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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吗范文(通用6篇)

时间:2022-05-19 14:05:03 来源:网友投稿

有效是汉语词语,拼音yǒu xiào,意思是能实现预期目的;有效果。出自《汉书·元帝纪》,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吗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吗6篇

第一篇: 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吗

物业管理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力盟城市花园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住一体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____                                      _            ____;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 年(不超过3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

   8、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及验收报告;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1、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2、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

8、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1层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5元向乙方交纳;2层及以上楼层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8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4元向乙方交纳;

   3、设施设备运行公摊费用1层每户每年120元;2至6层每户每年220元,6层以上每户每年300元;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所有购房业主均需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住户实际情况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方违本合同,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 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吗

物业管理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力盟城市花园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住一体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____                                      _            ____;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 年(不超过3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

   8、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及验收报告;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1、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2、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

8、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1层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5元向乙方交纳;2层及以上楼层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8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4元向乙方交纳;

   3、设施设备运行公摊费用1层每户每年120元;2至6层每户每年220元,6层以上每户每年300元;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所有购房业主均需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住户实际情况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方违本合同,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 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吗

企 业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代理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相关业务,且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服务项目

为甲方办理工商开业经营所需证照。

二、费用

1、甲方应付乙方代理费总计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2、政府收费由乙方另行承担。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起,先支付代理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待代理业务结束后付清代理费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合同标的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及办理有关事项;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此条款在合同期满后仍有效;

3、甲方应及时提供有关部门所需的正确材料后,乙方按合同标的开始代理服务;

4、甲方应在合约签定后,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应资料而使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未能完成代理服务项目,则在扣除相关政府所收费用后,余额及代理费全部退还。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再定,如发生争议,应由当地仲裁机构予以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委托方(签字、盖章) 代理方(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企 业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代理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相关业务,且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服务项目

B、为甲方办理企业注销事宜。

二、费用

1、甲方应付乙方代理费总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日起,支付代理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待代理业务结束后付清代理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2、其它: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7、乙方按合同标的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及办理有关事项;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此条款在合同期满后仍有效;

9、甲方应及时提供有关部门所需的正确材料后,乙方按合同标的开始代理服务;

10、甲方应在合约签定后,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应资料而使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1、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未能完成代理服务项目,则在扣除相关政府所收费用后,余额及代理费全部退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再定,如发生争议,应由当地仲裁机构予以解决。

五、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生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委托方(签字、盖章) 代理方(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第四篇: 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吗

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三、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        %)         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人民币        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按月租金人民币        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五、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年内达到                     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人民币        元,合理支出人民币        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作为经营收入。

六、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七、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全国)、人民币        元(省)、人民币        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元至人民币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八、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九、其他事项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五篇: 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吗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县)道(路、街)号

四至: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

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甲方权利义务

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其他;

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乙方权利义务

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每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____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______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_____年以上。

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账务账册;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事件或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房屋外观: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房屋完好率%以上;

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账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

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环境卫生:

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

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绿化养护:

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小区内实行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以上,合格率达%,险情排除及时率达%,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____日前交纳

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

分之____交纳滞纳金。

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机动车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机动车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绿地养护;

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便民服务费用;

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____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乙方经济赔偿。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日内整改,预期为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为准。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协调不成,向山东菏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附件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近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近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合同备案

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近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合同责任及生效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第六篇: 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吗

开发商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

由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涉及到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切身利益,因此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充分了解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各种经营单位的性质和种类比较复杂,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有必要考察双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年检证明资料等。

2、注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不要签订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业主委员会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3、合同条款要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之间发生的一项劳务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言简意赅,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前后不能出现矛盾。

4、管理费标准的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中的管理费标准的确定必须合理、合法,具有可执行和可操作性。既要照顾物业管理企业实际开支情况,又要顾及业户的负担。既要使物业管理企业有收益,又要使业主有所获。

5、对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分包行为无效。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才能将物业管理项目转包或分包。

6、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大多数《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在约定仲裁事项时,只是笼统地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这样的仲裁条款只是约定了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实际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对仲裁机构必须写清具体名称。

7、签字盖章应同时具备。《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签约时,往往是由双方各自的代理人(企业法人委托的经办人)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经办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印章,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有的单位以合同未加盖本单位公章为由,否认经办人签名的效力。为了不给这些人以可乘之机,订立合同时应当经办人签名和单位印章同时具备,经办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