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3年)(2011~2023年)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并结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规划】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2011~2020年)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并结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总体要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任务目标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序言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加快人才发展,是深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核心要素,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重要保证,是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凭借改革先行优势、体制机制优势和区位优势,吸引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来深创新创业,造就了“孔雀东南飞”的时代景象,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创造了世界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史上的奇迹,成为全国乃至全球城市发展的成功典范。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人才数量大幅增加,人才体制机制持续创新、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10年底,全市人才资源总量为357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03万人,技能人才222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8万人,党政人才4万人,社工人才1331人。在高层次人才队伍中,全职“两院”院士7人,中央“千人计划”人才22人,广东省领军人才4人,深圳市领军人才1796人(其中国家级领军人才111人,地方级领军人才875人,后备级人才810人),研发人员29万多人,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近4万名;持外国专家证的外籍人才15万人次,拥有4个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人才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2010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5584件,连续七年居全国第一,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0176亿元,“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世界名牌产品”数均为全国第一。
我市人才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人才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领军型人才紧缺,人才国际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社会、市场有效互动的体制机制尚待完善,人才住房等生活成本不断提高,吸引激励人才的服务保障体系还有待健全,人才吸引力有所弱化。
未来30年,深圳进入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胡锦涛总书记在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要求深圳“要建设一支宏大的创新型人才队伍”;《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要求深圳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我市未来的战略任务是,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科学规划人才发展工作,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市之路,集聚各类人才激情干事创业,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发展规律,以促进人才全面发展为根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宏大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实现由国内区域性人才大市向国际区域性人才强市跨越,为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发展排头兵、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创新推进。坚持将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打破常规、大胆创新,推动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价值充分体现。
2.高端引领,统筹兼顾。坚持以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国际人才竞争,抢占人才竞争制高点和建设国际人才高地。统筹加强各类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队伍总体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水平,促进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3.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政府在人才工作中的引导作用,突出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尊重人才和用人单位的主体地位,推动政府、社会、市场良性互动,调动各方面开发人才资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优化环境,激发活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保障等机制,不断加大人才投入力度,提升人才服务效能,着力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的法治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人文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深圳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开放引才、精心育才、科学用才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求贤若渴、广纳英才的良好环境,引进和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布局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突出的各类优秀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发展、产业转型、人口调控有机统一和相互促进。力争经过10年努力,逐步形成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把深圳打造成为亚太地区最具创新活力、最优创新环境、最具国际氛围的人才“宜聚”城市之一。
到2020年,深圳经济特区人才资源总量实现持续快速增长,人才资源总量占全市人口总量比重逐年递增,达到500万人,比2010年增长40%。人才结构更趋优化,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40%,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376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人才效能明显提高,人才贡献率达到56%。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良,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例达到15%,形成系统高效、扶持有力的创新创业环境,舒适宜居、配套齐全的生活环境和开放包容、竞争择优的人文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优先引进培养使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照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要求,积极开发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优先引进和培养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以中央“千人计划”为指引,建立健全吸纳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措施,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科研团队引进力度。优先引进和培养一批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掌握核心技术、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优先引进和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通晓国际规则的创业创意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2020年,形成一支自主创新能力强、引领带动作用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总体规模和竞争力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二)重点开发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围绕高新技术、金融、物流和文化四大支柱产业发展需要,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集聚研发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业人才;以建设金融中心城市为目标,吸引一批能够提高金融业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人才;以构建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为目标,引进培养一批掌握现代物流专业知识及管理优化技术的现代物流人才;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为目标,造就一批专业拔尖、视野开阔、富有创意的文化产业人才,特别是熟悉国际惯例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结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着力增强源头创新与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开发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集聚地。到2020年,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与我市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产业人才队伍。
(三)发展壮大社会事业重点领域专业人才队伍。适应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的需要,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综合开发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人才资源;以吸引高层次医疗人才、特色医疗人才为重点,大力引进和培养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专业人才;依托重点学科、重点项目和研究基地,吸引集聚一批基础理论研究、战略决策研究等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和新闻传播、数字出版、版权保护、文学艺术、文化科技、创意设计和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需要的文化宣传管理服务人才。到2020年,培养造就一支专业水平高、职业道德好、服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及适应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需要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
(四)统筹建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人才队伍。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廉洁、激情有为、勇于创新、具有国际视野、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力提高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创造性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能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着力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专业化水平较高、结构比较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适合社会经济未来发展方向、具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队伍。
四、重大战略
(一)“人才特区”战略。按照先行先试、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的原则,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历史契机,充分发挥前海先行一步的优势,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实施一系列特殊的科研、创业、产业发展、法治、财税金融、人才管理与服务政策,创建与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相适应的创新创业机制和开放多元的社会人文环境,积极在前海探索建设“人才特区”。主要包括:鼓励探索符合国际惯例、具有引才竞争力的薪酬定价机制;积极完善人才股权激励制度,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优化创业孵化机制,探索多形式的科研成果孵化模式;推动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创业金融服务体系和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发展“金融+科技+服务”新业态,加快推进人才与国际资本、技术、产权等要素市场的融合与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探索试行便利的外籍人才口岸通行制度、永久居留权制度;力求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取得突破,为全市人才工作探索积累经验,打造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人才特区”。
(二)人才国际化战略。以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为核心,将大力引进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和提高存量人才国际化水平相结合,打造国际化人才集聚地。进一步加大国际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体系,健全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措施,建立海外引才长效机制,引进一批能突破关键技术、引领新兴学科、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积极打造人才引进和交流的国际化平台,吸引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区域性总部和创新创业中心,充分利用“高交会”、“文博会”、“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国家级国际性会议平台,积极引进国际学术组织、国际级学术研讨会议等落户深圳。进一步加大本土人才国际化力度,推进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加快教育合作的国际化步伐,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个人与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跨国跨地区项目合作;规范发展出国留学中介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资助本土优秀人才出国深造,鼓励引导海归人才在深创新创业;设立国际合作研究专项经费,鼓励民间设立各类留学奖学金和合作研究基金,支持本土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吸纳当地人才,积极参与国际人才合作与竞争。
(三)人才市场化战略。坚持人才配置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以尊重和保障用人单位与人才双向选择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持久推动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大人才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建设,重点发展为人才提供存档、学历认证、信息需求等服务的区域一体化人才大市场,鼓励发展以网络为载体的虚拟人才市场。积极引进和发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加大人才市场开放力度,鼓励和支持著名国际猎头公司、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深圳设立合资或分支机构;推动本土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向市场购买人才派遣、猎头、培训等服务。充分依托市场拓宽人才创新创业融资渠道,鼓励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完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创业的市场环境。
(四)人才区域合作战略。积极加强与港澳台、境内人才资源密集区域的人才合作,推动建立流动便捷、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人才区域合作格局。深化与港澳台人才发展合作,加大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力度,共同打造专门人才培训基地;以“深港创新圈”为载体,鼓励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合作,探索共建共享的有利于区域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建设深港技术创新合作基地,支持其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联手打造世界级的创新中心。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人才合作步伐,充分利用“人才工作联盟”平台,重点深化“深莞惠”区域内人才交流合作,加大人才培养流动、管理服务、人才市场建设等合作。加强与国内其他区域的人才合作,探索建立区域人才合作与交流的协调机制,积极参与泛珠三角人才发展合作,重点开展与对口帮扶地区的人才培养与合作。
(五)人才载体支撑战略。按照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宽领域、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人才载体支撑体系建设,支持现有人才载体做大做强,培育发展一批新型人才载体,为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不断提高人才吸引力、承载力,实现共享式、集约式发展。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在基础建设、项目研发和人才引进等方面,重点支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市属各高校和深圳大学城高等院校在吸引和培养领军人才方面的集聚和辐射作用,支持创建优势学科和优秀国际化科研教学团队。加快筹建中国(深圳)大学联盟。鼓励境外知名高校来深办学,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深设立研究机构和产学研基地。适应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构建研究型人才载体,为各类尖端项目的深化研究提供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研计划项目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基地落户;加大力度扶持国家生物基因库建设;积极支持现有73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52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发展,加大博士后载体建设力度,到2020年,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量达12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总量达100家。加快构建创业人才成长扶持体系,建立逐级提升的创业扶持机制,加快创业园、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产业联盟建设,为创业人才的不同发展阶段提供有效扶持。大力扶持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展,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多的创新与发展舞台。加快培养和发展国际性、专业化、科技服务型的社会组织,积极搭建国际性商务平台、投资平台、交流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
五、重点人才工程
(一)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国内国外的高层次人才都是深圳未来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在着力吸引、培养国内高层次人才的同时,通过大力引进和自主培养等途径,集聚一大批国际国内一流顶尖人才,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能提升等方面给予资助,重点培养,鼓励其发挥领军作用,持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逐步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创业团队,逐步培养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拥有高成长性项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到2015年,重点引进并支持50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吸引带动10000名以上各类海外人才来深工作。到2020年,建成一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自主创新能力强、国际竞争力优势突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
(二)客座专家“智库计划”。鼓励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设立短期特聘岗位、流动岗位等,积极采取柔性引才方式,利用国内外高校学术休假、寒暑假等制度,聘请知名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担任兼职与客座教授、访问学者、技术顾问、项目指导,到我市开展学术交流、讲学和重大科技项目合作。积极筹建国际高端人才顾问机构,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举办或承办国际性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吸纳集聚一批世界一流科学家、产业领袖、管理大师、文化艺术大师等杰出专家,建立对深圳发展能够提供重要决策咨询支持的“智力脑库”。到2015年,各类客座专家年均流量达到300到500人次。到2020年,建成基本覆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客座专家库。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以提高企业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企业领军人才为重点,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持续学习和合作交流的平台建设,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组织具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企业家,参加专题培训、高层次论坛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活动,依托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知名跨国公司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个性化培训。从2011年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对国有企业、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每5年组织轮训一遍;利用境外培训资源,有计划地分批组织选派优秀年轻企业家到境外培训。
(四)教育名师造就工程。健全完善各级各类院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政策,重点引进两院院士、国内外知名大学教授等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实施“名师工程”,继续实施“鹏城学者计划”,大力培养本土教育名家和大师;继续实施教师“海外培训计划”,选派教师和校长进行海外培训;着力引进培养一大批推动我市教育快速发展的国内外名校长和名教师。到2015年培养和造就20名以上在国内或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名校长,200名以上在国内学科教学与研究方面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名教师,350名45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设立10-20个名校长工作室、30-50个名教师工作室。到2020年,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深、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
(五)文化菁英集聚工程。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我市文化产业竞争力和文化发展活力,引进培养一批造诣高、成就大、影响广的文化领军人才,以“文博会”、“文交所”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主要平台,坚持自主培养和海内外引进相结合,集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引导市场需求的高水平文化创意创业人才和团队。到2015年,各类文化名人名家总量达到150名,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一流创新创业团队20个。到2020年,各类文化名人名家达到200名,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一流创新创业团队50个,形成一支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
(六)医卫人才梯队工程。以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水平、适应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以优化医疗队伍人才结构为主线,引进和培养一批学术造诣高、国内知名的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和培养一批能够带领医学学科发展的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全面、服务意识强的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队伍,全面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到2015年,培养引进5名医学领军人才,30名学科带头人,250名具有专业特色并有较高诊疗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的医学骨干人才。到2020年,推动形成一支梯次科学合理、具有国际一流医学水平、具备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能力的医学人才队伍。
(七)公职人员能力提升工程。以适应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需要,提高理论思维、战略思维和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公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探索适应岗位性质、工作特点和管理需要的能力提升方法,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公职人员大规模轮训。采取考察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公职人员到香港、新加坡等国际先进城市和发达地区学习,着力推动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知识结构优化和管理理念更新。到2015年,建立15个以上覆盖各级各类公职人员的培训品牌项目。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公职人员能力提升体系。
(八)技能精英培育工程。通过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大力培养与产业结构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建立稳定和不断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技能精英领军示范作用,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全面发展。到2015年,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20家,培养各行业技能精英500名。到2020年,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50家,培养各行业技能精英1000名。
(九)社工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基地等的建设;充分借鉴香港经验,完善督导机制;加快高校和职业院校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步伐,通过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在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境外学习培训等方式,逐步建立与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的初、中、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次结构,培养一支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到2015年,由政府资助购买的职业社工数量达到4000人以上,所有执业社工拥有初级社工师以上资格,中级社工师占社工专业人才总量的比例达15%-20%。到2020年,由政府资助和购买的职业社工数量达到6000人以上,中级社工师所占比例进一步提高,建成一支专业水准高、思想素质优、实务技能强的专业社工人才队伍。
六、体制机制创新
(一)创新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为核心,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支持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大学城研究生院等高等院校,围绕培养一流人才创新办学和教学模式。完善脱产进修、岗位培训、在职学习等学习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鼓励发展科技、金融、文化等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引进培养人才方面的积极性与灵活性。重点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开发模式,支持企业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开发力度,鼓励企业建设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创业培训基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选择企业攻关项目作为研究方向,在项目开发中培养人才;重点创新完善虚拟式人才培养开发模式,总结虚拟大学园培养开发人才的经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学,进一步拓宽专业领域,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重点创新完善涉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境外机构合作,拓宽海外培训渠道,扩大境外学习培训的规模,积极推进本土人才国际化和国际人才本土化。
(二)创新完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针对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标准和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建立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和考核体系。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建立健全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办法。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资质社会化评价。完善重在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自行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推进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充分借鉴国(境)外发达城市经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规范化、标准化评价。加快设立人才评价机构,引进培育一批国际化人才评价专业机构。健全完善各产业行业领域专家评审库,探索建立非共识项目、潜力型人才的评审机制,不断提高人才评价的前瞻性、科学性。
(三)创新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改革人才选拔任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推动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完善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选拔模式。完善公务员招考录用机制,优先录用和选拔具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继续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完善事业单位改革各项配套措施,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竞聘上岗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加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聘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以完善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适应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的需要,做好人才转型服务管理,避免人才浪费。
(四)创新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充分尊重人才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完善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高交会”和“文博会”等招才引智平台载体作用,进一步引进打造各类国家级、国际性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和学术会议等平台,不断拓宽人才交流的范围。建立我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绿色通道”,简化人才引进程序,提高人才服务效能。加大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的扶持和培育力度,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加强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根据我市人口政策,积极探索户籍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消除人才流动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推行人力资源社会化服务,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化产业发展体系;积极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立法工作,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制定实施推进各类人才合理流动政策,促进人才自由、便利、有序流动。
(五)创新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健全完善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激发人才活力的激励保障机制。坚持人才价格与人才价值相适应,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逐步建立激发活力、注重公平、秩序规范的工资薪酬制度,注重激励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实行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调整规范各类人才奖项设置,突出表彰奖励各领域各行业的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健全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人才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对处于创业初期的人才、青年人才给予扶持性激励保障,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高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资源性激励保障。以探索人才工作立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人才权益保障,优化人才发展法治环境。加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着力解决人才安居问题,不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健全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健全各级人才综合配套保障服务中心,继续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环境。为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提供安居、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完善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高层次人才保障服务力度。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资金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本规划纲要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研究制定本规划纲要的任务分解方案,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年度任务检查评估办法,建立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本规划纲要内容进行及时、必要调整。各区(新区)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区域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人才专项规划,确保本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整合人才政策和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建立人才重点工程财政投入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加强基础建设。深入开展人才发展理论研究,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开展基础理论和实践应用研究。加强人才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年度统计调查和定期发布制度、人才预测预警制度、人才资源发展年度报告制度,提高人才管理的法制化、信息化水平。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本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指导方针、目标任务、重大战略、政策保障,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确立人人争作贡献、人人立志成才、人人都能成才的社会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人才激情干事创业的人文环境,形成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