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县委自觉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为纪委履行责任
基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青发〔2016〕10号)要求,结合盐业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担负主体责任,局纪委和局属单位纪委(委员)担负监督责任。要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与要求,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是全方位的责任,既包括主体责任的内容,也包括全方位的监督职责;纪委监督责任既是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相对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两级党委、纪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归口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履责尽责,通过严格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使落实“两个责任”纵到底、横到边,推动盐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责任内涵。
党委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是指党委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局党委和局直单位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党委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
(二)责任内容。
1.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盐业工作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准确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确定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延伸到所属部门和单位,构建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履职尽责
的责任体系。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2)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建立干部“带病提拔”、“带病重用”责任倒查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从严正风肃纪。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支持纪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支持和推动纪检工作改革,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权力公开运行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6)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贯彻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
(7)开展巡查工作。主动接受上级巡视巡查监督,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查工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结合盐业系统实际,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主体责任,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局属单位党委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巡查监督实效。
.党委书记的责任。
(1)负总责。在组织领导和落实党委领导班子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要求和督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
(2)管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督落实。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
(4)抓管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定期调度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约谈提醒、督促改正。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抓分管。明确要求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抓细化。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3)抓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加强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4)抓管带。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一)责任内涵。
纪委监督责任,包括纪委和纪委书记两个层面,是指局和局属单位纪委(委员)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责任内容。
1.纪委的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向同级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统筹谋划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协助党委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推动任务落实。部署安排监督责任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化作风监督。针对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严肃执纪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突出惩治重点,特别要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5)推动源头治理。协助党委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专项监督、巡查等渠道,发现制度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强化源头治理。针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纪委书记的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在组织领导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执纪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看齐意识,增强政治定力。
(2)强化组织推动。坚决贯彻执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局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时刻关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违纪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3)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对局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其在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
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4)强化监督效力。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把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融入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5)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四、推进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分别承担,主要负责统筹计划、组织安排、日常调度、检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本单位党委、纪委提出意见建议。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采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逐级明晰责任,并确保延伸覆盖到所有基层支部。
(二)实施清单管理。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纪检委员责任清单。领导班子的责任清单既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的常规性工作,又要突出年度工作和重要权力、资金、资源监管等重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责任清单,要充分体现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做到权责一致。领导班子成员岗位
或工作分工作出调整的,须在1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
(三)实行履责报告。局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局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局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每年分别与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委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年底局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述责述廉。
(四)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年初结合年度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细则;年底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五)建立工作档案。分类建立健全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档案,将制定下发的制度规定和监督检查等情况记录在案,全程留痕,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对审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开展纪律审查或对违纪党员作出处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大事项,要详实、规范、严谨、细致记录。
(六)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特别是对因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本意见对党委的规定适用于局属单位党支部、对纪委的规定适用于局属单位支部的纪检委员。
月19日至20日,重庆市纪委副书记张伟来云阳县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用工作实绩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座谈会上,县委书记张学锋汇报了云阳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云阳县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相关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
张伟说,近年来,云阳县委、县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立足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功能定位,确立了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的目标,坚持走生态经济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十二五”收官取得圆满成效,“十三五”开局良好,后劲很足。
张伟指出,云阳县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
设的主体责任上认识到位,思路清晰,对问题查找准确,举措有力,把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当作一项重点民生工作来抓,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县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张伟要求,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要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
张伟强调,要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从严治党的政治压力;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的建设;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和“四风”、腐败问题频发的,要加大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的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张学锋表示,云阳将认真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
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不断把云阳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光荣汇报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新建镇于20XX年4月13日下午14:00时组织了在家党委成员和村社区总支书记召开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了认真细致的研讨,现将调研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情况
中央提倡全面从严治党,是历史的必然,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深化。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民心所向。多年的改革历程,我们党的一部分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淡忘了党旗下的宣誓,在工作中以开放的影子庶住了自己的身躯,不知自己是否坐正,不知不觉的脱离了群众,违反了党规党纪,给组织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经过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现象力度的加大,党内一些违纪违法干部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为党的形
象挽回了一些损失,从新赢得了民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央在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将对党员干部廉政自律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纳入重要内容,将违反国家法律的受到处理的进行了明确细化,体对了中国共产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严要求,对党内监督和依法依规治党的深化。
(二)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最基层的党委,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从严治党的决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预防和惩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方面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党委平时多召开党内管理的工作会议,将党内工作摆到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前面,正确处理好党内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二者两不误、双促进。
.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建设方方面面。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把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做实。要制定好党员发展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入党把关不严而造成人员带病入党,尽量减少或杜绝“突击”纳入。二是严把党员领导干部任用关,把党员干部任前任期廉政谈话工作做实。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深入而不能当成形式,要通过任前谈话掌握干部政治和党性如何,对任职后的工作要进行预先评估,确保上任后能把握大局、不误工作。要通过任期谈话掌握党员干部任期履职和廉洁自律情
况,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在任期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把干部监督教育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做实。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随时要注意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要积极的加以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纪律追究,对存在的以问题要求干部及时纠正,要在干部监督教育上形成一定的制度,做到干部管理有章可循。党委在干部教育管理中,要把学习教育、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纪律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在干部中要进行警钟长鸣。对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后要进行认真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拓展组织处理的教育范围,让未受到处理的干部也受到一定的教育。
.在日常的管理监督中,党的领导要敢较真,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至于让干部去犯大错误,甚至去违反国家法律。领导干部要首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用纪律和规矩去约束自己和身边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和支持纪委的监督工作,对组织处理达不到效果的对象要进行党政纪处理,提高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服务水平能力,树立组织良好的形象。
.20XX年来,新建镇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制落实、民生资金的监督、村(社)组监督体系的教育和培训、警示教育宣传学习和纪律审查工作,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和死角,为我镇党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以问责为抓手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在20XX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中,新建镇从通报批评、组织集中约谈和个人约谈、召回管理、党政纪处理等形式干部进行了管理。到目前为止,我镇共发出通报3期,问责人数达27人。通过组织集中约谈,对全镇土地确权工作滞后的3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处罚力度,现已立案4件,党政纪处分2人,并对其中1名干部建议县委进行了召回管理。
我镇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做至了“较真叫板”,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中心蔡艾勇,在协助太河村包组代收代缴新农保的过程中,存在克扣群众参保资金的现象,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镇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考虑对其教育的效果,决定将其纳入凤冈县第三第干部召回管理的建议对象。
为了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推动问责成为新常态,中共新建党委镇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工作制度、党委成员工作职责、纪委工作职责、纪委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党委向分管领导、村(社)及工作部门与挂包领导及分管领导签订民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的突出问题。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深化从严治党就是拿干部过意
不去,认为处理了身边的党员工作就无法开展了,没有意识到组织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是在教育和保护干部,是我们从事党的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
(二)工作实践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村组监督员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担当精神,不愿展开监督工作。二是乡镇人员变动频繁,纪检队伍人员不稳定,开展工作的业务水平不高。
三、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
(一)在乡镇党委班子中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纪委工作分管,把纪委书记从繁重的工作解脱出来从事纪检工作,真正实现纪委职能的转变。
(二)各级党委加强对党内监督从业人员的的培训,提高纪检队伍业务水平。
(三)细化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篇二:县委自觉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为纪委履行责任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XX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
1.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乡各党支部和纪委要深刻认识“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把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性和源头性举措,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
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支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乡纪委等部门要按照乡委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各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纪检小组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支部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对党组织特别是班子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要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2.落实“两个责任”的关系。各党支部要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有利条件,并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纪委要加强对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进行督促和纠正,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
二、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3.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切实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将责任延伸到农村、社区和各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5.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规定、市委十一条规定和县委十三项规定,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创新作风建设教育实践载体,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6.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O13—2O17年工作规划》。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
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7.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尤其要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8.加强研究部署。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和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9.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及时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
10.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1.高度重视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亲自讲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12.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被检查地方和单位提出要求。
13.做廉洁从政表率。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规定、市委十一条规定和县委十三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14.主动研究部署。协助本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部门(单位)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15.支持查办案件。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
16.加强督促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17.参加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积极参与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18.严格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规定、市委十一条规定和县委十三项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纪委(纪检小组)的监督责任
19.协助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和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组织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O.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把严明
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21.推进作风建设。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规定、市委十一条规定和县委十三项规定落实。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作风建设方面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22.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23.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定期开展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配合上级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四、落实“两个责任”的措施
24.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强化乡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乡纪委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时,在向乡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纪委书记排序及分工的有关规定,确保纪委书记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清理和理顺乡纪委牵头、负责和参与的工作,切实做到聚焦主责主业,负职负责。
25.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乡委、乡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乡纪委向乡党代会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定期向“两代表一委员”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各纪检小组向乡纪委和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26.建立党政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制度。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畴,每年由党政班子成员带队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评先表彰、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7.建立党组织、纪检小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议制度。每年选择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小组长向乡纪委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两个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进行现场评议,评议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28.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9.认真执行约谈和函询制度。严格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
30.强化责任追究。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
3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各纪检小组成员,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
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的问题。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篇三:县委自觉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为纪委履行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第一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分“党委班子集体责任”、“党委成员个人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有10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选好管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责任制考核、加强党内监督、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等。
纪委“监督责任”有五项,《实施办法》列出了专门的“责任清单”,包括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5项。
第二篇: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明确工作指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了党委及同级纪委的工作责任。作为远离祖国的海外建设队伍,项目党委要紧靠党中央,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建设一支有力量,得民心,重团结,能创新,向前看的队伍。各级纪委要确实履行职责,在治理腐败的工作中做好监督、执行的工作。充分解读、坚决贯彻“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是把队伍建设成一支廉洁的队伍,有战斗力的队伍,得民心的队伍的关键。
党委的主体责任体现在三个方面,组织结构上的主体责任、工作内容上的主体责任以及执政能力上的主体责任。从组织结构方面出发,首先领导班子要对整个项目肩负集体责任,要将廉政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及文化建设提升到同一高度,在部署落实和检查考核等方面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其次领导班子的第一负责人同样也应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负责人,不可在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上厚此薄彼,认为廉政建设是纪委书记的事情,在廉政建设重大事项的开始阶段上要亲
自部署、亲自协调,在运行阶段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再次领导班子中的各分管领导,不但要管好自身职责内的经济建设,同时也要正确认识“一岗双责”。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从工作内容上讲,第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坚决去除掉一切滋生腐败的土壤;第二是要建好队伍,要管好队伍,在人员选拔中消除腐败,从根基上解决腐败问题;第三是要把红章子放进盒子里,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权力,防止职责不清,防止出现权力越位,职权不到位,工作不上位的现象出现;第四是要在廉政建设中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法违纪人员,要把廉政建设放在政治任务高度,通过具体的工作协调、人员调整确保廉政建设的有效、有序进行。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从主体责任上讲,要认清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纪委监督责任的工作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委的主体责任的保障,两种责任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
党委要将保障纪委工作作为主要职责,要秉持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渎职的思想,同时要坚持对纪委工作的领导,防止纪委在工作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和不到位。各级党委要建立完善的腐败治理体系,要加强对于腐败治理工作中的全局统筹能力、人员工作协调能力、腐败现象的治理能力和对于防腐工作的保障能力。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要在职责地位、工作对象、和职责内容三个方面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能力。在职责地位方面,纪委要明确自身为对于腐败治理工作开展监督的专职机构,纪委的监督权威不可动摇、不容替代,要在监督同级党委腐败治理工作的高度履行自身职责。在工作对象方面,纪委的工作对象为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各级机关、项目以及相关党员领导干部,明确工作对象,防止在工作中做到“打虎拍蝇,不容遗漏”。在职责内容方面,第一,纪委应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要积极开展对组织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第二,纪委要坚决查处党组织内的各机关、项目及党员的违反党章案件,对于违法乱纪情况,有义务向同级党委报告;第三,对于同级党委起草制定的防腐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向同级党委及上级纪委及时汇报腐败处理工作进程;第四,纪委需根据相关防腐规定,手里党员群众对于党组织及党员在工作中存在违法乱纪事项的举报,以及统计党委中党员对于举报的申诉。
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明确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中的主导地位,要求党委在防腐建设中起到“指挥棒”和“冲锋枪”的双重作用。对于纪委工作,党委要在为其监督作用提供保障的前提下,纠正其在监督工作中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明确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是明确纪委的监督主责,要求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敢于并善于提出对同级党委工作进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党委在工作中意识清晰、旗帜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相互促进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才能确保党在廉政建设反腐倡廉中工作中的有效、有力、有序、有成。
第三篇:浅议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浅议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和关键点。探索和研究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现实意义。
一、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核心是党委的主动担责。一是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扎好教育巩固“篱笆墙”。三是要深化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制度。四是严格执行责任制,落实目标、细化内容、强化措施,实现全覆盖、全监控、全防范、全教育。五是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二、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中心在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作为主要负责人就要带头尽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一是要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委书记必须要有强烈的担
当意识、尽责意识、落实意识,做到履行主体责任“不甩手”。二是主要负责人要把重大问题研究透,把上级的具体要求体现到行动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支持纪委工作。三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四是要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是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三、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基础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有效分责。一是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四抓”,经常过问上手抓,深入调研用心抓、具体问题具体抓、重大问题齐心抓;做到“四勤”,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真正做到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好助手,在履行监督责任上主动作为,加大推进“三转”工作。三是要把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重视“责任担当”、“责任考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四、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点是共同担责。一是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落实,党委定方向、目标、任务,纪委抓具体、措施、监督、落实,形成合力、压力、动力。二是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三是共同承担惩处的责任,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割毒瘤动手术,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敢于惩处。四是共同承担预防的责任,要扎篱笆定规范、建高墙定制度,为防止腐败打育苗,找抗体。
五、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落脚点是严肃追责。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是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二是分解责任,层层追究。三是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比问。
六、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成败点是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于发展的关系。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做到维护不破坏、维修不更换。二是要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处的威
慑力和改革的推动力共同作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当中。三是要正确处理监督和协调的关系。监督要有力,协调要有效。敢于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协调就是做好牵头工作,当好参谋,在协调中强化监督,牵头不包办、督促不取代、协调不越位。四是要正确处理查处与保护的关系。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营造一个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四篇: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1.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
台账。和22个部门签订《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另附盒)。
2.党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党委书记对有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进行具体研究安排和督促落实。
第五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综述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实
施
细
则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
(一)党委(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至少2次。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建立责任体系和主体责任传导链条。
(3)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2核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5)督促下级党委(党总支、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延伸到下属单位、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学校。
2.选好用好干部
(6)有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等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7)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等制度。
(8)加强对被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行为的考察,落实选人用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
(9)推行干部提拔任前考廉制度,对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加强新任干部的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3.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县委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全年至少听取本地、本单位(系统)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汇报4次。
(11)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征地拆迁,惠民政策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3(12)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
(14)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集中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15)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体系,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16)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支持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更好地发挥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17)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消灭在萌芽状态。
(18)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分工的相关要求,选齐配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19)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调整和精简议事协调机构。4(20)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新要求。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1.及时研究部署
(1)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系统)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年至少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业和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2.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及时全面掌握本单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4)每年要对所有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谈话面要达到50%以上;对发现问题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
3.主动支持纪委工作
(5)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落实查办案件工作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推
5动各单位(系统)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做到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7)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分工的相关要求,选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
4.积极开展廉政教育
(8)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的学习作为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自觉性。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2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5.坚持组织检查考核
(9)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年至少1次带队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
6.带头廉洁自律
(10)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制度,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11)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6(12)每年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至少开展1次对照检查,按要求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1.抓好布置安排
(1)协助本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部门(单位)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2.及时加强督促指导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3)坚持抓早抓小,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批评。
3.主动参与检查考核
(4)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年至少1次参与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4.积极支持查办案件
(5)对分管范围内的案件查处工作及时过问、大力支持、积极协调,对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和线索,及时揭露、报告。
5.带头廉洁从政
(6)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
7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7)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及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
1.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1)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腐
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机制,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坚持平时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
(4)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党规行为。
(5)严明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6)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3.推进作风建设8(7)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将明察暗访常态化、全覆盖,及时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县委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
(8)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作风建设方面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逐步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9)强化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履职过程中敷衍塞责、走过场、搞变通的行为。
4.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0)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1)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执纪执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
(12)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
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推进案件查办机制创新,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5.强化党内监督9(13)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定期开展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4)加强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
(15)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6.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
(16)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努力打造反腐倡廉铁军,防止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的问题。
三、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
1.实行“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每年12月底前,系统各单位党支部要向局党委和局纪委报告本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局纪委要向县纪委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定期向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实行责任清单制度。每年年初,党委和纪委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责任,明晰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责任清单,分别上报县委和县纪委备案。年中,加强动态管理,跟踪督查。年底,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总结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3.实行责任制制度。局党委和局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责任制”,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案件查办、工作总结报告等重要工10作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4.实行台帐管理制度。要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台帐管理制度,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化管理,系统各单位每年至少两次向局纪委报送落实
责任的量化指标,局纪委要根据报送的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函询、约谈。
5.实行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制度。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畴,每年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对排名末位的单位和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党风廉政建设被
“一票否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6.实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评议制度。每年系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局纪委述职述廉,集中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两个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接受局纪委现场评议和质询。
7.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18.认真执行约谈、函询、质询制度。认真执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
9.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季度报告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实行责任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篇四:县委自觉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为纪委履行责任
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自觉增强管党治党的担当意识,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委实行监督责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获得明显成效,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以下:
1、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的大事。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加大在科学发展考核中的权重,统1研究部署,统1组织实行,统1检查考核。年初,召开县纪委X届X次全会和党群工作会议,县各大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县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下发《202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意见》,将X项具体任务分解到X个单位,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1把手”工程,党委书记实行第1责任,增强亲身抓、主动抓、严格抓的自觉性,坚稳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大问题亲身过问、重点环节亲身调和、重要案件亲身督办,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和榜样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规矩纪律挺在前,对移民避险解困工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关键领域,县委主要领导都亲身安排、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扬、教育、责任、压力等,做到逢会就讲、有案必查。班子成员依照“1岗双责”要求,切实实行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1责任人”的责任,既管事又管人,既管业务也管党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催促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履职,引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落实下级党委实行主体
责任。县委、县政府从严实行主体责任,自觉当好勤政廉政的榜样,班子成员严守纪律,管好自己和亲属及身旁工作人员,以身作则,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组织和各界的监督。
2、强化权利制约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把源头防腐牢牢抓在手上,在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上狠下工夫。1方面突出抓教育。围绕加强党风党纪和廉
政从政教育,将今年元旦以后的第1周定为“廉政教育周”;X月份,县委书记为广大干部作了题为《XXX》的专题党课辅导报告,立意深远、效果突出、反响良好。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县委党校所有培训的必学课程,通过展开案例教育、巡回课堂教育、制作违背中央8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专题片等方式,为全县党员干部“醒脑”,进1步深化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增强遵纪遵法的自觉性。在全县展开廉政教育“6个
1”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举行1次廉政辅导、观看1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集体参观1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展开1次述职述廉活动,展开1次岗位廉政风险查找防控活动,增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另外一方面突出抓制度。推行权利清单制度,今年以来,共清算紧缩行政权利事项X项,保存X项,其中行政审批X项。除涉密事项以外,对所有县级行政权利清单,以县政府文件进行公布,并在县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网站进行公然,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展开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工作。加强对部门单位“3重1大”事项的审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问题产生。建立县委书记廉政约谈制度,从X月份开始,县委主要负责人对X个乡镇街道和X个县直部门1把手进行廉政约谈,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行“厘职清权、对
点防控”村权运行监控模式,监督村级权利运行。在县内主要媒体开设《主体责任在线》专栏,乡镇街道和主要县直部门“1把手”现场许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对全县X个乡镇街道和X个县直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取消了X个单位、X人的评先树优资历;针对党(工)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X种情形,纪(工)委(纪检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X种情形给予及时启动提示约谈或告诫约谈,有力增进了“两个责任”落实。
3、全力支持纪委工作,严查大众身旁“4风”和腐败问题?
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县委全力支持纪委监委体制机制改革和案件查究、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及时听取纪委监委工作汇报和研究解决案件查究中的重大问题,进1步优化全县执纪执法环境,推动纪委监委两重领导机制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县委前后召开X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
况汇报并进行研判。对县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机构进行清算,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调和机构X个,保存或继续参与X个,精简率到达X%。对全县X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剂,调剂后的纪委书记分工全部符合上级要求,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专人专职专用。在X月份乡镇干部调剂中,对X名乡镇纪委书记提拔重用,其中X名提拔为正科级。对各类背纪背法案件实行“1案双查”,对领导或监督不力,致使领导或监督范围内党员干部产生违背8项规定或“4风”?
行动的,1律进行责任追究。着力加大对产生在大众身旁的“4风”问题查处力度,共查实农村土地征收流转、“3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产生在大众身旁的“4风”问题案件X起处理
X人,查究违背中央8项规定精神案件X起处理处罚X人。在电视、报纸、网络公然暴光X次X起案件X
人次,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4、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保护大众利益?
着力解决信访基础工作中“不严不实”的问题,进1步健全解决大众公道合法诉求的工作机制。积极疏导情绪,从县委常委带头做起,实行各级各部门窗口接访、联席会议办案、县级领导接访“3级接访”,展开领导干部“包案”工作,确保大众的“呼声疾苦”1站式受理、“疑问杂症”1揽子解决。1⑸月份,全县初信初访1次性办结率到达X%,结服率到达X%;纳入大众满意度评价的上级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X%。围绕健全完善直接联系服务大众制度,结合成方连片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保安置点,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选派X名优秀干部到村任职第1书记,共同做好大众工作,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库区移民避险解困、脱贫致富。不断展开基层财务、干部风格等专项整治,列出基层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强化措施,挂账销号,解决了1批大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5、选好用好干部,营建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好干部”标准和“4个突出”用人导向,真正把信心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严把“7关”,努力营建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1是把好平常考察关。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把班子和干部考察准考察实。建立现实表现台账,及时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存在问题;坚持“3个层面”评价(县级领导评价、“1把手”互评、干部职工评价),多角度了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重视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1线考察辨认干部,制定《关于在成方连片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中考察辨认干部的实行方案》,全面掌握
干部的平常表现,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奠定坚实的基础。2是把好档案审核关。动议环节提早调入人选档案,严格审核推荐人选“3龄2历1身份”及升学、参工渠道等基本信息,避免把问题干部纳入动议范围。3是把好干部初始提名关。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在推荐干部时,必须署名填写《干部提名推荐表》,强化推荐责任。4是把好干部选任联合审查关。强化单位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把关和监督作用,肯定考察对象前,由单位党组织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出书面结论性评价,纪检、检察、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职能对考察对象作出审查鉴定。5是把好常委会研究干部程序关。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须有3分之2以上成员到会,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县委书记作最后表态发言。6是把好任前廉政谈话关。每次干部调剂后,县委都安排专人对调剂触及人员进行谈话,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并对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7是把好信访举报问题查处关。对干部考察和公示期间反应的信访举报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坚持问题不查清不上会、不办理任职手续。认真履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积极推动干部在县直部门之间、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直部门之间交换,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下步,将严格依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突出“3个方面”,认真落实好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两个责任”,特别是认真实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1是落实“3方责任”。落实好党委(党组)和“1把手”的主体责任,突出对“1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增进责任制得到更好落实;落实好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实行好“1岗双责”;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2是捉住“3个环节”。抓好责任分解。突出单位特点,切合各自实际,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
抓好责任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达标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惩防体系建设推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和风格建设情况及大众的评议意见作为重点内
容,全面进行考核。抓好责任追究。分清当事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真正做到“不管触及谁,都要1查到底,绝不迁就迁就”。3是坚持“3个结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部门单位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将反腐倡廉建设和责任制要求融入单位管理各项制度当中,构成责任制落实的长效机制。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真正做到1起部署,1起推动,1起落实,1起检查,1起考核,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与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相结合,把廉政风险防控、权利运行监控工作纳入责任制范畴,真正把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篇五:县委自觉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为纪委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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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县委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
中共县委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
2016年以来,县委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主体责任,不断改进作风,振奋精神,推进改革,攻坚破难,以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常态化,为实现xx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2016年12月28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再勇在带队检查xx县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时指出,过去一年,xx县委在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强化“五铁措施”,狠抓“六个从严”,推动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正风肃纪持续向好,基层党建创新有声有色,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干部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脱贫攻坚稳步推进,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这些都是xx县委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直接体现。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扭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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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建立健全“书记抓、抓书记”长效机制,强化“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度,真正把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县委积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2016年,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洁和反腐败工作汇报80余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洁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xx县发展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通过县委的积极带头,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每月召开1至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洁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既履行好‘抓’的责任,又发挥好‘带’的作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张志祥在谈到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时,作出坚定表态,并率先垂范,对党风廉洁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党风廉洁建设工作逢会必讲,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2016年,张志祥亲自深入各乡(镇、街道)、各村调研党风廉洁建设300余次,上廉政党课8次,采取集中约谈、个别约谈、电话约谈等多种方式,约谈各级干部1000余人次。
县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洁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之中,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主要领导责任,2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做到了勤研究部署、勤督促检查、勤告诫提醒,对分管领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通过层层传递压力,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了既抓发展又抓党建,既重安排又抓落实,谋划推动党风廉洁和反腐败工作的意志更加坚定。
县委建立了链条式传导机制,通过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有力度、落得实。全面开展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将全年任务分解落实到牵头部门单位和议事协调机构,从上至下层层签订责任书。对各级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情况、反腐倡廉任务完成情况、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初步形成了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构建惩防体系,扎牢织密制度约束的“笼子”
古人云:“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制度建设管长远、治根本,是从源头防治腐败的根本保证。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县委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切实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扎实抓好党章党规教育。采取印发资料、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3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的培训,共举办各类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专题党课20余场次。2016年8月13日,举办全县“三个条例”专题讲座,邀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集智书记为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三个条例”宣讲;扎实抓好常态化约谈。建立健全常态化约谈机制,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全面落实“九个必谈”要求,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大约谈”实现全覆盖,2016年全县共开展各类约谈3500余人次;扎实抓好警示教育。加大党风廉洁建设的警示教育力度,采取案件剖析、现身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先后召开全县党风廉洁建设教育警示大会、全县集中约谈动员大会等会议,集中开展了6次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腐败案件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形成查办一个案件、警示教育一片的高压态势,让党风廉洁建设在每一个党员干部职工大脑中警钟常鸣,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县委着力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党风廉洁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探索完善党风廉洁建设常态化巡察制度。县委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永曦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帆为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组”,抽调了30名优秀科级干部组建巡察工作人员库,创造性地开展巡察工作,切实发挥巡察在管党治党中的利器4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作用,将从严管党治党不断推向深入。2016年两轮巡察,共发现63个违纪问题线索,其中转县纪委初核21件,共立案15件,党政纪处分15人,交办乡(镇)党委30件,交办相关部门7件,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考核激励制度。牢固树立科学的政绩观,端正为民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客观科学地考核评价干部实绩,牢固树立凭实绩用人导向,真正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情创业的良好环境。在2016年换届选举工作中,新提拔干部46名,其中“六类人员”26名,交流使用干部16名,转重要岗位干部70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86名;健全完善村级廉情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坚定不移地在全县201个村居实施“一村一纪检”工程,将村级纪检员纳入村干部队伍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对村级办公经费使用、项目实施、惠民政策落实、村干部作风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全面拓展民生特派组的监督触角,扩大纪检工作覆盖面,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时刻高悬反腐利剑,有腐必惩、有贪必反,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的强大威慑。县委坚持把从严反腐作为管党治党最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让不敢腐形成习惯、形成自觉、成为常态。全力推进“三转”。充分发挥县委统揽全局的作用,坚持不懈地深入推进纪检机构改革,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5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责任,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坚持有贪必反。按照反腐无禁区、全覆盖的要求,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案件,重点查处各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真正做到有贪必反、除腐务尽。2016年,全县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667件(次),初查核实违纪线索585件,立案349件393人,结案361件,处分407人,移交司法机关6人,收缴违纪资金914.58万元;坚持有责必问。积极探索健全完善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一查到底,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2016年,全县有
2个单位和15人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受到问责。
县委坚持把构建广泛而有效的监督体系作为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全力构建了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的党风廉洁建设监督网络,形成了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全力构建民主的党内监督体系。按照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着力打造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着力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2016年,提拔纪检监察干部11名,配优配强县纪委内部科室主任5名,交流使用乡(镇)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21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推动党内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全力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积极创新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廉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寨、进6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家庭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真正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形成全天候、多维度的监督态势;全力构建开放的舆论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媒体网络的监督作用,采取公布领导专用电子邮箱、设置网络交流平台等方式,积极鼓励媒体网络对干部进行监督,让各级干部有权不敢任性。2016年,收到网络渠道举报或反映的信访案件119件,已初核81件,查实15件,对1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强力正风肃纪,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县委着力推进从严正风肃纪常态化,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坚持把干部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驰而不息开展“四风”专项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强化督促检查。县委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采取明察与暗访、长期与节点、查处与教育、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等方式,集中力量对全县重大项目和民生领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信贷扶贫资金和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86个,党政纪处分81人,在全县形成了强大的警示效应。
强化源头治理。县委深入挖掘各种“隐四风”问题,形成源头管控、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以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治理一个领域,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2016年,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操办酒席6起,查处违规使用公车9起。
强化日常管理。县委坚持把作风建设融入中心工作,融入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职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经常性教育,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坚持天天抓、时时抓、长久抓,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积小成为大成、积小胜为大胜,将党风廉洁建设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四是强化令行禁止。积极带头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十严禁”、“十不准”等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促进各级政令更加畅通,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通过深入持久地加强作风建设,xx县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党风政风持续改进,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保障和推动了xx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篇六:县委自觉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为纪委履行责任
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暨警示教育大会,是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全县广大干部打免疫针、敲警示钟、上廉政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发展环境,努力开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新局面。刚才,xx同志通报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案件中涉及的干部曾经是我们身边的同志,由于他们自律不严、纪律不守,最终滑向腐败深渊,既令人痛心,又发人深省。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深刻反思,时刻警醒、警钟长鸣。下面,我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在“不想腐”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个人的行动,总是受到自己思想的支配。思想的“闸门”不紧,行为做派就会“走偏”;思想上的溃败,必将堕入黑暗的深渊。腐败的产生往往在一念之间。为了防范病毒入侵,计算机需要安装“防火墙”。人也一样要防范病毒的入侵。特别是现代社会诱惑很多,一些消极的、腐朽的东西
也像病毒一样入侵我们的大脑。因此,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提高免疫力,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入侵。
(一)认清当前反腐新常态,做到心存敬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拳出击反腐、铁腕整治作风成为一种新常态。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书记指出:“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赵克志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真正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在市委x届x次全会上,xxx书记要求:“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广大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可以看出,中央和省委、市委反腐败的态度越来越坚决、力度越来越大、措施越来越严。同时,强化问责也成为一种新常态。从中央查处干部的情况来看,截止今年xx月xx日,十八大以来中央共查处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xx人,说明反腐无禁区。从xx破坏选举案查处的情况来看,xxx人被终止省、市、县人大代表资格,xxx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近xxx人,说明只要触犯
党纪国法,不管涉及多少人都要被查处,广大干部不要存在“罚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从xx县“xx·xx”群体性事件问责情况来看,目前被问责的xx名责任人中涉及到该县委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理由是对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指导、督促不到位,没有督促镇党委采取措施解决村班子存在的不团结、不作为等问题,导致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无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这说明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也要被问责。这也提醒我们,目前全县向组织提出申请不再担任领导职位的干部和即将退休的干部,思想上不能懈怠、工作上不能放松,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在位一天、工作一天都要好好干、用心干、尽力干。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清新形势、认清新常态,做到心存敬畏。一要敬畏权力。权力是“双刃剑”,用权为公,能带来掌声与荣誉;以权谋私,则带来罪恶与镣铐。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做官。我们干事的平台是组织给予的,要摒弃那种“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负责的工作和事业决不是获取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意味着一份职责和使命,把权力看成是回报组织、奉献人民、服务社会、实现价值的工具,真正“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要正确对待亲情、友情,不搞“潜规则”,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二要敬畏法纪。领导干部因为手中掌握着权力,所以有时容易挣脱法治的束缚,触碰法纪的高压线,这是极其危险的。因此,一个领导干部不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要敬畏法纪的威严,带头学法、守法,培养
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严守从政准则,恪守职业操守,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不要谋求法纪之外的特权和利益,要始终在党纪国法约束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任何时候都不逾越法纪“高压线”,更不能把法律当儿戏。三是敬畏人民。要弄清楚自己与群众的关系,摆正自己的公仆身份,时刻把群众路线作为自己工作的立足点。要树立勤政意识,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老爷作风。要深怀爱民之心、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来待,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办。面对群众的诉求,不能置之不理,不闻不问,要诚心的倾听,切切实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实际行动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认清贪污腐败的危害,随时懂得珍惜。腐败不仅影响党的形象、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败坏社会风气,而且对自身和家庭也是一种致命的打击。抵制不住今天的诱惑,终会失去明天的幸福。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认清贪污腐败的危害,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懂得珍惜。一是珍惜政治前程。领导干部职位就像塑料袋里的水,党组织的提拔重用一次,就相当于往袋子里注入一次水,岗位越来越重要,水位越来越高,而贪污腐败就像一根对准着塑料袋底部的牙签,一旦把握不好自己,做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事,就像牙签刺通塑料袋一样,之前拥有的权力、平台、政治前程都将不复存在,可以说是名誉扫地、颜面丢尽。所以,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算清这笔“政治账”,懂得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坚定理
想信念,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干部。二是珍惜经济待遇。现在领导干部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从工作考虑组织上给予了许多必要的待遇。细算起来,奉献与得到相比,得到的已经很多,如果再去贪赃枉法,被问责查处,值得吗?但是,一些领导干部仍然不满足,千方百计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才如梦方醒,痛悔一生。一个人一旦到了被查处的地步,既要被治罪、又要退赃款,既成了世人唾骂的罪人、又成了被党纪国法制裁的犯人,从而失去固定的经济保障,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功名利禄面前不动心、不迷眼、不伸手、不动摇,做一个干干净净的好干部。三是珍惜家庭幸福。一个人当上领导干部后,他带给亲人的是光荣与自豪,同样如果他骄奢淫逸、贪赃枉法而身败名裂时,他对亲人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致命的。腐败分子也是人,也有妻儿老小,三朋四友。他们落马之后,家属子女无疑将陷入空前尴尬、难堪和忧虑的境地;尤其是一些大搞“家族腐败”的官员,往往是“一人落马,全家遭殃”,苦心经营多年,一朝繁华梦醒,全家锒铛入狱,几代人难以翻身,代价不可谓不沉重。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御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要做一个清清白白的好干部。
(三)认清贪污腐败的根源,筑牢思想防线。拒腐防变没有“天然免疫力”,更没有“绝对的保险箱”,只要放松对世界观的改造,就会导致宗旨淡薄,道德滑坡,最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从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等方面上反省,从思想根源上认清贪污腐败之害,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领导干部走向腐败堕落,往往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人生观发生了扭曲。有的贪图享受,害怕艰苦,热衷于灯红酒绿,沉湎于低级趣味;有的甚至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贪赃枉法。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没有守住“道德底线”,任由道德滑坡,最后滑向了罪恶的深渊,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要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深刻教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有的领导干部认为“为官不易”,工资不高,组织的要求严格,这个不准干、那个要禁止。还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看待自己的进退流转,看到同级别的人得到升迁,自己得不到重用时,往往心有怨言,心态失衡。如果不加以制止,任其发展下去就很可能一步一步走向消沉甚至堕落。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价值要体现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人民上,与别人比的是对社会的贡献而不是钱财和面子,要始终以平常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三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党纪国法上心存侥幸,最终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有的领导干部自以为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可以高枕无忧;有的领导干部觉得自己身份特殊、保护伞厚、关系网广、哥们义气铁,即使败露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腐败不一定会暴露,被查处的概率很小。这些都
是错误的认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克服侥幸心理,依法行使权力,做到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二、装好行为上的“安全网”,在“不能腐”上取得新成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坚持用机制治腐,用体制防败,用制度管人,从细节上拒腐防变,使领导干部“不能腐”。
(一)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有权力的地方就容易产生腐败,权力总有可能被滥用,不接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作用,对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的开展,以及党风政风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一把手”要加强监督。近日,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大家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监督实施。同时,“一把手”在抓好自身廉洁从政的同时要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确保班子成员和其他人员自觉做到干净干事。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其他人员之间要保持健康的关系,切不可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全县各级干部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主动接受监督,严格约束自己,坚持阳光操作,做到政策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公正,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的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二)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查找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希望大家要切实抓好整改,不要活动一结束作风就反弹,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活动办、县绩效办要抓好跟踪督查。前不久,县委出台了《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要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抓好落实。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着眼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管人、管财、管物的措施,扎紧制度的笼子。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作风建设无小事,必须紧而又紧、严而又严、实而又实。在作风建设上,各级各部门要做到令行禁止,上级规定不准做的坚决不去做,上级要求做的坚决做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五要七带头”,坚决查处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占房、招标接待和违反上下班纪律等行为。这次会议结束后,全县要再次掀起作风建设的新高潮,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三)把好小事小节小利。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小节”亦如此,同样具有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平时不拘小节,渐渐就习以为常,最终就有可能微恙成大疾,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大量的实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滑入腐败“泥潭”,缺口往往
从交友不慎,由喝点小酒、玩点小牌、收点小礼开始的。对小细节不在乎、对小毛病不及时改正、在小事上自我放纵,往往在有意或无意中误入歧途,铸成不可挽回的大错。领导干部的生活小节不仅与个人的思想道德和精神状态紧密相连,而且与党的事业息息相关,小节不保,必损大节。因此,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祸患常积于忽微”之心对待小事、小节、小利,严格要求自己,慎微慎独、防微杜渐,在心中划一条“红线”,严格守住做人、为官、处事、用权的底线,与人交往要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不该交的人不交、不该喝的酒不喝、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抗得住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种好工作上的“责任田”,在“不敢腐”上开创新局面
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广大党员干部“不敢腐”。
(一)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我县各级党委党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搞清楚该负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对贯彻落实责任制
满足于一般部署和安排,只提要求、口头表态、签责任书;有的领导干部落实责任不敢担当,存在“老好人”的思想;有的地方和单位执行制度不严,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等等。对于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在组织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和示范带头等方面抓好落实。要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要更加选好用好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强化监督意识,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使干部既勤政又廉政、既干事又干净;要大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深入开展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拆、食品药品安全、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民生特派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主要负责同志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委(党组)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既挂帅又出征,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成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分管干部突出问题的解决,做到守土有
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一项重要任务是对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集体约谈,县委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大家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今后考核考察干部,要看干部的担当,对那些为官不为、不敢抓不敢管的干部不予重用。
(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就是贪污腐败头上一把刀,随时起着震慑作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狠抓作风建设,形成全县范围内反腐肃纪高压之态,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转变,从根源上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以过硬的作风为党凝心聚力、汇集力量提供坚实根基。要进一步完善纪委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强化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作用,放下不该管的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前几天,县委出台了《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对纪检
监察机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既有对党委的要求,也有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从目前全县开展家电下乡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基层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要加大“打苍蝇”、“灭蚊子”的力度,坚决打击“小官小贪”行为。
(三)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积极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坚强后盾。要加强纪检监督队伍建设,打造一个有为、有位、有威的纪检监察组织,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这里我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几点要求。首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这样才能说得起硬话,打得了硬仗。其次,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敢于扯袖子、敲警钟,要成为一把“利剑”,对于各种腐败行为和歪风邪气要敢于亮剑、开刀,对于各种腐败分子和违规违纪人员要敢于亮招、出拳,做到“再硬的骨头都敢啃、再厚的情面都敢破、再大的马蜂窝都敢捅”,做到宁愿受到干部出事前的误解和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出事后的悔恨;宁愿听到干部在办公室的骂声,也不愿听到干部在高墙内的哭声。再次,要公平公正、善于办案,做事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法纪不讲关系,要想办案、敢办案、会办案、办好案,成为反腐铁军。
同志们,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抓好新形势下管党、治党工作,关键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我们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开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新局面,为全县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篇七:县委自觉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为纪委履行责任
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调
研
报
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以下,就我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做一些初浅的探讨。
一、我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责任意识偏淡。有的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足,“一岗双责”观念淡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力,甚至有的片面理解“发展是硬道理”,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软差事”;有的认为党委是管“大事”的,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事。
责任落实过难。有少数部门单位没有很好的与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相结合,使责任制内容空泛,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有少数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布置只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注意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所以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责任追究偏软。以往一般都是对落实责任制较好的部门单位进行奖励表彰,而对落实责任制较差的单位既未排名也未追究,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好抓差一个样。同时,责任追究结果未能与干部职务晋升、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严格挂钩,也削弱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效力。
监督主体偏难。一是监督意愿不强。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单位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也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二是监督体制不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以及人员编制、财政经费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客观上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三是监督方法不多。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
二、我区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区委通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现责任到人,健全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结果的运用,有效保证了党委主体责任得到切实落实。
(一)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要整个
班子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形成合力。每年年初,区委、区政府下发通知,将当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今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从7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与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法检两院等总计85个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基层单位与所属单位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分层管理、责任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严格检查考核。区委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对考核范围、方法步骤、责任追究等进行明确。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必述内容,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也定期对所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把督导检查情况反馈区委作为评价考核班子的重要依据。年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其他工作绩效考核同步进行,按照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先奖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手段予以责任追究,并执行干部提拔考核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三)抓好一把手责任。认真履行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四班子联席会议,专门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抓好全区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并要求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做到“六个亲自”,即亲自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亲自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亲自阅批群众举报的重要信件,亲自过问党风廉政重大问题、协调重点工作等。对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上级党委、纪委的新要求都组织党委常委会及时学习传达,并督促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三、我区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市纪委的决策
部署,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突出抓好六个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抓学习培训,着力深化认识形成共识
强化对“三转”精神的学习培训,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通过主要领导专题辅导、机关干部进讲堂、纪检干部全员集中培训、业务知识考试、观看电教片、收听专家讲座和举办研讨交流会等方式,着力解决好上面转下面不转、领导转干部不转、表面转实际不转和想转不会转的问题,不断深化对“三转”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内涵以及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的认识,找准“三转”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对照、边谋划,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推动形成深入落实“三转”的共识与合力,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转”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二)抓职能转变,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立足转变职能,强化办案力量,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内设机构,在区纪委新增设纪检监察2室,纪委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和纪律检查工作倾斜;严格落实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轮清理,撤销或不再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59个,保留或继续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14个;严格落实纪委书记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要
求,保证纪检干部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区纪委书记不再兼任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全区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区直部门(单位)纪检员(纪委书记)在所在班子中不再分管与执纪监督、查办案件无关的工作,乡镇、街道纪检专干不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具体业务工作。
(三)抓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加大办案力度,采用交叉办案、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严肃查办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今年以来,在受理信访件和立案数量同比增幅较大的情况下,我们突出快查快办,对有关当事人依纪进行了处理,责成有关单位就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挽回了经济损失。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纪条规的党员干部,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等手段,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问题的有关干部给予了诫勉谈话。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功能,积极开展对区政务大厅各窗口的视频监控和服务事项的流程监督,对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岗位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提高监督实效。改进监督方式,通过明察暗访、函询和约谈等措施和手段开展监督检查,增强监督效果。拓展监督范围,充分发挥区纪委驻乡镇纪工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强化对乡镇、街道及村、社区事务的监督。
(四)抓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收受节礼、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不间断不定期开展作风效能明察暗访,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促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监督,严格督促全区清理腾退办公用房。2013年区上“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费、车辆运行费同比都有下降。今年以来对发现问题的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效能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抓创新实践,努力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新途径
今年以来,根据市纪委创新聚焦主责主业、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纪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将在创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试行派驻管理和乡镇党政“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两个方面重点进行创新实践,目前已制定了工作方案,正在有序推进。创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试行派驻管理方面,主要是改革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三种管理”机制,即实行纪工委派驻负责制、岗位动态管理制和全员参与办案制,有效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力量,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解决基层纪检干部在受同级党委领导的同时难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难题。创新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主要是以制约用权为重点建立健
全履职监督机制,以严格管理为出发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以阳光政务为落脚点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重点解决监督主体意识淡薄不愿监督、监督客体自觉性差不让监督、监督体制不完善不便监督三方面问题;重点强化四项工作,一是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加强教育培训,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一把手自我监督意识健全制度,三是健全制度实现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对一把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六)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强化五抓(抓学习、抓监督、抓执纪、抓规范、抓载体)、防纠五偏(学习偏虚、监督偏软、执纪偏宽、作风偏浮、节奏偏慢)、提升五能(服务群众能力、监督执纪能力、查办案件能力、宣传教育能力、自律示范能力)”为载体,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针对机关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群众路线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完善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开通“白银区纪检监察网”,广泛宣传反腐倡廉政策、规定及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强化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在网站、报纸上作出反对“四风”公开
承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形式,自觉改进作风,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作风新规,努力以自身模范行为和过硬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对下一步落实两种责任任务的一些思考和打算
(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各级党委必须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一是突出个性化因素。要改变一些单位责任书内容照搬照抄、千篇一律的形式,把责任主体的任期目标与本部门的总体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目标。二是突出针对性。要着重从解决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责任主体管理权限中的阶段性目标,从而有效调动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突出责任主体。要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
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要进一步严格考评问责。建立日常台帐式管理,实行定期不定期考评,对工作滞后或未按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进度的地方和部门,及时记入日常台帐,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落实。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年终考核、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管理范围,由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载入干部档案。要严格实行终身追究,特别是一些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更应如此,避免领导干部的短期责任行为和侥幸心理。对于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论什么时候暴露出来,也不论其职务发生了什么变化,都应终身负责,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要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大力气解决“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衙门作风和吃拿卡要行为,坚决反对“四风”,促使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要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消除机关干部“庸懒散慢”现象,在全区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五)要进一步创新方式督责。着力加强对“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主动向同级纪委报告自身廉洁自律情况、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要克服不愿意接受监督或仅仅把监督当作一种形式的错误思想,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并积极为纪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创造条件。要善于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让监督与权力如影随形。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要跟踪到哪里。有监督才有所顾忌,有顾忌才有约束力,有了约束力才能行事遵规守法,才有责任感,才知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要完善监督机制防范风险。在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好岗位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和暗箱操作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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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县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党的XX大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基本要求,是党委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县委,必须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中央和省市委站好岗、放好哨。
一、明确责任分工,把共同担责的体系建好。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要坚持厘清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着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班长”,理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思想,把“第一责任”作为分内之事、题中要义,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带头抓好班子建设、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推进作风建设、带头严格廉洁自律,切实为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干部当好表率。二是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处理带队伍与抓业务的关系,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做到在安排工作时首先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检查工作时首先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使班子成员担负起分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既做经济社会发展的业务能手,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家里手。三是切实分解传导责任。完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评议、纪委负责人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和述职述廉等制度,把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避免出现上热下冷、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的现象,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传导体系。
二、明确责任内容,把尽职履职的重点抓实。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既管全
面、全面管,又抓重点、重点抓。一是在选用监管干部上严纪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项目为抓手、以实绩论英雄、以公道用干部”,通过建立干部个人台账、制定出台精细化考核干部办法等措施,真正让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出得来、用得上。建立“大督查大协调严问责”机制,推行县领导年度督查量化通报制度,形成抓落实“节节有动力”的“动车模式”。制定出台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司法领域行为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二是在转作风提效能上动真格。坚持抓领导、领导抓,实施县级领导干部“两包三挂”实绩考核(即包镇(乡)重点工作、包信访案件,挂钩“五水共治”、挂钩“招商引资”、挂钩“五项十大百亿工程”),在领导班子中开展以“破两难、纠四不”作风效能整治专项行动,在机关处室和基层站所中深化“千人双评议”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阳光平阳·纠风问效”网络平台,全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和“四风”问题,切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完善部门协调配合办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三是在推进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坚持源头治腐,严格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管理,切实用制度堵住权力运行的漏洞。大力加强农村基层规范化建设,在农村基层中实施作风巡查制度,制定出台农村党员干部“十条禁令”,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基础。四是在纪检体制改革上真支持。把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领导和支持纪委推进体制改革,探索开展部门纪委(纪检组)派驻(出)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规定,把资源和力量向执纪主业向倾斜。
三、明确责任追究,把严守规矩的意识树牢。
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将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以带电的“高压线”,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一是加强督导检查。明确由县委书记负责常委部门,其他党政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部门、挂钩镇(乡)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组成县委巡查组,围绕“四个着力”,进驻镇(乡)、部门排查收集基层党风廉政存在的问题,全力打造中央巡视组“地方版”。二是强化考核运用。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机制,认真执行“三书两报告”“一票否决”等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班子总体评价和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责任考核的导向、激励和“指挥棒”作用。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明确党委(党组)、纪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所负责任,对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和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又倒查纪委的监督责任,既倒逼领导干部抓规矩、严规矩,又倒逼党员干部守规矩、讲规矩。
篇十:县委自觉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为纪委履行责任
作者:郝锦彤
岳晓红
作者机构: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
出版物刊名:求知
页码:46-47页
年卷期:2015年
第5期
主题词:监督责任
党风建设
工作报告
纪律意识
领导干部
党员干部
纪检监察组织
守土有责
艰苦奋斗教育
从严治党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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