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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三感”推动“能上能下”成为干部工作新常态——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研讨发言
“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几点认识。
一要增强“下”的危机感。《规定》中明确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有“政治能力不过硬”、“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等15种情形。在这15种情形中,既有政治方面的问题,如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所在地方、单位政治生态;
也有工作方面的问题,如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尽力,工作推拖绕躲、贻误事业发展;
还有干部自己的问题,如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品行不端,行为失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规定》中对这些“装睡的人”进行了深刻地画像,谁在混日子就摘谁的“帽子”,让这一巴掌“打醒”更多人,倒逼领导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学习《规定》,凡事当有敬畏之心,照着规矩办、事事依纪法,在规矩的“方圆”之中办事,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私底下都能够光明磊落,无论是思想觉悟还是行为边界都能够清清楚楚,从小事小节上着眼,把心灵的“灰尘”与思想的“垃圾”及时清除,在自律自省中找准方向,在自我约束上远离红线,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
二要增强“上”的责任感。担当作为是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素养,是干事创业的根本所在,更是考验干部、检验干部成色的“赛马场”。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规定》中提出“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发挥个人才能。选用干部,就要看其在关键时刻能不能尽责、敢不敢担责,在矛盾和问题面前能否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否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否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有堪当重任的本领和能力,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职尽责,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勇于担当,积极进取,不负历史的重托,不负人民的厚望。
三要增强“干”的紧迫感。领导干部,“干”字为先。有所作为、有所担当,既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其价值所在。近日来,一篇名为《我的县长父亲》的文章引发热议。文章的主人公于志明,是一位品德高尚、把百姓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的“好官”。为了让庄稼多产、高产,老百姓吃上饱饭。他从麦田串种棉花、帮助村民抬粪施肥到东奔西跑改造盐碱涝洼地;
为了研究抗涝救灾的方法,他冒着风雨拖着因营养不良而浮肿的身体去村子里实地考察;
为了让意外致残的少年重拾起生活的信心,他多次登门探望,耐心劝导;
而面对自己的“家里事”,他从不肯利用手中的权力给自家亲属安排好工作。我们不难感受到这位“县长父亲”,身为一名党员干部,俯身基层、真正做到心为民所想、行为民所动,以积极的实践书写着忠诚干净担当和对祖国、人民的一往情深。作为党员干部,要以实际行动为引领,以实干精神为示范,主动到基层一线、改革发展的前沿去“筚路蓝缕启山林,栉风沐雨砥砺行”,磨砺敢于干事担事的斗志,锻造善于干事、能够成事的本领,在千锤百炼中“淬火成钢”。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愿吃苦的积极心态,有能吃苦的充足准备,心理上有“多磨砺”的准备,思想上有“去锻炼”的准备,让自己在复杂环境和严峻考验中“稳得住”“顶得上”,带头把工作任务一项项做好,把群众的事情一件件办成,在实践中练就“硬功夫”。惟其艰难,方显勇毅。领导干部要做担当实干的表率,有久久为功的韧劲,面对挑战时敢“打头阵”,面对考验时勇“闯难关”,在吃劲的岗位上担当作为、历练成才。
发言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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