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净畅宁”工程,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进一步建设现代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福田区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福田区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净畅宁”工程,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进一步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决心,攻坚克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总体目标是用3—5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我区违法建筑的清拆工作,使广大市民切实感受到城市面貌的根本性变化。一年内必须完成:(一)新的违法建筑有一栋拆一栋,使违法建筑的抢建势头得到根本遏制,全区不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二)全区插花地、危险边坡、国有预留地、待建地、街道两旁绿化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全部清拆完毕。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核实界定
在今年年底前,对全区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包括插花地、危险边坡、国有预留地、待建地、街道两旁绿化用地上的违法建筑以及全区8879栋私房,全面掌握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对全区私房,凡属于1999年3月5日之后兴建的违法建筑,计划于明年6月底之前进行拆除。红线范围内的,限期自行组织拆除,到期不拆的,实施强制拆除,做到一片不留。对1999年3月5日之前建设但手续不全的建筑物,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务必于2005年6月底之前补齐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今后,凡未报建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筑。同时,建立区违法建筑信息查询系统,将已认定的违法建筑输入电脑,专人管理,供领导决策指挥使用。
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区建设局配合。
(二)设卡定点,加强巡查,遏制抢建风潮
由区建设局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的,责令停工,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承接无《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的施工队伍,应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施工、查封或没收施工机械和设备等措施,并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对不具有从业资质的施工队伍从事工程施工业务的,应当依法处罚,对其中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经营秩序、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由供水、供电部门对在建违法私房实施断水、断电措施。加强对转供水、转供电的管理,禁止转供单位向违法建筑及其施工工地供水、供电;对私自接水、接电的行为,供水、供电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由区执法局对在建违法私房业主核发《查封决定书》,贴封条,实施查封。未经批准,不准任何人进入在建私房现场。真正做到人走楼空,所有在建私房一律停工。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违法建筑行为和违法用地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并依法作出处罚,从源头上堵住违法建筑的产生。
由各街道办事处在城中村内设置固定或流动卡,采取24小时监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让建筑材料和施工队伍入村;对查封后的违法私房由各街道办事处定点监控。对擅自撕开封条,进入在建私房者,将从严依法惩处。
(三)完善相关法律手续,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队伍对已核实的插花地、危险边坡、国有预留地、待建地、街道两旁绿化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在建抢建的违法建筑,市人大“两个规定”出台后的超高层违法建筑,要做到有一栋拆一栋,并在一年内全面完成上述违法建筑的清拆工作。
对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由区执法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限期拆除。拒不自行拆除的,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强制拆除,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配合。
对跨区域性的或影响较大的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由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福田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实施拆除。
区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对水源保护区内兴建违法建筑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林地应加强巡查,对占用林地及其他非法用地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四)与梳理行动后续管理相结合,防止回潮
为防止违法临时建筑死灰复燃。一是要将拆除乱搭建作为城管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及时发现,随时拆除;二是要加强对拆除后场地的后续管理,督促业主和土地权属单位,对拆除乱搭建后的地块进行简易绿化或围栏管理;三是按照辖区管理块块负责和土地使用权与监督管理权相对分离的原则,协调落实土地管理责任;四是落实专人看管制度,不让违法搭建者有机可乘;五是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严格实行执法检查考核制度。
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区建设局配合。
(五)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由区环保部门对违法建筑造成环境污染以及产生噪音扰民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
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各类沿街临时设施、广告招牌进行综合整治,对堆放在道路上用于违法建筑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同时配合城中村改造,对城中村村容村貌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各类架空管线、乱摆卖、乱堆放、无证诊所等,提高城中村环境卫生水平。
(六)配合城中村改造,做好清拆工作
积极配合区重建局做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清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态度坚决
市委、市政府将这次清拆违法违章建筑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重要举措,并提升到“人民战争”的高度。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认识,端正态度,下定决心,顶住压力,全力以赴,坚决夺取这次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指挥协调
成立福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政监察大队,在原各城管街道执法队的基础上实现“四个增加”:即增加职能,增加人员,增加职数,增加装备和经费。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多渠道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
(三)精心组织部署,层层落实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制订本单位和本部门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定期反馈报告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将责任、任务、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安排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和责任心强的干部专抓专管,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团结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一切行动有理有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事。在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在积极开展这次工作的同时,要保证经济建设不受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不受影响。
(五)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党纪政纪
区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法纪督查组要加强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从事、支持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以及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不力的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完不成任务和未能履行职责的,要视情况采取督办、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党纪政纪,严格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党纪国法处置。
(六)广泛宣传发动,大造舆论声势
区委宣传部要加强对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使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形成抵制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共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揭发、举报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行为,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奖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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