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材料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材料3篇
【篇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材料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
地址: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普查区_________普查小区________户编号
一、住房项目
H1.户别
H2.本户应登记人数
本户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
H5.住所类型
H6.本户现住房建筑面积
H7.本户现住房间数
选项:
1.家庭户
2.集体户
1.2020年10月31日晚居住本户的人数
2.户口在本户,202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户的人数
H3.出生人口
H4.死亡人口
选项:
1.普查住宅
2.集体住所
3.工作地住所
4.其他住房
5.无住房
(选择2-5项的,跳至个人项目填报。)
______平方米
______间
______人
______人
男______人
女______人
男______人
女______人
(超过六人的户,从第2张普查表起,需填写“本户地址、共几张、第几张”,户记录只填写“户编号”)
二、个人项目
D1.姓名
D2..与户主关系
D3.公民身份证号码
D4.
性别
D5.出生年月
D6.
民族
D7.普查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居住地
D8.户口登记地
D9.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
D10.离开户口登记地
原因
D11.受教育程度(3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
D12.是否识字(15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
选项:
0.户主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岳父母或公婆
5.祖父母
6.媳婿
7.孙子女
8.兄弟
姐妹
9.其他
选项:
1.男
2.女
选项:
1.本调查小区
2.本村(居)委会其他调查小区
3.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
4.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
5.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详细填写清楚: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
6.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
7.国外
选项:
1.本村(居)委会
2.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
3.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
4.其他县(市、区、旗)请在下面详细填写清楚: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
5.户口待定,跳至D11项
选项:
1.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跳至D11项
2.不满半年
3.半年以上,不满一年
4.一年以上,不满两年
5.两年以上,不满三年
6.三年以上,不满四年
7.四年以上,不满五年
8.五年以上,不满十年
9.十年以上
选项:
0.工作就业
1.学习培训
2.随同离开/投亲靠友
3.拆迁、搬家
4.寄挂户口
5.婚姻嫁娶
6.照料孙子女
7.为子女就学
8.养老、康养
9.其他
选项:
1.未上过学
2.学前教育
3.小学
4.初中
5.高中
6.大学专科
7.大学本科
8.硕士研究生
9.博士研究生
选项:
1.是
2.否
户编号:_________ 本户共 ________张,本张是第 ________张 申报人(签字): 普查员(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材料
人口普查的意义和作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七次人口普查时间确定在11月1日开始,大家知道人口普查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人口普查吧!
为什么要进行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每一个人、每一户家庭。此次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瑞安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此次人口普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此次普查的标准时间节点是 2021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工作持续约3年时间,分3个阶段。
一是普查准备阶段(20XX年10月至2021年10月);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1年11月、12月),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
这次普查要调查哪些情况?
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
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这次人口普查将
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为充分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公民身份证号码信息将做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问题一:人口普查多长时间开展一次,有什么重大意义?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确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相继在1953、1964、1982、1990、2000、2021年开展了6次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时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能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只有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摸清人力资源结构信息,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自202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而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这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问题三: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将对采集到的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问题四: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五:普查对象应做好配合工作?
答: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
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人口普查的意义和作用
【篇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材料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显示,全国人口共141178万人(14.1178亿人),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7206万人,增长5.38%,年均增长率为0.53%。
据介绍,根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七人普”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实时直接上报数据,首次实现普查对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自主填报,强化部门行政记录和电力、手机等大数据应用,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人口共14117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133972万人相比,增加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57%下降0.04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从户别人口来看,全国共有家庭户4941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9281万人;集体户2853万户,集体户人口为1189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的3.10人减少0.48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我国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在人口地区分布方面,东部地区人口占39.93%,中部地区占25.83%,西部地区占27.12%,东北地区占6.98%。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下降0.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上升0.2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1.20个百分点。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进一步集聚。
在性别构成方面,数据显示,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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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与2010年基本持平,略有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3,较2010年下降6.8。我国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从年龄构成来看,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占17.95%;15—59岁人口为89438万人,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1.35个百分点、下降6.79个百分点、上升5.44个百分点。我国少儿人口比重回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
在受教育程度人口方面,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文盲率由4.08%下降为2.67%。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10年来我国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在城乡人口方面,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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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落地,10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在流动人口方面,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94万人,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长69.73%。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从民族人口来看,数据同时显示,汉族人口为128631万人,占91.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8.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
国家统计局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七人普”全面查清了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当前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资源,国家统计局正在抓紧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开发,后续会采取更多方式公布和共享普查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人口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普查的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地制定人口相关战略和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信息支持。
注:全国人口是指我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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