽然能够基本切合当今的的社会经济条件,但依然存在着种种不足,卢梭在书中就指出代议制只能代表“众意”而不是真正的“公意”,众意只是诸多个人意志的集合,并不一定是正确的,而公意则能更好的代表民意,是正确并且不可摧毁的。如果说现代的代议制民主对直接民主制是一个进步的话,它也仍然是在继承了卢梭的基础民主理论,只是通过变换民主的实现形式,从而使民主运作更加切合实际,以此弥补直接民主的实行上的不足。

  卢梭的民主理论的积极意义是勿庸置疑的,从卢梭的书中我们可以看出卢梭的理论实际上也代表了人类对民主的完美期待。他使我们认识到完善民主的路途是没有尽头的。真正的民主是极难成功实现的,我们所做的只能是在先人的理论基础上结合实践不断努力,希望民主的光辉最终笼罩人类社会。

  如果说卢梭对于民主的认识还是停留在理想性上,是有很多缺陷的,那么卢梭的法制思想则要更具实践性和合理性。卢梭对于法治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就如书中所言“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一个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才能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因为合法的政治权威必须是有着诸多限制的,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有序运行和公共意志的正确体现。卢梭对于法治的认识首先是从宪法的设立开始的,卢梭认为宪法起草人“勾画了国家的机构,而不能在此机构中起任何作用”,这体现了卢梭的分权意识,即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分立,这在现代*也是适用的。不仅仅是宪法,规定人民日常生活的其他法律也应是如此。卢梭害怕权利的滥用最终会导致公共意志被强权所替代,因此对于立法者的要求近乎苛刻。卢梭对于强权的理解很精辟,卢梭解释强权就是强者的意志被体现,谁强大,谁就有权利。因此在强权下,弱者的权利是不被保护的。

  那么如何才能建立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呢,除了分权思想外,在书中第二卷第十二章中,我们还能看到卢梭对于理想法律的划分。卢梭将法律分为策划全体秩序的“政治法”也就是宪法,规定公民各种自由权力的“民法”,制裁一切法律的“刑法”,以及刻在公民心中的“风尚、习俗”,卢梭把第四种法律称之为“一个国家的真正宪法”说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用现在的理论来说这第四种法律可以被看为习惯法,是现代法律的渊源之一。其实一开始我不太明白卢梭为什么会如此推崇第四种法律,仔细想想我才明白,卢梭看重的是第四种法律的民族文化性,第四种法律才是每个民族最有特色的东西。

  《社会契约论》实在是一本很难读懂的书,他为了证明合法政治权威的存在分别通过贵族制、奴隶制、民主制的分析来论述政治的理论,又通过对于战争、*、法律、公共意志来论述合法的政治权威在不同领域的存在形态。我限于自身知识的限制,在读这本书时,查找了很多资料,发现不少学者也对卢梭书中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并且指出了卢梭思想中存在的很多局限性。通过对他们文章的了解,我感觉自己对社会契约论的认识被加深了,同时也了解到没有哪个思想家的理论会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在读书中要敢于质疑权威的理论,要用辩证的视角去看问题。在吸收伟大思想家的思想时,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去甄别哪些是启示,哪些是思想的局限性。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是作者对于其所处的现实世界的映射。这些世界或美丽,或简陋,但是当你读懂作者的一刻却一定是充满感动的,那种感动是灵魂上的共鸣,是无与伦比的魅力。我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就有这样的感动。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4

  在法律还没有产生之前,我们采用的是契约,当法律产生之后,社会间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就越来越清晰,人们的行为会收到法律制度的限制,也正因如此这个社会变的更加紧然有序。我想这就是社会契约存在的必要性吧。

  在读这本书之前,首先去查阅了解了这本书的作者和写作背景。卢梭是法国十八世纪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他是法国大革命的先驱者,也是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这本书在创作时,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但当时贵族鼓吹君权神授,并且有着十分严重的封建制度,农民阶级饱受贵族的摧残。而这本书就是卢梭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之下,从自然法学的角度,展开了他对于“人”与人与人之间的*等自由等方面的论述。

  壹

  第一卷作者首先探讨了在社会秩序中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性,表达了他的主张,自己身为一个自由的公民,有义务去研究公共事务,有义务爱护自己的国家。人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在*之下往往是被压迫的,但是一旦人们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枷锁的时候,他们便会毫不犹豫,这是因为自由是他们的权利。以家庭关系为例展开了对原始社会的政治社会的描写,虽然人生来是自由的,但是在奴隶制度之下,首领与奴隶就像是牧羊人与牛、羊之间的关系一样,如果你没有勇气去反抗,那么你就只能卑微的做一个奴隶,任凭君主阶级羞辱。

  以一个强者是如何产生,如果是强力形成权利会产生的后果,表现出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通过奴隶制度,论述了古代时人们的自由受到了严格的侵犯,无论是一个人对一个人还是一个作为高高在上的人,奴隶制和权利处在了一个相对里的情况下,变现了奴隶制度的荒谬不堪没有任何何意义,不仅如此,在奴隶制度下的约定,也没有一点的合理性。当然作为奴隶制度下的统治者,相对于人民和首领他们是一个集体而言,奴隶主只是一个孤独的统治者,尽管他有再多的奴隶,因为他的心中只有自己的利益,别人的生命在他眼中一文不值。

  但是,一旦寻求到了社会公约,许多人的力量汇总到一起,就能够克服困难所带来的主力,但最重要的还是我们如何将这些力量结合到一起,正如书中作者所说:“我们每一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益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我们能够产生一个道德与集体的结合体之后,会产生城邦、国家、*者、人民、公民等不同的身份,纵使我们会有许多不同种的身份,我们也能够一起克服困难的阻力。当*者出现之后,社会也渐渐成为了一个共同体,当集体中的一员受到他人的侵害时,集体中的其他成员当然会站出来为他谋不*,因为他们是一个集体,损害个人利益也就是损害集体利益,这就逐渐形成了社会公约,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只有在*者存在的情况下,社会公约才是合理有效的,否则将会被滥用于一些不好的事情。

  于是我们慢慢进入了社会状态,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变化,道德性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义务和权利在人们的心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道德的自由是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只有服从人类自己所制定的法律,那才是自由。这一卷的最后,通过对最初占有者和最强者对财产权的所享有权利的对比,得出“集体在接受个人财富时远不是剥夺个人财富,而只是保证他们自己对财富的合法享有,使据有变成为一种真正的权利,使享有变成为所有权。这一卷,主要论述了尽管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因为自然而所带来的一些不*等,但是在法律和道德的保障下,他们是人人*等的,表现了在社会制度下,法律和道德存在的必要性。

  贰

  第二卷开头讲述了公意是形成公共幸福必不可少的东西,当然在社会秩序个别利益是一定存在的,但正是因为众多的个别利益中会有着相似点,也因此社会之间就有了联系。而在此之中,*者就显得及其的重要。*是不可分割的,它分为强力和意志,即*者的意思表示和人民的意思表示,*不是分立存在的,它是对最高意思的执行。并且公意并不是永远都是正确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个人利益,当这些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后,常常产生的是众意,众意和公意是不同的,众意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着眼于私人的利益。只有每个公民都很好的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且不能够产生派别,那么才能构成公意。公意是*权利行使的基础,但关键在于如何行使好*权利,正如文章中所说,我们要确定好*权利的界限,要将公民的权利和*者的权利合理调控好,公民生而自由,虽然他们有义务维护公共的利益,但是对于*者不合理的要求他们也可以不接受。

  对于生死权,书中说人民没有对自己生命的处分权,但每个人都有行使自己权利的自由,我认为他们有权去为了做一些事情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这些事情不会危害到公共利益的话,毕竟人生来自由。由于社会公约,每个政治体都被赋予了生存和生命,我们认为上帝是神圣的,但是如果只有上帝,是远远不足以维护好社会秩序的,因此,法律的存在,就需要有约定和法律来把权利与义务结合在一起,但对于法律究竟是什么?很难去解释。

  法律是一个公意的行为,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他的对象具有普遍性。对于法律,立法者处于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立法者在一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一个非凡人物,他们应该所有人的角度上去思考问题,维护好公共的利益。在一个国家中,除了有社会秩序、*者、法律、立法者,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人民,人民就是建筑一栋房子的砖瓦,没有了人民那我们这个集体也就不复存在了,正如人生来*等一样,每个人在自然的作用下都会存在不一样的特征,所以每一个人对于法律的接受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有些人不用说也会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但也有些人是永远也不愿意承认法律的,甚至不能容忍别人为了要消灭缺点而触碰到自己的缺点。

  同一个法律并不能适用于那么多不同的地区,因为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风俗习惯,而不同的法律又会在人民之间造成矛盾和分歧。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健全有利的体制以此来拥有一个更加良好的*。一切立法体系最终目的的全体最大的幸福可以概括为自由与*等。自由,是因为一切个人的依附都会削弱国家共同体中同样大的一部分力量;*等,是因为没有它,自由便不能存在。对于自由,人民生来自由,我们可以在不违反国家利益,不违反*者的统治之下,自由的实现自己的合法权利。而*等对于现在的当权者或者是立法者来说,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毕竟每个人生来就是不同的,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性格……只有立法者制定出合理的法律,既不影响到强者的自由,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弱者的权利,才能算得上是*等。为了规划全体的秩序,或者说是为了赋予公共事务以最好的可能形式,需要考虑各种不同的关系,也因此会产生各种不同的法律。

  从现在的*来看,我们形成了一个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不同的部门法所组成,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从不同的角度维护着社会秩序。唯有这样,才能够使法律更加具有严密性,才能更好的维护好人民各方面合法权利。

  读完这本书,其实要说完全能理解,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书中有很多东西,是作者都难以理解清楚的。这种具有哲学思想的东西,也只有有着深刻的经历才能够参透其中的奥秘。

  其中让我影响最深刻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人生自由,在宪法中,公民的自由权利受到保障,但是当公民自身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冲突时,当然还是以国家的利益为主。我们在*时享受着权利与义务,我们有着言论、结社的自由,当然也有着爱护国家保护国家尊严的义务。因此,这里的自由并不是意味着为所欲为,而是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自由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我们的社会总是处于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从前的社会契约,再到现在的社会规则一直保障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社会制度也在不断的改善。人性也只有在社会规则的制约之下才能够克制住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欲望,才能够让社会变得更美好。我们需要从自我做起,坚守社会规则制度,我想这是社会契约论一定还有更多需要我们去做的事,只是现在的我们还不能够完全理解。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5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我读了几遍,与霍布斯的《论公民》相比,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显得逻辑性更强,观点更鲜明。

  开始读《社会契约论》的时候,觉得似乎很简单,但读了一阵后才发现读懂不那么容易。表面上看该书的结构十分简单明了,且每一章节文字并不多。但读懂其中逻辑关系却非易事。为了读懂卢梭,我还读过李*沤写的《*在民Vs“朕即国家”——李*沤解读卢梭<社会契约论>》以及相关的一些参考书。

  一旦读懂之后,对卢梭的感觉又回到开始的状态,他的观点十分鲜明,简单。与他人连篇累牍的政治学论文相比,他的文字不算多,写作的时间也不算长,仅有短短的两个月时间。而李*沤的书更是集其精华,真正介绍卢梭内容的文字更是少了一半,非常适合时间较少又想了解卢梭的人士阅读。

  卢梭是十分伟大的,他集社会契约思想的精华而为《社会契约论》,他的思想中的许多内容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应当借鉴的。

  卢梭的许多观点或者其主要观点我是同意的,现在凭记忆记录下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主要观点:

  1、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非人与*之间的契约关系。对此,我的理解是,若将“契约”一词改为“合作”,可能更符合社会现实。因为人们一般对契约的理解多着重于商业的契约,并且是价值相等的交换性的契约为主。用合作则可以避开一定要等价的思维框架。此外,也可以用来回击一些人对社会契约论的攻击,他们声称,并没有看到谁来签订契约,社会契约何来之有?

  2、卢梭认为*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的时代虽然有共和国,而且卢梭当时也是日内瓦共和国之公民。但当时国家形态的主要模式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故卢梭有此观点问世。我个人认为,若不提出这样的观点,而是明确提出*是公民的代理机构,国王或总统是公民的代理人的观点可能更容易解释他的逻辑。在*是公民代理人这理观点之下,国王或总统的权力必然必须得到人民或公民的认可。当然,他们失职也应当受到人民的弹劾。

  3、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这符合古代到现代人们关于民主统治的观点,亦我是所赞成的。事实上,在当代民主制度较为发达的美国,许多公共事务都是由人民或公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管理,在美国,管理港口有港口管理委员会,美国9。11被炸毁的摩天大楼就是属于纽约港务局的财产,而该局亦是由一个委员会进行管理。管理贸易有贸易委员会等。管理某个地方路政可以有路政管理委员会,等等。

  4、由全体人民组成的整体是一个政治集体。在政治上,从对外的关系上,它是*者,也就是国家。*者可以是人的集合,国家则是现在政治学上集地域、政治关系等的复杂体。

  5、*的行政官员是*者授权的。他们做事必然符合公意,也就是全体或者至少是大多数人的利益。

  6、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7、*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等的。共同体就以这同一个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共同体可称为“国家或政治体”,至于结合者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

  8、如果*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在这里,卢梭的逻辑思路有一些混乱,他把由全体人民组成*者,混同为国王之君*力,即由*者赋予其权力的*的行政机构。但总的含义是清楚的,即,若代表人民利益的君主,或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来执行管理功能的总统,其所作所为脱离了人民,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就有权起来反抗,更换这些代理人。他在这里包含了两种含义。其一是以和*的方式,即定期选举的方式更换自己的统治者,实为代理人。其二是当代理人实际上变人民的统治者,人民就有权力起来反抗,直接更换这些僭权者。

  9、人生来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他们自己,其他人都无权加以处置。即使他自己,也无权出卖自己的自由而为他人的奴隶。当然,这里所说是指人身的自由,政治上决定自由,财产则是有转让的自由。

  10、人生来是*等的,没有人有权奴役别人,也没有人有义务受别人的奴役。

  11、与个人的人身自由不可转让一样,*是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

  12、*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籍着法律而行动。*者根据公意制订法律,交由*代表*者执行实施法律的活动。*是*者的执行人,而非*者本身。*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力;他们是*者的官吏,他们的职能不是契约的结果,而是以*者的名义行使被托付的权力。他们从*者接受命令,并将命令转达给国民。*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限制、改变或收回行*。

  14、民主制不适合人类。卢梭认为,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民主制: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民主制需要太多的预设条件和美德,实现全民民主非常困难。“如果有一种神明的人民,他们便可以用民主制来治理。但那样一种十全十美的*是不适于人类的。”

  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第一,*形式体现出国家权力的所有制,即国家的权力属于谁。贵族制,实质上是国家权力属于贵族。国君制,国家权力属于国王,即*自秦始皇以来的封建社会的国家结构。民主制,则是国家权力属于全体人民。卢梭认为民主不适合人类,是与他的人生而*等,生而具有一份*等的权利,*和国王仅是人民的代表人的观点相左的。

  卢梭还有一个地方存在严重的思维混乱,“*者”。有时,他指全体人民的集合,有时指国王或君主,有时则指立法机构。其实,这三者是不同的主体。人民的整体,构成*者。立法机构,是由人民中间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全体人民执行立法职能。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以及*,都是人民的代理人。

  正因为存在这个混乱,卢梭在统治与代理的问题上也存在混乱。所以他有这样的说法:统治者的统治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认可。其实,依据他的基础观点,也是我所同意的观点,必然得出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仅仅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正如一个股份公司中的总经理。

  我认为,民主制度是我们大多数善良的人们所希冀的,所追求的。民主制度的基础是人人自由,人人*等。若人与人之间不*等,存在着阶级,就是假民主,或者只是部分人之间的民主,比如过去所讲之贵族的民主或现在的所谓“精英”的民主,对广大人民群众仍是专制与压迫。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6

  《社会契约论》全书分为四卷。依据伏汉本的注释,第一卷讨论的是人类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第二卷讨论的是立法;第三卷讨论的是政治法,即*的形式;第四卷则是继续讨论政治法,并阐明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我在写作本文时阅读至第三卷第一章,以下就这已阅读过的半部书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卢梭在第一卷里便开宗明旨地提出了“人生而自由”这一观点。他认为奴隶制是很荒谬与不可思议的,因为没有一个拥有健全理智的人会去无偿地奉献自己。同时他驳斥了格老秀斯和其他一些人从战争里籀引出奴役权的观点:他认为战争只能是国与国之间的一种关系,一国的成员为了摧毁敌国而杀死敌国的成员,而一旦当对方放下武器投降后,就不再是敌人了,于是别人也就不再对这些投降的个人再握有生杀之权。所以那些认为在战争中能够以别人的自由来赎取对方生命的看法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在论述完以上这些观点后,卢梭提到了这本书最核心的一个论点,即存在着一个社会公约。对这个社会公约,卢梭认为是与“人生而自由”的观点相一致的。人们在签订社会公约后并未改变其自由的本质,而是将原有的自然属性的自由转化为了社会属性的自由。何谓自由?卢梭的原话是“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我赞同这一看法:当人类在原始社会凭着最原始的欲望而行动时,并不是完整的自由,那是卢梭谈到的“天然的自由”;而当人类真正有了理性,可以通过自己的意志来给自己设定一个限制并加以遵守时,这时的人类才是真正获得了自由。那是一种可以完全掌握自身的欣喜,是为了人类不再是被原始欲望驱动的动物的欢愉。

  当然,卢梭似乎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一些认识的矛盾。在本书第三卷第一章里他写到:“国家越扩大则自由就越缩小”。照我看来,这似乎是又走到自己的对立面去反认为遵守法律是不自由的。这也许是个悖论,因为人们真的很难去界定自由与不自由的界限,这也是数百年来思想家们争论的缘由。

  卢梭很推崇公意,他甚至认为公意是绝不会犯错的。我在最初阅读时就感到很困惑,觉得这样“迷信”公意会酿成“多数人的*”。可卢梭先生之后就给出了解释,他认为公意不是众意,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利益,而众意则是指着眼于私人的利益。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公意并不会造成“多数人的*”,因为尊重公意并非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至于如何表达公意,卢梭认为最好是国家内没有派系的存在,如果难以实现,那么退而求其次应该尽可能繁殖派系数量并防止它们之间的不*等。在我看来,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道理,即一切的民主自由建立的基础应该是制衡。

  我以前对民主的概念很模糊,似乎投票选举就是民主。但事实上,在某一个集团特别庞大的情况下,投票反映的只是某一个集团的意志。这种个别意志就会掩人耳目地成为了公意,并且对全体成员施以影响。这样的情况下,民主只不过是幌子,而丝毫没有给人们带来实质的好处。所谓制衡,则是能让少数派、能让所有人发出声音,能像卢梭说的那样,防止一个集团独大。当各种意见缤纷多彩汇聚在一起,这时候再全面加以考虑,才能够真正得到公意。这个过程显然耗时长久工作量巨大,这也就是真正的民主国家为什么办事效率不高难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关键所在。

  卢梭先生还谈到了法律,他认为法律即公意的行为,也就是说法律就是公意的具体表现。至于立法者,卢梭认为那应该由一位(或许是几位)“非凡人物”来担任。他不赞同号令法律的同时还号令人。所以照我看来,在我们国家,*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来制定的行政法规是不应该称其为法律的。因为那不是公意的体现,难以贯彻公正的原则。而反过头来看我国的立法工作,立法是由*法工委来进行的,但是制订过程中却存在*各部委的力量角逐。一部法律的最终诞生,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内容受到了行政力量的干扰,这里面体现的也不是公意,而是*中的部门利益。

  在第二卷里,卢梭先生花费了很大的篇幅去论述人民。针对之前对立法者的论述他进行了补充,他并不认为立法者单纯从“好法律”的角度去立法,而更应事先考察他要为之立法的那些人民们是否适宜接受法律。他说:“大多数民族,犹如个人一样,只有在青春时代才是驯服的;他们年纪大了,就变成无法矫正的了。当风俗一旦确立,偏见一旦生根,再想加以改造就是一件危险而徒劳的事情了”,我们*最引以为自豪的即我们是千年文明古国,殊不知这绵长的岁月里我们亦是积累下了无数的偏见。时至今日,我们再想要抛开历史的包袱重建一个民众能够接受的全新法律体系,恐非易事。

  在第九章论人民(续)里有这样一段话:“距离愈远,行政也就愈发困难,正好像一个杠杆愈长则其顶端的分量也就会愈重。”卢梭之后还提到了同一个法律难以适用于不同的地区,人民会对自己庞大的国家里那些永不见面的陌生同胞公民们缺乏感情。我很认同卢梭的这一观点。在我看来,*的国土面积如此广阔,各地的风俗习惯又各不相同,既然我们可以设置民族自治区、自治州乃至自治县、乡,为什么不可以推行联邦制来赋予地区以更大的自*呢?我依稀记得有人说*若是推行联邦制,那国家马上会肢解崩析。这是种完全没有理论依据的看法,当初推行改革开放政策时还有人提是资本主义复辟,而今我们再去看这样的论调,是否显得可笑呢?其实这样的讨论早在清末民初便存在,当时关于“联省自治”的思想以及广东陈炯明的民主联邦制方案,都属于这其中的内容。我并没有对这一问题有更深入的思考,但对这样的想法提出感到很欣喜,这似乎为解决*目前的问题提供了一条全新的道路。

  卢梭的观点亦有我不以为然的,譬如他对“好*”的论述。他说“在其治下公民人数繁殖和增长最多的,就确实无疑地是最好的*”。我以为这种看法未免过于片面。因为在第一卷第六章里,卢梭是认为公民、人民、臣民、*者这些概念都是相互通用的。若是这样,仅以尽可能多地繁殖人民数量那么作为*的基本职责,那*实在是太轻松了。除非将公民这一概念严格定义,认为其所指的应该是具有社会担当、明确个人权利义务并能积极参政议政的个体。一个国家的*能不依靠外力,自我培养和吸引进入尽可能多这样的人,那才算是一个好*。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7

  我曾经觉得卢梭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物。之所以给我这样的感觉,源于他早年的一篇文章《论科学与艺术》。当时第戎学院有奖征答一个问题,即艺术和科学的复兴有没有改善人们的举止和道德。卢梭的好友狄德罗建议他回答“不”,因为这样的回答更容易得奖。最后,无论出于怎样的动机,卢梭在他的这篇征文中,给出的答案是“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没有改善人们的举止和道德”。

  在《论科学与艺术》中卢梭写到:“在艺术还没有塑成我们的风格,没有教会我们的情感使用一种造作的语言之前,我们的风尚是粗俗的,然而却是自然的;从举止的不同,一眼就可看出性格的不同。那时候,人性根本上虽然不见得更好,然而人们却很容易相互深入了解,因此可以找到他们自己的安全;而这种我们今天已不再能感到其价值的好处,就是得他们能很好地掩饰种种罪恶。”

  然而从史料中不难发现,卢梭本人是极爱文学与音乐的。他谱写过音乐作品,撰写过音乐理论,希望成为在音乐领域有所作为。他曾写过一个小文章标题就是《我喜欢音乐》。

  卢梭真的是口是心非吗?如果他是这样一个人,那么《社会契约论》的真知灼见,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呢?

  卢梭在书写《社会契约论》前,还写过一本《论人类不*等的起源和基础》。他在此书中将人类的不*等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自然(生理)的不*等,由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第二类是精神上(政治上)的不*等,起因于一种协议。第二种不*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别人而得以享受的各种特权。

  在《社会契约论》里,我认为卢梭其实是针对上述的这两个不*等,设计出他理想中的公约。

  首先,他认为公约可以改变自然(生理)的不*等,他说“公约不是摧毁自然的*等,反而是以道德的与法律的*等来代替自然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等。”社会条约“保全”缔约者为目的,使他们不因为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不同,而在现实中遭遇不*等。

  其次,他觉得要改变精神上(政治上)的不*等,就要改变过去的协议方式,“设计一种人类集合体,以用集体力量来保障每一个加盟的个体和他的财产。在这一集体中,个体虽然和整体联系在一起,但依然自由如初,只听从自己的意志。”

  简单言之,我觉得卢梭的社会契约,一方面要在自然(生理)方面,成为所有缔约者的生存保障。另一方面,要在精神(政治)方面,不干涉个人的意志。

  得出这样的结论后,我觉得再读《论科学与艺术》就有了一番新滋味。卢梭所处的18世纪法国社会,凡尔赛宫的皇室奢华风气统领着整个欧洲艺术的发展。不难发现,卢梭憎恶艺术,明确的说,应该是憎恶皇室精神(政治)统治下的艺术。他说“今天更精致的研究与更细腻的趣味已经把取悦的艺术归结成一套原则了。我们的风尚流行着一种邪恶而虚伪的一致性,每个人的精神仿佛都是在同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礼节不断地强迫着我们。”而另一方面,卢梭喜爱对音乐与文学的喜爱,则是出自于对朴质自然的追寻。他厌恶那些在精神统治下的艺术,他向往在自然中抒情高歌。

  于是,我觉得卢梭不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他的艺术观、政治观是一体的,它们都来源于卢梭对于社会的整体认识与判断。

  卢梭认识到社会的不*等分为自然(生理)方面和精神(政治)方面。他一方面认为人们不应该在精神方面被统治(艺术不应该被风格、矫饰化),另一方面他认为要用社会契约来改善人在自然(生理)方面的不*等,从而保障人在精神层面能够崇尚自然。

  由此我联想到,对于任何一个特定的社会、时代的文化、经济、政治状况,都是一个不可分隔的整体。特定的经济、政治状况,导致了特定的文化状况;而社会对于文化的认识,也必然反映了这个社会对于经济、政治的态度。

  欧洲社会从百科全书式的混乱的18世纪到如今,艺术的面貌已经全然改变。概念艺术、行为艺术的当代艺术概念,一次次成为社会思潮的先锋。我想这艺术面貌改变的背后,是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的深层变化吧。

  我想起一个学景观设计的朋友,曾经跟我抱怨,*现在景观设计追求的简约风格,主要是照搬西方近现代极简主义的风格。但其实我们特别没有根基,欧洲从几个世纪前的繁冗奢华的巴洛克风格,变化到今天的极简主义,是几百年的变迁里,一步步走过来的。我们不懂得蕴含在这精炼的简约线条背后的深刻的历史,而只是基于风格的简单模仿。这必然是肤浅而流于形式的。

  我觉得这个有些无奈的抱怨,背后实际上反映了当下的社会状况。我们的国家经历的现代化历程,其路径与欧洲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在流行风格上对欧美的模仿,体现出的是这背后,在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现代化过程中的的全方位模仿。困惑的是,我们作为模仿者,到底要模仿什么。就如我的朋友所说的那样,我们不懂得蕴含在这精炼的简约线条背后的深刻的历史,而只是基于风格的简单借鉴。这必然是肤浅而流于形式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我们要读卢梭,不是在寻找一个通往现代化和谐社会的“现成”的契约,而是在读他的痛苦和挣扎,反思他对社会的整套想法。卢梭告诉我们,社会的公约是基于人的自然(生理)的基本保障,社会公约不能干涉个人的精神(政治)意志。我想这是基础,不同的社会各自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其不同的发展路径寻找现代化的道路。

  那么,我们的社会读透卢梭没?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思想有几分在*?

  我想起前几天一个朋友从日本回来,聊起日本当下的文化发展。觉得各种稀奇古怪、甚至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人在当做职业非常认真的弄,而且竟然弄得很好,只要有需求,无论多古怪,都会有相应的东西来满足(比如为宅男创造的午夜动漫和咖啡厅)。相比之下,*要保守得多。主旋律艺术的色彩非常浓厚,主流和非主流的意识非常强烈。

  虽然这种当下文化上的差异没有孰对孰错,但我觉得从中还是能够体会到,我们的社会还没有读懂卢梭。因为如果我们读懂了,我们的社会有卢梭所述的某种公约,那么我们社会应该会在文化上呈现出没有主流、非主流之分的状态。既然文化是如此,那么社会的其他方面,应该也是吧。

  卢梭说:“我们向往自由,但我们带着镣铐。”或许我们应该对这副承载着历史厚重感的镣铐,有更深一点的领悟才好。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8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大概从初中学世界历史的时候就知道了。法国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卢梭的代表作,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后来美国独立革命吸取了这样的思想。当时卢梭写这本书的时候估计没有料到这本书竟然对世界的局势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甚至一定程度推动了世界格局的变化,也把他的名字刻在了世界历史上。

  这本书我将其看做是议论文,立论清晰,论证方法多样,逻辑严密。我想,如果当初学习议论文选取其中的一个小篇章的话,什么是议论文对我们而言就简单得多。在论文中,多次运用了驳论、例子论证的方法阐述自己的观点。驳论运用得无懈可击,他多次反驳格老秀斯的观点。举例为证,卢梭说“有时候人们可以消灭一个国家的*,但不消灭那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成员。由此可见,战争不能产生与它的目的无关的权利。”格老秀斯不承认这些原则。同样,格劳秀斯认为,人们可以把自己奉献给一位国王。卢梭这样反驳:照格劳秀斯的说法来看,人们在把自己风险给国王之前就已经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了……该书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还运用了例证法。他用一章的文字论述了罗马人民大会,对罗马人民大会的缘起、组织架构、实施方式、发展情况做了清晰明确的阐述,指出共和制和贵族制的弊端,想要指出当今社会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式。

  这本书成书于1762年,两百多年过去,激励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经典就是,什么时候看都不会过时的书。书中提到的很多想法,至今仍然没有实现。“自由”“*等”“*在民”今天这些仍然是世界上各国人民努力想要得到,或者努力想要捍卫的基本权利。在论文中,他努力想要找到一个能把法律置于一切人之上的*形式,后来立法权、行*、司法权相互独立算是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最初解答的模型。

  关于*等,他说,虽然人与人之间在体力和智力上不相等,但由于公约和权利的保证,他们人人都是*等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公约和权利的保证,人人*等这个结果最后就没法实现。这种公约和权利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表现形式未必相同,但是人们生来追求自由和*等的这种观念的心境却是切实的。两百年前对*等就有这样的见解,让我们现在许多人都觉得汗颜。在社会日渐开明和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很多公民开心自己一出生就拥有卢梭口中的*等,其实这种*等未必得到了真正的实现。不得不承认,在社会日益前进的过程中,这种相对*等范围在不断拓宽,两百年来公民的努力有一定的效果。

  卢梭醉心于公民治理国家。公民治理国家的前提是有相同的公意,他认为,公意始终是公正的,永远以公共的福祉为宗旨。其次,公民还要有投票权、发言权、提案权、分议权和讨论权等。如何投票如何选举,他推崇罗马共和国的做法。其实,一个国家如何治理,这个跟该国家历史发展、经济政治基础、文化背景有很大的关系。卢梭的一些想法很有建设性,却未必适应有些国家。而且,历史证明,大家对其也是选择性的接受。这本书不同时候看总是能给人一些启发,其中一些观点总觉得有种魅力,引发你去思考自己生活的时代,每个时代不同,所以才能常常出新。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9

  卢梭,一个有着浪漫天性与卓越才情的人,是法国18世纪所有启蒙思想家中最独特、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位。他敢于坦露自己的灵魂,是真诚的象征。对他来说,自然就是真理,真理高于一切。而他的独特的个性思想成就了他后来的命运。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就是很好的见证。

  《社会契约论》,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受到了热情地赞美,许多革命者将其视为人生宝典。“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本书开篇,卢梭就向世人宣告了人类对于自由、*等的永恒追求。这是一本倡导契约自由、确定公共意志之书。《社会契约论》一书的中心论点:人生而自由与*等,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国家的*和立法权在人民,*只是法律的执行者,如果*不合人民的“公意”,人民就有权推翻它。

  自由是人本性的产物。人性的第一关怀就是对于自身的关怀。人人都有自由选择自己的适当的生存方式,并且,人生来就是自由的、*等的,这是毋庸置疑的。此外,人只有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把自由转让出去。当人在枷锁之下而丧失自由时,并不是他没有了天然的与生俱来的自由,而是由于外界强势的干扰。总而言之,人生而自由,自由是人的本性的产物。

  然而,世界上确实存在着强势与弱势之分。人类想要继续生存,唯一的办法就是集合起来,形成一个联合体,充分发挥全部的共同力量,以保护每个成员的人身与财产。这种结合一经实现,就产生了一个共同体。人们通过订立契约来实现这种结合。值得注意的是,人们订立契约,不仅是一种自由加入的约定,而且不应把转让自己作为条款。在共同体中,每个人自然拥有权利和所属的自由。

  *者是由参加共同体的各个人所构成的。它代表着各个成员的公共利益,绝不可能有损害共同体利益的行为,否则则违背了社会公约。当然,各个成员都有义务服从公共利益,这样,社会公约才是合法性的。*是一种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的权利,因为它代表着民众的公意,而不是个人意志,既是不能随意转让的,也是不可分离的。*是共同体形成的一项权利,它是建立在社会契约基础之上的。*者有权利约束每一个成员,但它的权力却是有限的。它不能超出社会契约所规定的界限,不能过分要求、约束成员,这样,才能保证*权力行使的公正性,才能保障成员在参与社会契约中所获的收益。

  何谓法律?这在《社会契约论》中得到很好的阐述。法律是由公意产生的各项规定。法律对国家的成员有着普遍的约束力,它的对象普遍的,它所代表的意志亦是普遍的,而不是个别意志的简单相加。想要国家稳定,人民安定,就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指引着社会向正义的方向前进。

  论*。*只不过是*者的执行人,是法律的执行人而已。*的设立,是以*者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共同体,代表着*者的共同意志执行国家事务,它是民众与*者相联系的一个中间纽带,其职能在于实现民众与*者的相互适应,负责执行法律并维持社会及政治自由。从一个高的角度来讲,随着国家的扩大,人民给予了*的权力就越多,那么,*受诱惑的可能性就越大,滥用权力的办法也就越多。因此,人民要加强对*的约束。当然,不同国家存在不同*体制,但唯一相同的就是:*只是*者的执行人而已。

  《社会契约论》这一本书,包含了很多的内容,我无法一一列举,在这里我只是列举几个印象深刻的方面谈谈感受。总之一句话:人生而自由*等;*只不过是法律的执行者,人民也有权利推翻它。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10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我读了几遍,与霍布斯的《论公民》相比,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显得逻辑性更强,观点更鲜明。

  开始读《社会契约论》的时候,觉得似乎很简单,但读了一阵后才发现读懂不那么容易。表面上看该书的结构十分简单明了,且每一章节文字并不多。但读懂其中逻辑关系却非易事。为了读懂卢梭,我还读过李*沤写的《*在民Vs“朕即国家”——李*沤解读卢梭<社会契约论>》以及相关的一些参考书。

  一旦读懂之后,对卢梭的感觉又回到开始的状态,他的观点十分鲜明,简单。与他人连篇累牍的政治学论文相比,他的文字不算多,写作的时间也不算长,仅有短短的两个月时间。而李*沤的书更是集其精华,真正介绍卢梭内容的文字更是少了一半,非常适合时间较少又想了解卢梭的人士阅读。

  卢梭是十分伟大的,他集社会契约思想的精华而为《社会契约论》,他的思想中的许多内容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应当借鉴的。

  卢梭的许多观点或者其主要观点我是同意的,现在凭记忆记录下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主要观点:

  1、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非人与*之间的契约关系。对此,我的理解是,若将“契约”一词改为“合作”,可能更符合社会现实。因为人们一般对契约的理解多着重于商业的契约,并且是价值相等的交换性的契约为主。用合作则可以避开一定要等价的思维框架。此外,也可以用来回击一些人对社会契约论的攻击,他们声称,并没有看到谁来签订契约,社会契约何来之有?

  2、卢梭认为*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的时代虽然有共和国,而且卢梭当时也是日内瓦共和国之公民。但当时国家形态的主要模式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故卢梭有此观点问世。我个人认为,若不提出这样的观点,而是明确提出*是公民的代理机构,国王或总统是公民的代理人的观点可能更容易解释他的逻辑。在*是公民代理人这理观点之下,国王或总统的权力必然必须得到人民或公民的认可。当然,他们失职也应当受到人民的弹劾。

  3、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这符合古代到现代人们关于民主统治的观点,亦我是所赞成的。事实上,在当代民主制度较为发达的美国,许多公共事务都是由人民或公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管理,在美国,管理港口有港口管理委员会,美国9。11被炸毁的摩天大楼就是属于纽约港务局的财产,而该局亦是由一个委员会进行管理。管理贸易有贸易委员会等。管理某个地方路政可以有路政管理委员会,等等。

  4、由全体人民组成的整体是一个政治集体。在政治上,从对外的关系上,它是*者,也就是国家。*者可以是人的集合,国家则是现在政治学上集地域、政治关系等的复杂体。

  5、*的行政官员是*者授权的。他们做事必然符合公意,也就是全体或者至少是大多数人的利益。

  6、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7、*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等的。共同体就以这同一个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共同体可称为“国家或政治体”,至于结合者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

  8、如果*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在这里,卢梭的逻辑思路有一些混乱,他把由全体人民组成*者,混同为国王之君*力,即由*者赋予其权力的*的行政机构。但总的含义是清楚的,即,若代表人民利益的君主,或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来执行管理功能的总统,其所作所为脱离了人民,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就有权起来反抗,更换这些代理人。他在这里包含了两种含义。其一是以和*的方式,即定期选举的方式更换自己的统治者,实为代理人。其二是当代理人实际上变人民的统治者,人民就有权力起来反抗,直接更换这些僭权者。

  9、人生来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他们自己,其他人都无权加以处置。即使他自己,也无权出卖自己的自由而为他人的奴隶。当然,这里所说是指人身的自由,政治上决定自由,财产则是有转让的自由。

  10、人生来是*等的,没有人有权奴役别人,也没有人有义务受别人的奴役。

  11、与个人的人身自由不可转让一样,*是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

  12、*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籍着法律而行动。*者根据公意制订法律,交由*代表*者执行实施法律的活动。*是*者的执行人,而非*者本身。*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力;他们是*者的官吏,他们的职能不是契约的结果,而是以*者的名义行使被托付的权力。他们从*者接受命令,并将命令转达给国民。*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限制、改变或收回行*。

  13、民主制不适合人类。卢梭认为,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民主制: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民主制需要太多的预设条件和美德,实现全民民主非常困难。“如果有一种神明的人民,他们便可以用民主制来治理。但那样一种十全十美的*是不适于人类的。”

  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第一,*形式体现出国家权力的所有制,即国家的权力属于谁。贵族制,实质上是国家权力属于贵族。国君制,国家权力属于国王,即*自秦始皇以来的封建社会的国家结构。民主制,则是国家权力属于全体人民。卢梭认为民主不适合人类,是与他的人生而*等,生而具有一份*等的权利,*和国王仅是人民的代表人的观点相左的。

  卢梭还有一个地方存在严重的思维混乱,“*者”。有时,他指全体人民的集合,有时指国王或君主,有时则指立法机构。其实,这三者是不同的主体。人民的整体,构成*者。立法机构,是由人民中间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全体人民执行立法职能。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以及*,都是人民的代理人。

  正因为存在这个混乱,卢梭在统治与代理的问题上也存在混乱。所以他有这样的说法:统治者的统治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认可。其实,依据他的基础观点,也是我所同意的观点,必然得出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仅仅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正如一个股份公司中的总经理。

  我认为,民主制度是我们大多数善良的人们所希冀的,所追求的。民主制度的基础是人人自由,人人*等。若人与人之间不*等,存在着阶级,就是假民主,或者只是部分人之间的民主,比如过去所讲之贵族的民主或现在的所谓“精英”的民主,对广大人民群众仍是专制与压迫。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5)

——《社会契约论》的读后感800字3篇

《社会契约论》的读后感800字1

  卢梭是文艺复兴时代的瑰宝,也是饱受争议的一位。

  虽然这本书和卢梭本人颇具争议,甚至被许多学者批评是空想且反科学的,但其对法国大革命乃至当今世界的民主思想的影响仍无疑是深远并且重大的。书中,卢梭将国家的创制定义为在一个得到全部国家成员投票的公约之上,并论述了随之而来的众多问题。

  卢梭究其思想本质是绝对民主的,他赞颂小国,更强调人民应当为追求自由而抗争的精神。他唾弃专制制度,所以他宣告了人民的力量。卢梭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学者,说他是偏离实际的并不错,但这绝不应当区分褒贬;卢梭真正的力量在于他奏响了普遍意志的自由之声,他真正看到了民众,看到了人权对于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然而,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人没有充分享受到这项权利。

  卢梭的睿智与不幸,都与他的“公意”理论相关。今天,民主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政治目标。社会公众和绝大多数政治学者都真诚地相信:人民,即所有社会成员,最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国家需要什么;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凡涉及全体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该听从全体人民的选择。然而,反对专制的卢梭,为什么又主张由最明智的人治理群众?这是因为,他发现了现代政治社会的内在矛盾:这个社会的建立,是为了所有利己个人的共同利益;而这共同利益又与每个利己个人的实际利益相对立,只能凌驾于这些利己个人之上。

  从现在的法国*建制中,我们也可以找到卢梭的渊源。尽管法国也是三权分立,但是它很多涉及基本性的法律也是要通过全民的投票。在某些事务上确实有直接民主的意味。具体的各个方面,在大革命时期的*建制上有着更明显的体现。

  不可否认该书所勾勒的理想状态与我们所接触的现实仍有差距,但他发现了导致这些差距的原因,为更“公意”的社会的建立提供了一种可能。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6)

——《社会性动物》读后感3篇

《社会性动物》读后感1

  近来难得闲暇,读了一本书叫做《社会性动物》。我确信了读书确实是会上瘾的,特别是在读自己想去了解的东西的时候。读书的过程中,感悟很多,皆由于懒惰,未曾记下。只在博客里略作记录。

  《社会性动物》这本书如果要是评分的话,绝对是五星级的,号称美国社会心理学的圣经。也是这本书,第一次(真的是第一次)让我体会到了欲罢不能的感觉,很爽快的就读完了。

  1、只要是人,都有不由自主、力不从心、口是心非的时候

  越是成年人,越会受到社会舆论的约束,这是毫无疑问的。人总是倾向于获得认同甚至是鼓励的,特别是自己喜爱或者关注的人,由此,我们的行为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具有社会性。但是要知道的是,作出同一行为的人却不一定都是以同样的态度去做。

  由此得出的启示是,有些关于动机的问题,没必要去过度的询问别人,因为也许当事人自己的念头也许是刹那而过,随后被社会化的观点束缚,之后作出行为。

  2、每个人都倾向于证明自己是对的

  无论自卑还是自大的人,排除心智不正常或者获得大智慧的人,都倾向于证明自己是正确的。于是,我们喜欢和强大的人在一起,因为他们是权威言论的保障;我们喜欢听肯定的话语,因为那是对我们的认可,如果是出自在乎的人,那效果更好;我们喜欢别人主动向我们倾吐心事,这说明我们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所有的一切,无非是要满足我们的存在感。

  佛教中有我执的概念,意为人都执著于自我的存在,所作的事情,无论善事恶事,皆是为自我的满足。除非发菩提心,愿为大众做事。想起了凡四训中重要的一个故事:打人这个行为是好还是坏?帮助人这件事情是好还是坏?答案是不一定的。如果我们是为了制止坏人而动手打人阻止,是善的行为。帮助小偷藏匿东西,就是恶的行为。遗憾的是,我们常常拘泥于表面现象,只看到行为当下产生的利益。因而产生了各种情绪,看到打人,第一念头是不好的,看到帮人,第一念头就是好的。这就是我们常年形成的一种惯性思维导致的结果。

  心理学上认为这种偷懒式的思维是有存在的必要的`,因为可以帮助我们节省很多左思右想。只是,对于事情的判断以及情绪的控制方面,我们应该常做如下思维:从长远出发来看待一些事情,不要过早的做决定或者做反应。

  而对于情绪,当别人诋毁我们的时候,我只想引用索达吉堪布的一段话:如果你是狮子,别人骂你是狗,你不会真的变成狗,故不用为此而生嗔;如果你是狗,别人赞叹你是狮子,你也不会真的变成狮子,故不必为此而生喜。所以,别人的赞叹,不会让你变好;别人的指责,也不会让你变坏,这些没什么可执著的。

  作为我自己的体会来讲,我曾经是个脾气特别急的人,特别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当别人讽刺或者说我的不是的时候,我几乎是暴怒。从佛教来讲,一是动了嗔恨心,烧了不少功德;二是发怒的样子难看不说,煞那间智商减为零,说出的话几乎毫无逻辑可言。但是,这些发怒有必要么?别人的话不会改变什么,正如堪布所言,而你发怒却正是先把对方的言语当真才会发怒,有时候做如是思维,就不会很容易发怒了。我们的存在感,是需要我们有内而外的去证实,去获得。只有发自内心的存在感,才不会过多的受外界影响。而当我们不再为外境所动时,发菩提心,多为别人着想,渐渐的使自己的生命有更多的意义,不会再为外境所苦恼。这一点我还没有做到,今后要多加努力。

《社会性动物》读后感2

  不知道花了几个月了,才勉强将E阿伦森的《社会性动物》看完。因为涉及到的细节较为复杂,这篇所谓的读后感,我也不做什么展开,在文章的后面会放上我的读书笔记,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但我上传的目的只是为了保存,免得以后笔记遗失的时候,会造成一些损失。在这里我只是简短地写下我读完整本书的一些感受:

  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与人交流,是我们一生避免不了的事情。在交流的时候,我们会做出自己的反应,我们也会感受到一些东西。历史长河中,总是有那么多的事件,我们想要去深究,到底是为什么导致了那些事情,那些所谓的大事,那些生活中的小事。本书可能就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试图通过一些实验来揭示那些我们认为的疯狂背后的原因,那些我们理所应当背后的可能性。通读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我们,终归只是一个人。

  可能我说的都是废话,搞的好像谁不知道我们是人一样,但是很神奇的是,我们在生活中总是喜欢将人分成三六九等,总是喜欢用有色眼镜去看待一件事,看待一群人,甚至可能单独对待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如此。我并不是否认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我只是开始慢慢了解到,其实我们欠缺的只是一双相对公*公正的"眼睛。我很喜欢作者用实验去验证,但我觉得心理学的事情,用几个所谓的实验来验证,其实是非常荒谬的,虽然我们都是人,拥有人的共性,但个体的差异,细微处的变化,我想很有可能会影响最后每个人的决定。而且,这种妄图操作别人的实验,往往都是无疾而终的。我热爱心理学,因为我觉得这是一门非常神奇的学科,但可能是我不学无术吧,我恰恰觉得他的神奇之处,就在于那种不可预见性,就如同我的股票投机一样。我可以就未来的趋势做一个划分,并且安排好自己的相应的处理方法,但我并不能预测将来某一个阶段的结果会怎么样。我们都只是一个人,思考问题,感受情绪总有相似之处,而本书就是来揭示这种相似之处,我觉得是一本发人深思的书,也让我对于心理学这一门学科更加的有兴趣。

  接下来,就放上自己的读书笔记,有缘人看到,若有所得,我心甚安。若无所得,或者嗤之以鼻,就抱歉耽误各位时间,望见谅。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7)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3篇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1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重要的政治性著作,本书或又称为《政治权利的原理》。正如卢梭开篇所讲的“我要根据人类的实际情况和法律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探讨,看是否能在社会秩序中找到某种合法的和妥当的*行为的规则。“合法和妥当的*行为”是本书所论述的重点。下面就我阅读本书后同大家谈一谈我的感受和见解:

  社会秩序是一切其他的权利的基础,没有稳固的社会秩序,其他权利都是空中楼阁。但他并不来自自然,而是建立在许多约定的基础上。正如在《论人类不*等的起源和基础中》所论述的在卢梭看来在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生来自由的和*等的,但人会在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让渡一部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而且个人的力量有限,无法克服生存中的巨大障碍。因此,人只有与其他共同协作和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共同体,才能更好的生存,结合的基础是大家共同遵守的契约:每一个个体都应毫无保留而且*等地转让一部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服从于共同体的意志。对于这个共同契约如果有人有所保留,或者占有特权,那他成为契约的破坏者,而成为共同体的敌人,将被驱逐出共同体。缔结共同体的每个个体都是*者,但也是臣民,个人意志需要服从共同体的公共意志。公共意志永远都是公正的,但并不是他说他永远都是正确的。人民永远不会被败坏,但是人民往往受欺骗。因而公意也会出现错误。

  公共意志的集中表达便是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律,法律具有普遍性和抽象性,约束一切个人。按照法律治理的国家,无论*形式如何,都能称为“共和国”。制定法律的立法者应该是最有智慧的和理性的人,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法律最重要的是保证社会状态下的公正性。立法权与行*要独立,正是为了保证法律的公正性。

  但*的行使却有着各种形式,不同的行使形式形成了不同的*形态。*是*者和国家之间的中间人,代表*者行使权力。人类社会有三种最基本的*形式,卢梭认为,没有任何一个*形式永远是最好的。而且也不存在单一的*形式,往往都是三种基本形式的混合。不同的*形式适合于不同的国家大小和不同的气候,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形式。

  在卢梭看来,不存在彻底的民主制,因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是违反自然秩序的,如果存在完美的民主制*的话,那一定都是神的子民,完美的民主制*不适合人类。因此,选举产生的贵族制*,是相对而言较好的*,因为它能保证最贤明的人来管理*。他认为,在一个*的治理下,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条件下,人口的增长,是*是否为好*的重要标准。

  *会发生蜕化。人类社会的*形态经历从民主制,过度到贵族制,再到君主制自然演变和收缩,在君主制形态下,再次收缩而发展到专制*,君主不再按照法律治理,从而公意被个人意志所取代,*和国家会走向灭亡。罗马*形态的发展便是这样的过程。

  *只是作为*者即公民的公意执行者。卢梭的这个观点,在当时还是“君授神权”的时代,无疑是*地一声雷。虽然不能说卢梭的思想直接导致了法国大革命,但是正是卢梭的*论,祛除了“朕即国家”的谎言,让民主和自由*等的思想席卷欧洲大地,从而开启了整个现代人类社会。破坏者,而成为共同体的敌人,将被驱逐出共同体。(叶景山)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2

  《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法国伟大的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代表作。

  18世纪的欧洲,在经历了漫长、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之后,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的生产方式及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一股新的社会思潮渐渐兴起,他们试图在旧的社会体制上建立一个全新的合理、合法、符合人性道德、保障人民权利的社会形态。其中对历史产生巨大影响的就是1762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在法国大革命中,它曾被大多数革命领袖奉为革命的“圣经”,它成为18世纪法国和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纲领,其“*在民”的政治理念一直影响到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两个理论前提:人生而自由、社会秩序神圣,其理论的特点是反对暴力——不管是*的还是个人的,其要解决的问题是:“把权利所允许和私利所期望的结合起来,使得正义和功利不再分割”。在卢梭看来,“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卢梭的思想中,人做为个体显然不是至高无上的,“人生而自由”的理论会产生极端的思想——“任何人都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这样的社会暴力横生,个人自由反而失去保障,这不是卢梭想要的社会。因此,卢梭认为“社会秩序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根本”。卢梭反对用暴力来改变社会制度,他认为“暴力并不带来权利,我们只有义务尊崇合法的力量”。既然社会秩序那么重要,暴力又不能带来权利,那么如何产生一个权威来管理社会呢?卢梭认为,“正因为任何人对他人都没有天然的权力,正因为暴力不能产生权利,所以人类社会任何合理的权威都应建于人民之间的约定”。人类个体通过社会契约形成一个权威——也就是*,把个体自身必需的部分权利、财产和自由让度给这个权威以便于其管理社会,而通过社会契约所形成的这个权威的最终目的则是保障契约各方的生存。这是卢梭描绘的最为理想化的民主政治的社会模式,而这种社会模式之所以可能存在,是因为人类的共同利益形成了社会紧密的纽带,“统治社会也只有以这种共同利益作为基础”。在这里,卢梭把当时*两大流行要素——暴力和神授从组成*的基础中剔除了,当时的欧洲*在理论上一下子全部变成非法的了。

  按照卢梭的观点,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形成的契约必须有一系列强制执行的社会准则来规范缔约各方的行为,以保护契约各方的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的自由和*等,使契约得以执行。卢梭认为人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他认为“在本质上,履行这些责任的个体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也在为自己服务”。但是法律的约束也不是无限的,“每个个体对那些一般约定留给自己的财产和自由拥有完全的支配”,这也许是现代“法律未禁止的即是合法”的思想的哲学阐述。由于法律给了*管理人民的强制权力,为了防止*违背人民意愿,滥权、越权,卢梭提出了一系列分权的政体设计。他对宪法起草人一系列近乎苛刻的描述,表明了他对*滥权的严重的担心和立法、行政、执法分权的思想。卢梭认为宪法起草人“勾画了国家的机构,而不能在此机构中起任何作用”,“因为,治人者不能制法,反之,制法者也不能治人;否则,他的法律就会为他的私人情感控制,往往要维护他的不公,他也就永远不能防止其制法工作为其个人目的所沾污”。不光是宪法的起草,日常法律的制定也是这样。卢梭认为,“法律是公民集团的准则,由法律联系的人民本应该是法律的制定者”,“勾画草起法律的人不能也不应有立法的权力”,“立法权力必须也只能属于人民”,*只是社会公共利益和权力的代理人而已。卢梭对于*官员的描述,与现代的“公仆论”相当一致,他说:“行*力的掌握者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雇员;人民可以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其任命或罢免;他们是被要求服从而不是达成契约。”在卢梭看来,*官员甚至不是社会契约方,自然也不具备立法的资格和权力。

  总的来说,卢梭的政治理念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但是卢梭对现实政治的考虑显然不是民主主义者,由于受到当时的技术水*的限制,卢梭不认为有真正的民主社会存在,他甚至认为大国适合君主制,这到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思想一致。他认为真正的民主*只可能在小国寡民中实现,在其他情形下“民主*或群众*比其他形式更可能出现内战和动乱”。困扰卢梭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技术上的,另一个是教育上的。他认为民主*的立法决策必须通过公民大会才能决定,这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是不可能经常实现的。另外卢梭认为,美德是共和国的基础,但“并不是说人民的所有决定都是成熟的。我们当然都是为了自己的益处,但是我们可不能保证总是看到这种好处。人民是不会腐败的,但她可会受到蒙蔽,此时的她,好像总是见坏就上”。实际上困扰卢梭两个问题也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基本问题,一个是要有足够的技术水*保证人民的意志能够充分在国家意志中体现,另外一个是人民必须有民主政治的理念和符合民主政治的道德水准——这是社会教育的问题。正是担心人民的道德水准,卢梭才会造出一个“宪法起草人”,并赋予他神一样的境界。他是这样描述宪法起草人的:“找到适合一个民族的社会规范需要的是超人的智慧。如此的智慧要能够观察到人类的情感而又不卷入其中;它要完全独立于人类的本性但能完全了解其实质;它的幸福要与我们无涉但要愿意为我们着想;最后,它必须到遥远的未来去寻找它的荣耀,苦苦今世的劳作,以为后世的结果”。“任何人要勇敢地承担起组织一个民族的使命,他就要有能力,这么说,改造人性;他要把一个独立完整的个体,改造成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从中个体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他的生命和存在;他要解构人的组成方式以改良增强其力量;他要把天赋的物质上独立的存在代之以部分道德的存在。”

  在现实中卢梭推崇的是贵族民主制或者叫“精英民主制”,他认为,“除了两权分离的好处,它还有着成员选举的好处……他们只能通过选举获得职位,从而使正直、开明、经验及其他受公众喜爱尊重的品质成为明智*的保障”;“再者,*易于举行,公务得到良好的讨论并处理得井井有条,在国外国家声望由德高望众的元老而非无名之辈或被人鄙视的群众维持”。“一句话,如果能够确定精英是为了国家利益而非自己的利益而统治了话,精英来统治群众是最好最自然的安排方式”。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最后一册花了大量的篇幅分析了罗马共和国的兴衰成败,可见他对这种制度的重视程度。

  由于本人只读了两遍《社会契约论》,对其精髓和本意还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掌握,因而本文只介绍了此书的"基本的政治理念,《社会契约论》是一本博大精深的著作,他从人的本性出发,对个人、社会、*的权利,对*的形成、运作和一系列制度,对国家的形成、兴盛和衰亡等等问题做了精辟的分析,是一本值得我们去研究的经典巨著。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8)

——工匠精神的读后感-读后感

工匠精神的读后感-读后感1

  说到工匠,我首先想到的是出春秋战国时期的鲁班师傅,他被称称为“工匠始祖”。在各种木工技术很多涌现的时代,鲁班大师的每一个智慧结晶都没有被现代高科技元素所淹没,许多工具至今仍在使用。每一件工具的发明都是受到鲁班大师生产实践的启发,经过反复的研究、思考和实验。

  这是一个从一无所有到有所成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经历了各种我们无法想象的困难,这是鲁班大师用他对木工的热爱,顽强的毅力和不懈的努力创造出来的!

  《工匠精神》书中的许多地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我为什么要工作”、“工作的价值是什么”这两个问题让我深思。从我开始工作到此刻已经八年了。我每一天都在做同样的工作,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喜欢这份工作吗我是否愿意完成工作中的每一项任务我突然想起了这些问题。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9)

——戴佩妮街角的祝福吉他谱

戴佩妮街角的祝福吉他谱1

  多少个秋 多少个冬

  我几乎快要被治愈好

  但还是会只因为一个重复的话题

  就无心自扰

  也曾想过若真遇见

  我们应该如何是好

  我想我还是会站在某一个街角

  不让你看到

  只因为我不想打扰

  只因为怕你解释不了

  只因为现在你的眼睛里

  她比我还重要

  我只好假装我看不到

  看不到你和她在对街拥抱

  你的快乐我可以感受得到

  这样的见面方式对谁都好

  我只好假装我听不到

  听不到别人口中的她好不好

  再不想问也不想被通知到

  反正你的世界我管不了

  只因为我不想打扰

  只因为怕你解释不了

  只因为现在你的.眼睛里

  她比我还重要

  我只好假装我看不到

  看不到你和她在对街拥抱

  你的快乐我可以感受得到

  这样的见面方式对谁都好

  我只好假装我听不到

  听不到别人口中的她好不好

  再不想问也不想被通知到

  反正你的世界我管不了

  若不想问若不想被通知到

  就把祝福留在街角


《街角社会》的读后感3篇(扩展10)

——街角的祝福作文

街角的祝福作文1

  写街角的祝福是因为喜欢上了戴佩妮的这首歌,她在歌里祝福男友另外的幸福,而我,想用这份祝福唱出我似水年华中的心曲,送给那些陪伴我走过的朋友们。

  我在新的日记本的第四页写到:八月是个疯狂的季节。

  中学毕业的学生上天的上天,入地的入地,我也在天地中间翩翩起舞,可是越舞越凄凉。《荷塘月色》里的朱自清说:“热闹的是他们,我什么也没有。”其实我挺热闹的,可是我还是什么都没有。

  除了浮躁,八月让我浮躁。

  我利用上完衔接班的时间行走于这个城市的夹缝,穿越一条条的街道,看满街的灯火摇曳车水马龙,看一个接一个的街道路牌,看八月天空中罕见的风筝,看自己的脚印刚刚留下,便被身后的人群重新踩过,覆盖,消失,仿佛我重来没有来过一样。这一切的一切像是八月对我的一种暗示。站在街角,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我仿佛看到了毕业班里同学各奔西东的影子。

  一转眼,开学的日子到了。两个月前的离愁,两个月疯狂的暑假,两个月后的期待,都顺理成章的成为历史。

  前几天还看到一些八月底就弄完军训的学校的老同学,在qq群里大谈军训的感言,叫苦不迭。看他们风趣地谈笑风生,我很庆幸漫长而短暂的暑假没有减少彼此称兄道弟的情感。翻看同学录,不知不觉发现那些*时并不很亲密的同学,留下的真心祝福原来更打动人。

  我再次站在街角,观望着漆黑的夜空和闪烁的霓虹,冷风冷冷的吹过来,我看见几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滚,升腾,最后归于*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般温和的年华。我想虽然可能再没有机会看见那些熟悉而灿烂的笑脸,但是心底的默默祝福却不断涌现。

  正如一句话: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聚聚散散,我们都是为了朝着自己的理想奋进,虽然方向不同,但我相信每个人在新的学校都会有一个好的开始。

  将这份街角的祝福带给所有曾经的陪伴我度过美好时光的同学。我无法让时光倒流,但是却可以让这祝福永驻。

  将祝福唱给那些甜美的回忆。

  “多少个秋多少个冬,

  我几乎快要被陶醉,

  但还是因为一个重复的话题,

  就无心自扰。

  也曾想过,

  离别后在遇见我们该是多好,

  我想我还是会站在某一个街角,

  不让你看到。

  只因为我不想打扰,

  只因为我想你永远记得,

  ……

  不想忘记这段幸福的`时光,

  就把祝福留在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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