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2013年价格工作总结和2014年价格工作要点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履职尽责,扎实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价总结】浙江省物价局2013年价格工作总结和2014年价格工作要点(完整),供大家参考。
浙江省物价局2013年价格工作
总结和2014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服务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控物价”的各项价格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关于2013年价格工作总结
(一)大力实施清费减负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免征或降低了8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降低、规范了23项服务收费。协同有关部门深化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大幅度减少了普通公路收费站点。开展了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清理,取消或降低了部分涉及进出口企业的服务收费。
(二)有效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推进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缩短成品油调价周期,取消调价幅度限制,实施了成品油质量升级加价政策。综合考虑我省气源情况,统一调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提高脱硝电价标准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出台除尘电价政策和对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拟定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并报请省政府审定。
(三)进一步完善民生价格政策措施。完成县级和城市试点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监测评估工作,全面推进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降低了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推进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加强幼儿园收费、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实施重大节假日期间部分景区门票价格优惠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扎实做好价格监测调控和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完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应对H7N9禽流感疫情、强台风“菲特”对市场价格影响,实施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加强市场价格巡查,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制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认真研判生猪价格走势并提出调控建议。积极探索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推进全省“菜篮子”零售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规范农贸市场收费。全省各市、县均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2013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
(五)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价格垄断工作。组织开展了旅游行业价格行为、涉农涉企收费、银行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等专项检查,认真开展奶粉、保险、水泥等行业的反价格垄断工作,严格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主动帮助贝因美公司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反价格垄断调查,并做好整改规范和依法争取宽大处理工作,得到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按照“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答复”的要求,认真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坚持在价格工作中推广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完善价格矛盾协调处理机制。
(六)价格法制建设、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积极推进价格立法工作,《浙江省价格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了严谨务实、高效廉洁、勤俭节约的新气象。
二、关于2014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个重点,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监管机制,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努力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组织修订浙江省政府定价目录。
结合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全面梳理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完善定价权限分工,加大对市、县政府的放权力度。凡由市、县管理更加便捷有效、更加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省级定价权限,下放市、县管理,加强定价权限下放后的指导工作。
(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
结合“五水共治”,推进水价改革。规范水资源费分类,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指导市、县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完善我省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费差别化价格政策。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出台浙江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进一步完善促进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考核,建立对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的脱硫脱硝电价补偿和考核的工作机制,推动燃煤机组加快改造并积极投运环保设施。对电解铝等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研究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政策。
深化医药价格改革。在完成县、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基础上,实施省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全面改革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制定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运用价格政策支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完善低价药品目录,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格管制。
深化教育收费改革。加强高中收费管理,合理调整公办高中收费,研究适时取消高中择校费。合理调整公办高校本专科专业收费,完善研究生收费管理政策。深化民办学校收费改革,探索放开民办学校收费改革试点。
(三)精心抓好价格监测调控工作。
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动态,科学分析价格形势。认真落实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价格监测点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价格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强化价格监测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监测预警水平。针对热点价格问题,深入市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加强部门会商,提高价格形势分析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完善农产品价格政策措施。合理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执行好生猪价格调控预案,探索开展农产品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优化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和调查网点,提高粮食、生猪等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分析水平,做好农产品成本收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在部分市开展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加快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居民“菜篮子”价格。
(四)着力强化价格和收费监管。
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深入治理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着重规范网络交易、农贸市场等领域的价格行为,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违法案例的曝光力度。依据《浙江省价格条例》,建立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相对封闭区域价格行为的监管。以明码标价为切入点,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建设。
加强反价格垄断和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反价格垄断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反价格垄断执法,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等价格垄断行为。深入开展商业银行收费、医疗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严格督促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巩固价格改革成果。
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收费。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省级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的办法,指导市、县推进行政审批政府“零收费”试点。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
(五)加强和优化价格服务。
强化价格信息服务。以“浙江智慧价格项目”为抓手,加快建设“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平台”、“民生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平台”、“浙江价格指数平台”。推进“菜篮子”价格指数、稻谷和生猪价格成本指数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价格信息发布方式,提高价格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完善价格矛盾协调处理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12358价格投诉举报信息系统,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推进价格举报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借鉴运用“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价格矛盾协调处理机制,继续深化价格部门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妥善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