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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委办人员二篇

时间:2022-05-18 17:50:03 来源:网友投稿

市委全称中国共产党XX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直辖市、地级市或县级市设立的最高领导机构,统领全市党组织和党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渭南市委办人员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渭南市委办人员2篇

第一篇: 渭南市委办人员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旧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渭政发[2011]42号

【发布部门】渭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

【实施日期】2011.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旧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渭政发[201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旧城改造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旧城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和规范我市旧城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城市主城区的旧城改造,包括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和棚户区,以及按照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涉及征收的企事业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历史沿革形成的人均居住面积小、房屋不成套、建筑质量差、安全隐患大、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条件脏乱差的集中成片的居住区域。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四条 旧城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改善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综合改造、市级推动、区为主体、以人为本、安置优先的原则,采取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典型示范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第五条 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改办)负责本市旧城改造管理工作。市城改办受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的委托,负责旧城改造项目的立项、征收补偿、建设、房产等行政管理工作;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在市城改办设立派出机构,负责与旧城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临渭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旧城改造工作,其设立的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改办)具体负责本辖区旧城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市城改办的指导。

经开区范围内的旧城改造由其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临渭区政府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条 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工信、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旧城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 市城改办应当会同市规划局,依据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旧城改造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九条 旧城改造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纳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由市城改办商市发改委,按年度分批次进行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

对存在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或因城市发展急需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及时上报审批后,组织限期改造。

第十条 城中村改造,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实施,有条件实施多个行政村合并改造的,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合并改造。城中村改制完成后,城中村改造的主体是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或者投资人,或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与投资人合作成立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 方案制定

第十一条 旧城改造方案,应当根据旧城改造专项规划和区域城市功能的要求,以及综合用地规划指标,统筹考虑企事业单位及村民搬迁安置、城市景观、环境风貌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由临渭区城改办、高新区城改办、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编制。

旧城改造方案包括用地现状、社区居民委员会现状或村委会变居委会设立方案、征收补偿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基本内容。

第十二条 旧城改造方案由临渭区城改办、高新区城改办、经开区管委会报市城改办审批。旧城改造涉及企业的,由其主管部门和企业就资产处置(包括土地)、人员安置等依据国家政策规定提出征收补偿方案,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旧城改造涉及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的,由两级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提出征收补偿方案,经市区城改办审查,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旧城改造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旧城改造方案,不得擅自变更。实施改造过程中,确需变更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征收补偿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

第三章 城中村改制

第十四条 城中村改制,应当坚持户籍制度、管理体制、经济组织形式和土地性质同步转变的原则。

第十五条 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第十六条 <

第二篇: 渭南市委办人员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的

通 报

各镇办中心校、初中、区直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临渭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渭临教安发[2012]2号)文件精神,深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月12日—3月16日,区局食品安全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师生等形式,对全区8所高中、36所初中、城区19所小学、农村22所中心小学、10所公办幼儿园的食堂、商店、“蛋奶工程”、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和学校安全常规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区学校大多数能严格按照区局要求,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理措施,深入开展食堂、蛋奶工程、商店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学校食堂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各学校都按照要求成立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并逐层逐级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杜桥中学、实验初中、贠张小学、实验小学、育红小学等学校注重加强对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的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学校食品卫生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食堂硬件设施逐步加强、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大部分学校的食堂设施设备齐全、布局合理,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得到进一步加强。瑞泉中学、吝店中学、阳郭初中、龙背长安观幼儿园等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各项制度齐全、各类加工场有防蝇、防鼠等设施,能够按照要求做到一餐一消毒,记录详细,操作人员统一着装,从业人员健康证件齐全。

3、食堂管理进一步规范。大部分学校食堂都能够按照《饭菜留样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要求,严格规范食堂管理。南京路初中、故市中心小学、实验初中、育红小学等学校安排专人对饭菜留样进行负责,每份留样有名称、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留样人,并执行留样48小时后销毁;吝店中心小学、实验初中、北塘小学、官道中心小学、南塘小学等学校有米、面、油、调料、肉类等食品及原料的生产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仓库干净整洁,原材料摆放规范,并建立了详细的出入库台账;韩马小学、五里铺小学、桥梁处小学在索证索票方面,除了向供货商索取相关的证件、票据外,还与供货商签订了安全协议,有力的落实了安全责任。

4、蛋奶工程实施和商店经营管理进一步加强。各校在实施“蛋奶工程”的过程中,都制定了相关的责任制度,蛋奶留样规范、发放科学合理,“六表”填写认真及时。绝大多数学校有专门储存蛋奶的库房,设施设备完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蛋奶储存能做到隔地离墙、防鼠、防盗、防尘、防蚊蝇、防异味。做的好的学校有:河西中心小学、丰原初中、故市中心小学等;在商店经营管理方面:阳郭初中、西安路小学、解放路初中等学校商店环境整洁、商品分类上架摆放有序,店内放置有垃圾箱,无超范围经营现象,没有“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

5、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工作扎实有效。按照区局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月活动安排,绝大多数学校进行了食品卫生知识宣传与普及,开展了多种有效的教育活动。固市中学、下吉一中、小寨小学、桥南中心小学、育红小学、辛市中心小学等学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通过“五个一”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即出“一期”食品安全宣传专刊、上“一堂”食品安全主题班队会、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悬挂“一条”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活动结束后,有形式多样的宣传月活动影像和文字资料。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学校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6、安全常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计划和应急预案,学校和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均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故市初中对学生自行车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建立台账,维护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官路中心小学开学以来,进行了5次校园安全排查,记录详细。五里铺小学、南塘小学刀具、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饮水安全排查记录认真详实。

二、存在问题

1、食堂环境卫生差。检查中发现:官道初中、孝义一中、官路初中、秦东子校食堂内卫生状况差,杂物较多,墙壁、顶棚到处都有污迹,地面有菜叶、污水;证件不全,操作人员没有健康证,着装不规范,消毒设施不健全,没有消毒记录。大王中心小学、三官庙小学、丰原中心幼儿园食堂储藏间摆放杂乱,物品乱堆乱放。

2、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留样品种不齐、样品份量不足、未冷藏留存、密封不规范、留样时间未达到48小时、没有做到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河西初中、大王中心小学、三官庙小学、丰原中心幼儿园学校食堂不能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留样记录不全或无样品标记。

3、食品索证索票落实不到位。检查中发现:孝义一中、吝店二中、官路初中、凭信初中食堂肉类、蛋、调料、蔬菜没有索证,也没有与供货商签订安全协议,对食品及原材料的质量没有保证。官底中心小学、育红中学、四县庙初中、龙背中心幼儿园没有食品及原材料的索证,也没有进出库台账。

4、蛋奶实施和商店管理有待加强。吝店二中和孝义一中无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蛋奶加工人员健康证过期或正在办理、奶制品索证不全;贠曲小学蛋奶工作用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四县庙初中开学至今“六表”基本空白;三张中心小学、线王小学有蛋奶留样,但无留样记录;三官庙小学没有蛋奶专用库房;学校商店大多以承包形式经营,普遍存在两证过期未审,学校对其管理有困难,所售商品索证不全等现象。如:官道初中、崇凝中心小学、四县庙初中、三张一中。

5、“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月”活动重视不够。检查中发现:官底中心小学、渭南铁小无宣传月活动自查整改记录,无宣传横幅;官路初中对食品安全宣传月不知情,没有开展宣传活动;下吉中心小学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没有开展宣传月活动;育红初中无宣传月活动影像和文字资料。

三、整改建议和要求

1、重视食品安全,加强管理监督。各校要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定期对食堂、商店、蛋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精通服务技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2、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设施设备。根据有关要求及实际需要,各校要添置饭菜及蛋奶留样柜和餐具消毒柜,及时更新炊具,增设台、架、柜,统一样品留存器皿。建立从业人员更衣室、休息室,为工作人员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装。

3、规范食品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学校食堂、商店、蛋奶工程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及时更新商品、蛋奶和米、面、油质量报告,购买蔬菜、调料要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号)第三十六条食品留样要求: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蛋奶留样保存72小时。

4、建立通报制度,推进工作再上台阶。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区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校食堂、商店、蛋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通报制度,对于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学校,进行全区通报,限期改正,使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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