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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忽然七日》读书笔记3篇(完整)

时间:2023-04-05 16:55:07 来源:网友投稿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1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荐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后感觉这本书情节推动太慢,实在是太适合催眠的图书,就把看书的重责大任推给了我,他说等我看完告诉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我很遗憾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忽然七日》读书笔记3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忽然七日》读书笔记3篇(完整)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1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荐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后感觉这本书情节推动太慢,实在是太适合催眠的图书,就把看书的重责大任推给了我,他说等我看完告诉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我很遗憾他没有看完,阅读是场美妙的事情,唯一需要的,就是坚持下去。

  小说的作者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并在纽约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小说,以一种独特的结构,讲述了一个爱与救赎的故事,令全美年轻读者沉思且热烈欢迎,是20xx年亚马逊网络书店最佳青年读物,也是20xx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小说。

  时间轴循环的故事并不稀奇,尤其是在欧美悬疑惊悚电影中更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它们将绝望发挥到极致,而《忽然七日》这个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受到众多男生追捧,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萨曼莎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七日里萨曼莎经历了这样一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并因此发现了生活的美好。

  这是一个让人着迷的设想。小说的魅力或许就在于此。尽管这是一个靠技术手段推动情节开展的故事,但依然有很强的带入感,或许是因为捕捉到了人性深处的共同——迷茫。没有多少人有着坚强的信念,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言行坚定不移,都希望人生能像一个写字本,可以尝试、修改、删除,重头来过。或许这也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悬疑。但合上书细细地想一想,萨曼莎七日里自我颠覆般的经历真正告诉我们的又是什么呢?内心给予的答案是:活着,就要活得精彩,要懂得感恩,要善于思考!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2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 靠别人是短暂的 做小事靠才能 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3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

  “我们*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幻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阅读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1)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10篇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1

  人生挺短的。一百年也不到的日子里很难感受到什么时间流逝逝者如斯 或者生命宝贵珍惜现在活在当下 或者关于亲情友情感情的小火慢炖治愈心灵。 那些东西在这事儿里相形见绌 没颜色。

  可能它是本挺残酷的书,一直在讲死亡和走马灯一样的重复。描述的一切有现实有幻觉交叉掺杂,很多事就是近在咫尺,全是人间烟火味道。但我觉着挺治愈了。

  可能我对治愈这词的理解有点偏差。治愈不是温柔体贴和甜水灌进喉咙也不是蒙蔽现实的童话世界遮天盖地 它恰恰撕开幻想把一切毁了 然后像个神经病揪着你的衣领拉扯 最大程度扯开嗓门声嘶力竭地告诉你 醒过来。 面对它。 多难也要面对它。 感受到最震颤的绝望,忽然清醒过来才发现原来事儿没那么糟,自然释负。就像感冒药灌下去总要难受一阵才能好起来 不是没有药效一样。其实恢复力和好心情一直都在 暂时睡着了而已。

  把一天反复过七遍这样的操作不同寻常。 得知自己已经死了更不同寻常。 这三百多页纸翻起来蛮费劲可是真没几句好听的话 可是句句说的那么真实又纯粹。 没讲什么道理,因为主角本身就是个问题少女。 可是三百多页讲出一个漫长的故事 等读完了渗一会儿竟然自己也能明白好多事。

  真能过很多次同一天的话 我会崩溃的阿哈哈。

  结局吗 还是不透露了。个人认为是圆满的 释放了一些东西 也看清了一些东西。

  大概人应该时不时审视自己吧 很多事换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就有很多不同 换一个角度处理就能获得不同结果。

  精彩时刻值得记忆却不能在记忆中重播 时间可以扭曲爱因斯坦的理论也有道理 可是既然已经在往前走就别期待奇迹 微不足道的几率也不会点亮生灰的蓬壁 活着还得靠自己努力。

  嗯, 晚安 。愿能注意生活点滴。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2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荐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后感觉这本书情节推动太慢,实在是太适合催眠的图书,就把看书的重责大任推给了我,他说等我看完告诉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我很遗憾他没有看完,阅读是场美妙的事情,唯一需要的,就是坚持下去。

  小说的作者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并在纽约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小说,以一种独特的结构,讲述了一个爱与救赎的故事,令全美年轻读者沉思且热烈欢迎,是20xx年亚马逊网络书店最佳青年读物,也是20xx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小说。

  时间轴循环的故事并不稀奇,尤其是在欧美悬疑惊悚电影中更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它们将绝望发挥到极致,而《忽然七日》这个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受到众多男生追捧,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萨曼莎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七日里萨曼莎经历了这样一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并因此发现了生活的美好。

  这是一个让人着迷的设想。小说的魅力或许就在于此。尽管这是一个靠技术手段推动情节开展的故事,但依然有很强的带入感,或许是因为捕捉到了人性深处的共同——迷茫。没有多少人有着坚强的信念,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言行坚定不移,都希望人生能像一个写字本,可以尝试、修改、删除,重头来过。或许这也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悬疑。但合上书细细地想一想,萨曼莎七日里自我颠覆般的经历真正告诉我们的又是什么呢?内心给予的答案是:活着,就要活得精彩,要懂得感恩,要善于思考!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3

  “我们*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就不会再重来。”书的主题就是这样,关于*凡,可贵,重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在美好的“丘比特日”遭遇不幸,却在她死后,仿佛复生一样的过了七个“丘比特日”。这是一个关于救赎与觉醒的故事。没有烂俗的情节,华丽的文字,只是生生的写着一个让人想要流泪的故事。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在这部小说里,大概衡量生命的不是时间,而是灵魂的*与思想的高度。能够解救自己的`人,永远只是自己。

  在你活着的时候,你可以去爱,可以去感知,可以去经历,你甚至可以去错,因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还有明天。可是这也不是说,就可以浪费。可是真的浪费,大概也不是就像此刻说出来的两个字这样简单。很纠结,我是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那种浪费,比如虚度人生的很多种同义词,打游戏,吸毒,过着糜烂的生活。在这里,应该不是浪费,除非你没有去感知。生命应该是有生命的,你会感受到那种痛,甚至麻木。麻木也是一种感觉,如果你能意识的到的话。我敬畏生命,乐于去感知。我相信这是正确的事。

  看完这本书,应该会很想要每一天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因为可能就没有明天了。但我也猜,也许不只是这样,或者我看到的,读到的,不只是这样。生命不会重来的,如果它要过去,终究是要过去,珍惜,也不是死死的抓住那一秒怕它流走。是去体会吧,像是书里说的,第一次张嘴舔到天上落下来的雪花,第一次意识到回家的路还亮着不灭的灯。当然,还有美好的第一次接吻。这些都是会过去的东西,因为第一次就是不能重来的东西。再努力的想要抓住,也会流走的,不管你是不是愿意。

  可是,我们会有有记忆,这些东西就会留在某一个你想要留的地方。当你回来,它仍旧在这里。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4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5

  《忽然七日》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6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成为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重来。——劳伦·奥利弗

  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美国作家劳伦·奥利弗的《忽然七日》,这是我第一次读外国的畅销小说。小说中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非常漂亮,喜欢张扬,主人公萨曼莎·金斯顿也是这些拉风女生中的一个。但是在丘比特日的一个派对上却遭到一个神经质女生的谩骂,她们的车在回家的归途中遭遇车祸,于是萨曼莎死了。不过,第二天她又离奇复活,之后的七天,都是重复着丘比特日。她死去,复生;又死去,又复生。于是她开始顿悟:过的事,已经不能改变,但是她可以去做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像《忽然七日》中一样,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所左右不了的,但我们至少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安意如说,人生长路,目的地虽然不由得们选择,至少在哪路口,该往哪走,我们还是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一切过去的事的确无可逆袭的打上了封印,在背景里,暗下去。生命中始终有逼近的东西不可跨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财富是回忆。

  萨曼莎在第四天复活的时候,终于认清了谁是真正爱自己的人,终于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情。席慕容说,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唯独放不下的却只有友情。似乎习惯了等待,单纯的以为等待就会到来但却在等待中错过了,其实等待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不管未来有多遥远,也不管在什么时候相逢,我们永远是朋友。

  郭敬明说,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但我们都已来到青春的门楣前,已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而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也无法留在原地,我们只能踏着时光的旅程继续向前走。大仲马曾经说过,预见命运的人改变不了命运。就像萨曼莎无法改变丘比特日发生的那些过往一样。会过去的,就会过去的,我们的痛苦,我们的伤悲,我们的负罪,继续向前走。我们无法改变命运,但是我们也绝对不是命运的羔羊。生命如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那和寂寞,并以幻想晴天度日。

  张晓风说,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所以,我们能够可以快快乐乐的活着总是不错的。生命的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没有做,有很多人我们还不懂得珍惜。但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7

  起初,只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听,封面很特别才买下的。但,这本书却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它教会我做人。人要诚、承、撑。诚是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承是承担,做个有责任心的人;撑是支撑,不会轻言放弃。

  它教会我看待这个世界上的是与非。不是因为我俩关系有多好,就相信对方,而是要以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对方,这样彼此才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它教会我百善孝为先。女主人公对她妈妈不是很好,等到死后重生才明白自己的荒唐之举有多可笑。的确,身在福中的我们总是不能感激那些对我们好的人,可突然的某一天,回首想要感恩的时候,她们,已经是乌有。

  从现在起,做想做的事,生命很短,意义很大。任何生命都需要尊重与被尊重,你是如此,我亦如此。

  对自己好一点,快乐一点,生活不似《忽然七日》,怎能重来。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8

  “我们*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就不会再重来。”书的主题就是这样,关于*凡,可贵,重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在美好的“丘比特日”遭遇不幸,却在她死后,仿佛复生一样的过了七个“丘比特日”。这是一个关于救赎与觉醒的故事。没有烂俗的情节,华丽的文字,只是生生的写着一个让人想要流泪的故事。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在这部小说里,大概衡量生命的不是时间,而是灵魂的*与思想的高度。能够解救自己的人,永远只是自己。

  在你活着的时候,你可以去爱,可以去感知,可以去经历,你甚至可以去错,因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还有明天。可是这也不是说,就可以浪费。可是真的浪费,大概也不是就像此刻说出来的两个字这样简单。很纠结,我是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那种浪费,比如虚度人生的很多种同义词,打游戏,吸毒,过着糜烂的生活。在这里,应该不是浪费,除非你没有去感知。生命应该是有生命的,你会感受到那种痛,甚至麻木。麻木也是一种感觉,如果你能意识的到的话。我敬畏生命,乐于去感知。我相信这是正确的.事。

  看完这本书,应该会很想要每一天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因为可能就没有明天了。但我也猜,也许不只是这样,或者我看到的,读到的,不只是这样。生命不会重来的,如果它要过去,终究是要过去,珍惜,也不是死死的抓住那一秒怕它流走。是去体会吧,像是书里说的,第一次张嘴舔到天上落下来的雪花,第一次意识到回家的路还亮着不灭的灯。当然,还有美好的第一次接吻。这些都是会过去的东西,因为第一次就是不能重来的东西。再努力的想要抓住,也会流走的,不管你是不是愿意。

  可是,我们会有有记忆,这些东西就会留在某一个你想要留的地方。当你回来,它仍旧在这里。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9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10

  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感同身受,即使,我们并没有主人公萨曼莎那种具体而微的放肆和张扬,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青春年少时的缭乱和率性,无论你是否承认。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忽略了萨曼莎经历的轮回和重生。

  每个人的少年时代,身边都有一个或几个萨曼莎这样的女生:漂亮、拉风、骄傲,甚至有一点跋扈。因为漂亮所以受到许多人的宠爱,因为宠爱所以愈发以为自己比别人重要,比别人影响大,因而张狂无忌。——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错,总容易被轻易地原谅,这实在是一件让人不*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

  是啊,我们过往的少年时代,那些漂亮而放肆的女生们,让人遥望却不可亲近的女生们,最后去哪里了呢?好多年过去了,我们保持联系的,总是一些外表不那么出众,却努力又*实的朋友或同学,而那些靓丽宝贝,那些花儿,她们在哪里啊?她们还盛开着吗?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们,就这样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变成了记忆中的传说。

  如果萨曼莎没有遇到车祸,她也会同许许多多个最终会淡出人们视野的漂亮宝贝一样,长大、老去,红颜不再、情意不再,过着庸碌的一生。

  老实说,即使萨曼莎在许多人眼中,是一个任性、不讲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并没有诚心想那么做。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友爱的。她以为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她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宝贝们一起疯狂地玩闹,她并不知道她曾经做错过多少事、伤害过多少人。她并不知道当她在开心,在生气,在埋怨的时候,有人在伤心,在愤恨,在张惶不安,在伪装。

  她并不知道,身边最亲爱的友人,其实比她自己还脆弱。她并不知道这样一种游戏青春的生活状态,其实未必也是她们想要的。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烦,觉得可以下一个日出开始时,就能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但她没敢多往下想。

  没敢主动做点什么。

  直到死亡的来临。

  在重生的过程中,萨曼莎终于知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给周围的他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她竭力要挽回这一切,挽回那些因她而变成的尴尬和难堪,挽回那些逝去的友情和信任,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是她此前一直忽略了的。她以为只要她做对了,事情就能变好,甚至她就可以不必死,可以*安快乐地长成大人。可是每一次,她都没能成功,事态的演变跟她的心意总是背道而驰,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言行造成的痛苦演绎,一次,一次,又一次。

  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

  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怎样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许多件有意义的事。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小说结尾处的萨曼莎,是带着无比的欢乐和欣慰离开的。读故事的我们,也从一开始嫌弃她、讨厌她,到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萨曼莎的经历让我们自然而然地重新审视人生中的许许多多个*凡却重要的时刻,想起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们自己的事。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这部小说不像吸血鬼、狼人和人之间的苦恋那么的纠结,它是现实的,说的就是年轻人之间的那点事儿,微*凡,却是真切而感人的。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2)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10篇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1

  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幻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2

  人生挺短的。一百年也不到的日子里很难感受到什么时间流逝逝者如斯 或者生命宝贵珍惜现在活在当下 或者关于亲情友情感情的小火慢炖治愈心灵。 那些东西在这事儿里相形见绌 没颜色。

  可能它是本挺残酷的书,一直在讲死亡和走马灯一样的重复。描述的一切有现实有幻觉交叉掺杂,很多事就是近在咫尺,全是人间烟火味道。但我觉着挺治愈了。

  可能我对治愈这词的理解有点偏差。治愈不是温柔体贴和甜水灌进喉咙也不是蒙蔽现实的童话世界遮天盖地 它恰恰撕开幻想把一切毁了 然后像个神经病揪着你的衣领拉扯 最大程度扯开嗓门声嘶力竭地告诉你 醒过来。 面对它。 多难也要面对它。 感受到最震颤的绝望,忽然清醒过来才发现原来事儿没那么糟,自然释负。就像感冒药灌下去总要难受一阵才能好起来 不是没有药效一样。其实恢复力和好心情一直都在 暂时睡着了而已。

  把一天反复过七遍这样的操作不同寻常。 得知自己已经死了更不同寻常。 这三百多页纸翻起来蛮费劲可是真没几句好听的话 可是句句说的那么真实又纯粹。 没讲什么道理,因为主角本身就是个问题少女。 可是三百多页讲出一个漫长的故事 等读完了渗一会儿竟然自己也能明白好多事。

  真能过很多次同一天的话 我会崩溃的阿哈哈。

  结局吗 还是不透露了。个人认为是圆满的 释放了一些东西 也看清了一些东西。

  大概人应该时不时审视自己吧 很多事换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就有很多不同 换一个角度处理就能获得不同结果。

  精彩时刻值得记忆却不能在记忆中重播 时间可以扭曲爱因斯坦的理论也有道理 可是既然已经在往前走就别期待奇迹 微不足道的几率也不会点亮生灰的蓬壁 活着还得靠自己努力。

  嗯, 晚安 。愿能注意生活点滴。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3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荐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后感觉这本书情节推动太慢,实在是太适合催眠的图书,就把看书的重责大任推给了我,他说等我看完告诉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我很遗憾他没有看完,阅读是场美妙的事情,唯一需要的,就是坚持下去。

  小说的作者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并在纽约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小说,以一种独特的结构,讲述了一个爱与救赎的故事,令全美年轻读者沉思且热烈欢迎,是20xx年亚马逊网络书店最佳青年读物,也是20xx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小说。

  时间轴循环的故事并不稀奇,尤其是在欧美悬疑惊悚电影中更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它们将绝望发挥到极致,而《忽然七日》这个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受到众多男生追捧,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萨曼莎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七日里萨曼莎经历了这样一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并因此发现了生活的美好。

  这是一个让人着迷的设想。小说的魅力或许就在于此。尽管这是一个靠技术手段推动情节开展的故事,但依然有很强的带入感,或许是因为捕捉到了人性深处的共同——迷茫。没有多少人有着坚强的信念,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言行坚定不移,都希望人生能像一个写字本,可以尝试、修改、删除,重头来过。或许这也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悬疑。但合上书细细地想一想,萨曼莎七日里自我颠覆般的经历真正告诉我们的又是什么呢?内心给予的答案是:活着,就要活得精彩,要懂得感恩,要善于思考!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4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我喜欢看美国青春校园题材的电影,像是《贱女孩》之类的,总是觉得那样的青春才是真实的,才是一个女孩在最美的花季雨季应该做的事。我想每个人,在十七八岁的时候,都想做些疯狂的事吧,都想成为所有人的焦点、所做的事想惹人注意、喜欢被人吹捧、自己的朋友是自己一个人得,不喜欢被人孤立,不喜欢朋友欺骗自己,不喜欢背叛与寂寞···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5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6

  人生挺短的。一百年也不到的日子里很难感受到什么时间流逝逝者如斯 或者生命宝贵珍惜现在活在当下 或者关于亲情友情感情的小火慢炖治愈心灵。 那些东西在这事儿里相形见绌 没颜色。

  可能它是本挺残酷的书,一直在讲死亡和走马灯一样的重复。描述的一切有现实有幻觉交叉掺杂,很多事就是近在咫尺,全是人间烟火味道。但我觉着挺治愈了。

  可能我对治愈这词的理解有点偏差。治愈不是温柔体贴和甜水灌进喉咙也不是蒙蔽现实的童话世界遮天盖地 它恰恰撕开幻想把一切毁了 然后像个神经病揪着你的衣领拉扯 最大程度扯开嗓门声嘶力竭地告诉你 醒过来。 面对它。 多难也要面对它。 感受到最震颤的绝望,忽然清醒过来才发现原来事儿没那么糟,自然释负。就像感冒药灌下去总要难受一阵才能好起来 不是没有药效一样。其实恢复力和好心情一直都在 暂时睡着了而已。

  把一天反复过七遍这样的操作不同寻常。 得知自己已经死了更不同寻常。 这三百多页纸翻起来蛮费劲可是真没几句好听的话 可是句句说的那么真实又纯粹。 没讲什么道理,因为主角本身就是个问题少女。 可是三百多页讲出一个漫长的故事 等读完了渗一会儿竟然自己也能明白好多事。

  真能过很多次同一天的话 我会崩溃的阿哈哈。

  结局吗 还是不透露了。个人认为是圆满的 释放了一些东西 也看清了一些东西。

  大概人应该时不时审视自己吧 很多事换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就有很多不同 换一个角度处理就能获得不同结果。

  精彩时刻值得记忆却不能在记忆中重播 时间可以扭曲爱因斯坦的理论也有道理 可是既然已经在往前走就别期待奇迹 微不足道的"几率也不会点亮生灰的蓬壁 活着还得靠自己努力。

  嗯, 晚安 。愿能注意生活点滴。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7

  起初,只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听,封面很特别才买下的。但,这本书却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它教会我做人。人要诚、承、撑。诚是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承是承担,做个有责任心的人;撑是支撑,不会轻言放弃。

  它教会我看待这个世界上的是与非。不是因为我俩关系有多好,就相信对方,而是要以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对方,这样彼此才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它教会我百善孝为先。女主人公对她妈妈不是很好,等到死后重生才明白自己的荒唐之举有多可笑。的确,身在福中的我们总是不能感激那些对我们好的人,可突然的某一天,回首想要感恩的时候,她们,已经是乌有。

  从现在起,做想做的事,生命很短,意义很大。任何生命都需要尊重与被尊重,你是如此,我亦如此。

  对自己好一点,快乐一点,生活不似《忽然七日》,怎能重来。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8

  人生挺短的。一百年也不到的日子里很难感受到什么时间流逝逝者如斯 或者生命宝贵珍惜现在活在当下 或者关于亲情友情感情的小火慢炖治愈心灵。 那些东西在这事儿里相形见绌 没颜色。

  可能它是本挺残酷的书,一直在讲死亡和走马灯一样的重复。描述的一切有现实有幻觉交叉掺杂,很多事就是近在咫尺,全是人间烟火味道。但我觉着挺治愈了。

  可能我对治愈这词的理解有点偏差。治愈不是温柔体贴和甜水灌进喉咙也不是蒙蔽现实的童话世界遮天盖地 它恰恰撕开幻想把一切毁了 然后像个神经病揪着你的衣领拉扯 最大程度扯开嗓门声嘶力竭地告诉你 醒过来。 面对它。 多难也要面对它。 感受到最震颤的绝望,忽然清醒过来才发现原来事儿没那么糟,自然释负。就像感冒药灌下去总要难受一阵才能好起来 不是没有药效一样。其实恢复力和好心情一直都在 暂时睡着了而已。

  把一天反复过七遍这样的操作不同寻常。 得知自己已经死了更不同寻常。 这三百多页纸翻起来蛮费劲可是真没几句好听的话 可是句句说的那么真实又纯粹。 没讲什么道理,因为主角本身就是个问题少女。 可是三百多页讲出一个漫长的故事 等读完了渗一会儿竟然自己也能明白好多事。

  真能过很多次同一天的话 我会崩溃的阿哈哈。

  结局吗 还是不透露了。个人认为是圆满的 释放了一些东西 也看清了一些东西。

  大概人应该时不时审视自己吧 很多事换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就有很多不同 换一个角度处理就能获得不同结果。

  精彩时刻值得记忆却不能在记忆中重播 时间可以扭曲爱因斯坦的理论也有道理 可是既然已经在往前走就别期待奇迹 微不足道的几率也不会点亮生灰的蓬壁 活着还得靠自己努力。

  嗯, 晚安 。愿能注意生活点滴。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9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10

  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感同身受,即使,我们并没有主人公萨曼莎那种具体而微的放肆和张扬,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青春年少时的缭乱和率性,无论你是否承认。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忽略了萨曼莎经历的轮回和重生。

  每个人的少年时代,身边都有一个或几个萨曼莎这样的女生:漂亮、拉风、骄傲,甚至有一点跋扈。因为漂亮所以受到许多人的宠爱,因为宠爱所以愈发以为自己比别人重要,比别人影响大,因而张狂无忌。——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错,总容易被轻易地原谅,这实在是一件让人不*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

  是啊,我们过往的少年时代,那些漂亮而放肆的女生们,让人遥望却不可亲近的女生们,最后去哪里了呢?好多年过去了,我们保持联系的,总是一些外表不那么出众,却努力又*实的朋友或同学,而那些靓丽宝贝,那些花儿,她们在哪里啊?她们还盛开着吗?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们,就这样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变成了记忆中的传说。

  如果萨曼莎没有遇到车祸,她也会同许许多多个最终会淡出人们视野的漂亮宝贝一样,长大、老去,红颜不再、情意不再,过着庸碌的一生。

  老实说,即使萨曼莎在许多人眼中,是一个任性、不讲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并没有诚心想那么做。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友爱的。她以为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她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宝贝们一起疯狂地玩闹,她并不知道她曾经做错过多少事、伤害过多少人。她并不知道当她在开心,在生气,在埋怨的时候,有人在伤心,在愤恨,在张惶不安,在伪装。

  她并不知道,身边最亲爱的友人,其实比她自己还脆弱。她并不知道这样一种游戏青春的.生活状态,其实未必也是她们想要的。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烦,觉得可以下一个日出开始时,就能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但她没敢多往下想。

  没敢主动做点什么。

  直到死亡的来临。

  在重生的过程中,萨曼莎终于知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给周围的他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她竭力要挽回这一切,挽回那些因她而变成的尴尬和难堪,挽回那些逝去的友情和信任,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是她此前一直忽略了的。她以为只要她做对了,事情就能变好,甚至她就可以不必死,可以*安快乐地长成大人。可是每一次,她都没能成功,事态的演变跟她的心意总是背道而驰,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言行造成的痛苦演绎,一次,一次,又一次。

  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

  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怎样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许多件有意义的事。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小说结尾处的萨曼莎,是带着无比的欢乐和欣慰离开的。读故事的我们,也从一开始嫌弃她、讨厌她,到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萨曼莎的经历让我们自然而然地重新审视人生中的许许多多个*凡却重要的时刻,想起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们自己的事。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这部小说不像吸血鬼、狼人和人之间的苦恋那么的纠结,它是现实的,说的就是年轻人之间的那点事儿,微*凡,却是真切而感人的。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3)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3篇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1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2

  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感同身受,即使,我们并没有主人公萨曼莎那种具体而微的放肆和张扬,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青春年少时的缭乱和率性,无论你是否承认。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忽略了萨曼莎经历的轮回和重生。

  每个人的少年时代,身边都有一个或几个萨曼莎这样的女生:漂亮、拉风、骄傲,甚至有一点跋扈。因为漂亮所以受到许多人的宠爱,因为宠爱所以愈发以为自己比别人重要,比别人影响大,因而张狂无忌。——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错,总容易被轻易地原谅,这实在是一件让人不*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

  是啊,我们过往的少年时代,那些漂亮而放肆的女生们,让人遥望却不可亲近的女生们,最后去哪里了呢?好多年过去了,我们保持联系的,总是一些外表不那么出众,却努力又*实的朋友或同学,而那些靓丽宝贝,那些花儿(如果你也是女生,说,当初你有没有妒忌过她们,有没有?,她们在哪里啊?她们还盛开着吗?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们,就这样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变成了记忆中的传说。

  如果萨曼莎没有遇到车祸,她也会同许许多多个最终会淡出人们视野的漂亮宝贝一样,长大、老去,红颜不再、情意不再,过着庸碌的一生。

  老实说,即使萨曼莎在许多人眼中,是一个任性、不讲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并没有诚心想那么做。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即使有些人看上去蠢蠢的)、友爱的。她以为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会不会也有一点无趣?)。她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宝贝们一起疯狂地玩闹,她并不知道她曾经做错过多少事、伤害过多少人。她并不知道当她在开心,在生气,在埋怨的时候,有人在伤心,在愤恨,在张惶不安,在伪装。

  她并不知道,身边最亲爱的友人,其实比她自己还脆弱。她并不知道这样一种游戏青春的生活状态,其实未必也是她们想要的。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烦,觉得可以下一个日出开始时,就能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但她没敢多往下想。

  没敢主动做点什么。

  直到死亡的来临。

  在重生的过程中,萨曼莎终于知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给周围的他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她竭力要挽回这一切,挽回那些因她而变成的尴尬和难堪,挽回那些逝去的友情和信任,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是她此前一直忽略了的。她以为只要她做对了,事情就能变好,甚至她就可以不必死,可以*安快乐地长成大人。可是每一次,她都没能成功,事态的演变跟她的心意总是背道而驰,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言行造成的痛苦演绎,一次,一次,又一次。

  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

  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怎样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许多件有意义的事。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小说结尾处的萨曼莎,是带着无比的欢乐和欣慰离开的。读故事的我们,也从一开始嫌弃她、讨厌她,到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萨曼莎的经历让我们自然而然地重新审视人生中的许许多多个*凡却重要的时刻,想起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们自己的事。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这部小说不像吸血鬼、狼人和人之间的苦恋那么的纠结,它是现实的,说的就是年轻人之间的那点事儿,微*凡,却是真切而感人的。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3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我们自己的一生。

  但萨曼莎女主是他去世的前一秒,但只是觉得一个长期被遗忘的童年玩伴的笑容和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同时也没有进行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能够迎合学生自己的好友,为了我们能在一个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网络暴力的深渊一步发展一步就是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教育之际,她在深渊中看起来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太阳报》中疑惑的问道,“有坏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发展一直长期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不断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世界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对她来说,最初的行为只不过是朋友之间的”玩笑”但渐渐地,校园里的每个人都开始把朱丽叶看成”怪物”迫使她从一个聪明,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成为一个长发驼背的怪物。从那时起,如果萨曼莎向朱丽叶伸出援手,就好像他是个外星人,是个装模作样的人。为了证明他是个正常人,他只能对朱丽叶说些刺耳的话,主观地认为如果他不和怪物一起走,他就不是”不坏的人”我甚至都没有想到,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就是暴力。事实上,是施虐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就是所说我们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教育终于发展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已经再也无力进行反抗甚至上千个恶魔时,自杀问题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实现拯救。

  最后,是朱丽叶的死唤醒自私报警肇事者,在深渊中呼喊“无关,与我!”事实上,最终由学校暴力的深渊,在本崩溃丢失被吞噬。在这本书中,萨曼莎已被赋予了使命,拯救朱丽叶,和挽救他们的任务,节省朱丽叶冲到路的最后一天,在车祸中丧生,但是,在这最后的车祸,“她我感到温暖“。

  “又不完全属于一个坏蛋的人吗?”是否可以沉默行为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实现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之间并非都是*等时,选择网络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国家一方的暴行。”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4)

——忽然七日读后感10篇

忽然七日读后感1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所说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终于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再也无力反抗上千个恶魔时,自杀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拯救。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又不属于坏蛋的人吗?”是否沉默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并非*等时,选择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一方的暴行。”

忽然七日读后感2

  自从第五世,萨姆的心变了,仿佛用心去看,世界上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她意识到曾经做错了一些事——以前从不曾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她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她终于明白,上帝给她重生的机会,是让她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改变从来都不晚。

  爱情:

  萨姆对男友罗布开始是喜欢的,却不是真的喜欢,像是因为罗布是全校女生的讨论对象。将死亡之日反复过了几次,萨姆认清了自己的心,她看到了一直默默爱着她的肯特。萨姆和肯特青梅竹马,小时候的萨姆真实而勇敢。她在肯特被欺负时帮助他回击了取笑他的男孩,那时,丑小鸭萨姆是肯特的英雄,肯特默默想,他一定也要做她的英雄。肯特的爱让人暖暖的,像阳光照在身上,暖在心上。

  友情:

  琳赛和朱丽叶是儿时最好的朋友。琳赛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女生,坚强、完美,所以时刻不能放松,保持完美,让自己随时被人喜欢和追随。

  小的时候,萨姆做着自己,在学校里,她却是被取笑的一方。当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琳赛找到她,眼睛亮亮地对她说出“你要去看下吗"这句话时,她成了琳赛的朋友,害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就算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也会跟随琳赛。萨姆扔掉了以前的豆袋椅,远离了肯特。在学校里,她成了受欢迎的人,可以做想做的事。

  如何做才能受欢迎,这是个很难解释的`事,只可意会。在某个时刻,你做了不一样的选择,就开始向不同的方向滑去,或许会有人喜欢,或许会被人无端嘲笑。

  朱丽叶是琳赛的儿时玩伴,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有一日醒来,在帐篷里醒来的琳赛尿床了,因她父母离异,好强的她竟然尿床了,可她是琳赛,这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于是琳赛说是朱丽叶尿床!

  朱丽叶一直保护着这个秘密。好朋友为朋友保密,最好的朋友帮朋友保密,而朱丽叶是琳赛最初的最要好的好朋友。命运开了个玩笑,当琳赛用手指着朱丽叶说是她尿床时,琳赛也两眼亮亮地对萨姆说“你要来看下吗”,于是朱丽叶成了被笑的那一个,而萨姆成了被欢迎的那个。她们就像是奥利奥的正反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一些人在笑,另一些人被人笑。“成长”的关键在于,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萨姆在死亡的第七日终于知道,她没有可能复活了,但她拼着自己救了朱丽叶。她依然是琳赛的好朋友,但她也不会再为了附和琳赛去伤害朱丽叶。

  死亡:

  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时间并不重要。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3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沉不下心思,有点烦躁,感觉书有点杂乱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可能是不习惯外国人的用词用语习惯。从萨姆开始重复过“丘比特日”的时候,我开始有点兴致了,我开始想:某个瞬间不同的选择或者说不同的感受,或许真会产生不同的蝴蝶效应,这样每天都是不同的,多有意思啊!要是一直在不断重复今天呢?每天都在千篇一律地活着,我还会觉得新鲜刺激,有意思吗?后来读到第三第四次“丘比特日”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想我这样浑浑噩噩得过着每一天,是因为我知道还有明天,总把希望留给未来,却不知道明天和未来会不会来!我并没有过好当下,“今天”依然没有改变,我是没有明天和未来的人,因为我每天都在这样重复做着这样糟糕的自己。

  如果明天我知道自己会死,我会怎样渡过今天呢?如果我现在开始重复过十二月十四日,我会不会想要让自己每天都变得更好?还是会每天都做不同选择体验不同的生活?当然也可能和主角一样开始觉得累,即使不同又能怎样?每天依旧在重新开始,只是颓废麻木的过着,反正“今天”还会重复。甚至我会变成精神病患者,我会开始质疑现在的"自己是活在虚拟现实中还是的确真实地活在这世上?渐渐地,我变得无欲无求或者随心所欲,这样虚幻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我们活着到底是为了证明什么呢?

  慢慢剧情开始进入尾声,我的思绪开始随着萨姆的情绪波动而波动,忍不住想得更多更深。或许它们不完全是对的,但此时对我来说是心底最真实的东西。我想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度,因为我们是在向死而生,总归都要死去的。我们成为不同的人,是因为我们时刻做着不一样的选择,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得到了不一样的人生。那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或者说有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或许是一路上的各种选择与经历,可能是某一处风景,可能是触动你的一句话,可能是改变你的人或者事,可能是简单有爱的画面……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倒带,更没有重来,请你活在当下。我们想要幸福,想让自己活得没有遗憾,想活得充实有意义。那从此刻开始学会珍惜感恩,或许世界很美好,我们只是没有发现,也没心思感悟。即使我们简单*庸,但试着不断完善自己,努力做得更好,那我们会变成让自己满意的“我”,活在我们喜欢的世界里。

忽然七日读后感4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

  “我们*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幻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读后感5

  这是一本很奇特的科幻小说,在初读时,我曾经一度很难进入状态,呈现在我眼前的画面,是几个高中女生——萨姆、琳赛、艾米、艾拉迪混乱而挥霍的青春,她们虚荣、自负、胆怯、盲目……在丘比特日无聊地攀比着谁收到的玫瑰最多,谁是最受欢迎的女孩,她们的思想很肤浅:将爱情当做可有可无的装饰,对亲情熟视无睹漠然置之,至于友情,不过是参加派对时互相取乐的一种工具。她们的生活中充斥着肮脏的咒骂、迷幻的音乐,以及没有灵魂的性爱……直到一场车祸,一道白光,将所有混乱的生活推入时间的怪圈,在彻头彻尾的寂静之后,开始一场新的轮回,所有的时光都回到起点,所有曾经真实地发生过的事情,都淹没在时间的旋涡中,倒退回那一天的起点……

  尽管我很不喜欢书的第一部分,即使在读第二部分时,也依然有种无法专注的无力感,但我依然要求自己努力地读下去,以寻求最终的答案。那是一种渐渐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豁然开朗,伴随着自己的阅读,似乎有很多束来自天堂的光线渐渐地透过厚重的云层投在我的身上,温暖而明亮,日子依然在2月12日那一天不断地开始和终结,萨米却在时间的旋涡里发生着缓慢而美好的转变,有一些曾经被她忽视的东西渐渐开始被珍惜,有一些曾经不敢做的事情也开始勇敢地面对,如果说她曾经的生命象一张巨大的网将她束缚在网的中央动弹不得,那么现在,她开始努力地挣扎着与命运对抗,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去左右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而不是被命运所控制。我欣喜地看着这种微小的变化在萨米身上一日日地呈现出来:她开始愿意陪八岁的小妹妹伊奇散步,她开始试着温柔地回答妈妈的问题,她开始停止与朋友之间的讥讽嘲笑,她开始放弃炫耀丘比特日收到的玫瑰……

  到了书的第七部分,萨姆宛若新生,她的思想里充填着洁净芳香而温暖的情感,她懂得爱和被爱,擅于感知生命中所有美好的事物,牢记自己人生中那些最精彩的时刻:午夜时和伊奇溜到海边的奇妙经历;和朋友一起做舒芙蕾蛋奶酥的快乐时光;炎热的八月躺在阳台上闻青草味道时的小小幸福;下雪的圣诞夜和爸爸妈妈一起品尝苹果酒的*静欢愉……

  即使死亡终将来临,也不再畏惧,因为生命中充满着动人的回忆,这些回忆令人感觉充实和幸福,在不断轮回的七日之内,生命中所有的可能一一呈现,而萨姆,她在一次又一次的体验中,引领自己迈向最完美的人生。

  我不知道,人生是否真的能拥有有这么多的机会。不过我想这本书真正要告诉读者的,并不是一次又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而是每一种可能性所寓示的不同人生态度。作者用一场寻常的车祸,一群年青的生命,引出一个个成长和蜕变的故事,情节的架构堪称奇特,背后的寓意则更为深刻。它让我在看书的时候突然想到《阿凡达》,或许是因为它的构思彻底颠覆了传统小说的写作方式,就象《阿凡达》彻底颠覆了传统电影的拍摄方式吧!

  合上书后,开始思索:假如我的生命只剩下一天,我会选择以怎样的方式度过呢?能否象萨姆一样,尽情地敞开心扉,用温情和关爱去拥抱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当死亡真的来临的那一天,会是一次黑暗中的痛苦下坠,还是光亮中的自由飞翔?

忽然七日读后感6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沉不下心思,有点烦躁,感觉书有点杂乱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可能是不习惯外国人的用词用语习惯。从萨姆开始重复过“丘比特日”的时候,我开始有点兴致了,我开始想:某个瞬间不同的选择或者说不同的感受,或许真会产生不同的蝴蝶效应,这样每天都是不同的,多有意思啊!要是一直在不断重复今天呢?每天都在千篇一律地活着,我还会觉得新鲜刺激,有意思吗?后来读到第三第四次“丘比特日”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想我这样浑浑噩噩得过着每一天,是因为我知道还有明天,总把希望留给未来,却不知道明天和未来会不会来!我并没有过好当下,“今天”依然没有改变,我是没有明天和未来的人,因为我每天都在这样重复做着这样糟糕的自己。

  如果明天我知道自己会死,我会怎样渡过今天呢?如果我现在开始重复过十二月十四日,我会不会想要让自己每天都变得更好?还是会每天都做不同选择体验不同的生活?当然也可能和主角一样开始觉得累,即使不同又能怎样?每天依旧在重新开始,只是颓废麻木的过着,反正“今天”还会重复。甚至我会变成精神病患者,我会开始质疑现在的自己是活在虚拟现实中还是的确真实地活在这世上?渐渐地,我变得无欲无求或者随心所欲,这样虚幻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我们活着到底是为了证明什么呢?

  慢慢剧情开始进入尾声,我的思绪开始随着萨姆的情绪波动而波动,忍不住想得更多更深。或许它们不完全是对的,但此时对我来说是心底最真实的东西。我想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度,因为我们是在向死而生,总归都要死去的。我们成为不同的人,是因为我们时刻做着不一样的选择,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得到了不一样的人生。那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或者说有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或许是一路上的各种选择与经历,可能是某一处风景,可能是触动你的一句话,可能是改变你的人或者事,可能是简单有爱的画面……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倒带,更没有重来,请你活在当下。我们想要幸福,想让自己活得没有遗憾,想活得充实有意义。那从此刻开始学会珍惜感恩,或许世界很美好,我们只是没有发现,也没心思感悟。即使我们简单*庸,但试着不断完善自己,努力做得更好,那我们会变成让自己满意的“我”,活在我们喜欢的世界里。

忽然七日读后感7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后感8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所说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终于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再也无力反抗上千个恶魔时,自杀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拯救。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又不属于坏蛋的人吗?”是否沉默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并非*等时,选择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一方的暴行。”

忽然七日读后感9

  自从第五世,萨姆的心变了,仿佛用心去看,世界上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她意识到曾经做错了一些事——以前从不曾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她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她终于明白,上帝给她重生的机会,是让她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改变从来都不晚。

  爱情:

  萨姆对男友罗布开始是喜欢的,却不是真的喜欢,像是因为罗布是全校女生的讨论对象。将死亡之日反复过了几次,萨姆认清了自己的心,她看到了一直默默爱着她的肯特。萨姆和肯特青梅竹马,小时候的萨姆真实而勇敢。她在肯特被欺负时帮助他回击了取笑他的男孩,那时,丑小鸭萨姆是肯特的英雄,肯特默默想,他一定也要做她的英雄。肯特的爱让人暖暖的,像阳光照在身上,暖在心上。

  友情:

  琳赛和朱丽叶是儿时最好的朋友。琳赛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女生,坚强、完美,所以时刻不能放松,保持完美,让自己随时被人喜欢和追随。

  小的时候,萨姆做着自己,在学校里,她却是被取笑的一方。当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琳赛找到她,眼睛亮亮地对她说出“你要去看下吗"这句话时,她成了琳赛的朋友,害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就算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也会跟随琳赛。萨姆扔掉了以前的豆袋椅,远离了肯特。在学校里,她成了受欢迎的人,可以做想做的事。

  如何做才能受欢迎,这是个很难解释的事,只可意会。在某个时刻,你做了不一样的选择,就开始向不同的方向滑去,或许会有人喜欢,或许会被人无端嘲笑。

  朱丽叶是琳赛的儿时玩伴,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有一日醒来,在帐篷里醒来的琳赛尿床了,因她父母离异,好强的她竟然尿床了,可她是琳赛,这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于是琳赛说是朱丽叶尿床!

  朱丽叶一直保护着这个秘密。好朋友为朋友保密,最好的朋友帮朋友保密,而朱丽叶是琳赛最初的最要好的好朋友。命运开了个玩笑,当琳赛用手指着朱丽叶说是她尿床时,琳赛也两眼亮亮地对萨姆说“你要来看下吗”,于是朱丽叶成了被笑的那一个,而萨姆成了被欢迎的那个。她们就像是奥利奥的正反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一些人在笑,另一些人被人笑。“成长”的关键在于,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萨姆在死亡的第七日终于知道,她没有可能复活了,但她拼着自己救了朱丽叶。她依然是琳赛的好朋友,但她也不会再为了附和琳赛去伤害朱丽叶。

  死亡:

  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时间并不重要。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10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5)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5篇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1

  我读了《夸父追日》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践,还有伟大的奉献,这三个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夸父他不喜欢黑暗,而喜欢光明,所以,他就去寻找光明,他要把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在一天夜里,夸父他拿起手仗,抬腿一跑,就跑了两千里,跑到了虞渊,也就是太阳落下去的地方。阳光照在他身上,阳光在他身上的时候,喉咙直冒烟,弯下腰去和黄河和渭河里的水,但是两条和里的水都和光了以后,还是没有止住渴。夸父又向北面的大湖奔去,可是,还没有到,就倒下了。就在他倒下的`时候,最后一缕光明照在了他脸上,他遗憾的看着太阳,倒下了。夸父倒下以后,他的手仗变成了桃林,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那鲜美的桃子带给后来寻找光明的人解渴。

  我觉得,我们要像夸父一样奋勇向前,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现理想。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2

  课堂上,我们学习了《夸父追日》,这是一个神话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夸父的巨人,想抓住太阳,因为口干舌燥,所以喝光了河里的水,最终他变成了一座山。

  夸父想让人间充满光明!抓太阳本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可夸父还是充满自信!为了人类,他迈开大步向西跑,这说明他很坚定,就算再累,他也一样不停地奔跑,为了光明,他必须要抓住太阳!因为太渴了,就喝光了河里的.水。

  夸父身上的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他从不像我们一样遇事喜欢半途而废。记得有一次,我拼装一个玩具模型,中途遇到了问题,怎样拼都不对,感觉自我花费了不少的精力,还是不行,最终仅有放弃。读了《夸父追日》后,我突然明白做什么事仅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最终,我抓住了我自我的”太阳“。

  夸父因为太累,所以颓然倒下,他遗憾地看着仅有一半的太阳,因为太阳不是想抓就能抓得住的,可是他的精神”死死地抱住了太阳!“他倒下后,变成了一座山,他的手杖化成一大片桃林,能够给追寻光明的人解渴,激励他们精神百倍,奋勇前进,去完成夸父未竟的事业。这让我想起了《*开天地》里的:”他呼出的气息变成了风和四季飘浮的云,他的四肢变成了东南西北……“

  夸父的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告诉我们:要追求心中的梦想和光明,就要坚定自我的意志,持之以恒,不畏艰难,勇往直前。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3

  我读过很多神话故事,我印象最深的是《夸父追日》。

  从前,有一个巨人叫夸父的,他每一天都想:每一天夜里,太阳到底去哪里去了呢?我不喜欢黑暗,我喜欢光明,我要去追赶太阳,把它抓住,叫它固定在天上,让大地永远充满光明,所以他要把太阳抓住。

  我读了这篇故事我感受到了夸父对目标充满信心,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一种力量的"代表。正是因为古人有这些梦想,才使后人去努力实现这些梦想,才有了我们此刻科技发达的世界。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4

  我读完了《夸父追日》这篇课文后,我收获了很多,我的感受是:夸父为了追赶太阳,留下光明,夸父不惜牺牲了自我的生命,我觉得他十分的勇敢,夸父是一个有决心、有毅力、精神百倍,奋勇前行的人。

  夸父为了追到太阳,他十分勇敢地向前奔去,追啊,追啊,他口渴了,想喝水,霎时间把两条河水都给喝光了,可是,还不解渴,夸父没有停下来休息,又飞快的朝北方的大泽跑去,他跑啊跑,一向朝着太阳的方向跑去,最终,没有水了,太渴了也太累了,最终闭上眼睛长眠了。我从那里感受到了夸父不故自我的生命,他为了光明,想抓住太阳固定在天上,让大地永远光明,所以奔着这个目标勇往直前。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里,也要有夸父这样的精神,比如:学习必须要努力用功,我喜欢的武术和书法,也要学习夸父那样,有决心,有毅力,这样才能练好。以后,我也要像夸父那样,做一个精神百倍,奋勇前行的人。

夸父追日读书笔记5

  一次周末,我和爸爸来到书店买书,书店上的书琳琅满目,我看到了《山海经》这本书,便缠着爸爸给我买。爸爸心软了,就给我买了。

  在《山海经》中,我最喜欢的是《夸父逐日》这个故事。夸父为了让太阳一年四季*均地发光发热造福人类,不辞辛苦地去追赶太阳。他翻过高山,越过大海,跨过千山万水,一刻不停地奔跑。他心中的目标是如此坚定:太阳不管你跑多快,我也要追上你;太阳不管你的光有多厉害,我也要抱住你。夸父不惧困难、坚持不懈地追赶,直到被太阳光灼烧了,直到最终轰然倒下,他脸上依然坚持着坚毅的神色。

  想想自我,做事不够认真,总是马马虎虎,半途而废。难怪妈妈总是说:“做事要有耐心,要有恒心。”我此刻才明白这个道理,原先为了一个梦想,一个目标,为了好成绩,是要付出辛勤汗水的,还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从此刻起,我要听妈妈的话,做事不任性,不乱发脾气,必须要严格要求自我,做好每一件事,异常是要认真完成作业,多看好书,做一个懂事上进的好孩子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6)

——*七月七日是什么节日3篇

*七月七日是什么节日1

  七月七日节日指的是农历的七月七日,而非公历的七月七日,在我国习惯上把七月七日称之为七夕,七月七,相传为牛郎、织女双星相会之日,故亦称双星节、七夕情人节。

*七月七日是什么节日2

  很久以前,有一个跟着哥嫂过活的孤儿,既聪明又勤快,可嫂嫂仍嫌弃他,天不亮就赶他上山放牛,大家都叫他牛郎。几年后,哥嫂和牛郎分了家,狼心的嫂嫂只给他一间破茅房、一头老牛。从此,牛郎白天放牛、砍柴,晚上就和老牛同睡在那间破茅房内。一天,牛郎赶牛走进了一片陌生的树林,这里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牛郎见到九个仙女驾着祥云落在河的草地上,然后脱去五彩霓裳,跳进清澈见底的河水里,牛郎盯着一个最年轻是美丽的仙女看入了神,这时老牛突然说话了:“她是天上的织女,只要拿走五彩霓裳,她就会做你的妻子。”牛郎悄悄地沿着树从,悄悄拿走了织女的五彩霓裳。天近午时,其他仙女纷纷穿起五彩霓裳,驾着祥云而去。唯独找不到五彩霓裳的织女留下了。这时,牛郎从树后走出,请求织女做他的妻子。织女见牛郎忠厚老实,勤劳健壮,便脉脉含羞地点了点头。 牛郎织女喜结良缘后,男耕女织,互敬互爱。两年后,织女生下一男一女。然而天帝闻知织女下嫁人间,勃然大怒。七月初七,王母奉旨带着天兵天将捉了织女。悲痛欲绝的牛郎在老牛的帮助下,用萝筐挑着儿女追上天去。眼看追上了,王母拔下金簪一划,牛郎脚下立刻出现一条波涛汹涌的天河。 肝肠寸断的织女和肩挑儿女的牛郎,一个在河东一个在河西,遥望对泣。哭声感动了喜鹊,霎时无数的喜鹊飞向天河,搭起一座鹊桥,牛郎织女终于可以在鹊桥上相会了。王母无奈,只好允许牛郎织女每年的七月初七在桥上相会一次。

  当然,这只是个传说。乞巧的仪式源自古代织女桑神的原始信仰。这种信仰结合了牛郎织女每年七月七日相会的说法,成了我们今时今日的七夕七巧民间信仰 。

  在我国,农历七月初七,人们俗称“七夕节”,也有人称之为“乞巧节”或“女儿节”,这是*传统节日中最具浪漫色彩的一个节日,也是过去姑娘们最为重视的日子。其实不仅仅是汉族,壮族、满族、朝*等也有过“七夕节”的习俗。不过,随着西方“情人节”流入中土,“七夕节”逐渐又被人称为*的“情人节”。然而她在年轻人中的影响力,却远不及每年阳历2月14日的西方“情人节”。不光如此,象这样历史悠久且文化内涵深厚、有如此美丽传说的节日,竟越来越不受社会重视,越来越受冷落,是世界变化得太快?还是节日不够现代跟不上时代?牛郎织女难道真的会被*人遗弃吗?“七夕节”受冷落迫使我们的目光又聚焦到*传统节日的兴衰上。农历七月初七——七夕节


《忽然七日》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7)

——国内旅游七日游合同 (菁华1篇)

国内旅游七日游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人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旅行社名称

许可证编号

导游员姓名

导游证号

手机

行程安排

成行团号

出发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线路及景点

景点是否含购物

含购物景点名称

交通安排

使用形式

车牌号码

驾驶员姓名

标准合车游()包车游()

空调()、无空调()面包车()中巴()大巴()

餐饮安排

早餐

午餐

晚餐

地点

标准

荤素汤(人/桌)

荤素汤(人/桌)

旅游费用

*人_元/人+儿童人_元/人=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不含:。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

行程景点须注明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最短停留时间;

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项目,如果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

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

旅游者可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旅行社客服电话;

投诉。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协商或投诉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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