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瓶装液化气调压器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瓶装液化气调压器5篇
【篇1】瓶装液化气调压器
液化气供应合同供应单位(甲方): 成都华都燃气有限公司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气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
2、钢瓶数量为: ;
3、供气地址为: ;
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双方协商价格为: 元/kg;
2、双方协商押金方式为: ;
3、因液化气市场价格有波动,甲方若进行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双方根据每次实际用气重量,现金结算;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2、甲方应设置安全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
3、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查钢瓶上得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4、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气钢瓶。
5、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6、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否则照价赔偿;
7、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气,若需试用第三方气体,需提前告知甲方;若乙方单方面使用第三方气体,若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并有权扣除押金;
8、甲方根据乙方用气量,与乙方协商固定配送时间;如遇紧急使用情况,乙方应该提前1天通知甲方所需液化气数量,甲方可根据其配送计划,送达约定供气地点;
甲方:成都华都燃气有限公司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瓶装液化气调压器
液化气供气协议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由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一、合作事宜
甲方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气,乙方主要用于公寓生产,乙方燃气用具所在地为乙方单位所在地。
二、供气方式
双方供气使用4只50kg液化气钢瓶供气。用气数量按每月实际发生计算。
三、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2、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负责钢瓶质量安全检修更换;乙方在液化气使用中钢瓶出现问题委托给甲方,由甲方提出检修计划。
3、甲方负责液化气钢瓶的充装运输及换气;其中甲方在运输液化气和换气期间出现事故由甲方自行负担;甲方换气人员在换液化气钢瓶时应按规定操作,换完检查无误后离开。
4、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应确保乙方供气不中断;如因供气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做好准备。
5、甲方根据乙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燃气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6、液化气钢瓶等相应设施为乙方所有,如甲方导致乙方液化气钢瓶遗失或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甲方应保证按照协议约定及公寓反馈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气,保证液化气供应数量,如出现短斤少两、剩余残液和欺假不良等行为需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
2、乙方根据公寓用气量,与甲方协商固定配送时间;如遇紧急使用情况,乙方应该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气数量,甲方可根据其配送计划,送达约定供气地点。
3、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缴纳气费及相应钢瓶检修费用;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结算,乙方需向甲方收款人员说明情况,并给予明确的付款答复。
4、乙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不得改变用气性质,不得私自转让、转借液化气瓶。
5、乙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甲方查询。
6、如需终止协议,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重新修订本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3】瓶装液化气调压器
液化气采购合同
篇一: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 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XX0606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品质:现甲方以 ¥7元/立方米 的价格向乙方供应,如有价格变化需要调整,甲方必须提前2天书面或电话通知对方。 二、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将燃气送至指定的地点,乙方收到甲方货后应在送货单上盖章并签名予以确认。 三、产品质量标准:以国家标准为准 四、付款方式: 五、免责条款: 双方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原因。按照事故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部分免除本协议的义务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七、合同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合同到期双方无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续。如一方需终止合同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对方,并按照双方的货款结算方式,结清双方的账务及供用手续。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保守本合同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由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篇二:液化气采购协议 液化气采购协议 甲方(需求方):那曲地区第二中学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的地方标准,必须遵守有关液化气供应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液化气瓶必须有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 使用、安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并负责检查保证没有漏气现象,特殊情况时交代好使用说明。 3. 供货方(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安全和危险品运输条例,在到达甲方使用地点前造成一切事故由供货方(乙方)自己承担。由于(乙方)安装错误、液化气或液化气瓶不合格,造成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并导致甲方及第三人人员伤亡时,由供货方(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5. 甲方应在货物交付时对液化气质量进行初步检验,在收货单上的签字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 6. 合同期间的采购单应经双方书面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7. 供货方式:乙方在接到电话后立即给甲方运送相应的液化气 。 8. 付款方式:每月20日前,乙方按照当月送货单与甲方对账,双方确认无误、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后,甲方支付乙方货款。 9. 甲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解除本协议,不负担违约责任。 10.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那曲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8月20日——XX年8月20日。 甲方(盖章):那曲地区第二中学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篇三:液化气采购协议 液化气采购协议 甲方(需求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严格执行北京市危险品运输的地方标准,必须遵守有关液化气供应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液化气瓶必须有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 使用、安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并负责检查保证没有漏气现象,特殊情况时交代好使用说明。 3. 供货方(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安全和危险品运输条例,在到达甲方使用地点前造成一切事故由供货方(乙方)自己承担。由于(乙方)安装错误、液化气或液化气瓶不合格,造成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并导致甲方及第三人人员伤亡时,由供货方(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5.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液化气价格(含税价格),应低于周边市场价格,最后核定价格时,如甲方发现乙方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甲方有权核减单价。 6. 甲方应在货物交付时对液化气质量进行初步检验,在收货单上的签字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 7. 合同期间的采购单应经双方书面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8. 供货方式:。 9. 付款方式:每月20日前,乙方按照当月送货单与甲方对账,双方确认无误、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后,甲方支付乙方货款。 10. 甲方未按时付款,按合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1. 甲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解除本协议,不负担违约责任。 1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篇四:液化气供应合同 BF——XX——0502 合同编号: 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 供应单位: 用气单位: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和用气单位使用。 2.供应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并取得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的液化石油气供气企业。供应单位名单可登录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站()查询。 3.用气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筑工地、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教育和医疗机构等单位用户。 4.如用气单位租用供应单位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请使用《北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5.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可通过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三项标识进行初步辨识(相关内容以质监部门有关规定为准)。包括: (1)出厂钢印标记:钢瓶出厂时应在钢瓶上标明生产日期钢印。 (2)钢瓶检验标记:钢瓶投入使用后,须按照“15kg以下(含15kg)钢瓶每4年检验一次,50kg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的规定,在质监部门指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在角阀处安装钢瓶检验环。 (3)注册登记钢印代码: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前应在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将每支钢瓶唯一的12位注册登记代码在质监部门备案,并在钢瓶上打印钢印。12位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的前3位为在质监部门备案的充装单位编号,中间2位为所充装气体代码(液化石油气为38),最后7位为钢瓶流水顺序号(由各钢瓶充装单位根据钢瓶数量排定)。 6.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是指已取得相应资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可登录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站()查询检验机构名单。 7.购气凭证:是指用气单位在供应单位购买液化石油气的凭证,凭证上需注明供应单位名称、购气时间、购气量、钢瓶注册登记代码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单位公 章(红章)。 8.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9.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对本合同文本中带“□”的选项,凡甲乙双方约定选择的,在“□”内打“√”。 10.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签订本合同时应慎重。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应表述清楚,无需约定的请写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或在横线上打“×”。 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kg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石油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 。 (三)供气充装:甲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充装。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和充装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条 供气价格及结算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 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气价格。 如遇市场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供气价格;但如调整后的价格超过合同定价 %的,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为依据,并按照下面 第 种方式办理: 1.每月 日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2.甲方供气达到时,甲乙双方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 同终止时结清。 3.其他方式:。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支票 □现金 □其他: 。 2.支付期限:。 第五条安全查验 (一)甲方应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巡检,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双方应互相提供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 (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在每次供气时,应对乙方的供气系统和钢瓶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三)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四)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专用交易登记台帐,记录每次供气时涉及的供用气双方名称、供气时间、钢瓶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甲方安全检查内容、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人员姓名和运输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章)。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甲方有权拒绝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己方的钢瓶。 (三)甲方在每次交易时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购气凭证。 (四)甲方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并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 篇五:液化气钢瓶采购合同 篇一:液化气瓶购买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瓶购买合同 甲方(买方): 注册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 注册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液化气瓶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1、 名称:液化气瓶。 2、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质量标准:gb11174-1997。 二、 供货期限 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 供货方式、交付地点、运杂费及计量1、供货方式: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送货。(3)其他:_______。 2、交付地点: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 (1)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所在地。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3、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4、计量:交接计量以法定检验机构标定合格的甲方指定供气炼化企业地衡测量值为准。 四、价格及结算 1、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先款后货,一次付清。 (2)先款后货,分期付款,每_____日结算一次。 (3)先货后款,每_____日结算一次。逾期未向甲方支付货款的,每日按总金额的5%处以违约金。 3、税费与发票:双方依法承担相关税费,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方应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收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 (1)甲方有特殊原因无法接货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货款。 (3)甲方在产品供应地装载货物时,应遵守其规章制度。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害时,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配合乙方共同开发市场,并对本合同条款有保密责任。 2、乙方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货款。 (2)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 (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甲方产品的品牌、信誉。 (4)为甲方均衡稳定的提供货源,遇特殊情况(炼厂停产、检修)无法供货时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六、变更与解除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发生下列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甲方因上级单位政策性调整,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七、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在和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甲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八、违约责任 1、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庆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一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壹 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篇二:液化气采购协议 液化气采购协议 甲方(需求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严格执行北京市危险品运输的地方标准,必须遵守有关液化气供应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液化气瓶必须有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 使用、安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并负责检查保证没有漏气现象,特殊情况时交代好使用说明。 3. 供货方(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安全和危险品运输条例,在到达甲方使用地点前造成一切事故由供货方(乙方)自己承担。由于(乙方)安装错误、液化气或液化气瓶不合格,造成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并导致甲方及第三人人员伤亡时,由供货方(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5.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液化气价格(含税价格),应低于周边市场价格,最后核定价格时,如甲方发现乙方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甲方有权核减单价。6. 甲方应在货物交付时对液化气质量进行初步检验,在收货单上的签字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 7. 合同期间的采购单应经双方书面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8. 供货方式:。 9. 付款方式:每月20日前,乙方按照当月送货单与甲方对账,双方确认无误、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后,甲方支付乙方货款。 10. 甲方未按时付款,按合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1. 甲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解除本协议,不负担违约责任。 1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篇三:液化石油气钢瓶XX年度采购招标文件 液化石油气钢瓶XX年度采购招标文件 xxx有限公司 XX年 月 日 1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须知 开标、评标和中标原则 液化气钢瓶技术规范书 附件 投标承诺 投标报价表 拟签定合同及条款 钢瓶条码、钢印、喷涂标志说明钢瓶图样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参与投标。 1. 2.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液化石油气钢瓶招标 交货地点: 要求:以上为本次招标总数,可分批发货,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完毕。每批次具体数量以招标后我司书面通知为准。我司要求制造钢瓶所用的钢板须为宝钢或武钢钢板,钢瓶配用的角阀为 “志清”(型号:ysq-3)牌,并在交货时附原材料证明。钢瓶在交付前应进行抽真空处理;钢瓶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xxx有限公司就生产需要的液化气钢瓶进行采购招标,现邀请 3. 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与我司签定供货合同后,我司将支付合 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按我司要求分批发货,我司根据每批次具体到货数、验收合格并收到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后一个月内支付发票款的80%,发票款的20%冲减我司的预付款。 4. 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XX年 月 日前向我 司提交保证金 元整。未中标的供应商保证金将于招标结果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违背投标承诺或违约,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3保证金归我司所有。 5. 投标人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a) 持有效的《dr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b) 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 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6. 投标截止时间:XX年7. 开标时间:XX年 月8. 开标地点:xxx 联系电话: 传 真: 标书送至:xxx 地 址: 联 系 人: 邮 编:361009 月 日 日 4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企业生产资质符合国家要求,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在我司备存的可免附); 2.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我司在重量、外观、标记等方面的特 别要求,详见第四章《液化气钢瓶技术规范书》,质保证书完整; 3.必须投保产品责任保险(附保险单复印件)、(已在我司备存的 可免附); 4.供货时间:必须在接到我司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之内送达我 方指定地点,否则为违约; 5.生产工艺必须采用自动焊接生产线,拥有焊缝检测系统、钢瓶 水压爆破系统和原料进厂复验系统并按规定进行检测; 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 7.投标人必须对产品实行“质量三包”,接到我司质量投诉后应在 48小时内作出回应。 二、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书,对本须知第一款的明确承诺(投标承诺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 3.投标报价(格式见附件) 三、违约责任: 3 篇六:液化气瓶购销合同 篇一:液化气购销合同 液化气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因重庆建工双碑老厂拆除工程施工需要,双方本着互利、双赢、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以下材料购销合同,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单价、金额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应保证: 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和特种行 业经营的合法资质等;供方必须保证需方的材料计划需求,如不能保证,则需方有权另选供方供货。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专业汽车运输,供方必须服从项目管理人员指挥卸车到需方指定地点,由供方自行承担运输过程五、验收方:双方现场按实际数量,以实物验收。在需方材料等管理人员随机抽查中,如果复核数量与现场签收数量不符, 则以抽查复核数量为准,从新计算在此前签收的数量。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供方不收取押金,必须在每月20号与需方核定实际材料供应量,由需方财务挂账。供方开始供应材 料三个月后,在供方提供相应税务正式发票和满足需方财务管理要求后,需方每月按供应材料款的70%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后1月内支付完毕,资金不计算利息。 七、双方责任: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造成不能安全使用,需方须向供方赔偿每只气瓶壹佰元成本费。在 三、交货时间地点: XX 年 7月 15日到工程竣工,地点: 。 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 使用过程中气瓶零配件损坏的更换及费用由供方负责,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费用。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供方一份,需方四份。 签约时间: XX年 7 月15日 签订地点:篇二:液化气瓶购买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瓶购买合同 甲方(买方): 注册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 注册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液化气瓶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1、 名称:液化气瓶。 2、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质量标准:gb11174-1997。 二、 供货期限 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 供货方式、交付地点、运杂费及计量1、供货方式: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送货。(3)其他:_______。 2、交付地点: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 (1)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所在地。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3、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4、计量:交接计量以法定检验机构标定合格的甲方指定供气炼化企业地衡测量值为准。 四、价格及结算 1、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先款后货,一次付清。 (2)先款后货,分期付款,每_____日结算一次。 (3)先货后款,每_____日结算一次。逾期未向甲方支付货款的,每日按总金额的5%处以违约金。 3、税费与发票:双方依法承担相关税费,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方应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收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 (1)甲方有特殊原因无法接货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货款。 (3)甲方在产品供应地装载货物时,应遵守其规章制度。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害时,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配合乙方共同开发市场,并对本合同条款有保密责任。 2、乙方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货款。 (2)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 (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甲方产品的品牌、信誉。 (4)为甲方均衡稳定的提供货源,遇特殊情况(炼厂停产、检修)无法供货时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六、变更与解除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发生下列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甲方因上级单位政策性调整,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七、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在和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甲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八、违约责任 1、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庆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一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壹 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篇三:液化气采购协议 液化气采购协议 甲方(需求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严格执行北京市危险品运输的地方标准,必须遵守有关液化气供应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液化气瓶必须有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 使用、安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并负责检查保证没有漏气现象,特殊情况时交代好使用说明。 3. 供货方(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安全和危险品运输条例,在到达甲方使用地点前造成一切事故由供货方(乙方)自己承担。由于(乙方)安装错误、液化气或液化气瓶不合格,造成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并导致甲方及第三人人员伤亡时,由供货方(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5.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液化气价格(含税价格),应低于周边市场价格,最后核定价格时,如甲方发现乙方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甲方有权核减单价。6. 甲方应在货物交付时对液化气质量进行初步检验,在收货单上的签字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 7. 合同期间的采购单应经双方书面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8. 供货方式:。 9. 付款方式:每月20日前,乙方按照当月送货单与甲方对账,双方确认无误、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后,甲方支付乙方货款。 10. 甲方未按时付款,按合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1. 甲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解除本协议,不负担违约责任。 1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篇七:液化气购销合同 液 化 气 购 销 合 同 甲方(供方): 合同编号: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 市 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俄罗斯产液化气有关事宜达成 一致,具体条款如下: 二. 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后5个银行工作内,乙方通过银行开出银行付款保函或承兑汇票(包含样本请参阅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货条款: 1. 交货港口:______________ 2. 交货方式:船靠码头交货。 3. 风险转移:以油轮连接法兰为界,油过法兰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油过法兰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交货期限:甲方自接到乙方的(预付)款之日起 45±5 天内供货。 5. 卸货港口卸船及仓储协议的签订:乙方负责签订与卸货码头的卸船及仓储合同。卸货及仓储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在本合同中。 四.质量重量标准及验收方式: 1.以条款“一”中规定的质量为准。 2.以目的港 - _________港口SGS 或者中国CIQ 商检关于质量和重量的检验报告为最终依据。 五. 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则受阻方应按照惯例尽快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90天,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甲方原因(____________)而给乙方造成 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因乙方原 因(___________)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 合同总金额的____%。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事项: 1.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写入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 2.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共同承诺遵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商 业机密,不可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方。 3. 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或者乙方的业务人员如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签订或变更合同 内容的,需有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有合同章。未经书面授权的合同行为,不具 有任何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即自动失效。 附:1.银行付款保函样本(因我公司这边的银行暂时只能接收无条件的,以银行 为第一受益人、公司为第二受益人的银行付款保函,所以,请最终的买方首先确 认我方提出的付款方式能否接受 - 即能否开出这种类型的银行付款保函。如果 开不出,那麽买方能够开出何种类型的银行保函?从哪个银行开出?这两个问题 需首先弄清楚。否则其他条款都无法商谈。) 2.另外一种付款方式 – 银行承兑汇票。 付 款 保 函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 致付款保函受益人:中国农业银行 支行. 我行得悉你行拟将开出以 贸易有限公司为开 证申请人的付款保函,我行在此愿为此付款保函提供无条件的、 不可撤销的、独立的连带付款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万元人民币。我行保证在收到你行下列索赔通知书时,即期无条 件的在三日内付款给你行。 索赔通知:我行在此通知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我 行开出的一笔信用证(编号: 开立日期: ) 的申请人,在我行没有收到国外寄单行寄来的此信用证项下的索 偿单据的两个银行工作日内,按该证要求履约对外支付金额为等 值 万元人民币的信用证款项。 本信用证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本信用证担保金额随 贸易有限公司及我行支付相 应递减。 篇八:LNG采购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液化天然气供气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州神火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友好、稳定、有序的液化天然气供需关系,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下,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杜瓦瓶并向甲方采购液化天然气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中出现的以下措辞具有如下所述含义: 一、“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是指在标准状态或略高于标准状态下液化了的低温液态(约-162摄氏度)的天然气,其主要成份为甲烷。 二、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0℃()绝对压力(一个标准大气压)。 三、“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到合同终止之日的连续日历期间。 四、“供气数量”,自供气之日起,乙方前往甲方充装站充天然气数量。 五、“液化天然气价格”,指甲乙双方约定的每公斤液化天然气的价格。 第三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应协商续签下一供应期供用气合同。 第四章标的物与质量: 1、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甲方供应给乙方的液化天然气。 2、甲方供应乙方的液化天然气,应符合中国国家GB17820—XX天然气国标II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第五章液化天然气价格、付款方式 一、液化天然气价格: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间,甲方对乙方的供气价格为 元/公斤。从 年月 日起,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液化天然气价格每月确定一次,以珠海金湾挂牌价加综合费用 元/吨为双方的合作价。 二、付款方式: 1、天然气气费结算方式为:按具体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结算,液化天然气气款均采用预付款方式支付:特殊情况经商定,欠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如超过50万上限,乙方应及时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供气。 2、双方结算气费的周期为当月25日至次月26日,采用记账方式。每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上个月的充气清单(对账单),乙方需在每月3日前将上述清单进行确认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认无异议后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六章、液化天然气贸易结算单位和计量方法: 一、计量单位:公斤(标准状态下) 二、计量方法:以过磅为准,数据由甲方进行记录,乙方人员签名确认。 第七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有权制定天然气充装站操作规程、规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天然气杜瓦瓶充装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2、有权对天然气杜瓦瓶定期或不定期的检验,并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天然气杜瓦瓶进行公务性检查。 3、有权对天然气杜瓦瓶定期评估与资料数据的收集,乙方应给予配合。 二、甲方义务 1、在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天然气充装站应为乙方提供充装服务。 2、甲方24小时接受天然气杜瓦瓶有关事项的咨询服务,并明确回答所咨询的事项。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充装设备计量准确,并符合国家技术部门要求。计量设施按国家计量法、计量检定规章进行送检,校验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甲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乙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需确保能及时供气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充装。 5、及时做好设备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6、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臵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第八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有权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量合格的液化天然气。 2、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甲方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甲方对用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费用由甲方支付。 4、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有权要求甲方随时提供在鉴定期内有效的气质报告,以证明天然气产品的组分和质量。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交纳预付款。 2、乙方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及行业杜瓦瓶相关操作规程。 3、乙方在使用杜瓦瓶、液化天然气过程中非因甲方因素所致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违约、争议、保密与补充 一、违约 1、乙方应按期支付本合同款项给甲方。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都认可的其它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故的详情和有效 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根据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以及如何免除或部分免除责任。 二、争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对事故责任的分配不明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鉴定费用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三、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在合作期间,双方均严守保密条款,不以任何形式(寻求救济途径除外)对外公布合同的任何内容、技术上的细节等。如因此给双方造成损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或转让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转让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转让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补充协议。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或转让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即为双方主客观不能预见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并不能克服之外来抗力的,如政策性因素、战争、地震等。如出现此类状况,则双方均不承但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与数量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补充文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两份(全部为中文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约时间: 201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九:买卖合同:液化气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液化气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液化气购销合同 供方: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 需方: 签署地:河北省任丘市 签订日期: 一、购销数量: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开一套装置每月为需方供应液化气_____吨,供方开二套装置每月为需方供应液化气_____吨。 二、结算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需方达到合同所规定优惠条件后享有相应优惠,详见合同附件1. 三、结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 四、交货地点:供方装车畅五、保证金: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据购销数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依据合同量需方单位汽车均衡自提。 七、计量方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gb11174—1997 九、其它约定事项: 1、详见合同附件1和液化气信誉考核内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 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 3、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在供方装车场内提出,对离开供方装车场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发现需方不正当经营一次,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罚相应金额(以20元/吨为准);累计发现两次扣罚当月全部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解除购销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负。 2、供方原因未完成当月合同量的80%,视为违约;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当月80%的合同量,视为违约,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 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合同附件 1:(需方名称)考核制度 1、合同户根据合同均衡提量,以3天为考核期限,考核分为-5分/次。连续不能按 合同均衡履行量,考核分为是上次的倍数。 2、配送液化气未能达指定地点,考核分为-10分/次,并且降低10%的合同量,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液化气有两次配送未能达指定地点,则取消合同。 3、合同户有倒票现象,考核分为-5分/次。 4、合同户是否有辱骂销售部员工现象,考核分为-10分/次。 5、正常情况下合同户在提货通知单有效期内没有按期提货,考核分为-3分/次。 6、正常情况下合同户开出装车通知单没有装车,考核分为-2分/次。 7、合同户没有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有效量,考核分为-5分/月,如果本月未能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有效量,下个月的合同量将按上月实际购买量执行。 8、外地合同户未能使用汇票、电汇等方式购买液化气,考核分为-5分/次。 9、合同户能否帮助我公司解决实际困难如降库等,考核分为分/吨*次。 10、合同户能否自主开发远途市场,扩大我公司液化气市场长期占有率,考核分为+3分/月。 11、在液化气市场疲软期间合同户主动开票(前2名),根据开票的数量考核分为分/吨*次。 液化气合同每6个月签定一回,每月销售部定期考核,基准分为100分,每月客户积分达到110分时,客户下个月享有20%合同量的优惠价格,每吨优惠20元,如果客户出现两次考核分低于60分,下一次就不在签订合同。 供方: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 需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十:液化气购销协议 液化气供销协议 供气方:永兴正达气站 【简称甲方】电话;5533555 使用方: 【简称方乙】电话;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消防等有关单位法律法规要求 甲乙双方选择合作关系,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质保量按商定时间内早上8:00—晚上8:00之间随时送到乙方使用,供气价格以当月物价局规定送到户的价格结算。 2、甲方保证提供合格钢瓶,按时对乙方进行检查维护,督导乙方正确使用燃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指定专人管理,正确使用燃气,如使用中途发现漏气现象应及时关紧钢瓶角阀,及通知甲方维修处理,私自处理发生事故自行负责。 2、乙方厨房场地应该合符消防安全要求,同一厨房严禁使用多种火源。严禁私自对钢瓶进行加热,乱倒残液,引发事故自行负责。 3、乙方未在商定的时间内通知甲方供气和未按时结帐付气款造成停气,自行负责。 三、协议签订时双方提供资料;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气站充装许可证、安全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法人代表签名。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篇4】瓶装液化气调压器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备 注
1
整治要求
燃气企业必须达到企业资质标准,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气体充装注册登记证》,并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
2
质量要求
燃气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中液化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油气田液化石油气》GB9052—1或《液化石油气》GB11174的规定;人工煤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13612的规定)
《城市燃气企业资质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
技术要求
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的各项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
4
站址要求
1、燃气储配站应远离城市居住区、村镇、学校、工业区、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中地区。
2、燃气储配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机场、铁路、公路桥涵(洞)、重要建(构)筑物、水坝、防洪堤及通讯、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
3、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站址应选择在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带、地基沉陷、废弃矿井和雷区等地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5
贮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0m3以下)
1、距站外工业区外墙至少应有50米;
2、距民用建筑40米;
3、距站外高速、Ⅰ、Ⅱ级公路路肩至少应有20米;
4、距站外Ⅲ、Ⅳ级公路路肩至少应有15米;
5、距站外架空电力线路至少应有1.5倍杆高;
6、距站外Ⅰ、Ⅱ级通讯线路至少应有30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6
贮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1—200m3或单罐容积>20m3)
1、距站外工业区外墙至少应有60米;
2、距民用建筑45米;
3、距站外高速、Ⅰ、Ⅱ级公路路肩至少应有25米;
4、距站外Ⅲ、Ⅳ级公路路肩至少应有20米;
5、距站外架空电力线路至少应有1.5倍杆高;
6、距站外Ⅰ、Ⅱ级通讯线路至少应有30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备 注
7
贮罐与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0m3以下)
1、距民用建筑至少应有40米;
2、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至少应有45米;
3、距罐瓶间、压缩机室、瓶库、槽车库至少应有18米;
4、距门卫、值班室至少应有18米;
5、距消防池、消防房至少应有40米;
6、距基地围墙至少应有10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8
贮罐与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1—200m3或单罐容积>20m3)
1、距民用建筑至少应有45米;
2、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至少应有50米;
3、距罐瓶间、压缩机室、瓶库、槽车库至少应有20米;
4、距门卫、值班室至少应有20米;
5、距消防池、消防房至少应有40米;
6、距基地围墙至少应有15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9
充装台和瓶库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月平均日充装量小于200瓶)
1、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民用建筑不应少于25米;
2、距槽车库、配电室不应少于12米;
3、距站区围墙不应少于10米;
4、距汽车库不应少于25米;
5、距新瓶库、备件库等非明火建筑不应少于12米;
6、距消防水池、消防房不应少于25米;
7、装卸柱可设在充装台无门窗洞口的山墙一侧;
8、瓶库与灌瓶间的距离不限。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
瓶装供应站(点)安全要求
1、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的供应范围为10000湖左右;实瓶存瓶数量取计算月平均日销售量的1.5倍,空瓶存瓶数量取计算月平均日销售量的1倍。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非燃烧实体围墙;瓶库应分为实瓶区、空瓶区和年检瓶区。
2、安全要求:
⑴须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
⑵须配备跔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设施(如防燃灯、防燃开关、防燃电扇等);
⑶建筑物是3层以下的砖混结构;
⑷钢瓶应当存放在瓶库,空瓶、实瓶、年检瓶分区存放;
⑸距民用建筑至少不应少于10米;
⑹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至少不应少于30米;
⑺与重要公共建筑间距不应小于10米;
⑻与主要道路间距不应小于10米;
⑼与次要道路间距不应小于5米;
《江西省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管理办法》、《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备 注
11
管道煤气
要求
管道煤气必须按规划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如地下燃气管道铺设在前,其上面和安全距离内不得设置建筑物和构筑物)。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2
建构筑物防火、防爆
要求
1、门、窗应向外开;
2、地面应采用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
3、充装台、附属瓶装、槽车库、瓶装供应站的瓶库等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
4、具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桩、钢桩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钢柱应采用防火保护层;
5、卧罐的支座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支座;
6、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报警器应设置在值班室或仪表间等经常有值班人员的场所。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3
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设施要求
1、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当总容积小于500m3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通道和面积不应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
2、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消防给水系统应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房、给水管网、地上式消火栓和贮罐固定喷淋装置等。
3、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形管网;其给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
4、单罐容积超过20m3或总容积超过50m3的贮罐应设置固定喷淋装置,供水强度不应小于0.15L/Sm2;
5、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液化石油气排入其他地下管道或低洼部位的措施;
6、站内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应设置小型干粉灭火器和其他简易消防器材。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备 注
14
其他要求
1、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燃气企业,必须具备包括由运输、接卸储存,灌装等完整生产工艺的液化石油气贮配站,方能在城市内设立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经营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贮配站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
2、燃气企业所使用的贮罐、钢瓶、压力管道以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校验;
3、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须有相应资质;
4、由于压缩机操作技术要求较高,各气站操作人员须经培训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规定,充装站自有钢瓶应达到的最低数额为:区充装站5000只;县(市)城区充装站3000只;乡(镇)充装站1000只。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15
市场准入
制度
一、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得《气体充装注册登记证》、《燃气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后,方可进入市场经营。燃气企业若设立瓶装供应点,还须办理《燃气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申请资质审查的城市燃气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申报表;
2、项目批准文件;
3、设计图纸、竣工图纸;
4、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及检验记录;
6、压力容器、管道检验记录;
7、消防设施检验记录;
8、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记录;
9、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安全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明,燃气专业人员上岗证;
1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1、其它相关资料。
《江西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篇5】瓶装液化气调压器
瓶装液化气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市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成立了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住建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市容局分管领导担任,区协调下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工作组,同时制定了《2014年市区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4月24日召开区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部署动员大会。
1、重拳打击“黑气”。区整治办认真组织开展“黑气”点的摸排工作和打击“黑气”行动。上半年,联合执法查处群众举报“黑气”点两处,查扣钢瓶130瓶,其中15KG钢瓶120瓶,50KG钢瓶10瓶,行政拘留4人次,有效震慑了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现象。
2、加强餐饮企业用气安全。整治办对区内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296家次,查处用气安全隐患43起,要求企业对隐患立即整改到位。
3、燃气热水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月28日,整治办部署开展区燃气热水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对我区燃气热水器用户安全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共摸底不合格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用户114户,发出整改通知书114份,并做出暂时停气决定。
4、开展我区学校周边托管班用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共摸底托管班燃气用户30户,对其中6户存在安全隐患用户做出整改。
二、强化燃气企业监管工作
1、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当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到位。上半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隐患12处,整改12处,整改率达100%。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做好每批次购进液化气质量检测和资料留存,整治办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燃气质量进行抽检,4月18日整治办委托国家化学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我区两家瓶装燃气企业气体进行抽样检测,均未检出二甲醚含量。
3、组织燃气企业制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企业《燃气事故应急抢险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员工对应急预案的熟悉度,检验员工应对应急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与操作水平。
三、开展用气安全宣传
1、区整治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制作《区中小餐饮场所安全用气专项整治监督服务卡》、《用气安全宣传》与《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宣传材料共计3200份,张贴至各小区并分发居民用户开展宣传;
2、利用区有线电视台、新闻网等多家新闻媒体播放《请广大市民注意燃气使用安全》、《燃气热水器用户用气安全知识》宣传知识;
3、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区整治办组织区住建局,区燃气企业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燃气安全用气常识300多份,《燃气用户管理手册》100多份,《燃气用户须知》300多份,解答燃气用户燃气安全相关知识80多人次。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广大用户对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的知晓率,学会辨识不合格气瓶、器具、气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四、下阶段工作意见
1、各职责部门按各自职责,继续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区燃气市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区安全。
2、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
3、加大打击“黑气”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深挖“黑气”窝点,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同时建立“黑气”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