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个人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报告市局纪委:按照要求,现就我遵守《廉政准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20**年,县局党组带领全局民警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报告】县公安局个人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公安局个人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报告
市局纪委:
按照要求,现就我遵守《廉政准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年,县局党组带领全局民警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及市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败促廉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和部署,准确把握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心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一年来,局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得到很好的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我本人在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同时,也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重要性
我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各级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同时结合贯彻会议精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始终以《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为行为准则
我在工作生活中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主动接受组织监督、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深入开展自纠自查,坚决贯彻执行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无挪用办案经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行为,对直接服务及受理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无收受社会及有价证券行为,对《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贯彻坚决。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我作为县局政委,在全局加强了反腐倡廉教育,把教育做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对全局民警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检、艰苦奋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安工作主题等教育,以此来夯实民警的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中,我本人也深受教育,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为自己人生的准则和从政的目标。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生活中从没用权力谋私利。从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参与消费娱乐活动。在待遇上不攀不比,今后也将继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在工作中,我紧密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机关效能建设、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重点,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狠抓落实,县局先后制定出了《新津县公安局党风廉政责任制》、《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队伍正规化管理规定》等制度,保证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步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加大对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保障作用,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发展的理念已基本形成,全局民警遵守制度,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不断增强,有效防止了违法、违规现象的产生,实现了全局民警无一人违法违纪的目标。
五、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20**年,县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进展,但按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个别民警依旧存在宗旨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淡漠,有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的行为。这些现象影响了公正执法,败坏了公安机关形象。今后必须加以杜绝和改正。我本人也要一如既往的严格要求自己,要把反腐倡廉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努力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